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一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v^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
(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特种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特种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v^、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特种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v^、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五)保险特种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八)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矿山专用车:12.50%的年折旧率;其他特种车:10.00%的年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
(一)、
(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特种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根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0%。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险特种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特种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特种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二
承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互惠互利的平等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汽车名称:
二、月租金:
三、施工地点:
四、租赁期限:
五、付款方式:
甲方负责汽车进出场运输费:、租赁期满个月退场费由乙方支付,如施工不足 个月,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的出场费 即合计进出场费 由甲方承担。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汽车上自己拆除任何零部件,汽车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帮助配合,租赁期内汽车的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保证燃油的质量,如果不能保证燃油的质量,造成的汽车损坏由甲方赔偿,甲方允许乙方每月三天的汽车维修及保养期限,不超过三天不得扣除租金,超过天数按月平均租金减扣。乙方未超出叁天修车时间,则由甲方按月租付给乙方租金。
3.乙方派驾驶员人,甲方负责承担驾驶员食宿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驾驶员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合理化管理,不得无故脱岗,在确保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工地领导人请假。
5.甲方在租赁期间仅享有汽车使用权,甲方不得转租、转借或未经乙方同意更换工地。
6.甲方安排汽车作业每天不超过小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汽车不得正常工作,甲方需晚上加班作业时,应在出工前安排驾驶员休息,以保证加班安全。
7.在施工中,由于甲方为事先明确表示,造成下电缆、管线、电线、树林等受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赔偿责任有甲方承担。
8.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工地后,如:交警、运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由甲方协调处理。
9.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汽车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期内,无论是自然原因,还是甲方原因,以及其它原因导致汽车停工,甲方均应按期支付乙方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拖欠乙方租金。
10.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拖欠乙方租金,甲方应按拖欠资金总额月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退还甲方为此所支付的进出场费并赔偿因停工所造成的10万元损失。
八、乙方驾驶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服从甲方调度及工作安排,注意安全,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违章操作汽车和违章作业,如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在工作期间要保护机驾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打、骂驾驶人员和损害乙方汽车,由于甲方非法开采和非法施工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应认真按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则约定提交绵阳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_________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______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______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
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_________%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______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_________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四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租赁乙方车牌为_________货车壹台,该车作为甲方运输货品使用。
1、自承租之日起,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货车租赁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甲方保证租赁乙方货车不做违法用途。
3、甲方在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罚金由甲方承担。
4、甲方承租货车期限内,所产生的修理维护费、车辆耗油由甲方自行承担。
5、本合同自签订租赁之日开始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6、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五
特种车辆服务协议模板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使用乙方特种车辆在冷家油田进行特种车辆现场服务,在使用期间,甲乙双方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签约双方:
甲方: 井下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乙方:茨榆坨工程技术处作业项目一部
二、服务内容及价款:
服务内容:配合甲方作业施工
价格:
1、水泥车:160元/小时;
2、热洗车:220元/小时;
3、罐车:6元/吨小时;
4、吊车:6元/吨小时;
5、卡车:元/吨小时;长途用车元/吨公里(重车公里),空驶里程费(元/吨公里);
6、锅炉车:900元/井次
7、压风机:260元/小时;
8、平板车:700元/台次
三、工作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可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到达,并提供24小时的.优质服务。
四、结算方式:
1、以现场甲方签认的路单为结算依据,不得涂改路单。
2、每月20日前到甲方结算一次。(结算方式内部劳务支票)
3、结算价格暂按第二条结算标准结算,如局内运输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再做调整。
4、长途车辆过桥及高速公路费等由甲方负责。
5、水泥车、罐酸化作业按第二条价格200%结算。
五、相关事宜:
1、甲方需提前8小时向乙方调度室报用车计划,说明所用车型、车台数及所施工内容、和报到地点。
2、退车:在车辆到达现场,退车按1小时结算。
3、车辆小时结算办法:吊车、卡车用车不足4 小时按4小时结算,超出4小时不足8小时按实际小时结算;其它车辆按照实际工作小时加里程小时结算(里程小时按冷东河北2小时,河南1小时)。
4、乙方给甲方施工完毕,如无特殊情况,应在一个月内给予办理结算事宜,每超期一天按2%收取滞纳金。
