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合同纠纷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当因为定金合同这样的从合同发生纠纷时,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着重为您介绍什么是定金合同和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可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就是我们对定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所做的法律解答。总之,当面临定金合同纠纷时,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定金罚则。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二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定购甲方销售的房屋概况:
三、定金支付
1、乙方经现场勘验甲方上述房屋后,对甲方出售的该套房产的权属状况、设备、装修等情况进行了解,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情况,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确认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元)的成交价格购买该房屋,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等匀由乙方承担,甲方净得上述房屋总房价。 2.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元),甲方收取定金应向乙方出具收条。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款并一次结清房屋总房款。
(1)乙方逾期或拒签该房屋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全部没收,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他人。
(2)甲方逾期或拒签该房屋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应双倍返还定金。
(3)甲乙双方决定延期签订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协议书,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府、银行重大政策调整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买卖双方在此声明在签署本定金协议前已通读全文,并理解其含义,双方愿意遵守本协议执行。本协议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共壹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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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收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丙方): 营业执照号码:
1、在支付以上定金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 以前,在丙方居间监督下同乙方签定该物业的居间成交书面合同。
2、在同乙方签定了以上物业的居间成交书面合同后,甲方同意将此定金直接转作与乙方的合同成交价款,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3、按《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应双倍返还定金。
4、此定金收据经签字确认后,若最终签定的居间成交书面合同即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有关违约责任方或过错方可自行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若选择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方或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定金收据由三方签字(签章)确认后生效。请甲方和乙方认真阅读后签字(签章),一旦签字(签章)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经办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四
售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面积:楼层:
产权证号:土地证号: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2)乙方于年月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3)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他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乙方:丙方:
甲方共有人:代理人:经办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区(县)小区楼单元房屋(地下室平米,储藏间平米),屋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房屋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元(小写)元u001fu001f(大写)元。
二、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剩余款将于办理产证过户之日一次性支付。
3:分期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2、附属设施清单
六、甲方承诺:
1、具备房屋买卖条件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7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人)乙方:(买受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1、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写:_______元)。
2、该二手房系老式小区,物业情况尚不明,但卖方保证过户前不欠缴各种物业费用,如有拖欠,卖方保证将所欠之物业款补足买方。(所欠款额以物业公司结算为准)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_________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买方支付。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_______%;卖方支付:______%。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__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暖气费___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_____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卖方_____份,买方_____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怎么写
定金合同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五
售 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 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定金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三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2、乙方于 年 月 日过户当日交付清该房全款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第四条:相关事宜
1、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2、由于卖房人房屋正在住用,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约定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一式两份,一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
卖房人(甲方) 签字 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 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六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一、买卖房产的基本条件(若本条描述的该房产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产权证书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3 在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次交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 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最近国家出台很多政策,特别是银行收缩房贷,所以贷款原则上最迟不得超于三个月完成。如果乙方在三个月内未办好银行贷款并且没有书面与甲方商议其它付款方式时,甲方有权利在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处理该房屋,包括出售该房屋给其他人,违约责任见第六项,但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不能及时到场签字等人为事宜,应向后延续时间。
2.2 甲乙双方协商在签定本协议后15天内签定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乙方的利益最大化,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二份合同,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只做交税时使用,其他时候无效,特此声明。
2.3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需于过户前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4该成交价格不包括室内的家具及电器,但包括空调、卫生间已装物品和其他不宜拆下的物品。
2.5 该房屋交易以前已做房产抵押,甲方在收到该房定金后___________日去银行办理解压手续,并及时通知乙方。
三、税费承担
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中介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房屋交接以前该房所产生的物业、取暖、水、电、燃气、有限电视费以及其他关于房屋的费用。
四、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及交付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交完首付款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交予乙方,并要保持房屋良好。
五、权利义务规定
5.1 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家族纠纷、房款和物业纠纷、无任何瑕疵;保证手续齐全。
5.3 公共维修基金随房转移。
5.4 乙方已实地查验房屋的状况并对房屋的实际状况有充分了解,同意在房屋现有状况下签署本合同。
5.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过户等事宜,愿意为其提供办理房屋所需任何资料以及到场签字。
六、违约责任
6.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及其他
