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合集4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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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1 12:46: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

20xx年是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规划最为关键的一年,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对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认真落实^v^和自治区以及伊犁州安排布署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用科学的扶贫观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抓住机遇、紧紧瞄准贫困群体,把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心任务,以4个重点乡和40个重点村为扶贫开发主战场,从本县实际出发,具体落实好自治区扶贫办【20xx】36号和^v^32号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加快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庭院经济、计划生育、残疾优扶、畜牧兴家、扶贫救助、抗震安居、技能培训、劳务创收、产业带动、社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通过整合扶贫资源,抓好一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在推进尼勒克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20xx年,全县要完成自治区下达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计划2036人392户的脱贫任务和伊犁州下达的3326人595户脱贫任务,争取使20%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958元和超过动态脱贫标准,贫困农牧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全县确定400户脱贫重点户,争取人均增收400元。全县通过缺项补项确保20xx年自治区验收的4个重点村基本达到整村推进“五通”、“五有”、“五能”标准。全县培训贫困劳动力1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20xx人,重点培植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20xx户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

(一)抓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坚持高位推动,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完善缺项补项项措施,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大力支持农口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验收村“五通”、“五有”、“五能”的缺项补项问题,当年财扶项目资金70%将用于验收村和试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首先确保四个验收村(克令乡萨拉尕什村、乌赞乡吐尔克买里村、胡吉台乡乌兰布鲁克村、乌拉斯台乡巴彦郭勒村)完成整村推进缺项补项任务。重点抓好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争取财扶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贴息贷款、外资项目、社会扶贫五块资金,总额超过3000万元,实施50个以上的整村推进缺项补项建设项目,覆盖贫困人口1万人。积极做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减贫重点放在西三乡,通过区域性扶贫开发,缓解我县连片贫困问题。同时,20xx年全县将争取和确认10—20个州级和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扩大扶贫开发的覆盖面。认真实施好抗震安居扶贫工程,完成2698户抗安工程任务,结合整村推进验收计划,把抗震安居工程作为扶贫开发一项十分重要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和实施好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实现23个“空壳村”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10万元,争取10“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的目标。

(二)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着重加强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促使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依托职业学校和扶贫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培训,全县将确认20—50个技能培训点,全面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程,尤其要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农民的汉语培训。通过岗前技能培训,引导贫困农牧民从事餐饮、运输、建筑、家政服务等行业。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输出转移,大力实施“5+2”劳务创收扶贫工程(即:每年输出贫困劳动力5000人,年净创收20xx元),拓宽非农收入的领域,提高工资性收入的比例,使当年非农收入的增长额占到贫困户增收额的40%以上。20xx年,全年计划培训贫困农牧民总数达1万人(次)。

(三)抓好产业化扶贫,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的功能。

把产业化扶贫作为增加贫困人口农牧业生产性收入、提高贫困乡村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实施“5321”产业扶贫工程(即:争取到20xx年每户户均达到5头牛、30只羊、20只鸡或鹅、10亩农作物高产田)。在确保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特别是设施农业和农区畜牧业;同时,要加快传统畜牧业的改革步伐,走牧民定居、牧农结合的路子。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提高贫困乡村的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做大做强贫困户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和确认新疆褐牛、伊犁白鹅、尼勒克县“六辫红”大蒜、脱毒大蒜、鸵鸟繁育等5—10个示范乡和示范村。20xx年,全县将确认3---5个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1-2个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尽快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

(四)抓好社会扶贫,构建和谐扶贫运作机制。

坚持进村入户,实施干部包扶。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州直机关等定点帮扶单位和东西扶贫协作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的沟通交流,继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扬扶贫济困的美德,扶持贫困乡村发展。挖掘社会扶贫内在的潜力,拓宽社会帮扶领域和方式,既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对口支援,又切合实际状况解决吃穿住等实际困难,既无偿扶贫济困,也互惠互利进行双赢合作,不拘形式,突出成效,使社会扶贫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实施好“42225彩虹计划”社会扶贫工程,即: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帮扶4000人结对子帮扶20xx户贫困户。另外,200名社会扶贫志愿者帮扶200户贫困户,争取社会各界扶贫总资金总额达到500万元,筹建尼勒克县扶贫基金会;助建2个扶贫医院和5个“扶贫超市”,全面推行县级机关定点帮扶村量化考核制度,加大县级机关帮扶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的公示、宣传、总结、表彰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举全县之力,集全社会之能,解群众之贫,大力营造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使社会扶贫成为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五)抓好进村入户,实现贫困户收入的突破性增长。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2

