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一般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政协常委会讲话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20_政协常委会讲话篇1
为贯彻落实胡总书记讲话精神,树立新时期政协委员崭新形象,一定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自身优势和特点,彰显自身价值和作用,努力使政治协商更加注重规范民主监督,更加务实有效参政议政。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做党方针政策坚定执行者政协工作是党全局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共产党核心领导是政协开展工作必须遵循基本原则,也是政协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在政治上带头执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含糊、不动摇、不偏向。积极发挥协调各界、汇聚力量的作用。坚定不移地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做到参政不扰政、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确保政协工作到位,不越位,有为不乱为。
二、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做创先争有实干模范践行者政协工作只有把着力点放到议发展、促发展、助发展上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全体政协委员要围绕全区大局全力助推。紧扣工作重点主动对接,抓住关键切入,顺势而为,把创先争优、创新实干作为时代最强音、发展主旋律。广大政
协委员要发扬奉献和创业精神,发挥知识和技术优势、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加快发展速度上谋实干、在提升发展水平上超越自我、高人一筹;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创新服务、先人一着;为推进平鲁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倾情为民履职坚持做人民群众利益自觉维护者建设和谐社会要把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到富民惠民上来。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自豪感。政协委员要把为民谋利作为最大追求,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最大体现。在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要真正沉下身子、贴紧群众细致了解社会真实情况,准确反映群众关注焦点。为党委和政府全面掌握社会信息更有效地和解决问题提供翔实可靠第一手资料;在进行参政议政、献计献策工作中要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考虑。积极在提案里反映民情,发言里反映民心,批评里反映民意,建议里反映民智,充分表达大多数群众意愿和要求;在开展帮民致富、为民办事工作中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支持并协助党委和政府把正在办的事情办好,打算办的事情办快,希望办的事情办成,促成多办和办好顺民心、安民心、得民心之事。做到言为民呼、计为民谋、事为民办、真正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四、不辱时代使命坚持做社会形象良好塑造者
政协委员是地位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做好政协工作必须面向群众,心态超然、志存高远、志在为国尽力为党分忧。为民服务志在升华觉悟、增强素质、弘扬正气。全体委员要本着对党和政协事业高度负责态度时刻牢记肩负历史使命,坚持以事业为上、责任为重、工作为先,用心想事、专心谋事、真心干事,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到尽职而不图利、重效而不图名。用扎扎实实工作实绩塑起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20_政协常委会讲话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大家好!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共同交流、探讨协商民主工作,我感到很荣幸。希望通过交流学习,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增进友谊、共同进步。政协是一个大家庭,汇聚了各个方面的优秀代表,是名符其实的知囊团和人才库。作为四届政协会秘书长,我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服务好,将全心全意为大家履职创造优良环境。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人民政协成立65华诞之际,中共中央、全国政协于20_年9月21日在北京隆重举行了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庆祝大会。在大会上高度概括了人民政协的成就,“6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政协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走过了辉煌的历程,建立了历史功勋”。
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政协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委就推进协商民主工作的专门印发了有关文件和制度,对于促进协商民主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党的报告也为协商民主赋予了新的内涵。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等等。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他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这些新的论述,为我们推进协商民主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从首次确认协商民主的概念,到三中全会部署,再到习高调讲话,使“协商民主”不断呈现在公众面前。他在9100字的讲话,近一半的篇幅在阐述“协商民主”,讲话中提到“协商民主”四个字共25次。习为何高调谈协商民主?正如,有专家指出,以来,协商民主已从理论阶段迈向具体实践阶段,正如所说“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我作为一名基层的政协委员,对人民政协未来更加充满了信心,深深感受到中国协商民主的“春天”就要来临了。
各位、各位委员,在这春意盎然的日子里,在新常态、新时期,如何当好一名称职的政协委员?才能不负众望,我认为我们首先要做到:一是要认真加强理论学习,体现觉悟性。要深入广泛开展学习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协商民主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政协章程和统一战线及人民政协理论,学习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新知识,要紧跟时代步伐,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履责的能力与水平。还要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和有关精神,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体现代表性。政协组织是按照界别设置的,政协委员是各界别的代表人士,因此,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是当好委员的重要基础。只有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才能体现在本行业、本部门的代表性,从而发挥委员联系面广、群众信任度高的优势;只有做好本职工作、体现代表性,才能发挥委员协调关系、汇集力量的作用。三是要积极参加政协活动,体现责任性。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因此,作为政协、委员,要妥善地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视察和调研活动。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出高质量提案和发言等材料,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为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是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体现修养性。政协委员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公众的希望和家人亲友的嘱托,理应倍加珍惜这一崇高荣誉。政协委员的一言一行不仅是个人的私事,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政协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因此,作为政协、委员,一定要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地加强学习、锤炼品性、自强不息、增长才干,着力提升政治把握能力、建言献策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不负时代重托,不负委员使命。
