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一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xx年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刚才,庆忠同志总结了20xx年工作情况,对20xx年工作做了部署,大家要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多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事故,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状态,工作值得肯定。但成绩面前切不可飘飘然,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就抓好今年的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央、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标准、严要求、零容忍。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方针。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深入基层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全市水利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底线”意识、“红线”思维,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水利事业平安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增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准确把握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找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我市水利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新阶段,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既要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又要确保生产、工程和干部“三个安全”,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这对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和组织保障都是严峻的考验。从水利行业特点看,水利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大量项目落地基层,参建单位数量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监管任务非常重、难度非常大;水利工程施工季节性强,为尽快发挥工程的作用,赶工抢工不可避免,使水利行业成为事故易发的高危行业。就我市来说,水利工程数量众多,一旦遭遇极端天气,风险很大。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利因素,同时我们主观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有的领导干部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没有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平时主动关注、主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时间不多,精力不够,措施不实。
二是隐患排查不认真。从各类检查、督导情况看,隐患排查存在政府热企业冷、上级紧下级松的问题。面对国家、省里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要么没有行动,要么行动缓慢,要么消极应付,表面上热热闹闹,但实际上我行我素,走过场、走形式。
三是隐患整改不到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整改治理工作不重视,对发现的隐患习以为常,置若罔闻,熟视无睹,长期不治理、不整改。有的检查组对隐患整改治理情况也不过问、不跟踪、不督促,没有做到真查真改、彻查彻改。
四是存在麻痹思想。近几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的单位领导干部产生了麻痹松懈思想,也有的一直错误地认为安全生产工作靠运气、防不胜防,对安全生产工作持“坐以待毙”的态度,放松了安全生产这根弦。
三、围绕监管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部署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狠抓各级责任的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执法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责任制度建设,要从制度的建立、创新做起,做到与时俱进,完善提高。今年初,市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成立了水利安全委员会,作为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综合监管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研究制定了《潍坊市水利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将安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一会我还将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单位回去后要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业务科室要将安全监管网格表分解下去,跟县市区水利局明确直接监管责任和业务指导责任。
二是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隐患就是事故”,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这个理念,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和治本之策。安全检查关键是能够发现问题和隐患,要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须提高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这是确保隐患排查质量的关键所在。一定要树立“排查不出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排查不出隐患是失职,隐患不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今年市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将实行“包靠督导组”和“专业检查组”同步进行的方式,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完成后,实行检查人员、专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制度,跟踪隐患治理全过程,做到隐患不除,跟踪到底。
三是狠抓监督执法。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赋予了我们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否则就是失职、渎职,是要追究责任地。我们还要改进检查、执法的形式,全系统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能看到真实情况,查到真实问题,把工作做到实处。还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当前水利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都要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绝不能手软,保持对水利行业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是狠抓在建工程安全监管。今年我市水利急、难、险、重的在建项目很多,正陆续开工建设,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我局直接负责的引黄入峡和引黄入白工程,更是重中之重,决不能出一点问题。各指挥部成员要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坚决防止为抢任务、赶工期、卡节点而忽视安全生产。各项目法人,在复工前要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水利局也要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在建工程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安全监管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确保在建工程生产安全,万无一失。
四、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监管责任重于泰山。今年的工作要更加突出一个“实”字,工作扎扎实实,效果实实在在,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抓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项责任。要多看形势严峻的一面,多想工作不足的一面,把工作做实、做细。各县市区水利局和局属单位领导机构还没有调整的要抓紧调整,必须全部做到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每个季度至少要亲自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分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对策;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具体抓、抓到位。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积极研究、探索先进的管理方法,做到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提升。
二是学习好法律法规。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法有非常大的修订,修订条文达80%,如此之大的改动,重新学习和熟悉非常必要,通过对新法的学习和研究,可以发现,许多工作要求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和改变。比如,新法强化了行业监管,要求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用法律的形式予以了确认,认真梳理本单位有哪些监管责任,有哪些主体责任;有哪些直接监管责任,有哪些行业指导责任。再如,新法强化了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着力解决如何“重典治乱”的问题,从严格履职、自我保护的角度,我们更应该熟知。总之,要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入研究、吃准吃透,领会内容实质,切实把握重点,不断提高依法治安的能力。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当前,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比较薄弱,不少县市区还未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未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落实职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做到坚持原则,求真务实,敢于碰硬,维护安全监管工作权威。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对已建项目要着重解决安全设施的历史欠账,消除水利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对新建项目要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防止出现安全设施先天不足。
