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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20_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部署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讲以下几点:
一、全面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形势,研究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习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同志在全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突出强调,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信访工作是全党、全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直接的群众工作,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事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要继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明确任务,聚焦重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保重点任务的落实
20xx年是信访工作改革不断深化的一年。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我们要按照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聚焦中心,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抓好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运用廉政先进典型开展正面教育,运用典型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逐步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工作格局,教育广大党员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廉政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廉洁成为领导干部的一种认知心理、一种精神素养、一种生活准则,在全局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纪律建设,着力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其次,要严明组织纪律。当前,我们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严重,对组织上的意见要求、安排部署执行上不够到位,我行我素,这些都属于违反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的行为,绝对不能任由这样的风气滋生蔓延下去。要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信访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今年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年,我们必须以认真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要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以坚强的党性保证作风建设。要加大整顿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糜之风。要进一步加大查摆问题的力度,强化正风肃纪,坚决克服“四风”问题。要切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运用,以制度化的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改进作风、反对“四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转变作风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从而使公正、廉洁成为我局干部职工的普遍的价值取向,筑牢抵御腐败的精神防线。
三、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全局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到全局去考虑,既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又要履行职责、带好队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勤勤恳恳地为信访群众、干部职工服好务。
20xx年,我们要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落实工作任务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起考核。全体干部也要积极参与,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等不靠不推托,领导给干部作榜样,党员给群众作榜样,增强法治意识,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宗旨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党和人民做好信访工作。
【篇2】在20_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明确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我局20xx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
一、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都着重强调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不仅是全市、也是全国、全党反腐倡廉的大形势、新常态。在这种新常态下,就如何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己经进行了多次的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认真分析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看,成绩明显,总体良好,但与新常态下,从中央到省、市各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与行业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全体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对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程度不“高”。说起来重视、大会小会反复讲,但从根本上还是将廉政建设作为一项辅助性工作,没有真正像重视业务工作一样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及时研究调度、推进落实。二是普遍有老好人思想,没有认真、大胆去抓去管。工作交流甚至是批评都是围绕业务工作。视廉政方面为敏感话题,怕一谈廉政伤了同志们感情,谈虎色变、不敢触碰,甚至发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也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三是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特别是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认为抓廉政是领导的事情,自己岗位没有什么人、财、物方面的权力,没条件腐败,也不会腐败,自身缺乏廉洁从政、廉洁办事的警觉。四是对全国全党反腐倡廉的“新常态”认识不足。只是感觉到了“新常态”的压力,或者迫于“新常态”的压力,没有从思想上主动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常态”的新要求,没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新常态”要求上来。
(二)廉政职责不清晰,责任追究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权责划分不清晰。局里的分工只是沿袭了上级的要求,缺乏完善细致的规定和制度,造成领导干部对自己岗位应当担负的廉政责任认识不清。二是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规范不明确。有些领导干部既不明白自己的职责,也不清楚廉政工作标准,不知道廉政工作该抓什么、如何去抓,对自己的失职不作为、甚至自身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及时察觉。三是缺乏完善的责任追究办法。职责不清,出了问题也无从追究责任,更多地局限于提醒和批评,没有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因为责任追究不到位,弱化了党员干部抓廉政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甚至出现了问题也觉得与自己关系不大,影响了廉政工作的落实力度。
(三)工作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制度建设不系统,有漏项,造成工作落实找不到有效依据。特别是对于市级以上层面出台的一些规定,没有结合单位实际进行细化。比如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处理,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外,缺乏具体的内部规定,对于一些较小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管理。二是制度不严密,不具体。有些制度仅仅是沿袭和落实上级要求,从根本上缺乏执行的意愿,有些管理制度只有方向性的要求,没有细化标准和明确界限,执行起来缺乏操作性,没有起到具体指导和规范工作行为的作用;有些制度规范定得过于宽泛,执行起来弹性大大,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存在廉政问题隐患。三是工作程序不规范。特别是涉及审批和决策程序方面,依然存在按照惯例、沿用老办法的思路,没有建立起系统的集体决策和规范的审批程序。四是制度不能适应“新常态”的要求。大多数制度只考虑了业务工作流程,没有考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问题并明确防范措施,有防范措施的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后期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措施,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
(四)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较薄弱。局里虽然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但也基本上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机构,很少真正行使工作职责。全局党风廉政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般是局党组会议研究,日常性的工作由分管领导安排责任科室落实。工作力量方面,缺乏专职或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缺乏对相关政策、规定有深入研究分析的人员,普遍存在吃不透、把不准的现象,也无法具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工作能力欠缺较大,造成工作更多地停留在表面上,实效不明显。
二、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要真正把担子挑起来,管好份内工作,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今后,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每年组织2次专题调研,每季度至少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年组织一次廉政谈话,与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践诺书,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个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廉情分析制度,组织由重点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的廉情分析会议,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新一轮排查、梳理和调整,进一步扩大防控范围,销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确保全局人员廉洁从政。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注重从政道德教育。德是党员干部之魂。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从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抓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自觉拒腐防变,防微杜渐,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三是注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强化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注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要大力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正确看待手中权利、所处地位和个利益,做到廉洁奉公、严于律己。
(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形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的工作环境。讲规矩,就要真正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形成“不逾矩”的高度自觉。一是要主动学规矩,让制度入脑入心。在纪律上,对自己的要求必须更严一些,标准必须更高一些,真正把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增强党性修养,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哪些该大力提倡,哪些该坚决反对。二是要坚持用规矩,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用规矩、按制度办事,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品德和修养,更是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自觉守规矩,保持良好形象。守规矩贵在自觉,难在自律,党员干部要自觉消除“特权思想、长官意识”,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强化四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严守三律(法律、纪律、德律),以对党、对事业、对职工、对家庭、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清醒的定力,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勤政廉政、干事干净,真正做遵守道德的楷模。四是要乐于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敢于听取批评意见。在新常态下,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心怀敬畏,时时讲规矩,切不可忘乎所以,无所顾忌。要把监督和批评当作一种警示和鞭策,防微杜渐,不断进步。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持久改进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工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绳锯木断、滴水石穿的恒心抓好畜牧系统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抓出习惯,抓出常态。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要继续抓整改落实,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进一步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严禁“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做到不达目标决不罢休,不整改到位决不收兵。紧盯“四风”问题出现的新形式、新动向,要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科学决策、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执法信息公开、限时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效能建设,紧紧围绕畜牧发展、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围绕转变职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抓好落实。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科室、站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督查机制,强化考核奖励机制,切实抓好日常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而出现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今年的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关键是抓好落实,取得实效。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检五组监督指导下,大力弘扬担当精神,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振精神,勤政廉政,为全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凝聚正能量,提供坚强保证。
谢谢大家!