一、 指导思想

为构建和谐社区,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更好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高举人本服务旗帜,确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观念,提高社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城镇劳动者充分就业,创建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1、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推进_以人为本_的就业服务。进一步建立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措施和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增加城镇就业容量,通过开展有效的再就业援助,进一步把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到基层。提高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中的积极作用。

3、继续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确保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的稳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主要措施

1、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重点和先进社区就业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社区就业工作计

划和办法。

3、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能力素质。结合国家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组织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基础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社区就业服务制度。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政府、街道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健全就业服务台帐,加强就业服务基础管理。继续建立和完善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台帐、_4050_就业困难人员台帐、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台帐和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台帐,做到辖区内的人员底数清、择业意向清、个人技能状况清、家庭就业人员情况清。 同时,要完善对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开展个性化服务的措施和办法,特别是要对社区内的_4050_大龄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行_一人一卡_或_一户一档_,以便开展有针对性与就业服务,进一步夯实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

(2)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就业服务_新三化_的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内容。

当前,在主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代办培训申请、社会保险接续、小额贷款申请等就业服务的同时,社区都要普遍为高校毕业生、城镇残疾人、复员退役军人与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刑释解教人员等城镇其他特殊就业群体开设专门的就业服务窗口,扩大社区劳动保障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促进城镇就业再就业的职能作用。

(3)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 做好政策宣传。社区设立劳动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栏,并且还要利用其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使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喻户晓。

(4)实施就业再就业政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要依托上级_门,建立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情况档案及其促进就业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把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在摸清下岗失业人员底数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符合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的发证率,扩大政策落实的覆盖面。

(5)开展再就业援助。进一步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专人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再就业援助。凡是由政府投资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要首先满足就业困难对象的需要,对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就业困难对象,要优先得到公

益性就业岗位的援助。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提出具体服务和日常管理,协助下岗失业人员选择创业项目,帮助落实经营场所,协助申请贷款和申请享受减免税费优惠政策,营造_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社会帮扶、政府服务_的良好创业氛围,使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3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为深入贯彻_、_关于“六稳”工作决策部署和__关于技工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稳就业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政发〔20xx〕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我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一)加大援企力度。深入落实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积极争取基金调剂,加大对我县支柱产业和规模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xx年xx月xx日。(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完善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应急工作预案,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等)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xx年xx月xx日。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降费服务千企行”活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企业吸纳其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改善发展环境。(县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局等)

(四)加强对企业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发挥各级金融监管机构作用,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发挥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小微企业上规模。(县金融办、发改局、邮政银行佛坪支行、农业银行佛坪支行、县信用联社等)

三、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五)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发挥稳投资对稳就业的带动作用,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进展。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托育养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社区生活、家政服务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鼓励汽车、家电、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有力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培育我县服务外包市场,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服务。(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4

为贯彻落实《^v^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 [20xx]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20xx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20xx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5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方案如下: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识别标准进行精准识别,不可随意拔高或降低,强化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录入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及动态管理监测过程中新发生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

通过帮扶,有效消除脱贫监测户的返贫风险,保证脱贫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无返贫现象;有效解决边缘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消除边缘户的致贫风险,防止边缘户致贫。全面解决好脱贫监测户返贫、边缘户致贫问题,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一)边缘户帮扶

建立防范致贫机制,阻断致贫路径,根据边缘户实际困难以及突发性变故,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帮扶。

1.产业支持。一是边缘户享受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奖补政策。边缘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参照县办秘【20xx】10号和南扶产组【20xx】1号文件执行。二是将边缘户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奖补范围。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边缘户建立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和入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拓展边缘户增收渠道。对带动边缘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享受相关奖补政策时,按照带动贫困户执行。三是将边缘户纳入农业特色保险补贴范围。鼓励边缘户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并参加农业特色保险,同等享受《阜南县20xx年贫困户产业保险实施方案》中贫困户待遇。四是加强对边缘户技术指导服务。针对边缘户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对边缘户进行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小额信贷支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给予支持。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银行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4.社保兜底保障支持。为巩固脱贫成果,兜牢民生底线,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边缘户人群,按程序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边缘户人均收入超过我县低保标准后,可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边缘户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县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规程办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住房保障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针对边缘户中纳入低保和分散特困供养的家庭,可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分类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6.医疗保障支持。

