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
1、落实管护主体
区、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先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尊重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放开搞活经营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经营管理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可以由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管理,也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等办法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经营方式逐步向集中管理、公司化运营方向发展。
以国家投资为主、结合群众筹资投劳兴建的跨乡镇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还可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运行和维护,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跨村或单村供水工程,可组建用水户协会行使 业主职能。单村供水工程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会行使 业主职能。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可由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直接负责;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通过公开竞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具备相应管理能力、掌握供水技术、讲诚信的个体户经营,并签订合同,明确用水户协会 (村委会)和经营者的权责与收益分配等;联户建设的小型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体制。
以民营资金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采取BOT方式融资兴建的供水工程,按照事前签订的合同,在规定期限内,由民营投资者经营管理。
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以私人投资为主或股份制形式修建的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
2、强化行业监管
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在拍卖、转让时要经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个人为主投资兴建的水厂,要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义务。对国家投资或国家参与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拍卖、转让、租赁或承包必须公开、透明,国家投资部分的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或补偿供水工程的政策性亏损。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管理的,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业主、供水单位接受水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3、合理制定水价
建立有偿供水制度,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价格,纳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范畴。各区水务部门要与物价部门、受益群众一起,按照省水利厅《转发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最新收费比照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及电价等优惠政策,并根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折旧、人员工资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
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村居民用水,可暂按运行成本水价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全成本水价收费。因工程规模过小、群众承受能力有限等原因,成本水价一时不能到位的,应确保运行费和维修费。有一定收益的乡镇供水工程,其水价核定依据国家水价政策,做到回收成本和实现盈利,同时兼顾农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对农民生活用水给予优惠。对于二、三产业和乡镇机关等单位,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4、规范水费收缴
水费由供水管理机构或由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使用水费专用票据。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供水价格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供水管理机构有权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安全水。
5、实施优惠政策
规模较大的水厂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规模较小的水厂用地仍属农业用地性质,由乡镇和村自行调剂解决。落实省物价局、水利厅《最新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电价的通知》精神,规划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最新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政策优惠。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托幼机构。抽查机构与人员、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等。加强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含乙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宾馆、旅店等联合双随机监督检查。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六)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二、结果报送要求
(二)各地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作。
(三)各地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组织协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综合监管处联系人:
王少华
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联系人:
公共场所
佟丽 (传真)
scwsjdsk@
学校卫生
佟丽 (传真)
scwsjdsk@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
殷 戈 (传真)
scwsjdyys@
餐饮具集中消毒
贺钰 (传真)
scwsjdwd@
附表: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
工作计划表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
况汇总表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随机监督
抽查信息汇总表
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年四川省乙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
生监督双随机检查汇总表
附表1
20_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中小学校及高校
辖区学校总数的25%(a)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b)、教室采光和照明(c)、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d)、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f)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托幼机构
辖区托幼机构总数10%
1.机构和人员要求。
2.传染病防控工作。
3.卫生保健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f)。
5.生活饮用水卫生。
6.公共场所卫生。
a.按抽查任务的80%进行检测。
b.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c.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含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d.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f.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附表2
20_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游泳场所
辖区全部人工游泳场所(含学校内游泳场所)(a)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b)
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住宿场所
辖区总数25%(a)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沐浴场所
辖区总数16%(a)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美容美发场所
辖区总数8%(a)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其他公共场所
辖区全部候车(机、船)室。
辖区营业面积2000m2以上商场(超市)60户,影剧院40户,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共80户,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查。(a)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集中空调
辖区已抽取公共场所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全部检查;其中抽取30户进行检测,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测.各市(州)乙类公共场所各抽取5户进行检查。
