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发展人员谈心谈话登记表总结(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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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7 15:42: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对于组织发展人员谈心谈话登记表总结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

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和强化群众监督为出发点,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根本目的,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从而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防止和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失误失策,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阳光城市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示的对象、时间、范围

1、公示对象:

①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时间: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时间为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后,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时间为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之后,讨论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不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和转正,党(工)委也不予审批。

3、公示范围:根据公示对象的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和工作影响面,一般在公示对象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可根据公示对象的岗位情况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公示的内容

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部门),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结果和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等;

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部门),预备期起止日期。

四、公示的方式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党支部根据基层党委拟制的统一格式的公示通知,填写后采用公告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应张贴在公共场所,如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有条件的单位可利用“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基层党组织应设立便于群众反映意见的公示信箱和举报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公示意见的处理

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口头或署名书信等方式向支部、基层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群众意见向哪级党组织反映,就由那一级党组织负责处理,也可由上级党组织责成下级党组织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公示后,有关党组织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党组织受理反映意见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经调查核实,党支部应将情况分别向支部大会、党委会汇报,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凡具备党员条件的,予以发展或转正;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暂缓发展或转正;群众意见较大或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予发展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有争议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如实报上一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受理和办理反映意见情况,党组织应落实专人详细记录,及时归档备案。

受理的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向反映意见者反馈处理意见。

六、公示中的有关责任和要求

(一)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由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联系人由支部指定。上一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工作负指导、检查和监督的责任,受理支部无法独立处理的问题。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核实情况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保密。

(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保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透露反映人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借口对反映人实施打击报复。对违反纪律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发展党员公示制自20xx年4月1日起在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中实施。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请随时报送给我委

对于组织发展人员谈心谈话登记表总结二

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中共镇江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悉心指导下,学校党委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一年来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xx年全校共发展新党员2170名,其中:学生党员2142名(研究生党员310名,本科生党员1832名),占发展总数98、71%;发展教职工党员27名,占发展总数1、24%;发展女党员1254名,占发展总数57、79%;发展35岁以下党员2154名,占发展总数的99、26%。

2、截止到20xx年底,我校党员总数为8754名,其中:女党员4241名,占党员总数48、45%;在岗教职工党员2425名,占党员总数27、7%,占教职工总数的47、94%;学生党员5257名,占党员总数的60、05%,占学生总数的14、59%;本科生党员2622名,占本科生总数的8、51%;研究生党员2635名,占研究生总数的50、5%;离退休党员741名,占党员总数的8、46%,占离退休人员总数的36、57%;35岁以下的党员6561名,占党员总数的74、95%。

3、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截止到20xx年底,全校申请入党人数为23487名,入党积极分子10547名。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规范程序,把好“入口关”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在年度和学期的工作计划中都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20xx年,省委教育工委下发《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及《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后,学校党委及时修订《江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下发《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要求等作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实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确保发展党员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xx年上半年对理学院、食品学院、基技学院、法学院、汽车学院、材料学院贯彻落实《江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江大委〔20xx〕50号)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是严格程序,坚持“六不”制度。学校党委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一律不得随意简化或逾越。坚持“六不”制度,即:未被列为年度发展计划者不予发展;考察期未达一年者不予发展;政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发展;毕业班学生离校前三个月内不予发展;党校培训过期者不予发展;团内推优过期者不发展。对不完全符合《江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中的相关预审条件,但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扎实的学生干部或在重大事件考验面前表现突出,基层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发展的,必须上报校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基层党组织方可发展。

三是严格要求,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学校党委坚持把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党委规定,学生发展对象应具备四个条件:综合测评排名或专业成绩排名必须居班级前1/2;近两个学期考试(查)科目一次性通过,无补考现象;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位的有关要求;至少获得一次院级(或以上)表彰。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等也作了硬性规定。达不到要求者,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为了随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党委组织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制度,对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按规定做的给予批评,对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将进行整改。

四是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校党委要求,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干事、全体党员要认真履行发展党员职责,同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目标考核和对书记、副书记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党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学校党委长期坚持对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进行轮训,20xx年,校党校举办了两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编印、发放《江苏大学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通过集中授课、自主学习,特别是专门详细向他们讲解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提高了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努力发挥骨干作用。同时,校党校还举办了两期组织员培训班,通过听讲座、研讨会、经验介绍等形式,对组织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六是网络管理,推进党务工作科学化。20xx年初,学校党委在全校36个基层党组织全面启动了“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校党委拨专款优先配备了系统运行所需要的硬件、软件、网络设备,为基层党组织配备了《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xx(网络版)》,在校内形成系统管理的局域网,实现了对各种报表数据的及时、快速、多样查询和再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方便、灵活、直观的数据支持,实现了全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动态、规范管理。为适应组织工作需要,20xx年底,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布署,学校党委又为36个基层党组织重新配备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软件,积极为软件的升级替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xx年该软件在全校普遍推广应用。