5、车辆工作途中发生其他情况应在两小时内换车工作。如在工作期间车坏,每耽误2小时扣除1小时费用。
6、到现场车辆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抢险除外)情况下,应服从现场指挥。
7、车辆报到时间可延迟一小时,从一小时后每超一小时,在工作时间内扣除1小时。(以车辆到齐为报到时间)
8、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六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章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三章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七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友好地合作关系,避免双方在活动期间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申明甲乙双方的责任关系。
甲方责任:
校园活动期间,甲方要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物品及设备
校园活动期间,甲方要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乙方的物品
3.如甲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维护活动现场秩序,活动期间设置志愿者进行安全巡视遇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校园活动期间,乙方要保证现场不得造成哄抢、拥挤等情况发生,以免造成人员伤害和物品被盗
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八
甲方:
乙方:
为落实空防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努力实现空防安全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共同促进机场空防持续安全。现就有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_______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安全保卫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手册》和《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安全保卫方案》的相关条款。
1、甲方负责对办理通行证件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2、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进入控制区的乙方人员及携带的物品、证件、车辆安全检查。
3、航空器非运行期间,在大路机场停放,由甲方负责航空器的安全保卫。
4、航空器运行期间,甲方负责消防救援、应急救护、机场警戒、安检等。
5、航空器遇到^v^、非法干扰等应急情况时,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及机组实施应急救援程序,共同保证航空器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乙方有义务教育所属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民航局及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
2、乙方对所属需办证人员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乙方人员和车辆必须持有效通行证件,方可从指定的通道进入控制区,并主动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
4、乙方不得携带危险物品、不利于安全的物品进入控制区。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九
甲方:
乙方:
为了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决定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租赁单价:按每月每台 元( 人民币)租赁。
四、付款方式:租赁费按照满月月终结算(方式按照甲方验工管理办法办理),并在月终15日内付清租赁费用,若不能按约付款,甲方按照实际欠款数额每日以的千分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租赁费不含税金,甲方付乙方机械租赁费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收款凭证(以合法柴油票代替)。
五、调机运费:首次进场运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共计为元;退场运费由乙方自理(但如租赁机械不足一个月,甲方负责退场运费,费用共计为元)。
六、租赁期限:20xx年11月16日开始,期限暂定一个月,但20xx年11月15日前必须进场。
七、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机械使用工地必须提前告诉乙方,但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二次搬迁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机械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该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拍卖。
九、在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及机械的伤害由甲方负责。
十、机械租赁期间,机械每月“累计纯作业时间”按照240小时计;如超过240小时,超过部分应按 元/小时支付租赁费给乙方。
租赁期间机械所用油料由乙方自理。正常情况下因机械故障造成停工,每月不得超过2天时间(共计16小时),超过部分按照 元/小时( /240 2= 元/小时)从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如因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造成机械台班浪费,甲方要按照实际情况从租赁费中扣除机械误工费(按照 元/小时计)。其他属于甲方责任的任何原因或天气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减扣租金。租赁期间驾驶员及乙方管理员等食宿、交通费用及司机工资等由乙方自理。“累计纯作业时间”指一月中机械工作时间的总和,以小时计。
十一、甲方不得令机械从事违法作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二、乙方机械及人员在正常工作安全保证情况下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任何工作安排,乙方无权拒绝,并必须保证机械的使用效率,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清理出场,费用按照183元/小时结算。机械使用台班每日双方代表现场签认,做为最终租赁费用结算的依据。
十三、机械的养护、保管等由乙方负责,并不计费用。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再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
一、特种车辆类型
井下用特种车辆: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多功能支架搬运车、支架铲运车、wc-3a无轨胶轮运输车、wc-3e工具随吊车、wc-3d双向顺槽运输车等。
地面用特种车辆: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吊车、叉车、清扫车、洒水车等。
二、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车辆有关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
3、必须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在操作车辆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车辆只能按其限定性能、用途使用,不得进行与其性能、
用途无关的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活动,培训中心与车辆路运管理科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
7、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按三违处理。
8、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9、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气源)并拉紧驻车制动,确认车辆已经停放好后方准离开。
三、特种车辆维护保养及使用规定
1、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证车辆卫生整洁。
2、检修人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部位逐一检查保养、润滑,并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妥善保管。
3、车辆配置的仪表盘、大灯、喇叭、传感器等电气设备必须齐全有效,车辆动力、转向、制动、液压等操控系统灵敏可靠。
4、车辆在出车工作时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间、使用单位、出车事由、工作地点、回车时间等,并指定专人驾驶操作.