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c)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c)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d)
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f)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g)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20%进行检测。
b.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c.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_)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d.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e.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f.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g.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3
20_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a)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城市集中式供水
辖区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水厂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d)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农村集中式供水(b)
辖区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
小型集中式供水
每个县、县级市辖区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数的至少30%(c),
每个乡镇抽查30%的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水厂(c)
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2.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3.处罚情况
二次供水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新都区对辖区内不低于20%的二次供水设备开展现场检查和水质检测。全省其他各县(市、区)有直管单位的市(州)及科学城抽取辖区内30个设备开展现场检查和水质检测,不足30的全部检查(c)。
1.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2.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
3.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4.水质自检情况(d)
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a.不含学校内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b.农村集中式供水为监督检查信息卡上标记类别为“乡镇”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档案或记录以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d.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
附表4
20_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产品类别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a)
输配水设备
各市(州)直管及县(市、区)所辖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在20户以上的抽查30%,20户以下的抽查40%,至少抽查3家,不足的全部检查。对每个企业的全部涉水产品进行检查,抽取1-3个产品开展检测。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水处理材料
化学处理剂
水质处理器
各市(州)直管及县(市、区)所辖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在20户以上的抽查30%,20户以下的抽查40%,至少抽查3家,不足的全部检查。对每个企业的全部涉水产品进行检查,抽取1-2个产品开展检测。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每个县(市、区)各抽查2个实体经营单位(b),含1个城市商场、超市或专营商店、1个乡镇综合或专营市场,不足的全部抽查。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二次供水设施其本情况
年乌审旗卫生监督所对全旗现有的42座二次供水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逐户摸底调查,同时为其中符合标准的二次供水单位发放了“卫生许可证”。据统计分析上述二次供水单位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业主自主管理的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二是物业公司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三是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
2开展二次供水监管主要工作
20_年旗政府领导对二次供水监管工作非常重视,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旗卫生监督所开展二次供水摸底调查工作。动员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干部在区域范围内多次参与大规模的二次供水设施调查工作,初步摸清了全旗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和卫生状况。在此基础上旗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了全旗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改造了一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二次加压供水设施。
3加强乌审旗二次供水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对本旗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防止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旗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指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贮存、加压,再送至用户的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工作。市卫生防疫机构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测工作。
二次供水单位,具备下列条件,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给饮用水《卫生合格证》:
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供(蓄)水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供水设施周围卫生状况好,无工业及生活污染源。
《卫生合格证》每两年审核一次。
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工程项目,其设计、使用材料、涂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及有关卫生标准,应保证饮用水水质不受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其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由市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市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次供水系统必须严密,防止倒虹吸;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低位水池方圆10米范围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污水沟等工业及生活污染源,所有水池、水箱必须加盖上锁。
旗供水企业负责本市二次供水蓄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应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卫生许可证》: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有卫生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清洗消毒检修设备和药品;
有卫生专业人员或经过^v^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培训合格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
二次供水设施应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消毒应当记录备案,并由市供水企业、市卫生防疫机构和产权单位分别存档备查。
旗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对清洗消毒效果的监测工作。对监测水质不合格者,限期重新清洗消毒,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卫生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由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负责。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供管水人员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检修人员必须每年到市卫生防疫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于饮用水卫生的疾病者和病源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检查工作。
