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框架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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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
货物采购框架合同二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3.。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货物采购框架合同三
2、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货物采购框架合同四
乙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建材,安排好市场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购建材名称、单位、单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建材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包装要求和费用承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_________。
2.建材净重:_________公斤。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方法_________。
第六条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与期限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