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一带乡村过年习俗显得与城市不尽相同。乡村农家,房多门多,除了贴春联外,房门两侧还要搁置两株圈贴红纸的连根甘蔗,叫“门蔗”,方言“蔗”与“佳”近音,寓意进入佳境。厅堂中案桌摆有隔年饭、长年菜、发糕,并插上用红、黄两色纸扎的“春枝”,寓意饭菜长年丰足,吉祥发财。每家要把薯藤柴枝堆垛大门外,点燃待其烟绕火旺,男人依辈分跳过这堆火焰,边跳边念:“跳入来,年年大发财;跳出去,无忧共无虑;跳过东,五谷吃不空;跳过西,钱银滚滚来。”这叫“过火群”,象征烧掉旧岁的邪气,消灾过运,迎来干干净净、大吉大利的新年。“跳火群”后,就要用新扫帚打扫厅堂,扫完后扫帚畚斗搁在一起,垃圾堆放门边,希望如愿再从畚帚中走出来,帮助发家致富。同时要把跳火群未熄的余灰收集一些添于炭炉中,叫“添旺”,象征更加兴旺。家长率子女围坐炉旁,叫“围炉守岁”,通宵达旦守着,据说这是为父母添寿。此时,长辈给晚辈分压岁钱,叫“分圆”。随着社会进步,生活节奏加快,闽南乡村一些繁琐的习俗已逐渐被废止了,但农家企盼好年景的风俗仍保留下来。特别是“围炉”在腊月寒冬,全家人围在暖烘烘的小炉旁痛饮畅谈,述旧岁展望未来,那是多么温馨,多么幸福。
厦门岁次民俗
厦门的民俗很多,随着时代的进步,近年变化极大。为了入乡随俗,特介绍如下:
正月初一,黎明开门,梵香燃爆,曰"开正"。晨起祭祀祖先,是日,粪土不倾户外。
正月初三,为丧家清新愁(即烧新床)之日。凡在初一、二未到过之友家,是日应勿往访,访即为不敬。有谚语曰“初一早,初二早,初三困甲饱”,意思是初三日无客登门,晚起无妨。那么这个习俗是怎么来的呢?相传,明朝嘉靖年间,倭寇占领厦门外岛浯屿。一年除夕夜晚,官兵忙于过年而疏于守备,大股倭寇乘机攻城,军民奋起抵抗敌人,激战二日三夜,倭寇才败退,但城内军民伤亡极重。初三日,百姓各自收埋亲友,吊丧亡灵,哭声震天,无暇到别家登门拜年。第二年初三日,厦门居民把此日作为忌日,久而久之,成为惯例。
正月初四,奉佛人必焚纸帛与马,接神,系迎接十二月二十四日的送神。
正月初九,玉皇诞辰,香案敬神。惟丧家要停祭两年。
正月初十,地诞。是日不砍柴、不掘土。并以普通物品祭敬。
正月十三,关圣帝君诞辰,商家均有祭敬。
正月十五,上元或日元宵,即三官大帝诞辰,闹花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