当二次供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行政主管部门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本旗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员从符合条件的卫生行政人员及专业人员中聘任,并由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旗卫生防疫机构要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采水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定期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作为审核发放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的依据。
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监测和清洗、消毒费用由产权单位或个人支付。
卫生监督测收费按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清洗和消毒的收费标准和方法由市供水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处理。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或致人伤残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2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3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强化首长负责制。
目前正值雨季,主汛期即将来临,要尽快健全行政首长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遵照市防指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检查和抓紧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加速病险工程处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做到有备无患,争取在设计洪水标准范围内,不垮一座上型号的水利工程。
2、注意天气形势变化,落实调度运行计划,抓好蓄水保水工作。
中型水库度汛方案已经由省、市防汛指挥部审定下达,请照此执行。各地要认真编制好其他小型工程度汛调度方案,并报市防办备案。由于山丘区各类水利工程在年初存水较往年偏多,因此,要防止基层水管单位盲目蓄纳来水,要根据工程的实际蓄水能力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来蓄纳地表径流,要密切注意天气形势变化,总之,在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的前题下,做到防洪、发电、灌溉三不误,在主汛期后期(六月下旬)按计划满蓄。
3、加强用水管理,狠抓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落实。
根据往年用水资料分析,用水高峰期多集中在7-9月的高温季节。因此,在用水先后次序上要坚持先用活水后用死水。先用基础设施蓄水后用骨干工程补水的原则,并抓好骨干工程引水与用电灌工程灌塘、灌库的工作;编制好用水计划,对有条件的中型工程实行轮灌与续灌结合,先远灌区后近灌区的供水方案,减少输水损失;有发电任务的水库,要加强用水调度,在旱季(从7月1日起)发电服从灌溉需要;充分发挥各级管水组织的作用,落实劳动报酬,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持一把锄头管水;注意节约用水,打破用水吃大锅饭的局面,树立“商品水”的观念,推广按时、计量收费等节水措施。
4、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大办水利。
根据当地的水利设施供水能力,合理制定作物种植计划,对那些供水量不足或靠天吃饭的天水田要改变作物种植比例,改种旱土经济作物,部分退耕还林。合理制定水利建设规划,加强宣传和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在农闲季节大干水利,积极加快病险水库的处理。去冬今春,我市山丘区整修加固、除险保安的小水库达81处,增加了蓄水量,同时要建设高标准渠道,维修设备,兴修蓄水工程,增加灌溉水量。
山丘区有效灌溉面积约万亩(其中中型和小(一)型水库灌溉万亩),今年计划蓄、引、提总水量为亿立方米以上,实际可用水量近7亿立方米,按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计,亩平均净用水占有量达500立方米,考虑基础水利设施补水量和水库的复蓄能力,亩平有效水量在550立方米以上,一般干旱不会造成严重灾害。今年的总奋斗目标是:汛期争取不垮一处上型号、上等级的水利工程;合理调度,搞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确保农业丰收。
3、科学合理地确定供水价格。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价调节机制。现阶段各水厂执行的水价偏低,且部分群众对水是商品、用水缴费意识不强,不缴费、用水浪费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水费征收困难,供水单位已处于无利或亏损状态,运转难度增大。考虑到物价上涨、人工费提高等因素,该标准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已建成的自来水工程能正常运行,迫切需要重新核定新的水价。
4、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创新建管机制。我县在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上存在7种不同的管理模式,由水厂管理的比例较大,其次为村集体管理模式,从当前运行情况来看,由水厂管理的供水工程总体上运行正常,而由村集体和承包租赁管理的水厂运营效果不好。因此,要借助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有利支持,通过对供水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完成供水工程权属的转变。逐步推进供水企业资质认定和审查工作,加强对供水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通过建章立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使企业内部动作有序,管理有章可循。
5、加强水源保护和执法力度,维护供水秩序。加强水源保护,制定严格防护措施,规范排污行为,加大监督和惩治力度,坚决守护水源防污最后一道防线,切实保障水质安全;坚决打击偷水、破坏供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维护好供水秩序。
郯城县水利局
20_年1月6日
为加强利辛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大桶水”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通过遏制无证生产“大桶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大桶水”的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根据市质监局《关于对全市“大桶水”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利辛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4
本应急预案根据《^v^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引水管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雨雪冰冻等导致取水受阻,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对所有持证的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去年饮用水监测合格率低的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镇水厂的监督检查;检点是: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情况、水池清洗消毒、水质消毒处理及水质自检工作开展情况、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情况等卫生管理台账。督促镇政府加快村级水厂改造,并做好卫生指导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与县建设局、规划局联系,对庐城涉及二次供水的单位和小区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检查各二次供水单位场所的卫生状况,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供二次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开展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全县饮用水供水单位、水质监测的水样数量、抽检时间、检验项目等具体内容按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监督抽检计划执行。
(三)建立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我所将结合监测结果和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继续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并将监督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二、时间安排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水质监测
每年二次会同县疾控中心检验室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采样检测,上半年在4月到5月份进行,下半年在10月到11月份。12月份总结上报。
(二)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知识培训
在四月份组织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主要是强化各供水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各单位在制管水过程的业务水平,杜绝介水疾患的发生。
(三)工作总结
对全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将各水厂卫生状况和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按上级要求上报各类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努力提高我县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县规划外新出现饮水不安全项目是我县的重要民生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增进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XX年顺利完成我县规划外新出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印发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5