5、特种车辆严禁借用。
6、车辆停驶期间,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养,对原车机件不能拆换,要确保随时投入运行。
7、车辆维修程序,车辆发生故障后,司机第一时间向班长汇报故障情况,在班长带领下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对出现维修费用较大时通知科长和主任工程师,到现场与维修单位技术人员共同鉴定后维修。
四、特种车辆运输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事故后,不论情节轻重、事故大小,都要完好保留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人员现场取证调查。
2、车辆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调度室、督查科等)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并划分责任,估算经济损失,并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研究处理。
3、对各类特种车辆运输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发生的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预防此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分析处理结束后要组织车辆驾驶员学习,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记录存档,事故档案应包括从事发报告、调查、理赔等处理的全过程内容。
6、因下列违章行为和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重处理。
(1)无证(无相应车型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等)驾驶车辆;
(2)酒后驾车;
(3)擅自驾驶车辆办理私事;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6)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有意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告的;
(7)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不检修或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繁荣运输市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更多的人走上富裕的道路,我公司现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实行以乙方出____%,甲方担保向银行贷款____%的方式贷款购车,进行车辆挂靠的货物营业性运输。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车辆产权以及在租赁期间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
乙方:
xx年x月x日
1、____车辆总价值为:____元人民币的车辆____壹____台,由乙方出资30%,金额____甲方担保向银行按揭____70____%,金额____:____元购置____牌,型号为____;入户____吨,发动机号____,底盘号(车架号)____,由乙方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产权在乙方未全部归还货款之前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经营的车辆有保管好的责任和义务,享有使用权,运输经营权。
2、乙方自愿向甲方按贷款金额的10%(不计利息)交保证金____元及风险保证金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贷款银行还贷义务的担保,或机动车辆续保等,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3、____为了确保甲方和银行的利益,甲方每个月收取乙方的管理费、代收税款、gps流量费共计____元,个月以后按当时标准收,同时代收银行还款本息。
三
1、挂靠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在货款未能全部清偿之前乙方不得私自转让车辆,乙方因故不能继续经营时,须还完银行贷款以后,并交清全部费用,由放贷银行和甲方同意注消抵押后才能转让。
3、受让者须同甲方重新签订挂靠合同,挂靠期限应接上一挂靠者所签订的挂靠期。
1、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做的汽车消费信贷提供担保,乙方必须保证按月偿还银行本息,由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代为缴付。
2、乙方在挂靠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并负担车辆营运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规费、税款等。
3、乙方必须在银行放贷还款日前交清当月的银行还款本息、管理费用、税金、养路费等,逾期不交,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欠款总额3%收取乙方违约金,并有权暂扣相关营运票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处行承担;在乙方没有拖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发放当月的各种规费凭证。
4、乙方对所挂靠车辆必须购置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3名司乘人员责任险。(按该车实在座位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1)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保额20万以上;
(2)危险品货运车辆定额为30万以上。
司乘人员险每人2万以上。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由甲方代办保险手继及理赔手继,不办保险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取消乙方的使用经营权,保险期满前15天必须保下期的保险。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发有关营运票证。
5、挂靠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输相关手续的。,不得对车辆进行改装、拆卸。不得用该车作其他任何抵押和私自报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挂靠期间,乙方必须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按期进行车辆年检、二级维护、等级评定,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车辆驾驶员须报给甲方登记备案,驾驶员必须办理营运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运输的必须办理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等相关营运证件后,方能驾驶车辆参加劳动,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可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含货损、货车事故),在处理事故中所发生的差旅费、车辆施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自行负责事故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如事故导致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支付相应赔偿后向乙方追偿。
9、乙方在车辆经营中必须按规定填写及保管好货物运单。不办理保险或欠费的不能领取货物运单。货运单每缺少一份,按运管部门有关条例处罚。
10、车辆挂靠期间发生的全车失窃或全车报废时,首先将保险公司赔付险费一次性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及甲方费用,余额退还乙方。如所赔付款项未能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甲方费用,乙方仍需继续偿还。
1、乙方欠费(包括管理费、代收税款、银行还款本息等)超过壹个月,造成甲方或甲方与相关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欠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的车辆,收回车辆满十天,乙方未能全部交清所欠费用及相应违约金,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将车辆转让,转让所得用来交清乙方所欠费用,转让所得不足补偿欠费时,余欠部分仍由乙方负责偿清。
2、乙方私自请驾驶员上岗经营的,由此而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如发生交通事故、货物损赔,乙方隐瞒、逃避责任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以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开支,不足款项乙方继续承担。
4、乙方不得营运盗品、^v^等违法物品,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银行还款本息日,未能按期还款的,乙方同意甲方代垫月供金额,30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20元的违约费,超期30日的,甲方每日按月供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乙方违约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上级政策调整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未果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处理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此车辆有超长、超高、超宽及与行驶证车型公告不相符等,该车在营运及非营运期间,所出一切事故及事情都与甲方(管理方)无关,乙方自行负全责。