(1)一是落实对边缘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全县边缘户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二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痛点难点,合理配置医疗设施设备,推广使用“智医助理”,不断提高诊治能力。为边缘户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从机构延伸至行政村、庄(社区)和边缘户家庭。三是强化信息系统监管、建立预警监测系统。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录入基础信息,对边缘人口实施分类管理,准确判断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是否消除。监测范围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倍左右家庭,以及因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一是对纳入边缘户管理的人群住院及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及优抚医疗补助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省内50%、省外40%予以救助(未执行分级诊疗制度的救助比例降低10%),年度封顶1万元。县政府设立边缘户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边缘户医疗救助实行个人申请,各乡镇调查审核,医保局审批,财政局拨付的救助方式。二是做好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测算,确保医疗救助资金保障能力充足。(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7.教育保障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预警机制,加强对边缘户的教育帮扶力度,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边缘户子女信息,切实做好我县各学段就读的边缘户家庭子女教育扶贫助学工作。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边缘户子女在县内就读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资助;对在县外就读的,由户籍地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与学生就读学校联系,敦促其按政策予以资助,并做好其受助跟踪服务,确保教育保障支持政策惠及每个边缘户家庭,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8.农村饮水安全支持。对边缘户家庭饮水管道未接通或出现破损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供水的,一律及时提供免费接通和维修服务。(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6

按照《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村(社区)的风险排查员、帮扶联系人落实工作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根据行业反馈的风险线索对疑似返贫致贫的农户逐一核实。对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开展帮扶,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一)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台账,各村(社区)对该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建立长期监测帮扶机制,着重患有大病、整户新增低保、全家无劳动力人群,根据监测户纳入要求每月建立防返贫监测台账。已稳定脱贫户一年至少回访一次;已消除风险监测户至少半年回访一次;未消除风险户每月应回访一次,每次回访都需要填写帮扶台账,各村做好存档。

(二)稳岗就业台账,各村(社区)建立脱贫户外出务工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外出务工区域摸排,务工地有变化的立即上报,系统录入人员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一)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扶成效;对“风险消除”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巩固情况。

(三)排查住房情况

排查农户现有住房是危房,且仅有一处住房。

(四)易地扶贫搬迁

排查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情况,是否存在原入住现空置现象。易地搬迁点住房空置率高、周边无产业布局,有劳动力搬迁对象未就业。

1.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汇总情况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分析研判,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

2.信息核实。根据镇党委政府锁定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农户应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3.评议公示。村“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有驻村工作队的参与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上报镇党委政府。

4.复查审核。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并将排查报告报市乡村振兴局。

5.部门比对。市乡村振兴局将镇审核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各村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镇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公告录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入高消费等情况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涉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办负责具体业务,细化工作流程,督促帮扶责任人和各驻村干部落实工作职责。

(二)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守住大规模返贫的底线。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7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户致贫,根据^v^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xx〕6号)、^v^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冀扶贫脱贫〔20xx〕9号)、省扶贫办《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的推进方案》、石家庄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石扶贫脱贫〔20xx〕9号)和^v^灵寿县委办公室、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灵寿县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v^、^v^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全县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建立健全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脱贫防贫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多措并举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 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非建档立卡边缘户。

(二)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度国家扶贫标准倍左右(以20xx年6000元为参考)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按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并实施帮扶。其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以全县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为参考。

(三)监测对象纳入途径

防贫监测以县级为主体组织开展,一般采取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信息筛查等途径,经村干部评议、村内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车管、不动产、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综合审查确定监测对象,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监测对象纳入采取以下3种途径:

1、农户申报。农户认为符合防贫监测条件的,自愿向村委会提交《监测对象申请书》;农户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防贫监测条件的,可代为申报。经入户核实并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后,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2、乡村干部走访排查。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为主体,结合入户帮扶走访,对确认的识别对象,对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核查。排查发现需要实施监测和帮扶的对象,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3、部门筛查预警。扶贫、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人社、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筛查,定期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反馈乡村入户核查,乡镇、村组织专人,根据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开展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4、大数据预警。依托灵寿县精准脱贫防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扶贫、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保险等单位数据,建立灵寿县精准脱贫防贫大数据中心,适时监控贫困户、边缘户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动态预警。乡镇、村组织专人,根据预警信息开展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识别为防贫监测对象: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