为加强县规划外新出现饮水不安全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一把手责任制,决定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目标办、发改、项目促进中心、教育、卫生、财政、审计、国土、水务、住建、环保、文旅广体、安监、电力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工委主任、乡镇长为成员的项目推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水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县水务局及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项目日常事务处理和工作推进。
(一)具体分工
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负责全程跟踪、参与项目推进各个环节,根据各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发改局、县项目促进中心:负责协调项目立项推进及县级审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招标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严厉依法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分包,规范严审低价中标的行为,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卫计局:卫生疾控负责加强水源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源点和饮用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协同县水务局推进完成项目财政评审工作,负责建设资金核算把关,建立项目管理资金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公开透明;加强拨付工程款审核管理,工程资金拨付要及时到位,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所有工程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审计局:参加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工作,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以及项目绩效进行专项审计,审查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审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水务局:按照国家、省、州对项目的总体要求,一是负责调查收集县规划外新出现饮水不安全项目的基本资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切实可行、设计合理的实施方案,按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二是按照批复意见负责完成项目财政评审,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项目建设公示制度等机制,确保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执行;三是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把好材料进场关,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健全质量基础台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四是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初验,编写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为上级验收提供准确依据。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县级批复,协调处理项目涉及土地方面的工作,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选址意见手续办理县级批复,协调处理项目选址意见方面的工作,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环境评价报告手续办理县级批复,协调处理项目环评方面的工作,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安监局:按照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县文旅广体局:负责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的政策法规、好人好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工程进展、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用电问题。
各工委、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辖区内的相关事务,配合县水务部门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监督村成立用水协会,并指导用水协会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机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二)工作机制
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与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负责调查和通报每周工作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请示,对影响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责令相关单位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6
地形地貌
工程区地势西部高峻,向东逐渐变低,为一系列的北西方向展布的高山与中高山,山体海拔高程在2900m以上,主要山峰均在3600m以上,项目区位于乌鞘岭南麓,黄河一级支流金强河流域马雅雪山山前低山丘陵区,河底一般宽约80~100m,下游沟口扩展至450m。流域中上游大部分属土石山灌木林区,上游地处马雅山地,山巅岩石裸露,山麓有灌木林和草类覆盖,为高山气候,阴湿寒冷、多雨,下游地处山前冲洪积扇,地形微向东北倾斜,属高寒半阴湿地区。
气象条件
该项目区属高寒半干旱湿润气候。本工程所在地没有气象观测台站,考虑到工程所在地气象资料的代表性,以距本工程相对较近,且属同一分区的乌鞘岭气象站长系列资料分析成果。根据乌鞘岭气象站(海拔3045m)多年实测资料分析,多年平均气温0℃,多年平均风速,历年最大风速(发生在1993年5月6日)。
水文地质条件
工程区基岩裂隙水分布在山体表层的风化裂隙中,向河谷排泄。第四系孔隙潜水,赋存于河谷两岸漫滩的砂卵砾石层中,沿河谷由西向东径流,工程区内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良好。
物理地质现象
工程区植被良好,物理地质现象主要表现为阳坡植被相对稀疏、阴坡植被茂密。
地质构造及地震
(经历了等强烈隆升阶段)本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北缘与陇西黄土高原西缘交接带附近,大地构造属于祁连山断褶带的中祁连隆起及北祁连褶带的中东段。上新世末期和早更新世末期的构造运动,近场区地壳主要是在继承早期北西西向隆起坳陷带构造格局的基础上,又叠加了北北西向次级隆起和坳陷带;伴随区域Ⅰ~Ⅱ级夷平面的抬升,发育了规模不等的断裂活动和短轴褶曲运动。早~中更新世,近场区地壳表现了整体掀斜式隆升背景中的差异运动特征,伴随区域Ⅲ级夷平面的形成与抬升和黄河支流大通河、庄浪河的形成,塑造了近场区现代隆坳交织,峡谷与川地相间及由夷平面和河流阶地构成的多级层状地貌景观。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7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21日)。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要求企业对照表格自查,主要检查:
1、生产条件是否能满足生产要求;
2、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3、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委托检验项目是否已按规定送检;
4、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4月20日前报县质监局食品股。
第三阶段:检查抽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主要检查:
1、循环桶是否使用非PC材料制成的循环用水桶;是否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
2、加工用水源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规范的要求;
3、生产现场环境卫生是否保持发证时的要求;
4、生产过程是否存在手工灌装行为;
5、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
6、进货、生产、检验、销售记录是否规范;
6、产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摸清全县大桶水生产加工单位的底数,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加工单位,严格查处,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在未获证前不得允许生产。
第四阶段:总结汇报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监督检查情况由食品股汇总上报市局及县食品委。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8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据全县项目推进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加强指导、督查、考核工作,主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县规划外新出现饮水不安全项目的建设任务。
一是强化工作组织领导。下发了《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工作调度力度,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拿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整体推进、指导、调度、检查、通报、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是努力筹集建设资金。根据实施方案设计概算,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预计亿元。省财政补助资金为1287万元,整合扶贫资金6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申请贷款。为此,我县以县水务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县城投公司为担保单位,向省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20_年12月30日省农发行以农发鲁信贷审批〔20_〕00279号批复同意。目前,相关建设资金已分批到位。
