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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审计局位于怀化市沅陵县鸳鸯街16号。审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加挂县委审计办秘书室)、法制与审计执行股、财政金融与社会保险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经贸与投资审计股等6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在职23名;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投资审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18名,在职16人。
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属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承担省市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项目管理主要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函〔20_〕61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_〕22号)等文件规定: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或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专业机构协助、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_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根据单位提供的沅陵县预算单位九月份用款计划审批表20_年9月10日收到(沅财指〔20_〕00743号)审计专项资金5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经检查,沅陵县审计局20_年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共计支出74.83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单位未单独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级公布的《沅陵县审计局关于转发<沅陵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项目资金管理需分类管理、零基预算;集中支付、专户专账等。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沅陵县国家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沅陵县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沅陵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_年对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聘请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宏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精算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共7家,20_年实际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
三、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施等情况,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及后期验收管理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沅陵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工作底稿,联系了被评价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具体实施。一是收集、检查项目资料。收集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的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二是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通过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相关情况,检查相关项目资料及实际工作情况等;三是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20_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送审金额95,903.62万元,审计核减16,944.25万元,核减率达到17.67%。
(二)项目效益
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招聘7家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规范和完善投资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在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上的积极作用,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更加规范和高效。
(三)项目满意度
通过审计局向各项目实施单位采用线上问卷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截止至20_年7月29日,共收集有效问卷31份。经统计,项目实施单位对第三方机构的项目金额核减结果的满意度为95.68%。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评价小组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际得分85分,被评为“良”等级(详见附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不具体。经现场检查,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指标值设置不明确不清晰。如数量指标内容设为审计项目83个,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量化;时效指标内容设为年度内,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明确具体完成时间;经济效益指标内容设为核减投资金额,指标值设为100%,没有一个明确的`核减金额数量;社会效益指标内容设为节约资金减少浪费,指标值设为100%等情况。
(二)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单位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现场检查,该项目预算资金为50万元,计划工作任务为完成审计项目83个,实际支出74.83万元,实际完成审计项目112个。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单位未结合单位业务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专项资金混用,账务处理不规范。经现场查看凭证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于20_年4月5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1.05万元,20_年4月24日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30.00万元,20_年12月61号凭证支出中介造价咨询费30.09万元。其中20_年4月支出的31.05万元因财政资金还未下拨,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20_年9月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再支付30.09万元中介造价咨询费;其余财政专项资金存在支付办公费、劳务费、食堂抽烟机安装维修费、网络租赁费、广告制作费等费用的现象,上述费用不属于该项目支出,但账务上均计入该项目支出。
七、相关建议
(一)提高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在进行预算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在项目预算时,明确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需细化、量化,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值。
(二)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结合项目任务数及具体的项目内容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因项目任务变化导致的预算调整,如存在预算调整的情况,严格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额度。
(三)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二是财政对于专项资金应及时下拨给各单位,尽量避免因财政拨款慢而导致单位专项资金混用;三是单位应规范账务处理,对于资金支出不属于该项目的费用,不得计入该项目支出。
八、报告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了解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绩效情况使用,亦可供沅陵县审计局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参考使用,非经委托方和本所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2篇: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受西湖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xx年度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满足西湖管理区义务教育发展需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湘政发〔20xx〕9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本专项。项目主管部门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西湖管理区内8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维修改造。并按照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3万元以上,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2万元以上,西湖管理区裕民小学、西洲小学、下窖小学、新港小学、鼎港小学、东洲小学1万元以上的改造起点标准分配项目资金。保障8所学校的维修改造需求。
