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方案【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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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1 08:28:0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i乐德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学生资助工作方案【16篇】,仅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教育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更好顺利实施。根据上级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诚信资助,励志前行”为主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励志、诚信、感恩”教育为目标,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激励贫困学生成长有为,营造良好资助氛围,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我县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赖秋萍   

  副组长:戴文娟   

  成 员:学管办工作人员,主要学生干部。

  三、活动主题

  “诚信资助,励志前行”。

  四、活动时间

  20_年6月1日—6月30日。

  五、活动形式

  (一)张贴资助宣传政策海报。

  认真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须将宣传海报按时按要求张贴在校内宣传栏。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将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内容展示给全院同学,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意义。

  (二)开展征文活动。

  在全院范围内征集资助育人主题作文。征文主要面向受助学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学生和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三)开展主题团课。

  6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关于校园资助学生的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分享国家资助政策,邀请每班受资助同学,介绍亲身经历,强化榜样带头作用。

  (四)开展“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评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为目标,以开展评选“励志之星”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推动、典型示范、重点宣传,在全院形成开拓创新、奋斗进取、励志成长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使学生能够更好的了解党,清楚的认知到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视和重要。

  (七)开展“模范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

  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的故事,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常态化宣传,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髙社会实践能力。选树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更多学生做资助政策的传播者、知恩感恩的践行者。

  (八)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组织获奖受助学生学习百年党史、抒发学习感悟,引导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个人价值、奋斗目标、人生理想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在一起,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

  (九)开展“知恩感恩、勇于担当”志愿者服务活动

  计划开展主题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我院所有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对图书馆4楼机房及3号实训楼实训室进行清扫。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工作落实,强化督导。

  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走形式的行为,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落实的活动必须加强督导,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总结,逐步建立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要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推进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二】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了五年一班贫困学生贾文琪同学能更好的学习、生活,学校领导、团队高度重视该生的具体情况,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生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帮扶活动。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实现“不让一个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学,不让一个思想上有困难的学生落伍,不让一个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掉队”的教育目标,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将学校“校园帮扶站”“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贫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措施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号召学生在不增加家庭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节约自己的零花钱,向贫困生献爱心,教育学生学会关爱,学会帮扶。发动全班同学爱心捐助活动,在校园帮扶站募集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帮扶贾文琪同学。

  三、帮扶方式

  1、定期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及其困难;

  2、以“校园帮扶站”为载体,每期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物质上的帮扶。

  3、以贾文琪科任老师为主,对贾文琪进行心理、学习上的帮扶。

  四、帮扶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贫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贾文琪谈心。

  2、生活上资助

  贫困生贾文琪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给贾文琪购买学习用品及课外读物,帮助他渡过难关,使他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为了避免贾文琪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成绩不如人意。为贾文琪未来的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学好功课,帮助他掌握学习方法,使他学会学习。

【篇三】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户口在温江区并在我校入学的城乡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优先予以资助。

  申请认定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我校入学的儿童。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

  特殊情况认定条件,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一)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二)持有市、区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三)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四)父母或父母一方有长期患重病,无医疗保险,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二、程序

  (一)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年发放。于每年9月开校后10天内受理资助申请。

  1、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同时还需提供受资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所有原始证件和一份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学校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与此同时,务必在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时办理低保家庭学生网上教育资助登录工作。

  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将继续享受资助政策。

  2学校要成立资助管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将收到的低保证复印件,受助学生名册(盖上本单位公章),按规定要求统一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经审核后,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网上教育资助提交操作,确保受助学生顺利通过网上教育资助。

  三、工作要求

  1、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所有在校学生的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儿童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制定我校资助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区学前教育中心审核备案。

  3、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公示材料、儿童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4、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资助标准,对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篇四】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篇五】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丰富,需不断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提高资助政策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促进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效果,现通知如下:
  一、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及信息发布后,要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及时报道解读,让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广知相关政策。要将学生资助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等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等及时发布,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在重大招生考试、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级各类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要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发放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带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介绍资料。
  二、突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加大对学生、家长、教师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要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大力宣传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及时挖掘、大力宣传受助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其励志、引领作用。要确保资助热线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接受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咨询和举报,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问题。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对学生资助方面的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改进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构建广覆盖、高效率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学生资助网站建设,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建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网站;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活动,走进社区街道,深入学生家庭,宣讲学生资助政策;要加大对农村乡镇村社特别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宣传力度,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在开展日常资助宣传的同时,每年围绕一两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努力办出特色、树立品牌。
  四、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有序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把资助政策宣传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年度全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落实本行政区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月30日前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加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学生资助宣传队伍。要大力加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资助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政策研究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够准确解释、解读政策,传播好“学生资助”声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篇六】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_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_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_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资金分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按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_元、免学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20_元的测算标准与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6:4。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级财政供给的中职学校由省级与县财政8:2比例分担。

