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计划1
20_年,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标“三城一地”的城市发展定位,全力迎接建党百年,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国家文旅部表彰;两部红色文艺精品登上国家大剧院舞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蝉联全省“八连冠”;红色旅游列车获央视新闻联播两次报道;多项工作入选省级试点,为进一步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凝聚文旅力量。
一、20_年工作总结
(一)坚定信念,围绕中心任务提升协同度
1.围绕党史学习教育,锻造文旅队伍凝聚力。组织集中学习,发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百年党史,将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的核心内容,通过微党课大赛等活动号召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守好“红色根脉”。组织专题学习,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2场;开展“重温^v^同志在嘉兴”活动,重温^v^同志在马家浜调研时的场景。组织实践学习,开展“七讲七比七争”党建高地创建行动,组织党员深入基层一线,落实“一编三定”工作,积极参与城市基层党建,全力投身各类中心工作。
2.围绕数字化改革,搭建智慧文旅“大脑”。全面梳理核心业务,构建起“1+4+N”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改革体系,着力打造文旅综合管控平台、“心游嘉兴”文旅服务总入口、4个数字化协同场景及10个以上服务应用。目前已形成一批数字化改革示范项目,“嘉里玩”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浙里办”;智慧书房获全省数据开放创新大赛嘉兴地区一等奖;红色旅游大数据服务应用、南湖区甪里未来社区等5个项目被列入省文化和旅游厅数字化改革试点。
3.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探索联动发展模式。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指导嘉善县成功创建全国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谋划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湘家荡旅游度假区改造提升、秀洲油车港世界级科创旅游湖区、平湖“一山、一城、八小镇”平台等项目建设。积极融入区域合作交流,“南湖·1921”红色旅游列车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十大重大项目之一,由我局、嘉城集团和上海铁路国际旅游集团在省人民大会堂签约;举办长三角文化旅游合作大会宣传推广活动;与上海等地共同推出“从初心之地到圣地之旅”旅游产品、“红旅中国 壮美山河”联合线路展演及“云游博物馆 穿越九城时空”活动。
(二)唱响赞歌,锚定建党百年提升首位度
2.推出红色主题文艺精品与文旅活动。一批红色主题文艺精品好评如潮,歌剧《红船》、舞剧《秀水泱泱》相继登上国家大剧院舞台,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连续剧《大浪淘沙:启航》播出后引发热议,第五届“红船颂”全国美展吸引众多市民前往打卡。一批重大文旅活动渲染红色氛围,“红船颂 南湖情”庆祝中国^v^成立100周年合唱歌会在七一广场上演;以“党的光辉照我心”为主题的市民文化艺术节等主题性群众文化活动贯穿全年;先后主办、承办嘉兴红船文化旅游节、“百年风华 青春筑梦”主题动漫展播活动、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总决赛、“嘉兴号”天启卫星冠名仪式等,受到媒体关注。
3.布局红色经典旅游线路与产品。国内首条纳入铁路运营图的红色旅游列车“南湖·1921”正式开通,串联起上海^v^一大会址与嘉兴火车站复建老站房、狮子汇渡口旧址、南湖红船、南湖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并推出全长862米的新时代“重走一大路”路线。精选“红船精神百年百景”,以南湖红色基地为轴心,串起全市100个重点红色旅游景区(点),形成“首创之旅”“奋斗之旅”“奉献之旅”3大主题15条精品游线,让游客尽览嘉兴。南湖红船、南湖革命纪念馆与上海^v^一大会址等一起入选由文化和旅游部等多个部门联手推出的“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
(三)强化保护,推进文化复兴提升标识度
1.重铸历史风貌。持续推进“禾城文化复兴三年行动计划”。马家浜考古遗址公园、子城考古遗址公园、罗家角遗址展示馆相继建成并对外开放,庄桥坟考古遗址公园启动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杭州塘三塔路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以及苏州塘“月芦文杉”片区保护整治项目,编制完成《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落实长虹桥防撞设施方案。文物保护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公布第七批16处市级文保点名单;对唐兰故居等10多处文物进行保护修缮;指导完成天主堂修复工程;对西曹墩遗址、绕坟桥遗址等进行抢救性发掘,出土良渚时期文物200多件。
2.传承文化基因。健全非遗保护体系建设,公布海宁潮传说等23个第七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9位传承人入选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2种非遗旅游商品入选第三批省优秀非遗旅游商品。推进“文化基因解码工程”落地见效,我市共梳理文化元素2822项,重点文化元素清单144个,完成基因解码127项,“红船文化”等7个项目被列为全省首批“浙江文化标识”。拓宽非遗传播途径,征选百位非遗少年拍摄的原创MV《红船谣》登陆学习强国平台;先后举办了嘉兴非遗百件红色主题作品展、非遗文艺晚会、元宵非遗戏曲专场活动、“隔屏过端午”直播互动等活动。我市非遗工作受到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领导批示肯定。
3.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围绕中心城区品质提升、省“四十百千”重大文旅项目、文旅IP金名片以及诗路文化带建设,统筹协调市区、镇街、村社三个空间文化设施布局,市文化艺术中心(嘉兴美术馆新馆)、嘉兴博物馆二期正式启用。加快文旅项目投资建设,全年完成投资亿元,海盐融创文旅城水乐园正式开业;南湖区和平湖市被列为省 “微改造、精提升”行动试点县,南湖旅游区、乌镇—石门省级度假区等一批景区(点)、酒店民宿、公共文化场馆被列为省级试点单位,目前累计完成投资 亿元。
(四)普惠均等,创新文旅服务提升幸福度