五是理顺管理机制体制。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调整管理体制,明确县水务公司为项目建设主体,县水利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由县水务公司进行后期管理、维护和运营。水利局管理的6家水厂,已与水务公司进行了工作交接,完成人员、资产划转工作,交接完成后由水务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六是加快建设进度。坚持压茬推进、同步施工的原则,具备招标条件的及时发布招标公告。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后,采取了“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加大了督导力度和施工进度,日上施工作业队近80支,截止到12月30日,列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中的村庄,有199个村庄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占村庄总数的,累计完成投资亿元,占总投资的。确保到20_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完成农村饮水两年攻坚任务。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9
加强档案收集。根据《xx县“五水共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我乡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五水共治”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见《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按照“第一时间介入”的要求,着力收集反映“五水共治”工作重要阶段或成果,特别是反映治水前后变化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以及实物,做到应收尽收,不留遗憾。
做好档案归档移交。我乡计划在每年年底前完成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治水办移交,归档文件必须收集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要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建设项目档案应在项目完工以后及时整理归档。
为更好宣传和展示水利系统科学抗旱、团结抗旱、忘我工作精神风貌,营造我县全民抗旱浓厚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0
(一)多种方式推进实施
项目建设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充分结合工程建设规模、集中程度、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划分类型和工作面,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对县184个工程点根据工程特点、区域分布进行打捆招标。初步拟定分四个片区共8个标段(其中机井工程6个标段,自流引水工程2个标段),每个片区由县水务局一名副局长负责,会同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质量,督促进度。各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主要采用“总价包干”。为控制管材、机电设备质量,由县水务局协调各施工单位统一采购。
(二)时间段安排
1、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查。(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促进中心、水务局、卫计局)
2、20XX年4月5日前完成实施方案批复。(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促进中心、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卫计局)
3、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财评工作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促进中心、财政局、水务局)
4、20XX年5月5日前完成施工招标。(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促进中心、水务局)
5、20XX年5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发改局、项目促进中心、卫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文旅广体局、审计局、安监局、电力公司、各工委、乡(镇)政府)
6、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验收(责任部门: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发改局、项目促进中心、卫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文旅广体局、审计局、安监局、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各工委、乡(镇)政府)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1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远离污染源,管理设施必须单独成院。单村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生产室、体息室三间;联村规模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室、消毒室、化验室、体息室六间。
(二)管理院内绿化占地面积不小于管理院总面积的20%。
(三)管理院内、外墙面全部用水泥沙浆或灰粉沙浆粉涮后,用外墙漆进行涂涮美化,不能出现裸砖墙,墙立面距地面1米内应以蓝色为主色调,1米以上以白色为主色调;外墙面要求喷涂宣传标语(红色)、“水利”标识(蓝色)、供水服务(或维修)热线电话等内容。管理房外墙要统一粘贴瓷片美化,内墙要用白色外墙漆或涂料粉刷。一个项目县(市)区工程的外观形象标准要统一。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井出现水浑、出沙等问题不能投入使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水源井保质年限不低于15年)。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应统一使用高密度pe管及其以上符合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的管材。
(六)管沟开挖深度应达到60cm-80cm,回填土的压实系数应不小于90%,不允许直接将输水管铺设在排水沟内。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2
1、奖励措施:
根据《^v^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防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现就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责任。
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员,明确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要制定突发性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备和设施。
二、完善供水安全保护措施,切实加强水源、泵房及厂区卫生防护。
各供水单位要根据水源类型划定水源保护区,并设置固定的告示牌,保护区内不得存在污染源,不得有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从事有碍水源水质的行为,不得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完善厂区和泵房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厂区、泵房实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定期对水源周围环境、厂区及泵房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30米以内的污染源,确保环境清洁,严防水质污染。
三、改善供水设施和水处理工艺,落实水质净化消毒措施。
各乡镇自来水厂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_)要求,制订技术改造规划,加快水厂供水设施建设,要采用适宜技术,改进水处理工艺,解决群众反映的水质浑浊等问题,加快水质处理工艺设施建设,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工作。
各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与。
各供水单位要加强对水处理剂、水消毒剂和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管理,在购入水处理剂、消毒剂及其他涉水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收,建立进货购销台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待用,并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于原料库,避免混杂,防止污染。原料库要通风良好,有防腐蚀、防潮设施。
四、定期组织供、管水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各供水单位每年要定期组织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人员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取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发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对体检中查出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及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3
(一)水源工程及取水构筑物监理。对打井过程巡回监理。对于下井管和滤料,引地表水的取水工程,水厂泵房、清水池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要旁站监理,并做好有关照片和记录备查。
(二)机电设备的安装监理。机电设备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名称、产地进行认定和记录,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对于消毒设备,必须具有^v^门认证证书;设备安装要求实行旁站监理。
(三)管道施工及入户工程监理。管材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进行核查记录,禁止不符合卫生标准、未经认证的产品进入饮水工程。管道施工安装实行巡回监理,同时做好监理日记、月报工作。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4