5、本合同文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文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共同遵守执行。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x月x日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二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________辆________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________次,按月租用,不足________个月按________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________天,加罚________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三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v^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______
车架号: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
扫地车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______元/公里,乙方保证每月使用不得少于4680公里,超出4680公里按照实际里程计算,不足4680公里按照最低使用里程4680公里计算。结算方式为:每月和现有甲方在乙方服务的专业化费用同时结算。
三、协议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乙方选定的车型共计______台,交予乙方使用。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选定车型实际价值为______万元,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乙方按照车辆实际价值全额赔偿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乙方没有按时给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的。
(三)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四)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并定期做常规保养以及安全检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租赁费用;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车辆发生碰撞、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和^v^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___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 公里(平均_____公里/日,超过每公里______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签约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___%。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_____%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_________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___%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五
作为驾驶员,我将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争当文明守法公民,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公开承诺如下:
1、遵守工作制度,服从统一调度。坚持遵章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忠于职守,勤奋务实,不怕吃苦。 2、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急躁冒失,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占道行车,不违规鸣笛,不疲劳驾驶。
3、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危险品安全教育,学习化学品基本常识,严格按规定时间、速度、路线行驶,确保不发生泄露及交通事故。
4、自觉爱护车辆,保证行车安全。始终把行车安全作为根本要求,加强车辆保养和检查,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维修,绝不心存侥幸,绝不带故障行驶,确保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5、保持车辆平稳运行,努力降低燃油消耗。严格按照《车队油料考核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进行执行,做到缓慢提速匀速行驶,严禁超油或偷油等违规行为,违者重罚。
7、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做到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讲话文明礼貌、待人谦虚随和,面对客户树立良好形象,做到服务规范细致。
8、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费用报销制度,重要支出及时请示报告。
驾驶员:
日期: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六
车辆保险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章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暴、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v^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节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四节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
(1)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v^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
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负全部责任的兔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兔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为20%。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
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
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五节 无赔偿优待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
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
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
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
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v^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v^法律。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 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方式签订此合同,甲方将出租车租给乙方,租期为____年,租车开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终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________万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下列条件执行。
一、押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个月为________元,其余每月________元。
三、乙方租金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营运手续,但是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车、二保、缴费、修车费等,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如要有类似情况让甲方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盗被抢、车辆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不得随意破损车辆任何部位,车到更换机油时,必须更换,上述事宜如有违背。甲方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八、甲方交给乙方车时,车辆状况一切完好,无碰撞部位,四条轮胎完好,车辆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还车时,也必须向甲方当时交给乙方时一样,如有差错甲方从押金扣除,作为赔偿。
九、乙方在租车期间,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将押金全部扣除,作为补偿。
十、国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无关。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车辆造成车辆损坏在时修复原样用原厂件,如有不一样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每年缴纳强险、商业险、保额在30万元以上,车上人员乘客险,如不交这些保险后果自负,甲方任意处理。
十三、乙方违反上述中的规定条件,甲方有权即刻解除车辆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违约,乙方负全部责任,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最新规定 特种车辆保险费用篇十八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___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