四是严格执纪问责。近期姜异康书记强调:“在安全管理工作问责上,要严于其他工作,其他工作责任问一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就要问两分”,我们要把这个要求作为基本原则。出了问题要问责,隐患整改不到位、检查工作敷衍了事也要问责。各级政府要求把问责关提前,进行事前问责,就是对该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及时发现,以及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问责。事后问责也更细化,比如被检查单位发生事故,不但要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倒查追究检查人员的检查责任。目前,各级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可以说是力度空前,大家头脑中要有清醒的认识,切不可心存侥幸。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形势事关水利改革发展大局。我们要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求实务实,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稳定形势,为全市经济更高层次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推荐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二
同志们:
在“”已经收官,“十三五”刚刚开启,我区正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召开20xx年全疆水利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总结20xx年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20xx年水利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刚才,刘冬顺同志对过去一年的水利安全生产进行了回顾,对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xx年,在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水利部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同时,在全疆各级水利部门和厅系统各单位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下,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疆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水利厅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考核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被水利部考核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优秀单位。成绩来之不易,主要是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监督责任体系。突出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提升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平。20xx年,水利厅组成了7个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加大了对各地和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有效促进了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强化了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了落实整改。四是进一步加大了水利稽察力度。全面加强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民生水利项目的稽察。五是进一步强化了稽察问题整改。对问题突出的项目通过跟踪督促各地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六是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监督工作基础。我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目前我厅已分3批审定、公示和授予了19家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其中2家水管单位,6家水利施工企业,1家项目法人单位,10家小水电厂),向水利部推荐了3家申报一级达标的单位,起到了鼓励和积极的示范效果;同时,各地和厅各单位深入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不断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通过各地、各单位共同努力,20xx年厅系统各单位未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各地也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我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态势。
20xx年安全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期间我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缩影。“”期间,我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逐步建立起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在我区水利投资大幅增加、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展开的情况下,实现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增有降的可喜成绩。
当前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水利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呈现出建设规模大、重大项目多、质量要求高、进度控制严、施工难度大、隐患风险多、廉政压力大等新特点,对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挑战和要求,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开展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是实现我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越是势头好、任务重,越需要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支撑;越是投资大、建设快,越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意识;越是要求高、规模大,越要担当扛起安全监督的责任。为此,我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必须要适应新形势新特点,将各项措施贯穿于项目前期、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大督查、巡查、检查和稽察力度,努力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如期优质高效完成。
虽然近年来我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有的领导对安全监督工作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一些单位和部门“红线”意识不强,对履行行业综合监管职责还存在畏难情绪和无所谓态度,对下级水利部门和辖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安全监督工作指导不力。二是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落实还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嘴上;隐患排查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发现得问题,查处和落实整改的手段和力度还不够强。三是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力度还存在层层衰减现象。地(州、市)县(市)两级水利部门绝大多数还没有成立安全监督机构,还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薄弱,各项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不严格等现象。四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部分水利单位,特别是在建项目的参建施工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不认真、不彻底,“小病不治、大病小治”的现象依然突出;工程建设中一些地方和项目法人对稽察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有雷声大雨点小和干打雷不下雨的情况。
水利安全生产事关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必须认清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把问题估计得更严重些,把措施制订得更周密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些,努力推动我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来,、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安全生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搞好预案演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十三五”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水利部陈雷部长在年初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督导、稽察、检查工作机制,逐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必须在“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发挥水利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中主动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要把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放在事关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我区水利改革发展全局、事关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对待,严守安全“红线”,严防工程风险,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对“十三五”期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落实安全发展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防范安全事故为重点,科学系统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并重,以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稽察、强化整改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三级稽察体系和“常盯严管”机制,全面提升水利稽察能力。按照依法监管、标本兼治的要求,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监管工作体系、科学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构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为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为此,我们要全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治本攻坚能力