2、家庭成员中有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

3、家庭成员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

4、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

5、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家庭成员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对识别中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依据识别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可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四)监测对象纳入程序

1、村评议公示。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无驻村工作队的由乡镇包村干部,下同)评议提出全村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并逐户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

2、乡审核公示。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组成验收组,按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逐户审核验收。审核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县扶贫部门。

3、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组织车管、不动产、行政审批、人社等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综合审查。审定通过后,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录入建档立卡系统。监测对象的纳入实行“一事一议”,随时发现随时纳入,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实施帮扶措施,并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自农户申报或排查、筛查发现起,至县级扶贫部门审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和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程序。对原有监测对象按以上标准和程序重新识别纳入。

(五)监测对象管理

纳入监测范围后,动态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等基本情况及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中边缘户一旦出现致贫,应及时履行贫困人口识别程序,纳入建档立卡,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20xx年如期脱贫,确保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1、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由原帮扶责任人负责,非建档立卡边缘户由乡镇统筹安排,每户须明确一名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和联系服务管理。

2、帮扶责任人通过走访联系监测对象,对其家庭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善登记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监测对象收入登记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3、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户为单位,明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开展防贫监测户月收入登记工作。由帮扶责任人每月月底进行入户调查,同群众一起算账,按月登记签字,年度汇总,确保数字真实、群众认可。

(六)监测对象标注

返贫致贫因素消除且收入持续稳定超过1年的,按照“怎么进怎么出原则”,通过村干部评议、村内公示、乡级审核、县级确定程序,可不再实施防贫监测和帮扶救助。经监测对象户认可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

对所有监测对象均开展帮扶。逐户分析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优先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和扶智扶志措施提高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多方发力开展防贫帮扶。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形成稳定长效帮扶机制。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县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农户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鼓励其发展生产;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动员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用好资产收益扶贫、消费扶贫、光伏扶贫等项目带动监测对象参与生产经营;对因市场因素、自然灾害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切实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通过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就业;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引导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提高就业收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加强校企对接,对监测对象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职业技能免费订单培训,促进就业增收。对其中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优先组织返岗和外出务工,优先安排各类公益岗位和本地就业岗位,保障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就业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县发改局)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低保补差标准可上浮一档或按最高档次发放。鼓励有针对性地对监测对象开展集中供养。适度简化监测对象临时救助程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其中患大病、重病的监测对象,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的,统筹采取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社会救助等措施,确保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扶贫办)

(四)教育专项救助。监测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大学新生,一次性救助2000-3000元。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高校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防贫监测对象,福彩助学项目优先支持高考成绩优异的防贫监测对象。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就读我省普通高中、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按规定继续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对防致贫监测对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贷款12000元。同时,可按规定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确保所有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防贫保险。聚焦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县财政出资设立防贫保险金,为全县10%左右的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购买保险,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救助,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六)社会基金救助。对监测对象中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统筹开展救助。用足用好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切实形成帮扶救助的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出现防贫保险“一保了之”、特困救助“一救了之”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七)扶志扶智。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推广“爱心超市”“星级评比”“农民夜校”“脱贫攻坚讲习所”等做法,发挥村规民约和乡村红白理事会、孝老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倡导婚俗新风,推行厚养薄葬,规劝陈规陋习,惩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八)其他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对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以及参与防贫帮扶救助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费用减免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国税局、县人行)

(一)压实主体责任。防贫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做好防贫监测对象的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与乡镇沟通筛查预警,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救助等工作。相关部门定期向灵寿县精准扶贫防贫大数据平台上传本部门相关更新数据;各乡镇每月20日向县扶贫办上报防贫监测月报,确保底数清、信息准。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县扶贫办牵头统筹,相关行业部门协调推进,每季召开不少于1次联席会议,协调推进预警信息数据共享救助帮扶等措施。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经办。

(三)坚持程序标准。防贫监测和帮扶要从实际出发,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扩大范围、吊高胃口、引发攀比,既不留死角,也不“养懒汉”。

(四)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用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灵寿县精准扶贫防贫大数据平台、重点任务清单和各部门台账资料,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考核内容,加强明查暗访力度;纳入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8

