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一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二
乙方(供方):
第一条、序言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铜川耀州家属楼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表面处理、颜色、数量、单价、
总价款
名称厚度规格表面颜色颜色单价面积
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按照实际送货面积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第四条、交货地点:西安
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及联系方式 该收货人有权代表甲方办理合同有关事宜。
对方。
第五条、交货时间
甲方支付的定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经甲方代表在
加工图纸文件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所供第一批货物于 一个工作日内交货。
因甲方未按时付款而造成乙方发货延迟的,乙方交货时间顺延,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更改设计的,乙方发货时间顺延,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费用,双方约定由乙方负担费用。
第七条、产品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产品达到指定地点交货时,清点交货清单与收获数量是否相等。
甲方接受货物三日内未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第八条、乙方岁产品配送的资料及配件。
资料:合格证、发货清单、检验报告。
第九条、产品数量的最终计算方式。
产品面积按铝板展开面积计算(以送货面积为准)。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1、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即按本合同总金额支付产品定金 元(大写)( )货到工地付80%即 元(大写)( ),剩余安装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款,则每拖延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及时提供经其书面确认的加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给乙方,若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加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甲方代表须在图纸文件上签字认可,若不及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如果甲方的图纸文件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快递,则乙方视为甲方签字认可,甲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的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活从那和供应,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交货则每拖延一天支付总金额的违约金给甲方。
产品生产及发运按甲方书面要求顺序组织。
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乙方交货延迟的,甲方须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向甲方提供由事故发生地的权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则交货期顺延,否则乙方仍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_现行法律和法规,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委托代表人签字,并且定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三
1、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分销商(分销商通常以省级或主要地区为单位建立,具有较强的分销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所辖区的物流推广及售后服务并销售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具体型号见附件《产品报价单》),并向乙方授予资格证书。
随着甲方产品线的不断丰富,甲方将增加其“协议产品”授权范围。后续授权方式为甲方授权人签发新的《产品报价单》,乙方授权人签字认可,双方备案,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动在分销区域以外销售“协议产品”,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2、乙方承诺
1)、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本协议中销售政策,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协议中市场销售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遵守本协议中商务政策,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定货,遵守订货计划等的要求;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商务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乙方须维护甲方品牌“绿色阳光”的声誉,尊重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总代权,不假借甲方“绿色阳光”品牌销售非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伪劣产品),对此违约(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4)、乙方将“协议产品”与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套销售时,须向最终用户阐明配套销售情况,因其他厂家的产品而受到第三方质量赔偿请求的,甲方不承担其他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
3、注册及变更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附件——《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若甲方发现乙方虚假填写《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如乙方登记注册有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双方损失。
4、承诺销售额
乙方承诺为了保证区域物流平台的正常运作,将用万以上人民币作为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销售的专项基金,以及月承诺量80%的安全库存。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
乙方每月回款额皆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月。
乙方应积极销售“协议产品”,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度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5、分销商人力资源配置
乙方须配备专职“协议产品”的产品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负责“协议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推广和市场销售工作。同时乙方须配备专人作为技术支持、服务和市场销售的接口人并在《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上登记,如果该人员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作相应变更登记,以便双方更好地联系和沟通。
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乙方须至少具备2名以上“绿色阳光认证工程师”以及2名以上“绿色阳光设计工程师”。甲方将给予以上名额的免费认证培训。如乙方届时未能具备上述技术人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6、商情沟通
为了协调双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应在每月最后一天提交《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库存报表》和《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度沟通表》,由乙方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核后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档备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核乙方销售业绩以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支持的重要依据,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虚假,甲方将有权拒绝对乙方的支持,并按乙方自动放弃本季度全部返点处理。
7、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须对商议活动中的分销政策及价格等商业秘密对第三方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对损失方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本保密条款在双方本协议关系终止后两年内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8、非正当行为约束