安全监督重在预防、贵在治本,必须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一要切实落实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销号“闭环”管理。二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追究机制,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发现了不及时整改,最后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就要严肃问责追责。
(二)不断夯实水利安全监督基础
强化基础是做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全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系统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督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装备,保证正常工作经费。二要加强水利安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抓紧做好有关规章制度的梳理、制定和修订工作。三要引导和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需求。四要把安全教育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和水利稽察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督人员和水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做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要加快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保证安全监督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一经发现,要出重拳、依法严惩。
(四)大力提升安全监督支撑能力
科技是提升水利安全监督效能的催化剂。一要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全疆各级水利部门和厅系统各单位安全监管能力。二要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三要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四要适应当前安全监督管理需要,面向市场,强化中介机构培育,加强专家队伍建设。
(五)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事故应对能力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是对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一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类指导和有效协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业机构做好应急工作。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有效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有针对性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要突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要实行全过程、全时段、全员安全监管,建立稽察工作档案,常盯严管,重点对工程关键节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项目按工期优质安全建设。对发现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水利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障水利改革发展为中心任务,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风险防控,突出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全覆盖监管,全力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严防和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确保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十三五”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
安全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应有之意,必须用安全发展引领安全监督工作,把水利发展建立在坚实的安全保障基础之上。必须主动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围绕水利改革发展重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安全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进度、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及时防范和化解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潜在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区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
(二)切实落实安全监督责任
抓好安全监督工作,重在严明责任。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专门管,敢于担责、甘于尽责。二要强化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明确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三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为此,我厅已制定下发了《自治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依法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建设监管主体责任,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职责落实到位。五要进一步落实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责任无死角、全覆盖地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从业人员。六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问责。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和单位,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督导、严肃追责。
(三)着力创新和推进安全监督工作
抓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有关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手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安委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同时,要结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组织工作。二要推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研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应对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
(四)大力强化督查检查和稽察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等监督检查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打非治违”等工作,确保实现有效监督。二要进一步加大水利稽察工作力度。坚持重点稽察督查和专项稽察督查相结合,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要做到常盯严管,对面上项目要做到常盯常管,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大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抓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必须善于发现事关工程建设成败和运行安全的关键问题和隐患并及早采取措施。一要强化危险源管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危化和易燃易爆等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对重大隐患,要及时组织治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挂牌督办工作。二要加强在建工程风险防控。重点围绕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四个方面,识别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以可控的方式主动释放风险,严防风险由量变到质变,给工程埋下隐患,造成危害。三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内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健全监管,狠抓落实,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推荐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三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看了省上视频会议,省厅领导作了重要讲话,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贯彻省上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中省连续下发了多个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并就“打非治违”和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工作专题下发了通知。而近期我省境内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敲响了安全警钟。10月10日“引汉济渭”施工工地职工宿舍发生的火灾事故,又再一次给我们水利系统敲响了警钟。当前,我市水利工程呈现出投资量大、在建项目多的特点,这对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之召开在即,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成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 从今年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来看,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投入很大精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年初,我们举办了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周”活动,在全市水利系统自下而上全面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对13个县市区及21个下属单位进行了多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水利系统实现了零事故、零隐患,渭河综合整治、亭口水库、柏岭水库等重点工程以及农村人饮、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库除险加固等专项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4月份,我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了因石头河水库检修造成咸阳城区供水困难的局面,确保了城区供水安全。