为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_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8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20xx〕7号),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就业岗位

(一)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多种渠道宣传援企稳岗政策,开通援企稳岗政策绿色通道,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帮扶资金,助力企业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加强企业金融支持。通过走访调研、“双万双服”平台、建立融资需求库等形式,及时掌握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积极撮合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交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对接交流渠道,提高对接针对性和成功率。积极宣传推广“线上银税互动”等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积极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申报市融资租赁项目。

(三)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支持企业与职工就薪酬待遇、工时调整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保留劳动关系。指导裁员企业依法依规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20人以上批量退工减员企业实时预警、动态跟踪、主动服务,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对40人以上批量退工减员企业提供技能培训、专场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

(四)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开展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对接,着力提高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热度,促进各类承接载体资源互享、功能互补和融合互动,积极构建“2+X”的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载体格局。

二、开发就业岗位

(六)加强融资创造岗位。建立区级PPP项目储备库,在文化旅游、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助推重大项目落地。

(七)培育新业态拓展岗位。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纯货物交易的自营平台、第三方平台和综合性平台给予政策支持。落实xx市5G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落实《xx区支持文化繁荣发展政策意见(试行)》,引导文旅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智慧旅游建设。

(八)挖掘内需充实岗位。落实《xx区关于加快振兴现代服务业的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本区餐饮、家政、洗染等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服务业态聚集发展,增强社区服务吸纳就业能力。推动家政服务业开展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信用建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养老机构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挥家政、养老机构吸纳就业作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发挥产业带动就业作用。积极开设社区照护、幼儿园托班等多种形式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大力推进旧楼区提升改造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三、促进多渠道就业

(九)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范围、加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力度,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本区企业每招用1名xx户籍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按每人2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招用新吸纳“上楼容易养家难”农民和困难村劳动力、“4050”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身份的,再给予1000元补贴。

(十)鼓励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延长至退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期满,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人员的,可以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继续申请享受社保补贴;鼓励各街镇出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措施。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研究,支持新业态发展。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9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底排查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摸排城市低收入人口;坚持动态监测、定期更新,确保低收入人口及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

成立县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晓华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移民工作站)、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日常业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在具体工作中积极联络有关事项,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对城乡人口进行全员监测,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倍的困难对象实施监测(20xx年农村监测标准7245元/年、城市监测标准915元/月,以后按低保政策变化实时调整监测标准),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做好动态管理和跟踪监测服务。重点摸排监测未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过日常走访、综合研判发现的其他困难群众,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一)线上监测。依托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信息监控系统、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安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和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录入系统中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实施系统监测,主要监测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学、因住房安全等造成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县民政局通过与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有关公益慈善组织按月进行信息共享、交叉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0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三有”、贫困村“五有”和“四好目标”的总体要求,扎实抓好“六个精准”工作和“五个一批”政策落实,全力协助指导xx镇及xx村组织实施好扶贫攻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37元以上,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贫困线3300元以上,全面完成所帮扶的xx镇xx村、xx村、xx村共计20户67人年内脱贫,xx村20_年整村“摘帽”脱贫。

二、工作重点

(一)再次做好精准识别。x月底前会同镇村对xx年10月精准识别清退名单和新识别贫困户名单予以再核实,确保错退率<2%、漏贫率<3%、错评率<2%。及时完善贫困户帮扶明白卡和帮扶手册内容。

(二)协助抓好痕迹管理。指导并督促镇村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重点是贫困户帮扶包所涉内容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原始基础资料的收集、更新、完善、归档以及帮扶工作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

(三)积极推进xx村产业发展。进一步配合村两委做好土地落实、资金落实、种苗落实和贫困户入股手续完善,完成600亩猕猴桃和600亩海椒产业的种植和管理经营。举办技术培训班2期。

(四)协助村两委抓好道路、水利设施、党群服务中心和农户农房建设,确保所有项目在3月底前开工、9月底前完工。重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及时督促村两委做好项目实施资料收集。

(五)加强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监管,督促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政策,指导村“两委”开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

