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收购合同小麦的仓储合同一
乙方(交易代表):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小麦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6500吨;
三、收购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制定,目前暂按2500元/吨,以后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四、供货时间:自20xx年 12月2日——20xx年 3月22日。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散装发运,汽车板交货至甲方单位所在地仓库;
六、计量及验收方式:
2、验收方式:由甲方进行现场抽样检化验,乙方对检化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申请复检一次。
3、乙方交付的小麦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供货期限结束后自动终止;
八、结算时间及方式:
1、结算时间:在乙方供货期间内,甲方应当保障每周结算一次货款,供货时间结束后3日内必须全部结清货款。
2、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供货结束后3日内未能结清货款,拖欠时间不足1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不足2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20日不足3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6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所欠货款的总额。
2、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足量供货的,应按照所欠货物数量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约定的除外。
3、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保障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任何一方不得以“过高或过低”为由申请调整。
4、因一方违约,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 方:账 号:开户行:
乙 方: 账 号: 开户行:
年 月 日
小麦收购合同小麦的仓储合同二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1、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1、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麦收购合同小麦的仓储合同三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农企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推行公司+农技服务中心+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保证种植的杂粮在生长过程中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二.甲方委托镇农技服务中心对农户种植过程实施监控和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服务。为农户举办技术培训。聘请检验丰富的农技人员,实行技术包村的责任制,从种到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杂粮。
三.甲方保证种植的无公害杂粮全部收购,并高于国家标准的保护价格收购,当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格时按合同保护价收购,当高于合同价时按最高价格收购。
四.甲方在收购过程采取镇农技服务中心或村组干部组织收购,或企业直接设点和委托食粮经纪人代收购。
五.付款方式:现金付款、车送车结、不打白条、尊重农户发言权,最大限度保护农户的利益。
六.甲方对乙方有如下基本质量要求:
(1)由公司代农户采购优质高产的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的优良杂粮。
(2)农户必须严格按杂粮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3)杂粮水份不超13%,容量最低允许值为750g/l,杂粮不完善粒最大允许含量为10%其中不允许有生霉粒。杂粮杂质最大允许含量为20%,其中矿物质最大允许含量为0.5%,杂粮不允许有赤霉病粒,杂粮不得有异味或色泽异常,并附有该批杂粮随村农技人员的签名。
七.甲方委托乙方种植杂粮面积亩,上交杂粮公斤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如调解不成的,提交市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按实际情况对待,双方不视为违约。
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五年内有效,(自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9月25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小麦收购合同小麦的仓储合同四
乙方: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 农企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 甲方推行公司+农技服务中心+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保证种植的杂粮在生长过程中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二. 甲方委托镇农技服务中心对农户种植过程实施监控和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服务。为农户举办技术培训。聘请检验丰富的农技人员,实行技术包村的责任制,从种到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杂粮。
三. 甲方保证种植的无公害杂粮全部收购,并高于国家标准的保护价格收购,当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格时按合同保护价收购,当高于合同价时按最高价格收购。
四. 甲方在收购过程采取镇农技服务中心或村组干部组织收购,或企业直接设点和委托食粮经纪人代收购。
五. 付款方式:现金付款、车送车结、不打白条、尊重农户发言权,最大限度保护农户的利益。
六. 甲方对乙方有如下基本质量要求:
(1)由公司代农户采购优质高产的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的优良杂粮。
(2)农户必须严格按杂粮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3)杂粮水份不超13%,容量最低允许值为750g/l,杂粮不完善粒最大允许含量为10%其中不允许有生霉粒。杂粮杂质最大允许含量为20%,其中矿物质最大允许含量为0.5%,杂粮不允许有赤霉病粒,杂粮不得有异味或色泽异常,并附有该批杂粮随村农技人员的签名。
七.甲方委托乙方种植杂粮面积 亩,上交杂粮 公斤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如调解不成的,提交市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按实际情况对待,双方不视为违约。
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五年内有效,(自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9月25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