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工作计划1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_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_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_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_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_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工作计划2
一是实施告知承诺制。
按照西环〔20_〕20号《关于印发<西平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民生的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设施,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设施,道路、天然气管网工程,生活垃圾及粪便处置工程,医院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疫情期间实行的医疗卫生、物质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十五大项36小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在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不再进行技术评估、实质性审查、现场勘查,在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后,原则上在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是否规范等进行核查。
三是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在受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由原来的法定报告书60天、报告表30天,缩减为报告书15天、报告表6天(不含受理、拟审批公示及听证时间),确保企业申报项目短时间内得到审批。
四是符合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未批先建的视为合法。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后,可以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同时开工建设,不再处罚和纠违,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五是分类实行降级登记管理。
根据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_年版)》和“放管服”的有关要求,针对一些低污染、低风险的建设项目取消项目审批,降级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以降低企业前期环保投资,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六是实行首错不罚“容错”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采取提醒、协商、告知、建议、劝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推行“轻微违法不罚”原则,对企业的第一次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醒,企业及时改正后,不予处罚,做到重教育、轻处罚,多教育、少处罚。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积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企业咨询污染治理技术、政策等,因企制宜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服务帮扶工作,执法不搞“一刀切”,坚决杜绝“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执法监管方式,全力为企业打造一个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
七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深入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和运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差别化执法监管。
对信用较好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
各执法监管中队,要尽量减少对企业检查频次,实行智能执法和现场执法联动机制,能打电话安排的不到现场,能利用网络大数据、在线监控数据的不到现场,做到勤提醒、少打扰,为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八是真诚服务企业。
扎实开展好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四大活动”走访工作,平时要主动加强与企业负责人的感情沟通,打一个电话,道一声问候,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征求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用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工作计划3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宏观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确立公平竞争法规。
为建立可靠、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公平竞争法规制定,完善企业反垄断、等级评估等规则,充分保护小企业发展,打击垄断性市场行为和恶性竞争,防范和制止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企业间抗衡形式,确保市场有序运行,促进市场竞争规范成熟。
其次,强化市场监管机制创新。
完善市场监测机制,强化市场秩序维护,从建立市场纪律出发,坚持用市场机制主导市场运行,完善嫌疑企业报告及调查机制,深化行政强制手段和司法裁判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
再次,深入实施严格的负面清单制度。
采取积极行为扶贫和营商环境优化,以及采用源自市场的动态管理等措施,在打击垄断性行为的过程中,不仅考虑行业的竞争状况,还考虑监管政策的合理性,鼓励助推企业自律和强制行为,有利于提高市场机制效率,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尊重贸易选择,激励和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营商,为企业发展和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努力保护和改善投资环境。
最后,有效利用创新技术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政企信息对接机制,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通过决策分析等渠道,加快政策传导,实现企业营商环境公平改革。
开放关于行政审批过程、绗决策及行为的信息,不仅有利于企业和消费者調查及关注,而且还有助于涵盖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合规性,提高政策执行及监管能力,激励市场参与者做出公正合规行为,确保政府监管行为秉持公正、公开、公平、有效原则,最终实现市场营商环境优化。
总之,上述措施的实施和深入研究,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积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垄断行为,加强社会公平,把握好市场竞争与规范结合、发展与管理结合、改革与服务结合,从而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健康发展,为企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