8.1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或代理人)、买方(或代理人)各持壹份、居间方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备注: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七
反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3、反诉被告支付反诉原告违约金238104元;
4、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__年12月3日签订了一份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购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花园_____座_____房屋的买卖认购合同。合同约定总购房款为人民币1190520元(注:_________________币种下同),合同约定反诉被告应在签署本认购合同后3日内到反诉原告指定银行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审批手续,银行审批通过后1日内交付总购房款的30%即360520元作为首期款,剩余房款830000元应由反诉被告于3日内向该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到开发商初始登记办理完,反诉被告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由其通过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给反诉原告)。合同还约定,反诉被告须于20__年12月15日前到上述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同时付清首期款或全部楼款。合同第二条第5项约定,如反诉被告在上述期限内未前往上述银行办理前述手续,以及未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手续(内容为反诉被告全权委托反诉原告指定人员张骏为其办理上述房屋过户手续,领取其房地产证,代缴税费,办理其房产证抵押贷款手续,收取抵押贷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6项约定,如反诉被告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缴付上述房屋订金、首期款或全部房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7项约定,有关购买该物业之项目契约之律师费、公证费、登记费及其它一切有关买方之费用及税项,概由买方支付。第8项约定反诉被告同意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双方按约定过户价格缴税,其中由反诉被告支付的税费有:_________________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契税、公证费、查证费、贴花税、交易费及其他、抵押登记费,且其须于签署房地产买卖认购合同时交付,同时反诉被告还承诺:_________________如果其办理过户手续时不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由此产生的买卖双方税费全部由其承担。
双方在所签上述合同的第三条第2项中反诉原告承诺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在反诉被告收到房屋使用权开始起9个月内负责办理其房产证过户手续,如果9个月到期,由于开发商或反诉原告原因,不能办理反诉被告房产证过户手续,反诉被告可向反诉原告书面申请退房,反诉原告承诺在收到反诉被告书面申请退房10日内退还其所付房款及办证税费,反诉被告承诺其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该条第三项约定,如果开发商初始登记完成,反诉原告已经书面或电话通知反诉被告3日内办理房产证过户及抵押手续,由于反诉被告原因在规定时间3日内(节假日除外),不去办理反诉被告名下房产证及抵押贷款手续,反诉原告到期有权收回上述房屋转让他人,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无条件搬出,其入伙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反诉被告承担。在该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双方特别约定此物业如产生行政处罚的费用由反诉原告承担。
上述合同签署后,反诉被告于20__年12月7日向反诉原告只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和公证费、副本费360元。反诉原告于20__年12月28日将合同项下房屋交付反诉被告使用(详见反诉被告提交的深圳市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明居管理处证明)。根据当时银行规定的二手房买卖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即可购买,反诉被告须支付首期款30%即360520元才有资格入住涉案房屋,但是反诉被告只支付了300000元首期款就要求入住,一直拖欠反诉原告首期房款未付。反诉原告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约定,于20__年9月12日下午5:_________________30到反诉被告的住处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号送达了一份《通知函》,通知反诉被告反诉原告已经无能力继续履行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如果反诉被告不愿意购买上述房屋,在20__年9月30日前来反诉原告办理解除合同和退房手续,反诉原告在合同解除10日内,退还反诉被告首期款,收回上述房屋;反诉被告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的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使用期间装修费自理。如果反诉被告愿意承担房产证无法办理的风险,反诉原告要求反诉被告必须在20__年9月30日前至反诉原告处签订补充合同,并告知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根据20__年9月银行的新规定,二手房买卖,第一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已经支付30%房款的,须支付剩余的70%购房款,待付清购房款后可以继续使用上述房屋。如不能一次付清购房款,反诉原告会请求建设银行审核反诉被告的贷款资格,银行确认为第一套房合格贷款人,除已支付的30%房款外,其余房款反诉原告将按现在银行一套房贷款利率年息5.945%借款给反诉被告。第二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需支付50%,银行贷款50%,如反诉被告经银行确认为第二套房合格贷款人,则须在20__年9月30日前补齐50%首期款。鉴于反诉被告属于第二套房以上,需要付清全款,反诉原告一直电话通知反诉被告,向其催收首期房款欠款60520元及交齐剩余购房款未果。反诉被告从20__年10月11日起已无合法根据占用反诉原告房屋至今未还。反诉原告几经努力,于20__年7月16日协助开发商将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丙栋房屋初始登记办理好。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反诉原告在20__年7月20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办证通知函》给反诉被告(已签收),按照深圳市政府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最新规定,要求反诉被告在收到通知3天内提供个人及家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离婚证),社保卡和社保清单,工资收入流水,纳税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定金收据,首期款收据,认购合同给反诉原告,并且要求反诉被告于接到本通知函后3日内与反诉原告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同时,反诉原告还明确告知反诉被告,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限购的规定,若其无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履行《认购合同》并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合同》,即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当于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3日内与反诉原告办理解除《认购合同》事宜,反诉原告将在签订《解除合同书》当日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反诉被告需将房屋退还反诉原告。
反诉被告收到《办证通知函》后,一直不提供任何资料给反诉原告。反诉原告遂又于20__年8月27日发出《履约通知函》第三次催告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反诉原告名下房产证已经在20__年8月18日办妥,已经具备过户条件,要求反诉被告履约,在接函后3日内付清剩余购房款,并支付到反诉原告账户,并附具了开户人、账号和开户行。同时,在该函中反诉原告还要求反诉被告于20__年8月31日前付清剩余房款,逾期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反诉被告又一次电话拒收邮件,不与反诉原告履约。反诉原告在此情况下,于20__年9月2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给反诉被告(已签收),告知其于20__年9月1日正式解除双方间签订的上述认购合同,请其即刻搬离认购房屋,否则反诉原告有权没收其支付的购房款,并追究其房屋使用费、利息等责任。但是反诉被告继续占用反诉原告的上述房屋,且不愿意支付反诉原告购房款和购房过户税费,已经严重侵害了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另外,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反诉原告以拍卖方式取得涉案房屋所在的阳光明居丙栋共计20套房屋的所有权,其中有11套房屋的购买人已通过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___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与反诉原告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解决了协议双方间存在的办证税费争议,其中有13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认购补充协议》,共16套向银行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双方已向国土房管部门递交过户材料,其中9套房屋的买受人已领取到房产证。正是因为反诉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致使双方间的涉案购房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反诉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署合同的约定,未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全面履行支付购房款和缴纳有关购房税费的义务,反诉原告依法依约享有合同解除权,并有权收回合同项下房屋,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应无条件搬出,并自行承担入伙装修房屋费用。反诉被告虽有上述违约行为,反诉原告依约完全可以不予退还其已交购房款,但综合考虑反诉被告的违约性质和程度,及其违约给反诉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反诉原告酌情按照合同总房款的20%主张反诉被告的违约金,敬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深圳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八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证书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