1、盘江水库、泮头水库分别于8月10日上《今日xx》至少一篇,上《郴州日报》一篇,上县电视台至少一次,以后每月一篇或一次,争取上国家、省级一次。
2、县水利局于8月10日前上县电视台2次,上《今日xx》至少一篇,上《郴州日报》一篇,上市电视台一次,争取上国家、省级报纸、电视台一次。
3、盘江、泮头水库、县水利局办公室分别交责任金200元。
4、实施资金来源为抗旱经费拨付。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5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精神和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为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现就实施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原则,创新建管机制,整合供水资源,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升农村饮用水供应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居民长期喝上安全卫生水。
(二)工作原则。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先急后缓、普遍受益,城乡统筹、科学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按照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全面解决21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其中:20*年16万人,20*年20万人,20*年70万人,20_年60万人,20_年44万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村和血吸虫疫区优先纳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实施计划,使其在全市农村率先实现饮用水安全目标。安全饮用水标准:水质指标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水量达到60L/人·日;方便程度指标达到至取水点的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
二、创新建管机制,探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有效模式
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加快供水企业改制,创新供水管理模式,探索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有效形式,促进该工程加快实施。
(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方力量可采取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委托经营、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多种形式,投资和经营农村饮用水基础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资本进入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投资供水设施(村级除外)的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4.有相关运营管理的业绩;
5.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二)推进供水企业改制。各有关区应当根据实际,对现有供水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进行企业改制,保障供水企业长期良性运行,推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
供水企业改制方案可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区域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原则,搞好城乡统筹,促进农村饮用水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区供水厂的规模效应,向周边农村延伸供水管网,对农村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取和水质检测等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各有关区可结合各自实际,以改制后的区级供水公司为依托,整合现有及新建的街(乡、镇、场)供水厂、供水管网等资产,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区域性供水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
各街(乡、镇、场)根据需要可设立供水站,负责所在区域的农村饮用水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水费收取等工作。
村级及分散供水工程的管理应因地制宜,逐步实行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模式。
1.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级或分散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受益群众集体所有,可组建用水户协会行使“业主”职能,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会行使“业主”职能。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由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负责。
2.个人投资经营管理模式。村级饮用水安全工程可由村级集体通过招投标确定个人投资建设,并由个人负责经营管理,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管理、维护和收费由投资者负责,经营权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
3.租赁承包经营管理模式。村级集体可通过拍卖或者其他公开择优方式,将新建或经集体改造完成后的村级饮用水工程的经营权出租,由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独立经营,经营权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
三、加强监督管理,维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正常秩序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监测,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质量可靠、产权明晰、运行规范、收费合理、水质达标。
(一)工程验收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单项工程验收由水务部门组织。
(二)国有资产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中,政府投资取得的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或补偿供水政策性亏损。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置。
(三)实行特许经营。对从事供水经营的企业,按照《*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和规定,由区水务部门与其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供水项目的特许经营,由有关区人民政府授权区水务部门管理和具体实施。
(四)用水价格管理。农村饮用水供水价格依法实行政府定价。各区按照价格管理权限,遵循国家供水价格政策和“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辖区内农村饮用水供水价格。区域集中供水实行“同网同价”,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在供水方与用水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实行趸售水价。村级或分散供水工程,应当确保运行费和维修费,控制最高水价。对“五保户”和农村低保家庭等生活贫困的用水户,水费可由民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切实让群众用得起安全卫生水。
(五)计量收费管理。农村饮用水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实行集中供水的,各村应安装总水表,并按户安装户水表,由专人负责计量和管理。采用分散供水进户的,也应按户安装户水表。供用水应实行合同管理,签订供用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推行基本水价制度,具体方案由各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六)加强水质管理。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_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对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强化地下水管理,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防止无序开采地下水。要建立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及农民饮用水水质的监测。
水务部门应当加强供水行业管理,建立供水水质检测体系,加强水质督查,定期供水水质公报,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各供水企业要建立供水水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供水安全状况,发现饮用水不安全因素,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四、落实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一)采用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形式运作的供水项目,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按项目转让价优惠5%。
(二)采用BOT、TOT等形式运作的供水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按协议成交额给予适当补助。
(三)供水企业按照规划实施管网建设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或3年期部分贷款贴息。
(四)有关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贷款或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资金先期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由市人民政府给予3年期的贷款贴息。
(五)对集中供水管网难以辐射到的偏远地区,由农民自筹资金建设的水塘、高位水池、集水井和雨水利用设施等小型饮水工程,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
