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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省文化旅游部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人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实现“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和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取得新的进展,发展特色优势日益彰显,动力活力不断迸发,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愈加凸显,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艺术创作生产形成“江苏现象”。提出并落实对艺术家充分尊重、对艺术创作规律充分尊重、对艺术工作者辛勤劳动充分尊重“三个尊重”,完善财政投入、院团激励、人才培育“三项机制”,创造条件为基层院团和艺术人才搭建免费展演展览省级平台,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滑稽戏《陈奂生的吃饭问题》、苏剧《国鼎魂》、淮剧《小镇》等精品力作荣获国家级奖项,12部作品入选全国“百年百部”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第13届全国美展江苏获奖提名作品、进京作品和入展作品数量为历史上最多。
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江苏特色。扎实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建立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文化圈”、乡村“十里文化圈”。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形成江苏经验。全面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面推进“考古前置”,颁布实施《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批运河遗产展示利用,红色遗产、名人故居维修保护与展示提升等工程和博物馆展示交流项目,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省级试点。新增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处、国家等级博物馆40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6项,高邮市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认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13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10家。
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形成江苏亮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创新举办文旅消费季、文化和旅游项目融资集中签约活动。南京、苏州市获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家园区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时出台纾困惠企政策“苏六条”、促进文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等政策,文旅行业恢复程度好于全国。
“水韵江苏”宣传推广形成江苏效应。设计推出“水韵江苏”新标识,提出“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宣传主题,部省共建海牙中国文化中心,新增9家江苏境(涉)外旅游推广中心,举办省内城际互动游、畅游长三角主题游、乡村旅游节以及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江苏之夜”等境内外文旅推介活动,“水韵江苏”品牌形象渐入人心。
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形成江苏样本。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同城一支队伍”改革,率先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省级机构改革后出台全国文旅系统首个深化“放管服”改革意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获评省政府法制创新奖、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上线运行集智慧服务、智慧监管和智慧分析功能于一体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江苏探索。依托江苏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旅游资源,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从理念走向行动,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让旅游更有“诗意”;用旅游的载体传播文化,让文化走向“远方”。创新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我省与文化和旅游部连续三年联合举办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并完成全国348个剧种集中展演,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省级11部门联合出台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十三五”时期末,全省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8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2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7家,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9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单位18家,江苏文旅创建尤其是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乡村旅游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
“十三五”时期,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对标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文化小康在一些地区仍有“洼地”,文化和旅游供给的品质还难以满足美好生活新需求,江苏旅游的标识度、美誉度尚需进一步提高,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发展还面临体制机制制约。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步入关键时期,大众旅游全面进入新阶段,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式,促进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准确把握文旅行业新使命。***总书记赋予江苏“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为推进新阶段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要紧扣“强富美高”的总目标总定位,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勇当标杆,更好发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赋能文化强省作用,更加彰显旅游为民和旅游带动效应。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追求。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融入到“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健全完善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旅游业体系、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努力实现文化和旅游内涵能级在创新发展中充分释放,江海河湖资源禀赋优势在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水韵江苏独特魅力在绿色发展中充分彰显,文旅资源配置能力在开放发展中充分提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共享发展中充分满足。准确把握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进入新时代,高质量的文化和旅游产品越来越成为人们高品质生活的必需品。必须强化价值引领、品质提升,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特色化、品质化精神文化需求。准确把握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新要求。文化和旅游既是拉动内需、繁荣市场、扩大就业、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要探索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路径,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文旅资源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上实现新突破。准确把握发展面临新挑战。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文化和旅游发展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要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奋力开创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为江苏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走在前列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文化铸魂、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进旅游为民、发挥旅游带动作用,推进文旅融合、激活发展新动能,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新阶段新征程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努力让江苏成为令人神往的“诗和远方”,助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为民惠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营造宜居宜业宜游良好环境,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对文化和旅游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推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科学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现代化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等规律,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科技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作用。