入汛以来,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我们积极应对,科学防范,使全市平稳度汛,没有出现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这些成绩的取得,全市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是没出事不等于不出事,没出事不等于没隐患。客观地分析,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意识还需提高。一些县对安全隐患认识还不到位,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没有绷紧安全弦,不能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安全投入还需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与当前工程建设总量相比,投入还不够,部分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还不能做到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安全设施还需完善。部分水利工程久失修,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一些水库、水源地、人饮站、河道及工程施工现场的警示标牌和安全警示设施较少,有些已经陈旧老化,有些不够醒目,有些制度没有上墙,没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有的水库大坝的水情观测预警设施还没有落实到位。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安全生产方面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认真解决。
二、铁腕整治,全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持续好转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层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要严格奖惩制度,将安全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度考核中不得参评。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本单位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宣传;要采取集中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水利建设项目负责人、水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水利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宣传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领导责任、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检查督促、事故查处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工水利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业监管职责;水利施工企业要落实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职工的生命安全的保护。
(二)抓好检查排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和业务范围组织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盲点、死角进行地毯式的拉网排查,对梳理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抓紧整改到位,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三落实”。要认真吸取10月10日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教训,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市水利系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尤其是重点水源工程、渭河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饮水安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和小水电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以预防高空坠落、围堰垮塌、大型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为重点,加强对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临边洞口、炸药库、施工用电的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并落实防风、防雨雪、防滑、防坍塌、防火等措施。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得让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要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修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升事故预防、应急和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值班和巡查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信息通畅。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最大程度的减轻各项损失。
同志们,水利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从事水利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事关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我们要认真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深入排查,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推荐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四
同志们:
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重要时期,在全国水利系统积极践行提出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十分必要。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水利安全生产和水利稽察工作,通报表扬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和水利稽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做好20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安全监督工作。
刚才,刘强副市长全面介绍了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重点阐述了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在重庆水利改革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让我们感受到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态势和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势头,听后很受鼓舞。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办任树本主任、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韩泓副巡视员的讲话,对做好水利稽察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xx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成效
20xx年是水利发展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就保障国家水安全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战略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亲临水利部考察座谈,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年来,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取得了显著成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三提升双下降”,这就是监管精准度、隐患整改率和事故防范成效明显提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同比20xx年,20xx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降低了33%和50%,全行业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向好的态势。水利稽察工作在拓展范围、创新方式、强化整改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过去一年取得这样的成就,关键在于抓住了以下几项重要工作。
第一,大力加强行业管理。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狠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和事故督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水利行业形成了坚守生命红线、加强安全生产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水利实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围绕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深入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等督导检查,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年共排查出事故隐患37073个,整改隐患33736个,整改率达到了91%。四是严格事故督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事故督导,严肃责任追究,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对20xx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2起较大事故处理情况分别进行了全国通报,达到了一地出事故、全国受教育的警示目的。
第二,以信息化为手段强化精细化监管。信息化是有效提升水利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这项工作去年取得明显进展。一是积极参加由国家安监总局牵头7部委组织实施的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二是开发建设完成了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通过两轮全覆盖信息填报核查,完成了61287家水利企事业单位、380624座水利工程基础信息填报入库工作,相关信息基本实现实时入库,初步实现了水利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三是有效提升了“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效果。利用已完成的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真正实现了“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基本实现了重点工程点穴式精准监管,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针对性。