  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县财政根据中央、省财政实际核拨数按8:2比例实施配套。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我县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_元。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资金分担。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级财政供给的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民办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三)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

  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三、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县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物价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对所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和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县财政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含超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定额的部分)的资金,确保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资助。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各中职和普通高中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

  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评定与公示工作,严格把握资助的条件,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因资助对象变动等情况而结余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普高资助卡按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国家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除学杂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助学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职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同时,要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绝迹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篇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_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成都市“鸡蛋牛奶工程”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资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3.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市、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4.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有关部门相应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

  5.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四)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2、充分利用展板、LED宣传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要在显眼位臵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要制发告家长书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篇八】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_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_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篇九】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附件2)。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6人(共8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选举过程要有记录。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数字及时报至级部。

  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

  3),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储蓄卡发放后,学生应签字确认。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组织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议认定工作;③学校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拨付申请表》、《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发放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应签字确认,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有关报表要求。

  学校各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各级部、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

  学校、级部、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篇十】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扎实稳步推进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本学年资助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帮扶资助贫困学生、提升贫困学生素质为首要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核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所有贫困学生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审核、评定。

  2、做好xx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公示、审批、发放等工作。

  3、为一年级新生办理中职资助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卡号。

  4、做好xx年秋季免学费受助学生的审核工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名单。

  5、实时更新、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月审核、提交受助学生名单,核查大龄学生。

  6、对享受住校生生活补助和营养餐补助的学生进行信息统计、整理汇总,核实上报、审批及发放资助金。

  7、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归类汇总。

  8、通过家长会、校内宣传栏、班级微信群等途径积极宣传资助政策。

  9、及时完成有关资助工作的临时任务。

  10、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校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三、扶助方式

  1、由全体教职工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贫困生。

  2、具体活动由校党支部组织进行,扶助名单由班级统一安排。

  四、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都要给贫困生购买学习用品、换季衣物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党员要发挥“先锋岗”作用,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五、扶助要求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党支部。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篇十一】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尤其是开发学困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学困生”,使其得到转化。特制订本计划。

  二、具体做法:

  ㈠建立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和帮扶学困生工作制度。

  1、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按学习、行为规范等学困状况排查分类,建立个人档案。

  2、制定“学困生”结对帮扶制度。

  对已确认的“学困生”,各班分类组织安排结对帮扶,实行承包责任制,行政人员包班级(解校长包五六年级、方主任包三四年级、李玉玲主席包一二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人头。做到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㈡注重方法,开展活动。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注重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困生”,教师要真心爱护,要与之“心连心”,

  交朋友。充分尊重“学困生”的人格,坚持多鼓励、多正面引导,切忌歧视、放弃。对学困生、教师念好“三字经”,即:立足于“鼓”,着眼于“拉”,着手于“帮”,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关系,消除“学困生”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对“学困生”进行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用生动灵活的教育教学方法吸引“学困生”,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提高、优先答疑、优先检查、优先表扬”,特殊照顾“学困生”,并根据需要经常给他们开小灶,缺钙补钙,缺铁补铁,着力提高“学困生”学习兴趣和成绩。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

  良好的班集体,和-谐的学习环境,往往对“学困生”能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各班级要以建立良好的班集体为突破口,通过建立一些帮扶对子和帮扶小组,努力形成学生之间亲密无间、相互帮扶、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确保“学困生”能得到及时而真诚的帮助,使他们能不同层次,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获得成功,不断增强自信。

  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善于寻找“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坚持“五个一点”,即:多一点爱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点拨,多一点表现机会,多一点思想交流。在转化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

  阶段的要求,对“学困生”中进步快,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要及时表扬鼓励,期中阶段,评选“进步星”,让“学困生”从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使学困生深信人人都是成功者,尝试成功的喜悦,让更多的“学困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学期末,对“学困生”成绩提高较快的评为“学习进步生”,对思想品德进步较大的评为“规范优秀生”,予以表彰。

  4、交流总结,评比考核。

  首先,建立“学困生”转化研讨制度。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育和转化“学困生”的交流会,及时掌握各班级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切实保证教育和转化学困生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篇十二】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着重宣传我校资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暑假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政策下乡,筑梦成长。