(六)积极开展为贫困户送温暖活动。4月开展送生产资料和助耕活动、8月开展助学活动、年前开展送温暖关爱慰问活动。

(七)全力推进工业产业扶贫工作。立足我县资源优势,大力加快生态工业发展,重点围绕茶叶、猕猴桃、林竹(木)、魔芋等绿色、有机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延伸链条狠抓项目招商落地;强力推进魔芋制品二期工程、姜黄深加工、猕猴桃保鲜贮藏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运。

(八)扎实抓好就业产业扶贫工作。积极协调县内企业开发提供适合贫困户就业的工作岗位,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贫困户就业培训,力争转移贫困人口到企业就业110人。

三、组织领导

(一)调整充实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和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和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

(二)调整帮扶责任人。鉴于人员变动,办公室按照科级领导干部帮扶2—3户,一般干部帮扶1户的原则,于2月底前将帮扶责任人重新调整到位,调整后的帮扶人应尽快熟悉被帮扶户的基本情况,切实履行好帮扶责任。

(三)实行帮扶分片联系制。xx村由xx牵头负责,联系人xx;xx村由xx牵头负责,联系人xx;xx村由xx牵头负责,联系人xx。

(四)帮扶要求。认真落实扶贫帮扶“一把手”负责制和结对帮扶制。管委会党组(或主任办公会)全年研究精准扶贫工作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每个月到联系村、帮扶户不少于1天,班子成员每个月到村帮扶不少于2天,帮扶干部每月到村帮扶不少于3次。所有帮扶工作都要作好帮扶记录!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1

为进一步落实^v^中央、^v^《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是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v^、^v^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合理统筹资源,根据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

(一)科学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围,规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具体以市公布的标准为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残疾(包括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因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顾、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交纳学费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时要扣减就业成本,无法查实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两残补贴等不计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认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基本程序进行,在认定过程中,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发现、数据比对、群众反映等方式开展,经过申报人承诺并进行初步筛查,纳入日常动态监测和预警范围。

(二)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门将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数据信息,建立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积极参加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建立统一的动态监测平台,及时搜集好相关专项救助帮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门之间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民政救助部门通过日常走访排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要延续有效期;对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上清除;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按相关程序审核认定上传并录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政策落实。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全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按照现有制度实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困难对象,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给予相应救助帮扶,鼓励各乡镇便民、社保服务中心针对低收入人口,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一)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三)强化宣传发动。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3

按照《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乡振发〔20xx〕1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区域范围:全市有农村人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人员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农村户籍农户,重点排查特殊困难群体、边缘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市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情况。

2.重点人群。

①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度脱贫户;

②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户;

③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的农户;

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的特殊困难家庭;

⑤低保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⑥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

⑦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⑧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⑩参加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的农户,其他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3.排查内容。

①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周期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③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④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4.排查方法。一是采取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人群、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须逐户入户排查。二是鼓励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市、县两级风险信息筛查预警部门要统筹联动,在4月25日前提供各自领域、各自层级筛查出的风险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由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分解推送到乡镇。

5.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采取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办法,尽快消除风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风险消除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排查方法。按照20xx年度风险消除标准,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行排查,同时要发挥好行业部门风险筛查预警信息作用。

3.排查内容。

①收入是否持续稳定,高于20xx年省监测范围6600元且持续稳定;

②“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

③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

4.结果处置。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和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识别程序再认定、再标注。对落实帮扶措施不满半年但其他条件已达到消除标准的,作为跟踪关注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排查对象。系统内所有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以及脱贫户是否稳定脱贫等情况。

2.排查方法。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对照系统内收支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3.排查内容。

①对帮扶措施落实是否及时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进行核查;

②按照20xx年度收入测算周期,对20xx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找在收入测算方面是否存在应统未统、测算不精准的问题;

③对20xx年度的预计收入是否高于20xx年度收入进行预判。

4.结果处置。

①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安全饮水方面存在单一风险(或返贫原因)的,及时落实对应的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或返贫原因)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或致贫原因类型)和农户帮扶需求困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②对存在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帮扶成效不精准及“一兜了之”等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并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作为排查发现问题填报附件2、附件3;

③对20xx年度重新核算收入数据进行统计并填报附件2,做好资料备案;

④对落实帮扶措施满半年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符合消除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排查对象。全市30个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的出列村,重点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2.排查内容。

①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因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是因疫情造成的产业就业风险隐患;

②排查域内是否存在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③排查各县(市)区是否制定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3.排查方法。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卫健、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调研分析,对县域内出列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超过2%的出列村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