1.公共文化创新不断深入。起草《嘉兴高质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行动方案(20_—2025年)》,提出建成城乡一体“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深化推进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全市已建成113家企业分馆,《中国文化报》以《运用“涟漪效应” 让公共文化服务“出圈”》为题作专题报道。48家健心客厅正式对外开放,超额完成20_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既定目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奖申报评选,设立项目创新奖和集体创新奖。扎实推进秀洲区广电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秀洲区广电公共服务规范通过专家组评审。
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蝉联全省“八连冠”。提升阵地建设,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特级站占比68%,文化强镇占比,均为全省第一;海宁市、嘉兴市图书馆、嘉兴市文化馆等13个单位入选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拓展先行先试单位。提升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优秀业余文艺团队评审,25支业余文艺团队被评定为20_年度嘉兴市优秀业余文艺团队;组织开展省级、市级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评选,31户家庭入选浙江省文化示范户,80人入选浙江省乡村文化能人;62户家庭为嘉兴市文化示范户,164人为嘉兴市乡村文化能人。局公共服务处被授予“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计划2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很多的问题:一是公共服务设施有待提升。在文旅体融合背景下,我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投入不足等问题突出。二是文化人才短缺,我县各乡镇专业文化人才储备机制缺位,乡村文化人才总量不足且专业素养不高。三是文化精品产品不足。我县原创产品,在全省叫得响的力作还不够多,特色作品不多,公共文化服务还处在文化需求阶段。四是文旅融合发展不够,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做强文旅产业措施不多。
三、20_年工作谋划
20_年,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v^精神上来,对标^v^^v^在^v^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时代使命,建设“文化强县、旅游强县、体育强县”,聚焦文旅体创新融合发展,坚持事业和产业并举,努力以文化旅游体育高质量发展打造“舒城样板”。
(一)文化暖心惠民工程
在公共文化建设上,围绕构筑高地加强体系完善。推进“三馆一院”项目建设,完成大剧院多功能厅、文化馆小剧场舞台机械、声学装饰、灯光音响、座椅等设备安装。完成文化馆、图书馆设备采购及安装,博物馆展陈设计及布展。优化城市阅读空间布局,打造“15分钟阅读圈”和“15分钟健身圈”。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所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如“送戏进万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指导乡镇常态化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广场舞展演、大众合唱节等,配合纪念日、重大节日组织各类主题文化活动,将大型文化活动向社区、景区、校园延伸。举办地域民间艺术活动、非遗展演、书画展等。
在文脉内涵深挖上,围绕时代主题持续打造文化C圈。围绕党的^v^和乡村振兴等主题,结合舒城红色资源,创作一批体现核心价值、反映时代精神、展示舒城发展成果、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精品,以优秀的作品展示舒城、宣传舒城,鼓舞人、激励人。推进^v^视察舒茶纪念馆等红色革命场馆展陈提升,建立和完善非遗保护基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二)旅游富民工程
一是强化旅游营销。进一步发挥肥、庐、舒、桐四城文旅发展联盟作用,打造皖中纵贯线自驾线路。多方位开展新媒体营销。深化与携程等各类平台合作,推广舒城旅游线路产品,在“游舒城”官方抖音号上持续推出精品短视频。举办首届大别山乡村露营音乐节。对接目标市场举办具有时效性的宣传推介,推出“万佛湖+万佛山”联票、“景区+酒店”联票等活动。策划推出《周游舒城》宣传画册,全方位展示舒城旅游形象。
二是发展乡村旅游。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六个一”工程,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区、 一批乡村旅游“双微”改造提升点、一批乡村旅游风景线、一批精品民宿、一批乡村旅游伴手礼、一批“活力”乡村活动。开展特色旅游名镇、等级民宿、休闲旅游示范点、特色旅游村、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等旅游品牌创建,加快旅游商品研发,推进全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进产业培育。围绕旅游风景道、特色街区、民宿和景点提升等内容,谋划舒城县全域旅游提升工程,争取发行旅游专项债。加快推进天子寨、九龙寨、鹏翔梦乐帝巧克力小镇、文翁研学旅游小镇、万佛山暨兰花古镇项目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力争鹏翔巧克力玫瑰小镇、天子寨景区投入运营。继续开展A级景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万佛湖、万佛山等A级景区品质,推进鹏翔生态园、天子寨、^v^军四支队旧址纪念馆、九一六茶园景区等创建4A级景区。
四是打造品牌民宿。制定我县旅游民宿发展规划,摸清我县相关资源分布,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将古民居、老庭院、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用于旅游民宿发展。依托我县丰富的红色文化、茶文化、山水文化、民俗文化资源,加强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健康养老、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课程、康养运动等产品开发,建设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民宿,培育具有地方鲜明特色的品牌民宿,力争培育发展民宿10家左右。
(三)数字创意产业
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计划3