【篇3】在20_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晓波同志代表区局党组作了一个全面、客观、务实的工作报告,讲得很好,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国生同志通报了对洪山区局杜少华等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大家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下面,结合省市局会议精神,我再重点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充分肯定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旗帜鲜明、振聋发聩,对我们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夺取反腐败斗争新胜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本人对讲话进行了认真学习,归纳了几个重点内容。
一是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我们的干部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二是在工作中把握四个重点要求。对今年全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4个重点要求。第一,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第二,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第三,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第四,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三是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四是制度建设需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二、把握政治方向,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清醒认识到管党治党越来越严,反腐之剑越举越高,作风之弦越绷越紧,监督之网越织越密,一把手的责任越来越重。在建设好“五大工程”的同时,强化“五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惩处腐败行为,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四风”反弹,严抓制度建设。省局张国钧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坚定到底。要清醒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遵守。要清醒认识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着力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切实构建起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新机制。市局梅昌新局长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也提出,认清形势才能够在找到前进方向,对形势的判断直接决定行动的力度和效果。全市国税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和持久性,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新常态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因此,区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认清以下几个现实问题:
第一个现实是,全面从严治党时代已经来临。20xx年12月13日,在江苏调研时,在“三个全面”基础上,增加了“全面从严治党”,首次提出“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否能够实现的基本保证条件。“全面”二字至少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内容无死角,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二是主体全覆盖,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三是劲头不松懈,要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第二个现实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工作,仅靠党中央抓不行,仅靠纪委抓也不行,必须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中央纪委抓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搞一抓到底、全面铺开,而是先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主体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必须细化、具体化。
第三个现实是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需要法治思维。指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所谓法治思维,主要包括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权力制衡思维等方面。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以法治思维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必须坚持以法治的思维想问题、作判断、行措施,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认清以上问题后,我们再来看看区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xx年,区局紧密围绕上级精神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20xx年度硚口区政风行风评议中,区局获得全区执法类第二名的好成绩,体现了纳税人对区局工作的认可肯定。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纳税人和社会的期盼还有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决不能忽视,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一是在税收执法方面,个别干部在日常税收管理及行政审批过程中思想麻痹大意、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的执行不到位,习惯于走过场应付。二是在作风纪律方面,个别干部纪律制度意识淡薄、遵章守纪不够自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强。三是在监督管理方面,个别部门抓干部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很好履行“一岗双责”,管理监督不到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缺乏重视、解决不及时,对各项纪律要求强调得不够、抓督促检查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晰,履行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还不能适应“三转”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四是在廉政教育方面,活动形式还较为单一,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实效性不强,没有达到预期教育效果。
上述这些问题,究其根源,在领导、在管理、在执行上。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成果和实效,关键就在领导干部。我们的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精神上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进一步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取得更好成效。
三、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深化税收改革的关键之年。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各部门负责人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要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疾风厉势。
(一)落实主体责任,贵在勇于担当。所谓主体,那就是在座的各位领导干部。领导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一个执政团队的领头羊、引路人,决定了一个班子的执政水平和方向的舵手。既然作为领导,就要比一般同志更有担当意识,脚踏一方,撑起一方群众的天,是对下级和同事负责。这担当,不但是勇于创新、敢于开拓、破旧立新,更是要将所在部门的党风政风建设重任承担起来,如果建设不好,干部有意见,群众有意见,领导同志就应当负主要责任。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各部门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
二是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第一,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第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守土有责,对党负责。第三,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
三是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一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二抓意识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抓执纪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二)落实监督责任,重在聚焦主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意味着其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职能,聚焦主业。要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进一步清理事项,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方式,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查办案件中,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作风,加强自身监督。正人先正己。必须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严格责任追究,长在完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
一是有责必究,追究必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
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要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同时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将落实责任与考核结合起来,加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区局也制定了巡查工作办法,对不遵守纪律的干部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考核也好,追责也好,都要跟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切实发挥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三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出了问题积极查处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形成监督问责的闭环。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