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购销合同共有几份消费券使用规则一
甲方根据合作的项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费用。
费用分类
(1)一次性平台接入费:人民币 元;
(2)合并清算服务费:人民币 元;
(3)验证核销服务费:人民币 元;
(4)机具服务费:人民币 元;
(5)商户拓展及营销服务费:人民币 元;
(6)宣传物料设计印刷费:人民币 元;
(7)其他费用:
合作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
费用支付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支付合作服务费用。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发票开具
乙方应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为: 。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消费券购销合同共有几份消费券使用规则二
在调查中,有75%的消费者表示不会细看汽车购销合同,不会留意到经销商有没有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相当之高,相比之下,只有25%的消费者表示在买车时会认真地看汽车购销合同,并肯定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并不高。
买车时你会仔细阅读和经销商签定的汽车购销合同吗 如果你购买的是紧俏车型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新车,你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吗 上周,本报对消费者买车时会否认真留意汽车购销合同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七成的消费者在买车时不太留意汽车购销合同,不会特别留意合同上有无具体交车日期,也不太留意经销商违约后应承担什么责任。
在调查中,有75%的消费者表示不会细看汽车购销合同,不会留意到经销商有没有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相当之高,相比之下,只有25%的消费者表示在买车时会认真地看汽车购销合同,并肯定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并不高。
在消费者购买新车无现货时,关于交车日期消费者一般和经销商以哪种方式约定 问卷也对此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54.2%的消费者会提出要求让经销上写在购车合同上,而有41.8%的消费者则表示是和经销商口头约定,这个结果也说明,消费者在购车时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并不高。
在目前汽车4s店提供的汽车购销合同样本上,大多都注明了消费者如果违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但对经销商违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则只字不提,那么消费者在买车时,有多少人会要求在合同上写明如果经销商逾期不交车,应该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呢 问卷同时也对此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83.3%的消费者表示,不太留意合同上有没有写明经销商如果逾期不交车,应该赔偿自己什么经济损失,比例非常之高,只有16.7%的消费者表示,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经销商的违约责任。
问卷最后还对“经销商如果逾期不交车,你会怎么处理”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不到一半的消费者(49.9%)会找4s店理赔,另外有33.3%的消费者则表示会找4s店理论,分别还有8.4%和4.2%的消费者表示会继续等下去或者加价购买。
消费券购销合同共有几份消费券使用规则三
如甲方未按约支付营销补贴款,则乙方要求甲方补足营销补贴款。如甲方未按约补足,乙方有权停止相关营销活动。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合作服务费用的,应当以合作服务费用总额为基数,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经乙方书面提醒,甲方仍未按照乙方约定期限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自违约之日起的营销活动,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作服务费用。
执行瑕疵责任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相关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内容执行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执行内容。如乙方未按约修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合作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因营销活动平台政策调整、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非乙方原因而导致消费券发放方案不能按约执行的,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替代方案。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