为明确新时代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定位,做好“十四五”时期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大遗址是实证中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资源。做好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
“十三五”时期,我国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管理模式。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开放服务、队伍建设、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36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外开放,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多点启动,考古工作基地(站)、遗址博物馆等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良渚遗址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大遗址保护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大遗址保护利用仍然存在深层次问题。考古研究投入不平衡,整体基础依然薄弱;保护利用理论研究和科技引领不够,科研成果转化滞后;大遗址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尚不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动力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保护与展示利用模式相对单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园一策”尚未全面落实,大遗址“活起来”的办法不多、活力不够,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城乡发展建设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更好统筹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的时代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开展大遗址考古研究,努力提升大遗址保护利用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大遗址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二) 基本原则
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计划4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保护、传承传播、利用发展等活动,成效显著且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二)传承至少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至少1名长期、固定开展该项目传承活动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入驻;
(三)有较为固定的传承活动场所(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开展传承活动必需的经费保障;
(四)有较为明确的传承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重视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建有系统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档案或数据库;
(五)以授徒或培训等方式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且成效显著。
同等条件下,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原则上不再认定为省级传承基地。
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计划5
1.督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以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标准(修订版)》的通知精神,认真梳理问题,查找短板,并逐项逐条落实,力争做到常规分不失分、附加分多拿分。
2.按照文化产业方面的版权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任务要求,对我县文化作品版权申报工作进行积极宣传推进,并完成考核任务。
3.持续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20_年度集中攻坚行动。
4.整理完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材料,以备年度考核。
5.继续开展宿州市文化旅游重点资源调查。
6.继续跟进灵璧凤山大道隋唐运河遗址地层剖面揭取项目。
7.继续开展20_年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
8.继续开展非遗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继续完善我县非遗代表性项目数据资料收集、归纳。
9.全国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区创建。根据方案中的实施计划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稳步开展创建工作。
10.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
监督方式:
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计划6
(一)非遗记录经费
2. 支持用文字与影像记录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其个人化的技艺信息,如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技艺流程等。
(二)非遗数据库建设经费
1. 支持利用田野采集成果,整理完善非遗项目与传承人档案信息,建立非遗原始信息数据库,为学术研究与宣传普及提供资料依据。
2. 支持与高校、专家广泛联系,全面收纳社会各层面的非遗研究成果,建立非遗学术数据库,为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非遗传承传播经费
1. 扶持设立非遗传承基地、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厅)、传统工艺工作站等非遗传承体验场所。
2. 支持剧(节)目整理、编导排练、人才培养、收徒传艺、展示推广等工作。
3. 支持举办有利于非遗传承传播的各类培训班、交流会、技能大赛及展演展示活动等。