20xx年共对8所学校进行了维修改造或设施设备更新,其中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停车坪实施白改黑项目支出6.52万元;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购买设施设备支出25.22万元;西湖管理区裕民小学采购护眼灯支出17.42万元;西湖管理区鼎港小学食堂吊顶及学校电路改造支出12.93万元;其他4所学校均采购了一体机等设施设备。
(2)项目实施情况
制定计划:区教育局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并根据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结合整体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维修改造计划。
组织实施:区教育局遵循因地制宜、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并实施公示。再通过政府采购选取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方,按照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的步骤实施,并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监督,确保质量达标。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教育局、学校、施工单位等共同验收,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公示项目决算信息。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上年结转32.28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99.89万元(详见附件1),年末结转32.3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优化西湖管理区教育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年度具体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保障西湖区中小学校数量共8所,校舍维修面积2366平方米,修缮改造任务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工程审核程序到位率100%;维修改造项目及时验收,质量验收合格率100%;房屋损坏修复率100%;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保障率100%。
③时效指标:维修改造工程开工完工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控制额≤100万元。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改造起点标准≥3万元;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改造起点标准≥2万元;其余六所学校改造起点标准≥1万元。
(2)效益指标
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保障校舍安全,保证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改善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设施条件,改善学校的教学、科研条件,房屋修缮类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10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得受益师生人数≥20xx人。
(3)满意度
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西湖管理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通过现场询问、微信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式,对65位学校师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83.7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得分12分,扣3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缺少核心指标,如未对维修面积等设置相应的指标;指标内容描述不准确,“提高市民交通出行满意度”,与该项目内容不匹配;指标值设置较低,“项目建成后受益师生达20xx人以上”,实际8所学校学生5713人,扣3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20分,扣5分。扣分明细: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99.89/132.28=75.51%,扣1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未将项目资金分类记账,扣1分。
3.管理制度健全性: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扣1分。
4.制度执行有效性:制度不健全,支出内容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用途不符;附件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支出附件在各学校账本中,扣2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3.7分,扣6.3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据凭证资料显示,鼎港小学电路改造面积120平方米,鼎港小学食堂吊顶维修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面积789平方米,合计仅1017平方米,未达绩效目标2366平方米,扣2.3分。
2.产出质量:多结算税金2.07万元,工程审核程序到位率未达100%,扣2分。
3.产出成本: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20xx年仅购买设备,未进行维修改造,扣2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8分,扣2分。扣分明细:
实施效益:部分学校仅购买设备,未进行维修改造,未有效保障校舍安全,扣2分。
详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湘政发〔20xx〕9号)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区教育局自行申报的绩效目标设置笼统、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如年初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仅设置“保障学校数量8所”一项数量指标。本次评价的绩效目标由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补充完善。
3.资金投入
该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基本一致,资金投入合理。
(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xx年资金到位100万元,上年结转32.28万元,实际可执行资金132.28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99.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51%。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及审批依照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定执行,支出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但存在多结算税款等现象,资金使用不合规。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教育局建立了《西湖管理区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但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按照《西湖管理区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但存在部分资金超范围支出的现象,制度执行欠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完成对西湖区8所中小学的改造维护,修缮改造任务完成率100%,目标完成。
但20xx年鼎港小学电路改造面积120平方米、鼎港小学食堂吊顶维修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面积789平方米,合计1017平方米。未达2366平方米,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
维修改造项目及时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率100%;房屋损坏修复率100%;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保障率100%,目标完成。
项目采购程序规范,但多结算部分税金,工程审核程序到位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维修改造工程开工完工及时率100%,目标完成。
4.产出成本
20xx年项目共支出99.89万元。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改造支出为6.52万元,其余六所学校改造支出均≥1万元。目标完成。