  活动口号:国家资助,就在你身边。

  二、活动目的

  1.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颇具特色的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党的十九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讲解学生资助“奖、贷、助、勤、免、补”政策体系,说明我校学生资助措施具体内容、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热情服务,答疑解惑,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

  2.树立资助典型,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和本单位在资助育人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和育人成效。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受地方扶贫资助情况及对学校资助的评价。追踪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校友工作、生活情况,选树自立自强典型人物。

  三、活动形式

  1.选拔资助政策宣讲员。各培养单位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资助的在校生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学生,经培训后担任“资助政策宣讲员”,利用暑期返乡、实践、旅行等机会,力所能及地开展资助政策宣讲、资助育人宣传等活动。

  2.组建资助政策下乡宣讲团。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团”,奔赴贫困县、贫困村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针对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

  3.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政策宣讲工作。用好“一网两微”,通过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内容丰富的宣传素材,及时报道暑期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增强学生资助政策社会效益和在家长和学生中的影响力。针对20XX级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宣传。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政策讲解服务工作,针对贷款合同到期的毕业学生,讲清还款程序和违约责任;针对符合贷款代偿条件的毕业生,讲清代偿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四、具体要求

  1.高效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站长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资助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

  2.精准把握资助宣传对象和时机。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的宣传,把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宣传,记录相关需求,在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帮扶,精准资助。结合宣传中遇到的咨询情况,提前安排布置新生报到期间各单位资助服务站工作,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篇十三】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帮助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各阶段的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以民生实事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引进监督机制,加强常规管理,扩大社会捐资助学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捐资助学氛围,确保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二、工作目标

  1.拟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儿童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2.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3.拟资助普高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4.做好中职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预计发放中职助学金x万元,免学费资金x万元。

  5.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力争各级各项资助资金x万元,资助大一贫困新生x人。

  以上五项资助资金共x万元。

  6.营造氛围,广辟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

  7.全面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8.开展中小学生感恩教育活动,举办“立志成才”演讲赛。

  9.做好资助调研工作,撰写资助论文,争取在省学生资助研究会刊物上发表3-4篇论文。

  三、重点工作

  1.做好做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学前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摸准情况,摸实对象;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尤其是孤儿的资助力度,尽量做到免除他们在校的所有学习生活费用,特困学生继续按小学阶段1200元/每期,初中阶段x元/每期给予资助,对于那些遭遇突发性灾害或是通过以上资助还不能保障其在校顺利就读的学生,在每学期期末可以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及学校证实困难情况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呈报局领导批示,给予适当金额的特困补助。

  2.全面落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按照《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助学金制度,确保按普高在校生x%的比例落实国家助学金。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和免学费工作。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督查工作,并鼓励和发展xx职业教育。

  4.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加大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工作力度,按照“应贷尽贷,不留空白”的原则,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做好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手段,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大一贫困新生顺利进入大学深造。

  6.开展好“立志成才”演讲大赛。号召各校开展感恩教育活动。

  7.力争论文在省市研究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8.探索建立县教育基金会的方式和途径。

  四、主要措施

  1.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之深入民心。一是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作《学生资助工作明白卡》和海报,并发放到每一所学校;二是各个学校每期至少要办好一期学生资助宣传栏,重点宣传资助政策,受资助的基本条件、资助工作流程等;三是联合新闻媒体按学段、分类别、多角度对全县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宣传和阶段性总结,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能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2.明确资助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民生实事。一是制定《xx县学生资助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将民生实事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学校,明确校长是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二是实行资助项目的月报制,各校将学生资助进行情况在每月最后一周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是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根据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每学期全面督查一、二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总结和推广经验。

  3.抓好资助队伍建设,规范资助流程。一是加大对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学校资助队伍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并尽可能改善资助工作的条件;二是重视群众的投诉,并将投诉及处理情况作为考核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学校每项资助必须按资助程序进行,最后经资助中心审核后,方可发放资助金。

  4.严格监管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一是学校所有参与资助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与校长签订《资助工作责任状》,各中小学校长与教育局签订《资助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以示负责;二是所有资助资金(含师生捐款、社会捐赠)都必须进入专户,专款专用;三是各项资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金、普高、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款实行资助卡(或粮补卡)打卡发放模式。

  5.捐资助学要出成效。以县总工会、县政协、海诚集团教育基金、爱心教育促进协会和深圳市商会以及xx市商会为龙头,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平台,县本级力争与市局及各爱心单位共同筹集社会助学资金100万元以上来资助贫困学生,在全社会掀起捐资助学的氛围。

  6.社会监督见公平。一是主动邀请媒体参与进来,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二是招募成立助学义工组织,让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资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级。每年年末根据考核方案内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分别评选出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资助工作一档、二档学校。