——坚持融合发展。强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优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实现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旅游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激发新动能、开辟新空间。
——坚持因地制宜。强化系统观念,引导各地立足区位特点,找准定位、错位发展,构建体现资源禀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创造各具魅力的文化旅游体验,形成更多有特色、可借鉴的路径模式,在全省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优质便捷高效,文旅产业支柱性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大众旅游、智慧旅游蓬勃发展,优质旅游产品成为“人们心目中最美的江苏”重要窗口,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形成更多主导性“江苏标准”,文旅发展对促进社会文明贡献度、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贡献度、文旅融合对人民美好生活贡献度、文旅行业对全省安全生产贡献度、文旅领域对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度显著提升,建成文化建设高地、旅游高质量发展示范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样板区,人民群众文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大幅提升,推动江苏成为水韵人文魅力充分彰显的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
展望2035年,高水平建成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艺术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实现设区市全覆盖,以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优质旅游服务为代表的高质量旅游供给更加丰富,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形成江苏方阵,“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国际国内影响力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在弘扬中华文化、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三、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
抓住用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美丽江苏建设、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以江海河湖为脉络,构建省域宜居宜业宜游的全域魅力空间。
(一)彰显“水+文化”鲜明融合特质。
发挥江苏江海河湖资源禀赋独特和自然人文风光秀美的优势,系统推动沿江、沿海、沿大运河、沿湖地区文旅特色发展,充分展现“水韵江苏”之美。
以水为脉。依托江苏奔涌江流、稠密河网、温润湖泊、浩淼海洋的丰富资源,串起名胜遗迹明珠式落子,编织蓝绿亲水珠链,形成明媚婉转的诗意画廊。发挥江海河湖通达四方优势,打造一批跨区域的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和旅游廊道。
以文铸魂。挖掘吴文化、楚汉文化、金陵文化、淮扬文化等传统地域文化内涵,构筑大运河文化、海洋文化、长江文化、江南文化等区域文化传承弘扬高地,以大运河的繁盛、黄海的浩瀚、长江的壮阔、太湖的柔美和里下河地区的乡情等,生动展现水韵江苏大气温润、敦睦柔和的人文风貌。
区域联动。鼓励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强化区域空间特色塑造。推动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河海联通、湖海呼应、跨江融合,以“轨道上的江苏”主骨架基本形成为契机,加强区域间文化和旅游融合互动,形成共建基础设施、共推重大项目、共享客源市场、共创知名品牌的联动发展格局。
城乡融合。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景城联动、景区带村,统筹推进旅游景区、特色小镇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守护延续城市文脉,挖掘利用乡土文化,营造城绿相依、灵秀精致的城乡魅力风貌,促进城乡互动发展、文明互补融合。
(二)构建东方魅力绽放的特色文旅空间。
系统梳理诗意山水文化旅游特色资源,依托南北贯穿的大运河、海岸线,东西延展的扬子江、陆桥东部联动发展带,以及点缀其间的太湖、洪泽湖等湖泊,规划建设彰显江苏文化多彩魅力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构建高能级、高标识度、强带动力的“两廊两带两区”文旅空间体系。
培育打造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依托江苏在大运河全线数量最多的世界文化遗产点段和类型最全、密度最高的文旅资源,通过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文化展示载体搭建、旅游精品线路推介、特色节庆活动举办,展现沿线流蕴风物、亲水人居、漕运盐利、名人故事、市井生活、民间技艺,把大运河江苏段建设成具有世界眼光、中国气派、江苏特色的文旅“美丽中轴”,使之成为令人向往的中国大运河旅游首选地。
培育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依托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立足千里海岸线和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生态保护最好的大美湿地,建设蔚蓝海洋、金色海岸、青葱大地、火红海滩立体呈现的滨海景区度假区、亲海风情镇、牧海渔家村、近海观光线,串联连云港“山海相拥、港城相依”、盐城“壮美世遗、栖息天堂”、南通“江海交汇、文旅融合”滨海精华段,形成最富人文魅力的文化海岸带、具有世界影响的滨海旅游景观带。
培育打造扬子江世界级城市休闲旅游带。守护传承生生不息的长江千年文脉,发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滨江生态文化优势,推进沿江城市集群发展、融合发展,依托长江干流、众多支流和生态岸线,开发江畔休闲体验和江上游乐项目,展现城市山林、灯火沿流美好幸福生活图景,推动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
培育打造陆桥东部世界级丝路旅游带。利用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和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的独特条件,传承弘扬丝绸之路精神,依托陆桥文化、楚汉文化、西游文化和微山湖、骆马湖、故黄河等资源禀赋,拓展文化旅游东西双向开放,增进沿线人文交流和文明互鉴,建设世界知名汉文化旅游目的地,构建丝路特色鲜明的“一带一路”人文交流深度融合区。
培育打造沿太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发挥苏州古典园林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集聚的优势,依托曲径通幽的古典园林、古朴明静的吴韵古镇、传统与创新和融共生的千年古城,发展彰显湖光山色旖旎魅力、展示枕河人家诗意生活的精品文化旅游,打造太湖流域长荡湖、阳澄湖、淀山湖等明珠镶嵌的世界级生态湖区,形成向世界展示中国“最江南”文化的重要窗口。
培育打造沿洪泽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积极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彰显洪泽湖万顷碧波、千年古堰、河工奇观等特有资源禀赋,依托高邮湖、邵伯湖、白马湖、里下河湖荡群密布水网,塑造水乡景观空间肌理,挖掘利用水乡特色浓郁的农耕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小说文化等,凸显帆影苍茫、湖荡湿地、垛上水镇、垛田水村意境,打造富有水乡田园韵味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四、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为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新方法,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助力构筑思想文化引领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让人成为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和旅游工作,融入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供给全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用好用足文化、文物、旅游资源,梳理精神谱系,延续历史文脉,弘扬时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新时代伟大成就。继承革命文化,利用舞台艺术、美术书法、革命文物、红色旅游等载体,梳理、研究和发掘江苏革命精神和奋斗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用好旅游景区、导游人员、中外游客等媒介,传播弘扬中华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旅游成为宣传灿烂文明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
(二)发挥文化润泽和道德涵养功能。