人民政协是每一个政协委员共同的精神家园,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珍惜家园、守望家园、建设家园。做一名政协委员十分光荣,肩负的使命也十分重要。只要我们不忘初心、坚守信念,做一个参政建言的有心人,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一定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只要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当好一名新时期合格的政协委员。各位、各位委员,我们始终要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才能真正溶入社会,与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同频共振。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一些不利因素。因此,促进党派、党政和社会和谐的重任已摆在我们政协工作者面前。历史给予我们重任,时代既然选择了我们,我们政协委员就要完成好政协委员的光荣使命,在认真履职过程中,争做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促进派。
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首先要从制度设计开始,虽然中共中央的《意见》对协商的内容用了“大政方针、重要问题、重要事务、其它问题”做了宏观表述,但是,在基层却很难操作。因为,长期以来,各级政协对于内部的的运作都有一套完整的、严格的、成熟有效的制度,但对于推进政治协商进程中,却无法掌握主动权。这是因为内部制度政协组织可以说了算,而协商民主就不是政协组织自己能够说了算的。这就涉及到应该由谁来主导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问题了。
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有序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序政治贵在参与、重在有序。长期以来,协商民主的随意性较大,缺乏完善的、具有约束力的制度。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近些年,各级各地在协商民主的形式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民主协商的形式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局面。但这些形式具有太多的随意性,往往随着领导的变动、班子换届而出现反复。主要原因就是自上而下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的、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许多,如在“哪些问题协商、什么时候协商、需不需要协商”等问题上,党政决策部门与协商部门之间存在认识差异;决策部门主动协商意识欠缺,有的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不协商;有时重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未经协商就提交审议或实施;有的以决策后的通报代替决策前的协商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协商民主的实际效果。
大家都认识到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很有必要,但是,如何进行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建设怎样的协商民主制度?谁又是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主导方?这些问题还没有形成定论。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存在一些误区,也有很多困惑。
我作为一名基层政协工作者,对于建立协商民主制度有一点肤浅的想法,供大家参考。
首先、必须突出党在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协商制度本身就决定了党在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执政党是协商民主的主体之一,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议题、协商参与方确定、协商成果落实和回馈等等,就容易办理,产生的协商效果也就明显。如果没有执政党主导作用,其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因此,要把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再就是各级党委要将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纳入党委全体会议、会议和重大决策过程之中。
第二、要发挥政协组织在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主体作用。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包括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直接进行党际协商,二是通过政协组织平台,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人民政协既然是一个制度平台,当然其主体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第三、应该建立明确的、具体的、具有约束力的协商民主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首先要对于哪些内容需要协商,由哪一方面、哪一层次,通过何种形式进行协商等内容,都要以制度的形式做出具体的、明确的、刚性的规定。其次,政协组织要进行协商活动程序设计,出台的制度不能是零散的、空泛的、宽松的,而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第四,可考虑建立党委、政府、政协、纪委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以党委加强领导、政府大力支持、政协积极主动、纪委加强督办的新格局,引领和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建设进程。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号角,我们政协有宪法作支撑,有政协章程作指导,有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作遵循,我相信,人民政协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20_政协常委会讲话篇3
政协委员是各界的代表人士,必须讲政治、守规矩。基层政协委员来自群众,接近群众,讲政治、守规矩更为重要,要切实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一是思想先进。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筑牢爱党爱国的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始终与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对党永远忠诚。
二是工作用心。不负重托,勤奋工作。积极适应新常态、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通过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建真言、献良策,把履职工作做深做细,不虚度时光。
三是形象高大。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联系群众工作桥梁和纽带作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带头廉洁自律,不违规,不违纪,履好职,出实绩,作表率,争当优秀基层政协委员,树立良好形象。
第2篇:政协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16日全天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艰巨繁重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保证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两个方面哪一方面都不能偏。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在各自工作中坚持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