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标题一般采用两种格式,开头简述基本情况,主体写自己的主观感受,组织材料,安排层次。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以案为镜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
以案为镜心得体会
20_年7月24日通过参加隆阳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结合自身情况,我有以下心得体会: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时刻提高警惕。通过听了何家发、李梅波两位同志在办案过程中涉及虚假诉讼案件自我检讨汇报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但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不一定全部真实,我们必须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确保案件的真实性。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但如果自己一不小心,也可能陷入法律的空子里,让自己受到伤害,面对公、检、法、司,我们始终属于弱势权体,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伤害,就是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防范风险意识,对自己办的每一件案子用心、细心。
二、坚定信念、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深刻反思自己,严谨办案。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提高政治站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生利益矛盾也不断增加,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好自己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受到伤害。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137号、138号两个“部令”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格指导着自己的日常工作。坚持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为原则,学好法、用好法,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以案为镜心得体会
学习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对我们广大党员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支部书记,听到一桩桩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贪污腐败案例,看到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追逐名利,走向犯罪深渊,最终身陷囹圄的惨痛经历,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一、 不断学习,提高认识
作为一名党员,要清醒的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利关,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权力是谁负于的,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谁谋利益,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业绩观,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对待权力要有如履薄冰的精神,要慎权,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否则就“一失足成千古恨”。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常思为民之责,手莫伸、人莫贪,在自己面前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
三、勤奋做事,廉洁做人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深刻领会到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将自己的工作实践,跟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做事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此次警示教育给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敲响了警钟,通过学习,触动很大,位卑不忘忧国,要认真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能有任何偏离和疏忽大意,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单位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达到让组织放心,让领导满意。
以案为镜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分行“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无论在单位还是在生活中,都要严格的约束自己,对法律要敬畏,对道德要自律,对制度要牢记,对自由要珍惜。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一、始终保持学习能力自警自醒。一定要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部门法规的学习,尤其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光大银行问责管理办法》、“五条红线”、“八个不得”、“十个严禁”和“信用卡十不准”。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努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始终牢记党员标准、岗位职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法分子便无机可乘。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二、以身作则,以案为鉴,带头廉洁自律。二是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通过学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和其他在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的警示教育材料,我更深知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钱财是过眼云烟,幸福才是永恒。万恶皆因贪字起,贪念会让人的私欲无限膨胀,直至冲昏头脑,失去理智。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迷途者的现身说法无一不是因为贪欲之手触及法律底线,而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一切向"钱"看,不要搞"攀比",珍惜现有岗位和待遇,不要迷失方向,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问心无愧,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作为银行员工更是一名党员所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坦然做人,扎实做事,警钟长鸣,拒腐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