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工作纪律管理办法【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乡镇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进一步整治干部“走读风”,提高干部的岗位纪律意识、廉洁从政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和主动加班意识,根据县委“四严五不准”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干部职工和驻村工作组岗位纪律和工作效能进行再强化,从严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乡干部职工管理。
(一)值班及考勤
1.全乡干部职工周一至周五必须留宿乡政府(特殊情况除外),除特殊情况(符合条件的婚丧嫁娶、因病住院治疗等)以外,任何人不得无故走读。
2.严格干部去向说明审查制度,干部职工因工作任务需要进村入户或者进城领取和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必须如实填写去向说明,除因工作需要住在村里不能返回乡里以外,必须当日返回乡留宿。同时,责任干部要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前往,乡效能办进行核实备案。
3.周六周日实行轮班制,严格按排班表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30至第二天早上8:30,每天两名办公室干部值班和两名党政班子成员带班值守,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办公室,要认真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处理和处置来信来访,重大问题及时向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班领导汇报。
4.周一至周五实行留宿查岗制度,由班子成员(两人)带班,办公室与效能办参与,每晚不定时督查干部留宿情况,并做好督查登记。
5.干部职工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15天的按每天200元处罚,上交乡财政。
(二)正常上班期间实行四签到:周一至周五,早上8:30前上班签到,下午2:30签到上班,18:00后签退,晚上11:00签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必须向效能办说明原因并登记备查,凡因公事公差不能按时签到的,需经分管领导或站股室负责人向效能办说明原因并登记备查。发现一起登记备案信息弄虚作假的,从重从严处罚。发现一起代签现象,代签人员加倍处罚。
(三)就餐:实行一日三餐制,早餐时间为7:30至8:30,中餐时间12:00,晚餐时间为18:00至18:30,如遇上级检查工作或者乡召开大型会议有就餐安排的,根据实际情况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可提前或者延后就餐。
(四)效能督查:机关干部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遛岗;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听歌、网上购物或者在微信群里发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文字及图片等;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屡教不改的上报县纪委处理,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上班期间不得酗酒闹事,乡效能办每周五统计并公示。
二、驻村工作组管理。
(一)周一至周五吃住在村里,每天要有工作台账和痕迹记录备查。周六周日双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安排。
(二)各驻村工作组要备好床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按时上交相关资料,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工作不断档,联系得上。
(三)各联系村领导要加强驻村干部到岗到位督查和工作落实督办,确保驻村干部人到、心到、精力到,沉得下去,住得下来,认真开展和完成好各项工作。
(四)包村干部实行早上8:30签到制度,包村干部每周五上交一周工作开展情况表,不得不交,无故未交的按旷工处理。
三、会风会纪
(一)开会通知由办公室负责用短信或电话通知,涉及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参加的会议,除了办公室通知以外,还要求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职工和驻村工作组组长通知所在村干部参会。
(二)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10分钟进入会场,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会场并视为旷会,按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三)参会人员必须人人带笔记本进入会场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未带笔记本者不得进入会场。
四、岗位纪律执行及效能考核。
1.乡效能办要加强效能督查。无故旷工一天,处罚200元扣效能分2分;机关干部周一至周五无故未留宿单位,一次处罚200元扣效能分2分;无故旷会一次处罚200元扣效能分2分。
2.乡直各单位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对本部门工作和上级交办工作实行量化分解和项化分配,责任干部分领任务后,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因玩忽职守导致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责任干部作待岗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一案双查,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3.严治慵、懒、散、慢、浮行为。对无所事事,串岗聊天、干事拖拉的干部实行纪委约谈制,并记录在档,年终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三等及以下等次。
4.严格资料上交时效。各村各驻村工作组必须按时上交各类表册资料,对不按时上交相关资料,影响全乡上报进度和质量的,对未按时上交或者超期上交资料的驻村工作组组长处罚200元扣效能分2分、责任村干部处罚100元,联系村领导按该村被处罚干部的平均值进行处罚。
4.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全乡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四严五不准”规定,认真尽责履职,坚决惩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风气,重塑“诚实、担当、开明、实干”的龙泉精神。
【篇二】乡镇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一、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中途离岗,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干部上班衣着要整洁端庄,不准穿拖鞋、背心、超短裙。
二、实行包片驻村制度,每个干部每年下村组检查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时间不得少于100天(其中书记、镇长不少于60天)。
三、机关干部除赶场天在机关办公、节假日休息和出差、参加会议外,其余时间深入村组农户,抓各项工作落实。若遇突发事件全体干部必须要服从党委、政府统一调度,不得推诿耍滑。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群众在镇政府机关办事问到的第一个人即是首问责任人,属本人办理的事就认真为群众办好,不能办理的,就对群众作好解释;不属本人办理的事就将办事群众带到有关部门办理。
五、严禁在上班时间开展打麻将、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严禁在公务场所开展打麻将、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严禁下村组或到社区茶馆打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严禁和服务对象以打麻将、扑克等形式论输赢,严禁以打麻将、扑克等形式赌博敛财,违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情节严重者,报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报送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六、书记在单位时由书记主持党委工作,书记不在单位时,由任镇长的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
七、各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书记、镇长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分管领导对书记、镇长负责,党政一般干部和部门领导对分管领导负责,部门工作人员对部门领导负责。干部凡在上级参加会议后,必须向分管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有关精神,并提出贯彻建议。
八、下属机构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具体安排,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开展好为民服务,通过服务创收,但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统一管理,参加有关中心工作突击。
【篇三】乡镇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镇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走读”,不准“跑通”,不准上自由班。
第三条机关建立严格的考勤签到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干部下村、外出学习、出差必须注明去向,并在去向栏上予以公布。
第四条工作日和赶集日镇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处理公务,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不得打牌赌博、不得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每月下村时间不少于10天。
第五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宿在镇每周不少于4晚,驻村干部每月住村部(农户)时间不少于4晚。
第六条节假日(含双休日)各机关必须安排1名分管领导、1名以上工作人员值班和住宿。
第七条干部外出,必须按程序报批。镇领导及工作人员离开本镇外出,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领导同意,其中3天以上的必须书面请假。
第八条建立督查通报和问责制度,由镇纪委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各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查,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凡在督查中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全镇通报批评,并由单位负责人向党委说明情况,被连续通报两次的,对单位负责人和违反本规定的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累计三次的,单位负责人做免职处理,违反本规定的当事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位不称职。
第九条矿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