(六)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在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依据《_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临时用地由有关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6
(一)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年际相差大,是造成水旱灾害的根本原因。
我市降雨特征之一是雨旱季节分明。全年降雨多集中在4-6月,常因山洪暴发使水库弃水。灌溉用水高峰集中在7-9月高温季节,雨量明显减少,蒸发逐渐加大,水库工程得不到蓄水补充,导致农作物干旱。据灌溉资料分析,晚稻生育期耗水量为600毫米,而同期降雨不足400毫米,蒸发量高达350毫米,降水远远不能满足作物耗水和蒸发损失,需动用工程蓄水补水。
我市降水特征之二是空间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根据降水资料统计分析,我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430毫米,年降水最多达2230毫米,年降水最少为1020毫米。同一年降水和同一次降水过程的地域性差异也很大。常因局部区域降雨强度过大而引发山洪灾害。
(二)由于地理特征不同,工程设施差异,造成灌溉保证率不同。
如赫山区的岳家桥、大泉、衡龙桥一带,是一典型的干旱走廊,虽属宁乡黄材水库灌区,但由于行政区划变动,地处尾灌区,用水高峰期很难供上水。从地形特征上看,资江贯穿全市,两侧溪流控制集水面积小,遇连续干旱,溪水断流,水源奇缺,连生活饮水都很困难,更谈不上灌溉用水。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7
项目竣工后,各区要按照《x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的要求,及时整理资料,进行区级自验。自验要有受益群众和监督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和水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水务局提出市级验收申请;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最新部门进行市级验收;市水务局根据验收情况,适时向省水利厅报请省级抽验。验收合格的工程随即公示;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合同和建设管理的最新规定严肃处理。各区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和管道安全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8
1.基本情况
定兴共有16个乡(镇)、1个城区、274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总耕地面积74万亩,是典型的平原大县。境内河流众多,大小不一,交错纵横,有南拒马河、中易水和北易水3条主要行洪河道,有兰沟河和周家庄小河、萍河3条主要排沥河道,但河道都无水断流,有河皆干,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用水均靠打深水井开采地下水供给。20_年初定兴县进行了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定兴县饮水不安全问题是饮用水水质超标,归纳包括高氟水、污染水两种情况,全县农村不安全人口达万人,饮水不安全村庄共计9个乡(镇)、91个行政村。20_年饮水不安全人口规划最终调整为万人,录入全国饮水安全基础数据库。20_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在广安召开,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自此拉开了序幕。自20_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特别是“十二五”规划实施后,定兴县借国家政策东风,抢抓机遇,借势发展,积极对接项目,努力争取资金,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驶入了快车道。定兴县水利局依据《定兴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定兴县“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和关怀下,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质量、安全和效益”为核心,按部就班地认真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加强工程管理。
2.工作举措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县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水利、财政和卫生、环保、审计等部门组成,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大力支持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
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科学制定规划根据《定兴县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和农村饮水现状,县水利局立足当前县情实际,着眼长远和未来,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深谋远虑,科学合理制定《定兴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定兴县“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描绘未来发展和建设蓝图,为规划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及时追加规划人口,积极争取项目“群众利益无小事”,20_年定兴县完成了原规划内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建设任务。但近年来,随着城镇扩张建设、经济高速发展和工业企业未达标排污及民众环保意识差等原因,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全县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万人。20_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县水利局努力向上级申请追加规划人口,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落地,最终顺利搭上了末班车。
优化项目设计,科学编制方案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精心组织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和水利局工程技术人员深入项目村一线,充分征求村两委及村民代表意见,逐村走街串巷,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开展项目科学规划和方案设计工作。
项目程序规范,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饮水项目往往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县水利局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建设程序衔接紧密,工作步骤环环相扣。根据投资计划要求按时上报实施方案,批复后抓紧通过财政评审和环评,及时办理招标核准(备案),委托招标公司网上公开招标。优选有资质、信誉度高、实力强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和管理。
加强协调调度,足额落实自筹资金定兴县水利局领导站在政治大局和为民务实办实事的高度,对饮水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饮水安全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时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多次到项目所在乡(镇)、村庄,与乡(镇)领导、村干部沟通协调,与村民面对面交谈,发放明白纸并张贴公示,使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保证了自筹资金在施工前落实到位。
严格资金管理,财务支付依法合规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县水利局认真落实和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_〕2673号)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_〕917号)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和县级报账制,开工坚持先利用群众自筹资金,资金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范围使用,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依据县政府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规定,工程完工后拨付全部工程款的70%,项目审计完成后除质保金外拨付剩余工程项目资金。
狠抓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项目建设过程中,县水利局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始终坚持以“质量、安全和效益”为核心,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水利工程法规和规程,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施工中,项目建设各方严格按合同办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施工单位按合同和技术规程施工操作;监理单位按合同和监理规则监理检查;建设单位适时巡查监督管理,加强进场材料、设备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同时,聘请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现场监督施工。
及时移交,建章立制“三分建,七分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试运行后,按照国家五部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和《定兴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水利局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晰工程产权,明确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移交项目村或乡(镇)政府管理。水利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定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办法》,并指导项目村制定完善工程运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保障村民的正常供水,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和长受益。目前,结合小水改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发放已完成。