但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20xx年仅购买设备,未进行维修改造,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保障了校舍的整体安全,全年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改善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设施条件及学校的教学、科研条件,房屋修缮类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可达10年以上;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西湖8所中小学在校学生5713人均有受益,目标完成。
2.满意度:经统计收回的65份调查问卷,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2.92%,目标完成。
详见附件3。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坚持精准排查。区教育局加强整改力度,全面消除学校内校舍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早查处,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督促项目学校依规办理。区教育局在项目报建、项目招投标等程序上依规办理,对各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等项目进行督查,保证建设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
(1)缺少核心指标。如20xx年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仅设置一个数量指标“保障学校数量8个”,未对维修面积等设置相应的指标。
(2)指标内容描述不准确。如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指标内容为“提高市民交通出行满意度”,与该项目内容不匹配,且未填写满意度的具体指标值。
(3)指标值设置较低。如年度绩效目标中设置“项目建成后受益师生达20xx人以上”。但根据单位提供的绩效评价报告显示,西湖8所中小学在校学生已达5713人,远高于受益人数20xx人。
原因分析:未能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单位实际情况、下年度具体工作内容等,准确设置绩效指标。
2.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1)制度不健全。区教育局仅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无法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
(2)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中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但根据支出明细显示,20xx年购置一体机、护眼灯等设施设备支出63.0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3.09%,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用途不符。
原因分析: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基于西湖中小学校的校舍经过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三年攻坚、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的大力重建与改造,中小学校舍已整体安全达标。区教育局遂将20xx年度的校舍维修资金用于解决设备购置问题等。
3.财务管理不规范
(1)多结算税金2.07万元。如9月支付鼎港小学电路改造款,根据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显示,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合计11.13万元,其中税前造价10.21万元、销项税额0.92万元。但经统计,发票注明税额合计为0.11万元,多结算税额0.81万元。20xx年度共多结算税金2.07万元。详见附件4。
(2)未将项目资金分类记账。如12月支付智慧用电设备采购金额22.86万元,区教育局将其分为三个借方科目记账,分别为“其他费用-项目费用-其他-智慧用电”科目20万元、“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大型修缮-智慧用电”科目1.8万元、“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智慧用电”科目1.06万元。未设立专账,且未明确区分不同的项目资金。
(3)附件资料不齐全。如11月购置消防器材0.39万元,除资金转入西湖财政局的转账凭证外,无其他附件;12月解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项目6.52万元,仅附中心小学的报告及预算审定表,无发票等支出明细附件。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报销审核不严谨;同一笔智慧用电计入到多个专项中;未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所有项目资料在对应学校的账簿中。
4.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如据凭证资料显示,20xx年鼎港小学电路改造面积120平方米,鼎港小学食堂吊顶维修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面积789平方米,合计仅1017平方米,未完成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2366平方米。
原因分析:项目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未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六、有关建议
(一)合理规范设置绩效目标
一是及时根据年初预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多项具体的目标,全面反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质量标准等,避免缺少对重要工作任务的规范与监督;二是财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员应加强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意识;三是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等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1.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要求与流程,及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
2.查明资金超范围支出是否有经过申请批复。因西湖区中小学校的校舍已整体安全达标,后续应减少该项目的预算金额,提高其他项目资金比例,支持校内设施设备的添置与更新,促进学校软实力的发展。或定期申请该项目,定期检查与维修,保持较高的安全系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范财务管理
1.退回多结算税款2.07万元。后续加强财务审核流程的监督管理,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与审批人应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各自岗位责任。对错报多报的单据及时退回,把关严谨,将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2.后续明确区分各项目资金,准确区分,分类记账,便于管理与统计。
3.补齐相关附件资料。后续应复印重要部分附件在区教育局的账务资料中,便于查阅。
(四)提高产出效益
详细设置年初绩效目标,后续根据年初绩效目标设立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任务。及时确认维修改造等各项工程进度,了解工程实施情况,督促工程质量,并在学校做好问卷调查,了解师生们的真实需求,做到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
第3篇: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定发展粮食生产,省厅下达了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任务,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我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工作调查的耕地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等情况。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利用“三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成,减少重复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为省厅临时下达,年初并未申请预算,因摸底调查矢量数据的优化调整以及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航拍图、现状图、区位图等图纸的制作等技术需要,用区财政预算局年初下达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资金调剂用于此项工作,向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目前成果已提交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该项目已完成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任务,为我区“恢复地类”整治项目提供了数据保障,也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为保证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需要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加强数据库成果管理来指导镇(街道)及时了解和落实整改,需高效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非农化”“非粮化”数据服务。因此后续还需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矢量数据与文档数据等。为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之后还需要全面了解掌握核实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后续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