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5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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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8 14:22: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一

乙方(居间方):

根据《_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与乙方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合同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合同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大卡电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吨,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间费用。

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4.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 争议协调与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寻求相应的法律及相关的仲裁进行解决。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 乙方:

公司法人签字:公司法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二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在汾水镇瑞源货场的煤炭的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1、交货物数量:以汾水镇瑞源货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交货期限:

乙方支付xx万货款给甲方后,甲方马上派人配合乙方办理提货手续,乙方自己负责汽车运输在xxxxx货场自提。甲乙双方在货场一起核算完实际过磅数量后,乙方把欠甲方剩余的货款先行支付此批煤炭的仓储费用,最终剩余的货款支付给甲方。

(不含税)

付款方式:以汇入指定银行的时间、金额为准。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x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由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提供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至乙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

担保人盖章签字: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三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_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 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 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四

合同编号:

甲方(销方):

签订日期: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_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黄骅港,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神华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船舶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神华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五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_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六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1000吨以__________________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______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供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交货数量及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10日内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需求时间供货

四. 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 37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数量

本合同此次单价为含税价格460元每吨数量为35000吨

六.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3601-37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3501-36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35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3700kcal/ kg--42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4200kcal/ kg---45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45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大连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传真盖章后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八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九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第二条 煤炭质量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提)货时间: 。

2.交(提)货地点: 。

3.交(提)货方式: 。

第四条 煤炭验收

1.煤炭交(提)货后,由双方约定在 日内完成验收。

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 检验结果为准。

3.数量确认:双方约定 。 实际装载数量允许合同数量(± %)溢(亏)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可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煤炭货款支付给甲方。

1.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2.煤炭装运后,按装运数量先支付 %货款,在验收确认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在煤炭经验收交接并办妥有关手续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货款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煤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4.甲方交付煤炭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甲方货场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2、挥发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 元/吨(按l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l0元/吨。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

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一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煤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1/3焦煤,20xx年11月16日前供应数量15000吨,车板含税价格920元/吨(含增值税)。

二、质量标准:ad≤,vdaf为28%-35%,std≤,全水份不超过8%,g≥76,ymm≥14,xmm≥60(质量指标需变动时,及时通知供方)。

三、验收标准及途中损耗:

以静乐县煤化有限公司计量、化验数据为准,如有质量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仲裁检验。采样、制样、化验执行国家标准。运输途中收现数量缺失,由需方负责,正常损耗由供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需方预付供方货款500万元。

(二)根据静乐县煤化有限公司化验批次,分段加权计算定价,一票结算。

五、质量考核情况:

(一)计价水份为8%,超出部分扣重。

(二)灰份在—之间每扣款1元/吨,在—10之间超扣款3元/吨。

(三)硫分在—之间每超出扣款3元/吨,在—之间每超扣款5元/吨。

(四)挥发份每超1%扣款1元/吨。

(五)g值低于规定12以下,指标每降低1个指数,扣款3元/吨。

(六)y值低于规定12以下,指标每降低1个指数,扣款3元/吨。

(七)超出所限等级,均按所超部分最高扣款。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化验数据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如供方质量、数量达不到上述要求,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认为供方违约,供方无条件退还预付款,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需方损失。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上诉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碰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性原因而无法发行合同,合同自然解除,双方无条件结清。

九、未尽事宜,双方再议。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甲方货场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cag

2、挥发份:ad22%—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ad≤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ca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ca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xxx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ca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ca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ca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cag——5500cag内,每增加100ca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cag——5800ca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ca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ca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区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_民法典》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门店中文名称:(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___公司中文地址:__________电话:__

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式火锅、酒水、饮料、香烟。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_____册资本比例的基

本情况为:

甲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

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第四章 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股东各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_____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_____定账户。(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_____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_____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_____账户。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_____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_____或_____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第十五条、聘请其中一方股东作为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对酒店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各出资方每月固定发布经营信息;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四

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 1年,自 xx年 6月 30日起至 xx年 06月30日止,在此期间内甲方按约定分批向乙方提供煤炭,乙方按约定付款。

二、品名、数量、价格及交易时间:

三、计量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实际交易量以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的衡称量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四、交货期限

1、因运输方式的特殊性,故本合同对交货日期不作具体约定,凡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已将煤炭交承运人运输在途,则均视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

2、乙方单批次的订购量大于 500 吨时,应给予甲方不少于 5日的备货时间。

五、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低位发热量应≥ 5500 mj/kg;如甲方所提供煤炭的低位发热量<5500 mj/kg,则乙方有权拒收该批次煤炭。