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强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明实践功能,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相衔接,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开展惠民演出、巡演巡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活跃社会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促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审核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内容审核及动态监测,加强对演出、艺术品、网络表演、游戏游艺、歌舞娱乐、展演展览、对外交流、论坛讲座、导游讲解、旅游广告等内容源头治理和审核把关,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三)开展文化志愿服务行动。
健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活动和景区文明旅游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供需对接、服务记录、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动员各类文化机构、旅游景区、社会团体等,广泛开展展览展示、文明引导、游览讲解、质量监督、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品牌化,助力营造全社会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五、助力构筑艺术精品创作高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健全完善创作生产、演出交流、宣传推广的激励措施和评价体系,常态化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出更有引领力的精品力作,建设更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构建更有凝聚力的创作生态,打造更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一)强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传播。
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为群众提供更丰富、有营养的精神食粮。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要领域,合理集聚和配置资源,健全重大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强化“水韵江苏”主题作品创作,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落实“代表性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创作计划,重点投入打造一批彰显中国气派、具有江苏特质的时代力作。发挥文艺评奖导向作用,持续举办江苏省文华奖、江苏省“五星工程奖”,面向全国举办紫金戏剧文学奖。加大艺术作品展示传播力度,创新搭建惠民演出平台,支持优秀艺术作品多演出特别是服务基层公益性演出,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融合发展,促进舞台艺术业态创新、升级换代。推动艺术作品在各类文旅空间展示展演,打造一批“观演赏景”精品线路。“十四五”时期,突出舞台艺术、美术书法等优势门类,每年推出10部左右优秀舞台艺术作品、2-3部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全国美展获奖位居前列。
【篇二】省文化旅游部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人建设方案
加快文化和旅游高端人才集聚
引育文化和旅游领军人才。依托泰山学者、齐鲁文化人才工程等有关人才工程,培养引进一批文化、旅游和文物理论研究方面的领军人才。
引育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军人才。依托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培养引进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方面的创新创业、经营管理和技能领军人才。
设立“名家工作室”。选择文化和旅游领域代表性名家,设立涵盖戏剧、曲艺、音乐、文艺理论(评论)、文物、导游、旅游策划、手造等门类的“名家工作室”,充分发挥行业内名家的传帮带作用,推动山东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建设文化和旅游高端智库。遴选一批文化和旅游方面的知名专家,组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新型高端智库,立足山东实际,加强文艺、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加大文化和旅游骨干人才培养力度
实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每2年选拔30名左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在项目实施、课题立项、宣传展示等方面予以支持,为文化和旅游领域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机会、提供平台,促进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成长。
开展多层次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统筹制定培训计划,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专题培训班。实施“文化和旅游精英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每年组织一批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国内先进地区及境外开展“精准交流”培训。鼓励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加强职业培训。与省内有关高校合作,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实施“山东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依托文化和旅游项目,每年推荐遴选30名左右从事文艺表演、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等工作的“山东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对每个项目给予支持,打造一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
实施“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鼓励支持全省舞台艺术专业人才开展项目创作实践,每年选择20个左右的项目,给予项目经费资助,在实践中不断提升青年文艺人才的综合素养、创作能力和艺术水平。
实施“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壮大考古发掘研究骨干人才队伍,5年内培养或引进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30名左右,总数达到100名。对引进或取得资格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给予奖励。鼓励支持全省青年文博人才通过科研课题、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等项目提升业务水平,每年选择30个左右的项目,给予项目经费资助。
实施“青年产业人才培养项目”。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每年遴选30个左右在创新创业、经营管理方面有较大发展潜力、堪当重任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青年人才,给予入选者综合资助,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发展。
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平台建设
加强文化和旅游学科专业建设。鼓励高等学校调整优化文化和旅游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与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为相关专业学生争取更多实习岗位,培养应用型文化、旅游和文物博物人才。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可按有关规定聘任有实践经验的文化和旅游机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才兼职。
建设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基地。制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在省内选择部分文化和旅游学科实力强、教学水平高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建设“山东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承担全省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任务。支持省内具备条件的文化和旅游机构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建设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用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不断丰富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旅游等专业领域学习资源,向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提供便捷、免费的专业知识学习渠道,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素质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
激活文化和旅游人才体制机制
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成果奖励机制。制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成果奖励办法》,对为文化和旅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体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推动职业资格与职称贯通发展。落实《关于做好文物博物领域和艺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打通艺术、文物博物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培养更多高质量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将导游职业资格与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贯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和旅游人才支撑。