第三,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督机构。一是水利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20xx年江苏省、河北省水利厅分别设立了安全监督处。至此,所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成立了水利安全监督职能处室,实现了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进行专业监管。二是安全生产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实现了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集体领导,安全监督机构综合监管与业务管理机构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连续3年开展对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工作措施、事故防范等工作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快速提升。
第四,创新方式加大水利稽察和整改力度。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稽察方式方法,拓展稽察范围,稽察工作成效明显增强。一是创新稽察方式。按照深化水利改革、明确中央和地方建设管理事权的要求,调整转变稽察工作方式,对10个省试点开展了工作督察。水利稽察工作实现了从点向面的延伸、从项目建设到建设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的延伸。二是拓展稽察范围。水利稽察覆盖面不断扩大,20xx年稽察项目2955个,比20xx年增加70%,稽察项目区域和类型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完善稽察工作体系。已有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或者明确了稽察机构,组织开展稽察工作。在此基础上,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稽察体系基本建成,充分发挥了稽察的整体合力。四是狠抓整改落实。对于稽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印发《水利稽察要情》进行通报;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以水利部文件向全国进行通报。对投资超亿元县稽察中发现的4项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相关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地方处理责任单位22个,处理责任人58人。五是强化复查督导。组织对24个省稽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复查督导,总体核查了514个项目,现场抽查了72个项目,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狠抓水利安全监督基础工作。一是水利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等一批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稽察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开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出台了《稽察人员岗位工作标准》和《水利稽察报告和整改意见形成流程》等相关制度。三是落实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措施经费。在新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明确了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取费标准。四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全国已有45家单位通过了首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级评审,地方二、三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也陆续展开。五是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六是继续强化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水利安全生产、稽察培训班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稽察专家队伍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过去的一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作用突出,有力保障了水利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典型。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监总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结果,更是广大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者忠于职守、真抓实干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党组向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二、准确把握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新形势
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主持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水利安全监督任务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艰巨和紧迫。
第一,中央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要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调,安全生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今年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深化隐患源头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了监管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水利行业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切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向好的态势。
第二,水利工程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今年两会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稳增长的“双引擎”,一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利建设是中央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多箭齐发中的一支重要利箭,为此国务院专门部署了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建设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建设规模大。国务院要求加快已开工的57项工程建设步伐,今年再开工27项,使开工建设的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达到8000亿元以上。再加上面上的中小水利工程投资规模约8000亿元,今年水利工程在建规模将超过1.6万亿元。二是重大工程项目多。由于中央水利投资结构发生调整,更多的向重大工程倾斜,在建工程中涌现出一批单项重大工程。比如西江大藤峡、贵州夹岩、陕西引汉济渭、新疆阿尔塔什、鄂北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单项工程投资均在100亿元以上,而且绝大多数由地方组织实施。三是建设进度要求高。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重大水利工程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其他水利项目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今年水利建设强度相比往年会更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是中央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面决不能出大事。水利建设历史上没有面对过如此之大的建设规模和如此集中的大型项目建设,如何确保生产安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尽量不出较大事故,这就对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三,建设施工局面越来越复杂。过去几年,水利发展重点突出民生水利,建设项目以中小型项目为主,施工组织涉及的建筑物规模和复杂程度、施工人员数量、机械装备等相对比较简单。随着一大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各省水利部门将面临更加复杂的施工场面。今后几年,水利建设中将面对200多米的高坝,高地震区长达数百公里的深埋隧洞,国内最大的一级船闸,跨度数十公里的大跨度输水渡槽,大流量的施工导流、高边坡开挖等一系列高难度施工。许多工程施工场地狭窄,交叉作业面多,施工交通复杂,难以预料的事故隐患多,防坍塌、防坠落的难度加大。我们一些水行政主管部门很长时间没有组织重大项目的建设,缺乏监管经验,这就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尽快熟悉重大水利工程的施工特点,落实各个建设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不出大的问题。这就要求水利稽察工作要深入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尤其随着行政审批事项不断精简,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审批体现出审批时间缩短、审批速度加快的特点,难免出现一些前期设计方面的隐患。水利稽察要通过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全过程的稽察检查,把水利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中的漏洞弥补起来,确保重大水利工程顺利实施。