4.结果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出具规模性返贫风险分析报告,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核实核准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

1.排查对象。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重点是帮扶对象动态管理以及人、户、村等已发生动态变化需要更新完善的基础信息数据。

2.排查内容。

①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录入缺失;

②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不准确;

③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更新完善是否及时。

3.排查方法。

①各县(市)区利用监管评价子系统自行提取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整改。

②各县(市)区核实整改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4月底、5月底的系统问题数据。

4.结果处置。

①省乡村振兴局两次提取的问题数据质量,将作为各县(市)区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绩效评价依据;

②对系统内已经发生动态变化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③采集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相关数据信息。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行政村个数、总户数、总人数、常驻户数、常驻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相关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情况

1.排查对象。有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的县(市)区,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进区入户”、“开发式扶贫”的方针,突出“整区推进”、“科技培训”和“产业化扶贫”三大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大力实施“基础扶贫、科学扶贫、社会扶贫”五大工程,强化“科学、资金、队伍”三大管理,切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重点

1、巩固本社区原有的资源,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始终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要从广大老年人精神生活需要出发,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推动“和谐社区”的建设。

2、了解掌握社区内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听取残疾人意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

3、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学习和掌握有关低保政策,对困难家庭实行定期走访制度。及时掌握他们近期的家庭生活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4、社区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积极为所帮扶人员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三、具体工作措施

1、明确帮扶对象。凡持有本辖区常住非农业户口的“4050”人员、低保人员、特困家庭和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等对象均可获得帮扶。必须及时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做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

2、进一步做好社区孤寡独居老人关爱工作,针对各种不同需求的独居老人提供各类相关的服务,巩固所有老人一对一的结对关爱活动。认真做好老年人来访、来信工作,热情接待,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困难。

3、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登记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的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推进残疾人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

4、掌握本辖区内就业困难群体情况,全面了解辖区“4050”人员、双下岗失业人员、单亲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就业困难群体登记台帐。广泛动员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的教育,摒弃把工作分为高低贵贱和眼高手低、过分挑拣的陈旧求职观念,树立自食其力、劳动光荣,市场就业、竞争就业、灵活就业的新观念。

5、结对解困帮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帮扶队伍,通过辖区内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辖区内共建单位与帮扶对象结对以及社区党员干部带头结对、群众帮群众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要通过宣传发动,广泛吸纳志愿者加入帮扶队伍,以满足帮扶需求。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5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扶贫帮扶工作,根据贫困户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户主xxx,85岁,家庭人口5人,有2个劳动力。儿子xxx46 岁、患有精神病;儿媳xxx44岁,因要在家照顾亲人,所以无法外出打工。现在家务农,偶尔在家附近打散工;大女xxx17岁,现在新兴卫校就读一年级;儿子xxx11岁,在家乡小学读4年级;在20_年底家中通过政府和亲人的支持,现有一层90平方的楼房,但户主与儿媳分开住,户主现住他弟弟的旧楼房,儿媳与孙住新建的楼房。

二、贫困原因

1、户主没有劳力能力,基本的生活暂能自理;儿子患有精神病,需照顾;

2、儿媳没有固定收入,只依靠在家务农维持温饱,家中有2个孙要读书,因此增加了日常生活的开支;

3、缺少资金投入及缺乏种养技能。

三、脱贫目标

从20_年开始,根据贫困户实际,采取从生活性帮扶转向生产性帮扶、从救济性帮扶转向资本性帮扶、从向外帮扶转向内、外结合共谋共建帮扶等方式,使贫困户20XX年人均纯收入达到 3000 元以上,实现脱贫,20XX年达到 3800元以上,20XX年达到 4000元以上。

四、脱贫发展项目

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突出优秀大户,提升产业品质,推动贫困户可持续发展。

1、劳务输出。帮助农户在家乡附近能找到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

2、实施智力扶贫。组织贫困户参加农村种养实用技能培训,提高种养技能。

3、扶持贫困户孙女和孙子读书,确保孙女和孙子完成任务阶段性学业;帮助农户购买鸡苗进行养殖。

4、帮助购买农村合作医疗,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加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五、具体措施

1、政策帮扶。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结合乡情、村情,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科技知识、实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强农惠民政策。

2、思想帮扶。经常和帮扶对象进行思想交流沟通,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让其树立勤劳致富、自主择业、科学耕作和规范化养殖的观念。