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职称评价标准。修订《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制定《山东省艺术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构建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文化人才评价体系,注重能力、业绩和贡献,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现象,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导向。
加大文化和旅游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定期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强化人才宣传推介。定期选树文化和旅游行业优秀人才,深入挖掘报道各类优秀人才在创新创业、经营管理、行业带动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尊重支持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创新的浓厚氛围。注重文化艺术人才的特殊性,扶持拔尖人才申报评选重要文艺奖项、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推介、举办艺术巡展巡演等活动,不断提升其艺术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费用方面应视情予以支持。
建立健全人才服务机制。定期发布文化和旅游人才需求,积极做好人才供需双方对接,全心全意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山东惠才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支持专家干事创业。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党组书记要压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每年根据本地文化和旅游人才工作实际,确定书记人才工作项目,着力解决制约人才发展的难点问题。
强化资金保障机制。按照财政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政策和项目,通过调整优化部门现有支出结构,统筹解决所需经费,形成稳定的人才措施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篇三】省文化旅游部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人建设方案
《若干措施》共计21条,主要从培养高层次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建立文化和旅游人才平台、激活体制机制、营造良好人才环境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1.加快文化和旅游高端人才集聚。着眼于文化和旅游高端人才培养,依托现有的泰山学者、齐鲁文化人才工程等有关人才工程,培养一批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人才。借鉴“戏曲名家工作室”的成功做法,扩大名家工作室的范围,涵盖戏剧、曲艺、音乐、文艺理论(评论)、文物、导游、旅游策划、手造等门类,充分发挥行业内名家的传帮带作用。同时,建设文化和旅游高端智库,为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2.加大文化和旅游骨干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之有效的措施,“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选拔“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开展多层次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等为近几年一直开展的人才项目,开展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拟继续实施。二是“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这是根据文物事业发展和省领导要求新设立的项目。目前,我省经国家文物局颁发资质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只有73名且集中在省直、济南和青岛,随着“先考古、后出让”政策的落地,考古发掘人员不足的矛盾凸现,已经影响到地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拟通过奖励的方式激励从事考古发掘的人员尽快成长成才。同时,通过项目的方式对青年文博人才予以支持。三是实施“青年产业人才培养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各类人才特别是创意人才极度缺乏。为此,我们提出实施“青年产业人才培养项目”,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每年遴选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堪当重任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青年人才,给予综合资助,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发展。四是实施“山东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20_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旨在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骨干带动作用,切实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做法,拟实施“山东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拟每年评选30个支持项目入选人员,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3.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平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调整优化文化和旅游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加强学校和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合作,为相关专业学生争取更多实习岗位,培养应用型文化、旅游和文物博物人才。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承担全省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任务。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建设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免费的专业知识学习渠道。
4.激活文化和旅游人才体制机制。主要是对人才的评价激励。一是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成果奖励机制。20_年,原省文化厅与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取得明显成效。20_年5月底上述奖励办法到期后,省委宣传部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试行)》,继续对优秀作品创作单位进行奖励。在科研领域,对科研成果奖励也是普遍做法。目前,在文物考古领域内,每年国家文物局评选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社科院评选的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等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还有一些从事研究的人员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艺术学项目立项名单,获得全国金牌导游、特级导游的人员,都未进行奖励,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基于以上考虑,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提高大家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体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二是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人才评价机制。目前,《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已经试行2年,根据试行的情况,拟出台正式的标准条件。同时,制定《山东省艺术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构建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文化人才评价体系。三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考虑到导游对整个旅游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探索将导游职业资格与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称贯通,提高导游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5.营造良好人才环境。考虑文化艺术人才的特殊性,拟加大对人才的宣传推广力度,尤其是对文艺人才,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推介、举办艺术巡展巡演等活动,不断提升其艺术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推动尽快成长成才。同时,健全人才服务机制,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压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机制,调整优化现有支出结构统筹解决所需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