4. 支持编写非遗乡土教材,鼓励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四)非遗研究出版经费
1. 支持非遗保护动态信息交流。
2. 支持开展非遗保护理论研究、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出版研究成果。
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对象及条件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非遗保护中心,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非遗教育传习基地,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均可申报。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20_年度能正式启动且两年内可实施完成的项目。
三、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编制项目规划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及省属有关单位要对经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参照资金申报单位执行能力,遴选操作性强,具有长远实效的项目,指导资金申报单位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编写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申报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二)突出重点,确定优先项目
要区分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合理排序。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应优先排序:
1. 急需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项目,如项目传承链条几近断裂、传承人年老体弱等;
2. 具有较为科学完善的传承保护年度计划,并已着手实施,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
3. 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项目、与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契合度高的项目。
(三)规范操作,加强审核管理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及省属有关单位要对资金申报单位加强指导,按照《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核申报经费的开支范围,做到支出事项明确清晰、资金测算合理准确;主动与市级财政部门沟通,及时跟踪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非遗保护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人员工资或福利、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非遗保护传承无关的费用支出。凡超出规定支出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得纳入补助经费预算。 近3年内未完成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各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清晰。材料不齐不清的,不予受理。
四、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计划7
1.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省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将对全县农家书屋建设使用、资金落实、出版物配备、阅读活动组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推动县文化馆、县图书馆、1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正常免费开放,面向社会举办各类公益性培训、展览、讲座,加快免费开放资金拨付进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根据《关于坚持做好县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灵振兴办〔20_〕2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和定点帮扶村深入对接,制定定点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工作计划。
4.重点做好“中秋”节庆营销计划。
5.协调景区安装社保“一卡通”设备。
6.重点做好游安徽APP相关景区线路制定、特色菜品推荐录入、星级酒店信息采集录入和督促各景区制定手绘景区地图工作。
7.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各村项目建设及后续审计、拨款工作,争取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8.启动20_年旅游厕所建设工作。
9.谋划开展皖苏鲁豫喇叭艺术交流研讨会,将研讨会方案进行完善,确保皖苏鲁豫喇叭艺术交流研讨会的有效开展。
10.积极开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利用工作,对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谋划运河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11.继续开展非遗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继续完善我县非遗代表性项目数据资料收集、归纳;
12.持续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_年度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并督促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13.持续开展文旅行业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
1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
15.对出版物市场进行“回头看”,加大监管力度;
16.对执法卷宗严把质量关;
17.持续推进无“小耳朵”乡镇、社区(村)创建工作;
18.按照旅投公司上报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对安全隐患进行复查。
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