甲方工作人员应尽自己的职责给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职权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质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要物质利益,乙方有义务拒绝,并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门投诉;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当物质利益,以换取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乙方进行的非正当支持;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当的物质利益,无论是被动提供还是主动提供,甲方除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外,同时将对乙方进行扣除返点等处罚。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货物、货款,未经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书面允许,乙方支借给甲方工作人员的货物、货款属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人间行为,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往来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四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包装应保证产品到交货地完好无损,包装费由供方承担,不回收。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需方提供时在提货地点依据双方协商标准对所需货物进行验收。若有问题请在自提货日起10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第七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八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五
签订地点:深圳
签订时间: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1、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合同总额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人民币单价人民币金额
总金额(大写):
2、质量要求:以双方商定的标准为准。
3、付款方式和支付条款: 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个一月内付款。
4、交货与发运: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交货。供方送货到需方办公地点, 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知识产权:供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需方因供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供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
6、合同纠纷 及仲裁:为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种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7、任何一方均不得修改本合同,如有修改须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8、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需方: (单位盖章) 供方: (单位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产品购销合同模板茶叶购销合同材料购销合同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六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
鲢鱼每市斤 元、草鱼每市斤 元、螺丝混每市斤 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成品鱼级别和成活率分别为:
1.鲢鱼每条5市斤以上、草鱼每条6市斤以上、螺丝混每条7市斤以上;
2. 甲方必须保证成品鱼的成活率为: % ;
第三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
3.如成品鱼到达乙方河塘后、经水产专家验收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退货。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汇款方式支付。 年 月 日前先预付定金 %,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并成活72小时后,付清;(装卸费、运输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七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八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七
甲方:乙方:
本协议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零售价约定:
1、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2、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障乙方销售利润。
3、若乙方收到来自其他药店的低价销售小票(需机打票据),则由甲方负责差价补偿。
1、维护乙方门店价格稳定,在调价3日之内向甲方提供附近价格信息。
2、若在调价3日之后,甲方收到来乙方药店的低价销售小票(需机打票据),则由乙方。双倍赔偿。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特价、会员价)低价销售甲方产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如产生争议,且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约定诉讼地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并取代甲乙双方此前关于该合作事宜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八
签约时间:20xx年03月28日
供方:需方: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需方将合同金额的10%预付至供方指定账户,剩余90%在发货前付清,供方在1个月内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2、包装要求:标准纸箱包装,符合公路运输或长途海洋运输的要求。
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2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至需方场地。
4、工艺、验收标准:供方按照需方的生产质量标准和材料要求进行采购生产,需方派出技术人员在供方现场并在供方检验人员协助下参与产品质量检验,如需方有对产品铭牌、包装等有特殊要求,请提前通知供方。
6、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组件产品为正档a类组件,符合tuv中的技术规范与要求,组件的详细运行条件、规范、主要参数及组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若组件产品未能满足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产品。
导致的质量问题除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年因材料及制作产生问题的所有客诉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平均+0-3w正公差。12年保证90%功率剩余,25年保证80%功率剩余,排除客户不正当使用原因所造成的所有超出此功率保障的损失由需方承担费用。
7、合同保密:买卖双方、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合同及其任何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为商业机密,不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否则,违约方应对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8、违约责任:双方签约后,供方提供发货计划并义务及时足额交付货物,如果由于供方不能及时交货原因导致需方承担损失,供方负责全额赔偿。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8.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申张权利方可在所在地法院进行申诉。因诉讼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诉讼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9.生效及其他: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特别授权委托人签字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产品价格变动合同规定九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xx”系列的支持和钟爱。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国内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过去几年,xx一直承受着因树脂、玻璃等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导致的喷泉生产成本的上升,以及其他因能源价格上涨而导致的运输、包装等的价格上升的困扰。现天意xx不得不对国内销售的部分“xx”价格做出调整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该价格调整方案将于20_年4月1日起实施,在20_年4月1日前订货的客户按原报价发货,自4月1日后订货的客户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具体价格请参考xxxx经销商的价格通知表) 关于此次“xx”的调价,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xxx销售部。希望您能理解并继续支持“xx”。xxx也将一如既往以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全力支持国内xx事业的发展。
x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