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倾情推荐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文(通用3篇),为更多朋友提供学习指导,帮助大家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激发学习兴趣。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4.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
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4.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预案2
一、目的
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公司的财产安全,防御计划,提前制定对策和措施为各种各样的台风和暴雨,当台风和暴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安全工作进行指挥决策和调度根据计划,防风、防雨救援和救灾得到加强。防台防暴雨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可以使其达到更加合理、科学的指挥,从而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台风、暴雨、雷电、大风等异常天气。根据《xx市特殊自然灾害救援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
1.台风及暴雨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总司令:xx。
副司令:xx。
团队成员:xx。
(上述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如有任何工作地点调整,以防止台风暴雨计划开始。
岗位负责人将自动上岗,不需要更改文件。
2.职责:
xxx(负责各部门任务分配)
xxx(负责信息联络)
xxx(负责制造部车间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护)
xxx(负责公司房屋安全)
xxx(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xxx(负责员工安全)
安全组长(负责周边环境监测)
3.计划启动:
收到珠海气象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方案正式启动。
三、程序
1.报告:
当人事总务部门收到的信息从气象部门或上级台风和暴雨,他们应该向总经理报告第一次(当总经理不是向副总经理汇报),和总经理召集会议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小组启动安全应急计划。
2.组织和实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到一线做好相关工作的监督落实。
(2)主管部门应撤离员工安全区域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的统一安排下,以避免伤亡事故,无法去公司的员工想办法通知他们呆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3)公司决定离职后,由综合事务部人员负责员工的返程交通安排。
(4)公司确因特殊原因被扣留的,综合事务部人员应做好安置工作,公司应确保员工的安全。
(5)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的进展情况,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和传递灾情,使各类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调配,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发生灾害时,公司应安排24小时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件。
(7)灾难发生后,要及时总结并向上级汇报。通知相关部门和业务伙伴灾难对公司的影响。组织损失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在台风、暴雨等异常天气到来之前:
(1)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关闭门窗,移走或加固窗台、屋顶等掉落物。
4.职工宿舍楼1号由谭xx监造;
5.2号宿舍楼由黄xx监造;
6.办公楼(含食堂)由文职人员管理;
7.车间由xx监制。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预案3
随着夏季的到来,防洪防汛工作迫在眉睫。鉴于我公司处于长江边缘,如果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很可能对公司带来严重影响,为了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了防洪防汛应急情况方案,成立了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不能处置的险情及时向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备了相应的物资、设备和其他防洪防汛用品,确保工程安全度过汛期。其应急方案如下:
一.防台抗台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组员:xxx
二.抢险突击队:
设备科--xx、电工、维修工值班人员(设备科确定);起重组---xx、xx;基建科---xx;行政科---xx、驾驶员;安环部-----全体安全员、保安队员;各科室---班组长。
三.准备抢险物资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并逐步按时到达船台应急位置。明确抢险到位的设备物资主要有:
1.卡吊一辆(制造部准备)
2.应急汽车一辆(附带担架一副)行政科与安环部准备
3.货车一辆、叉车二辆、翻斗车一辆;(制造部生产保障科准备)
4.电焊机二台(制造部准备)
5.电筒8盏(制造部准备6盏,安环部准备2盏)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产保障科)
7.对讲机公司内调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环部2部设备科2部,自用);
8.其他抗台防汛设备物资备足(仓库负责)
四.要求
1、根据突发事件的先兆立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负责人全力以赴,无条件自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调动。
3、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公司由左总带队,制造部凌拥军、设备科xx、基建科xx、行政人事部xx、安环部xx、仓库xx组成的检查组对码头、船台等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科室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各自组织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台风来临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对所有门窗、配电箱做好检查关闭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码头船舶的缆绳检查紧固工作和所有行车在台风来临前的锚定工作。
4、所有防台抗台领导小组人员和抢险小组人员在台风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5、xx市防台防汛办公室热线电话:xx
6、xx市第一人民医院xx,急救中心“120”
大风大雨应急预案7
1.0目的
通过建立本应急预案,确保春、秋季风沙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并在大风、沙尘暴来临之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保证物业设施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
2.0范围
适用于春、秋季风沙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保洁主管负责风沙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计划和落实情况检查;
3.2设备主管负责安排工程人员进行室外设施、装置的检查和加固;
3.3保洁领班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和监督应急措施落实;
3.4保洁员负责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
4.0处理预案
4.1应急准备
4.1.1风沙季(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准备挡风布袋(长条状,内装木屑),并保证可随时取用;
4.1.2设备主管应安排人员检查楼宇公共区域外门窗的完好状况,对关闭不严或破损门窗进行维修;检查室外灯箱、标识牌及其它设施并进行必要的加固;
4.1.3保洁主管注意每日收集北京市气象台36小时天气预报,一旦接收到4级以上大风预报,应于第一时间通报管理处经理,以便做好防风沙各项准备工作;
4.1.4管理处可将大风预报提前张贴于公告栏,提醒业户注意关闭门窗,防止风沙侵袭造成损失。
4.2大风、沙尘暴来临应急措施
4.2.1大风、沙尘暴来临之前,区域保洁员和巡楼安保员提前检查楼层公共通道的门窗并及时关闭,防止大风刮进楼内,使楼层积尘或打碎玻璃;
4.2.2各出入口玻璃门、卷帘门下铺放挡风布袋;
4.2.3外围摆放的交通指示牌示及其它可移动标牌统一收放到避风处,或放倒于适当位置,避免损坏或大风吹倒砸伤行人、车辆;
4.2.4外围设施如大堂外门禁设施、停车场计费机等进行适当遮盖以防沙尘侵入;
4.2.5室外摆放绿植尽可能移入室内;
4.2.6提示业户检查、关闭外门和外窗,搬走外窗附近置放于高处的物品等。
4.2.7大风来临之际,大堂玻璃门向内开启,避免风大刮碎玻璃;
4.2.8随时检查外围灯箱、标识牌及高大绿植,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2.9大堂及室内公共区域随时保洁,清除积尘;
4.2.10在楼宇周边作业注意高空坠物。
4.3大风、沙尘暴后清理措施
4.3.1全面清除室内外积尘;
4.3.2外围保洁员注意清扫窝风地段落叶、杂物等;
4.3.3已转移或放倒的标牌等重新竖立或恢复原位;
4.3.4撤除室外设施遮盖物;
4.3.5室外摆放绿植恢复原位;
4.3.6固定标识、标牌及其他室外设施要进行擦洗除尘。
5.0相关文件
6.0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