(二)教育为主,加强实践,把好“培养关”

我们从大学教育教学和大学生的特点出发,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健全教育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方式,加强实践环节,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素质。

一是加强对申请入党人党的基本知识的启蒙教育。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关键。长期以来,学校党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申请入党人的教育,吸引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比如:以新教工岗前培训、新生入学教育等为契机,向新入校的教工、学生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条件以及入党主要程序;邀请优秀党员作报告,进行典型示范教育,鼓励他们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组织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着力提高党外教师对党的认识;对于那些已递交入党申请、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工或学生,我们及时派人与其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教育;成立学马列、学党章小组,以自我教育为主,加以相应的辅导等等。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扩大申请入党人的队伍,提高申请人的政治觉悟,夯实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二是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入党动机教育。我们采取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授课的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教育内容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作风为主,使学员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积极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同时,广泛开展形势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形势,培养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教学环节上,以课堂集中讲授理论知识为主,同时安排自学、小组讨论、观看资料片、社会实践、撰写学习体会、闭卷考试、大组交流等。每个班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20xx年分党校先后办班32期,培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3833人次。校党校办班1期,培训教工入党积极分子28人次。

三是对预备党员开展强化党性观念教育。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坚持少而精、要管用的原则,主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的先进性教育。要求预备党员必须参加一次培训,培训情况及考核成绩记入培训登记表。预备期满者,如果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如期转正。

四是建立培养教育网络。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既是党务工作者的责任,也是所有教育者的责任。工作中,我们努力壮大教育者队伍,健全教育培养网络,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形成校党委、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团组织、党务工作者、普通党员、团干部、辅导员、任课教师乃至学生公寓管理者等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培养,消除教育培养的空白点。20xx年11月,党委组织部联合校团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党团组织结对、党团组织负责人结对、党团员结对,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团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

五是提供培养锻炼舞台。从适应新要求新任务入手,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党员教育管理与时俱进。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党员义工”、“党员目标承诺”、“党员社区指导”等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大学生党建“三个一”工程,推进党建工作的创新创优,努力做到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提升素质能力相结合、坚持教育培训与推进发展相结合、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坚持全面覆盖与分类施教相结合、坚持教育培训与搞好服务相结合。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20xx年3月,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推荐命名党员示范岗活动。5月,经推荐申报,全校共命名了81个党员示范岗,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六是建立党内激励机制。为了表彰先进,使党内学有榜样,学校党委每两年在全校各级教工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活动,20xx年7月,对6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6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另有一个基层党组织、两名共产党员受到镇江市的表彰。下半年,学校党委又开展了每年一次的学生党内评优工作,对48个学生党支部,70名学生党员进行了表彰,并利用宣传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在为推进学校党的建设与和谐校园的创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把好“考察关”

一是严格培养考察制度。建立健全与申请人第一次谈话、审批前谈话、联系人定期考察、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党员联系班级等五项制度。将日常考察、学习考察与任务考察有机结合,联系人定期与培养对象进行交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定期填写考察记录,并向党支部如实汇报考察情况。为切实提高考察工作质量,真正发挥考察、教育的作用,学校党委十分注重培养联系人的选拔工作,药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二是建立培养考察机制。我们采取一查、二看、三谈的办法,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一查”,就是查阅学生档案和书面思想汇报,了解其一贯表现、入党动机以及自我评价等。“二看”,就是看其在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看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观点和态度,看其在个人名利面前的反映与表现等。“三谈”,就是与本人谈话、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全方位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机。

(四)畅通渠道,完善监督,把好“群众关”

一是团组织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团组织推优工作,公开推优对象的标准、工作程序及要求,明确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团员一律不得入党。团支部在推优时,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团员总数的95%,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实到数的半数,并在团委网站上公示推荐对象名单,进一步增强推优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以此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接受群众的教育和监督。校团委经常性地对基层团支部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公示以张榜公示为主,会议公示、网上公示等为辅;公示地点做到相对固定、比较醒目、便于多数学生知晓;公示公告注明党委组织部的电话和电子信箱;做好公示记录和公示结果的归档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和改进。

一是发展党员工作还存在不平衡现象。

二是个别学院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

三是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四、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推进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全面推广《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实现党员发展信息化管理。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手段和机制,推进党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2、落实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着新特点、新问题,党委组织部要积极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等进行全面规范;制订《江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对发展党员工作考核程序和办法、计分方法和等级标准等进行规定,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3、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考核。建立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党委组织部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4、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要确保学生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加大在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早引导、早教育、早培养,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优秀大学生、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及早地发展到党员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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