第四,水利建设中防范廉政风险的压力越来越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仅要保障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还要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廉政风险,坚决防止腐败行为,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成廉洁工程。同时,在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近一个时期也发生了一些基层腐败案件。因此,水利稽察工作不仅要检查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还要在稽察中善于发现廉政风险点。比如,要善于在违规招标投标中发现廉政风险,在重大质量隐患或事故中发现廉政风险,在偷工减料中发现廉政风险,在安全事故中发现廉政风险,在违规资金使用中发现廉政风险。对于中小水利工程建设,还要善于在建设过程中政企不分、关联交易现象中发现廉政风险。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建设规模的扩大、建设项目的增加、建设主体的多元化带来的新的廉政风险压力,通过深入细致的稽察工作,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为水利建设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第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安全生产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红线意识”还不到位,对履行行业综合监管职责还存在畏难情绪,对下级安全监管重视不足。二是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现象。基层安全监管普遍薄弱,市、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大多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大量存在。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不到位。一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漠,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员工教育培训缺乏深度,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四是安全隐患整改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部分水利单位对排查出的一些事故隐患治理不及时,隐患整改完成率低,存在小病不治成大病的情况。五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稽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雷声大雨点小。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安全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全力做好20xx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
今年的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凝聚共识、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今年水利安全生产总的目标是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可能防止较大事故,保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局面总体平稳向好。
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行业监管。抓好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重在落实责任。一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在抓好本级同时加强对下级的指导和监督。要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好监管主体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逐级、逐岗、逐人落实到位。二要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各级水利安全监督机构要发挥好综合监管的龙头和枢纽作用,各业务部门要承担起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各地方、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列为干部考核和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要继续抓好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确保各项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到位。四要严格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大行业督导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进行全国通报,对全行业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单位,要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深化隐患源头治理,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要全面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可防可控的认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防止因建设规模增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反弹。一要在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要把在建工程、病险工程、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尤其今年是重大水利工程大干快上的第一年,新开工项目多,新组建的项目法人多,万事开头难,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领域,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亲力亲为,积极主动抓好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二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三要抓紧研究制定水利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增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的判别和管理能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四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更加注重对隐患排查整改责任链的倒查和追究。隐患该发现而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就要严肃问责查处。
第三,突出监管重点,全面加大稽察工作力度。一要明确目标任务。要通过水利稽察,督促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其他面上水利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对稽察发现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要及时反馈意见,督促项目法人和主管部门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完成今年建设目标。二要明确工作重点。要把重大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投资规模较大的建设领域,比如江河重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作为今年稽察工作的重点。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和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任务的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稽察要一个不漏、全面覆盖。三要把握重要环节。要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新要求,重点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分解下达、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稽察,工作力度要加大、效率要提高。四要综合运用稽察工作方式。充分发挥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稽察功能,运用好工作督察、专项稽察和项目稽察三种稽察方式,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督促各地做好建设工作。
第四,强化问题导向,狠抓稽察整改提高。水利稽察重在整改提高,要加大稽察整改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一要对稽察发现问题进行分类督办。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反馈被整改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尽快落实;对一些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存在的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对策建议;对突出问题,要建立问题台帐,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招投标、质量、资金、安全等方面的严重问题,要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将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深入查找这些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二要完善处理处罚机制。对稽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项目和地区,要通过削减本项目或本地区年度投资计划、限制项目审批、参建单位资质降等、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等措施,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三要加强协调配合。水利稽察机构要加强与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互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督促整改落实,提高稽察总体效能。
第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依法监督能力。一要提升基层安全监督工作水平。对于点多面广量大的中小型水利项目,市、县政府是安全监督工作的主要执行者,要把强化基层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进一步明晰基层安全监管责任,下大力扭转安全监管上紧下松的局面。二要加强水利安全监督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完成《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及《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等制修订工作,抓紧出台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处置督导三项制度的意见。三要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开发建设工作。要加大信息化推广应用力度,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四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对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作用,下大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尤其是还处于“观望”的省区,必须要尽快行动起来。五要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加快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强化事故应急管理与救援能力建设。六要把教育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树立教育不到位就是失职、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继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和水利稽察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切实强化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第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