3、产业帮扶。在春耕时节送化肥、农药等物资;通过物质经济的支持和帮扶,协调解决帮扶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农户购买鸡苗进行养殖。

4、帮扶其孙女孙子部分生活费和学习用品,并跟踪其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尝试帮助农户在家乡附近能找到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6

为贯彻省、市、县20xx年基层建设工作安排,根据我办负责白草镇桃阳村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情况,结合桃阳村及我办实际,按照基层建设年六项任务的要求,特制定农业办帮扶白草镇桃阳村工作方案。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打造环首都扶贫开发示范区机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干部下基层为抓手,以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民增收为重点,以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为重要载体,以统筹推进“三农”工作为基础,推行农村社会管理“四个覆盖”,使基层组织更加坚强,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发展思想更加清晰,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为建设“实力赤城”、“魅力赤城”、“和谐赤城”实现“强县名镇”目标,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1、建育肥牛养殖场,占地40亩,一次性存栏500头。年底完成。

2、建养猪场一座,占地10亩,一次性存栏200头。年底完成。

3、建养兔场一座,占地5亩,一次性存栏20xx头。年底完成。

4、建村级卫生室一个,面积30m2,年底完成。

5、建村级办公场所一处,面积60m2,年底完成。

6、在全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9月底完成。

7、建设农村沼气池100个,10月底完成。

8、完成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底完成。

9、修建护村护地坝20xx米,年底完成。

10、村街道硬化20xx米,改善人居环境,年底完成。

11、打机井数眼并配套,解决旱年水浇地问题,年底完成。

根据桃阳村实际和农业办特点,帮扶工作的重点项目有如下几项:

1、在全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由我办土肥站帮助实施,今年9月底完成。

2、建设农村沼气池100个,由我办新能源办公室帮助实施,年底完成。

3、完成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农广校帮助实施,年底完成。

4、修建护村护地坝20xx米,由农业办执法大队帮助完成。

5、建村级办公场所一处,面积60m2,由农业办办公室帮助完成。

6、打机井数眼并配套,解决旱年人畜饮水及浇地问题,由农业办协调县农开办帮助实施。

1、加强领导:农业办成立帮扶领导小组,局长郭光所为组长,副局长赵文清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站长为成员,全面启动帮扶工作。

2、由副局长赵文清亲自挂帅,深入到桃阳村驻村,切实加强村里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3、各股站要各负其责,根据本股站的特点及帮助任务,及早将工作落列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部实施。力争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帮扶任务。

4、由局领导亲自出面,与县里有关单位碰头、协调,力争使有关单位出面出力,协助完成。

5、我办将今年的帮扶任务列入目标考核之列,把完成任务的好坏做为今年对各股站的重点考核对象,以督促各股站尽心尽力,共同完成帮扶任务。

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实施方式17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市直各责任单位及相关乡镇根据帮扶计划责任分工,成立帮扶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两地沟通,按照《市_年度县域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安排,序时推进,确保帮扶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帮扶成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会同区相关部门定期对帮扶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市县域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帮扶协调工作。

二、多措并举,聚焦帮扶重点

(一)聚焦产业合作

1.引导投资兴业。立足区资源禀赋和工业现状,通过资金扶持,选准产业项目,开展项目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支持富煌百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继续投资打造绿色建筑产业园,增加投资额,带动区税收和贫困人口就业;引进本地企业进驻颖东区扶贫车间生产,并带动当地贫困劳动者就业增收;出台工业项目合作相关支持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落实兑现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时间:_年3月—12月)

2.培育经营主体。支持建设扶贫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扶贫车间,积极培育区山芋培育基地等产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当地贫困户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时间:_年3月—12月)

3.旅游营销推介。邀请旅行社、农家乐、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赴区实地参观考察,开展帮扶;依托市举办的各类旅游节庆、外出推介、参加会展等活动,推介宣传区文化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时间:_年5月—8月)

(二)聚焦劳务协作

2.帮助就近就业。充分对接区人社部门,支持区扶贫车间复产和贫困劳动者复工,引导当地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全年帮助不少于100名区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时间:_年3月—12月)

3.开展技能培训。组织一批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训和考察观摩活动,加强涉贫经营主体带贫能力;联合区职教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宽职校学生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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