定期检测水质,确保供水安全“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建成后的农村饮水工程,在全部划定了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和制定了保护办法的基础上,县水利局定期组织抽样检测水源井、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质,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进行水质化验,保持水质卫生达标,保证供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了干净水、放心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正在筹建中,待建成后将独立承担检测任务,为农村饮水工程水质达标提供技术支撑和饮水安全保驾护航。
加强建后监管,确保工程发挥效益水利局作为水利行业的主管部门,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既重建又重管,县水利局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到水厂和联村、单村供水工程村巡查,督促其制定饮水安保措施和应急供水方案,定期保养设备、检修管道,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加强饮水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展,确保工程长久发挥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成绩
定兴县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完成规划内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项目总投资742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318万元、省配套1592万元、群众自筹1515万元),共建饮水工程43处(水厂4处、联村7处、单村32处),解决完成了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在全力完成规划内建设任务的同时,积极响应、紧密配合河北省委、省政府为新农村建设开展的基层建设年帮扶村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活动,“十二五”期间完成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项目总投资1828万元(省投资731万元、市配套366万元、县配套365万元、群众自筹366万元),共建饮水工程16处,解决完成了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十一五”和“十二五”十年间,定兴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内和规划外)共建集中供水工程59处,其中水厂供水工程4处、联村供水工程7处、单村供水工程48处;完成项目总投资925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318万元、省(配套)资金2323万元、市配套资金366万元、县配套资金365万元、群众自筹1881万元;惠泽17个乡(镇)108个村庄和1个中学,解决完成了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了城里人才享有的足不出户、集中供水的自来水,实现了“从源头到龙头”。
“水是生命之源、生活之本、发展之要”。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河北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美丽河北,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水利建设一头连着基本民生,一头连着未来发展,饮水工程既是水利工程又是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让人民群众喝上了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和根本好转,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和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可观,推动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进程,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农村面貌旧貌换新颜,美丽乡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了定兴一道靓丽的景观和一大闪光的亮点。农村变了,乡村像城镇,农民笑了,安居乐业!“吃水不忘挖井人”,农民对惠民水利工程无不拍手称快,对党和政府的富民政策无不交口称赞,锣鼓敲起来,秧歌扭起来,音乐响起来,广场舞跳起来,人民群众用自己特有的表达方式赞美幸福生活。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19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半年来,我乡为确保“五水共治”工作全过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充分发挥档案记录历史、服务现实的作用,根据《关于做好“五水共治”工作中图片资料拍摄收集的通知》(xx治水办〔20xx〕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五水共工作过程中档案管理的通知》(xx治水办〔20xx〕12号)的要求,多管齐下,做好“五水共治”文字、图片等多载体材料的收集和管理,推进“五水共治”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20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v^水法》、《^v^城市供水条例》、《^v^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v^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热门文章:
农村饮用水统管工作计划21
20_年我县预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个,分别为县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自来水工程)、县乡、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自来水工程)。该工程已由赣发改农经[20_]307号文件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地方投资万元。工程预计在20_年10月初进行招、投标工程,10月底可开工建设。
二、我县对城乡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情况
项目受益村成立了用水户协会,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水源点保护、水质监管、水费收取等。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是保证农村群众安全饮用水的前提和基础。我县把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工作包括:对水源的水量、水质和供水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正规化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污染调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搞好废污水、垃圾处理,减少面源污染;开展农村饮水水源林划定工作,把农村饮水水源林纳入林业系统水源林保护,严格禁止破坏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
三、农村安全饮用水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_年下达我县农饮工程项目资金计划并落实到位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市级配套资金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万元。
20_年下达我县农饮工程项目资金计划万元,但还未落实到位。
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中实施细则第15条之规定,我县设立了农饮项目资金专户,将中央资金和各级配套资金拨入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实行县级报帐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农村安全饮用水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这样涉及广泛、条件复杂的工作来说,在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问题。需要及时总结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奠定基础。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1、在建设过程中全县工程点多、面广,工程量大,施工面很分散;绝大部分工程点交通十分不便,建筑材料运输困难,只能靠人力挑运,效率较低,增加了建设成本,且上级专项资金有限,地方配套难度大。
2、部分工程建设初期由用水户协会管理,建成后因部分农户不使用自来水,仍使用其他水源,造成上户率低,水费减少,难以满足维护管理费用的需要,最终造成工程无人管理直至荒废。
3、目前乡镇水利技术力量受限,需要加大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以应对今年全面建设的形势。
五、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饮用水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建议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衔接。在工程实施前,把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组)全部纳入了农饮实施计划范畴。结合项目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县水利部门统一布置供水工程配水主管网、有关单位组织群众统一实施进户管安装,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机的融合到新农村建设中去。
二是精心做好工程勘测设计前期工作,在设计过程中群众全过程参与,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合理性意见及时修改工程设计,在最大限度上做到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尊重民意,体现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