六、运输

本合同下煤炭的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交货地点

目的地:_辽宁省庄河市大郑镇__

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目的地,甲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视为交付,交付后该批货物的风险及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于 2日内卸货。

八、验收、数量、质量的确定

1、煤炭在装运地计量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到场,对承运方计量交接工作实施监督;煤炭到达目的地的计量验收由双方共同在交接地点检测计算实载重量。

2、当验收实载数量与装运地计量之差额处于装运地计量±5%范围时,装运地计量即为结算货款标准数量。

3、当上款之差额超出装运地计量± 5 %范围时,验收实载重量即为结算货款标准数量。

九、价格

基本结算价格__800_元/吨,本价格为完税价格且包括运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运输困难,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运输方式的,按照甲方与承运公司协商确定的运价作为结算价格的构成部分。

十、货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以每一列货运火车运输的煤炭为一个批次进行结算。

2、双方协商采用下列第 (2) 方式进行付款:

(1)、乙方提前预付其每批次订购煤炭量的全部价款,甲方收到该款后发运煤炭,交货并经验收、结算后双方就预付款进行最终结算。

(2)、乙方提前预付其每批次订购煤炭量价款 70 %的购煤款,甲方收到该款后发运煤炭,交货并经验收、结算后5 日内乙方支付余款。

3、乙方应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办理_事宜所需的全部手续,证件。

十一、定金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45万元_的定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到期后 5日内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该批次不能交货部分煤炭款总值 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五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收货人名称: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减元,最多不能超,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0000--1xx 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二、 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三、 质量要求:

(以甲方化验室数据为准)

1、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a.≧5300cag

2、 全水分:≦10%

3、 含硫量:ad.≦

四、 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三条要求,在5000cag的基础上,定价为815 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ca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六条。

五、 煤炭检验:

1、 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 煤炭到达后,须先经甲方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三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

3、 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化验室、能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煤炭取样会签单。

4、 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的,立即终止协议。

六、 奖罚措施:

1、 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

2、 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协议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

3、 全水分大于10%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 收到发热值在4901-5000ca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ca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 cag的拒收,甲方终止协议。

5、 收到发热值在5000-5500 cag内,每增加100 ca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5800 ca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 ca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cag不再上调价格。

6、 含硫量在指标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10元吨;

七、 数量计算:

以甲方地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八、 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七

购货单位(需方): 供货单位(供方):

根据《_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二、验收方法,交(提)货地点:双方现场取样,以需方化验为准,如双方有异议双方进行复检,以需方计量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后果。 六、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附则: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货一份

需方: 供方: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行号: 行号:

签订日期: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租用甲方储煤场地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双方共同履行。

一、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储煤场地给乙方租用________平米,具体位置由甲方划定,租用期限为三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每月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元计算,按年交付租金,先交租金后租用场地。

二、甲方同时将其自有的装载机一台,配煤机一台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与储煤场地相同,租金装载机每月________元,配煤机每月________元,按年交付租金,先交租金后使用机械,维修保养费用,配件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储煤场地,不得堆放除煤之外的任何物品,同时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将煤乱堆、乱放或超出甲方主划定范围堆放煤和其他物品,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每次________元,同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已交租金不予退还)

四、乙方租用的装载机、配煤机仅限在场区内使用,不得驶出或运出场区以外使用,同时不得从事装煤、配煤之外的任何作业,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机械,并且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已交租金不予退还)

五、储煤场地租期到期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时交给甲方,场地损坏部分,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自理;租用的装载机,配煤机亦如此,交回的机械必须完好无损,损坏部分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交地方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十九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发往哈密地区各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元/吨,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由乙方提供运输发票。

三、 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元/吨的罚款。

四、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不少于30000吨。

五、 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8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 为确保双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后,且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八、 甲方在次月15日开始支付前月运输费,在次月的25日前付清前月运输费,未付清部分每迟付1日,甲方按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当月运输费总额的50%可用甲方自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结来的承兑汇票背书后支付给乙方)。

九、 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的运输价款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交警罚款以及所有其他除合同内约定的费用以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 乙方如有自己的供煤的合同用户,乙方在甲方煤矿拉煤,按甲方坑口价供应。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将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费用结算完毕。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煤矿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二十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_民法典》,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县孙家坪乡阳坡村西南角,长约米,宽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__年月日至_年月日,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二十一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买受人:

第一条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_《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 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每增减 ? mj/kg(100kcal/kg), 对应基价增(减) ? 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x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上(含 ? 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 ? %货款;年定货量在xx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_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二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_________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_________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_________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_________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_____,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_________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的_____,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_____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_____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_____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煤场垫底煤 原煤合同篇二十三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对茶叶消____市场的了解,及茶叶消____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_________,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_________名字为:_________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_________,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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