【篇十四】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更好地落实上级有关资助政策和教体局《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应助尽助”。
  二、主要措施 (一)、宣传月活动 把每年3月和9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通过开学典礼、年级会、主题班会、短信发送、微信推送、发放资料、广播等多途径多手段,宣传给学生,并通过学生宣传给家长。
  1、校内宣传做到“六个一”:即设立一幅永久性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放家长学生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期班级板报、举行一次主题培训会、悬挂一幅宣传标语。
  2、适时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感恩活动。
  (二)、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
  组织受助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或结合教师“大家访” 行动,走进农村,走进家庭,消除盲区和死角。, (三)、做好“两课”宣讲和“两封信”印发工作。
  “两课”师指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
  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自治政策。“两信”是指开学为每一名在校学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后再为每一名享受资助的学生家孩子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两封信做好回执签字存档。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四)保持资助热线电话畅通。公布负责老师电话,随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
  (五)加强队伍、制度建设 1、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是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解读第一责任人。要把班级管理与资助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把学生资助与立德树人结合起来,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邮寄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教育。
  2、健全宣传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政策宣传小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
  2、健全并创新宣传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多角度宣传资助政策,注重宣传的时效性与长效型,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篇十五】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着重宣传我校资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暑假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政策下乡,筑梦成长。

  活动口号:国家资助,就在你身边。

  二、活动目的

  1.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颇具特色的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党的十九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讲解学生资助“奖、贷、助、勤、免、补”政策体系,说明我校学生资助措施具体内容、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热情服务,答疑解惑,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

  2.树立资助典型,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和本单位在资助育人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和育人成效。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受地方扶贫资助情况及对学校资助的评价。追踪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校友工作、生活情况,选树自立自强典型人物。

  三、活动形式

  1.选拔资助政策宣讲员。各培养单位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资助的在校生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学生,经培训后担任“资助政策宣讲员”,利用暑期返乡、实践、旅行等机会,力所能及地开展资助政策宣讲、资助育人宣传等活动。

  2.组建资助政策下乡宣讲团。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团”,奔赴贫困县、贫困村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针对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

  3.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政策宣讲工作。用好“一网两微”,通过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内容丰富的宣传素材,及时报道暑期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增强学生资助政策社会效益和在家长和学生中的影响力。针对20XX级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宣传。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政策讲解服务工作,针对贷款合同到期的毕业学生,讲清还款程序和违约责任;针对符合贷款代偿条件的毕业生,讲清代偿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四、具体要求

  1.高效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站长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资助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

【篇十六】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你本任务,做好秋季入学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校招生工作的圆满顺利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_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_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组长:苗维爱
  副组长:骆繁荣
  成员:史俊青、李小利、张大志、何丽娜、朱颖生、冷贺胜、周群、吴亮
  2、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禁止擅自随意发布不实的或未确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发挥我校招生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传期间公布招生宣传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招生宣传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在学校招生政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区招生组负责,各招生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我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全员化制度
  开展"全员宣传",利用各种优势条件,扩大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由各招生组统筹安排,争取组织一批教师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报等形式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从而做到让更多的学子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生组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对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授予"阜阳五中20_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强化招生宣传队伍建设
  (一)加强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
  教务处于5月中旬召开20_年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政策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_年招生计划。
  (二)学校牵头,对参加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将对各招生小组每一位参加招生政策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四、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内容
  (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特殊群体范围:城市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学生等
  具体内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异地就读的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_〕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六)关于招生录取流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五、构建招生宣传网络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招生宣传的引导与覆盖功能
  全面改版"阜阳五中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我省20_年招生各项规定,开通网上在线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对考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网上公布"阜阳五中20_年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专供招生咨询的临时通讯工具,公布各工作组招生咨询联络的电话,让考生和家长直接向负责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二)精心制作各类招生政策宣传材料
  精心制作20_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我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宣传彩页,免费发放到各中学,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专栏宣传
  利用校园主干道固定专栏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政教处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专栏二(教务处负责) 主要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招生入学规章制度。
  专栏三(政教处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四)横幅宣传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六、增强招生宣传服务意识
  (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专线,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
  招生政策咨询和接待工作是学校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从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工作,从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间断接待考生和家长。与此同时,开辟校园微信公众号,招生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网友留言信息。
  (二)明确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
  明确规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热心接待来访,来电的家长和考生。
  七、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政策集中宣传工作从20_年5月底起至20_年7月底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
  第三阶段 攻坚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攻坚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法、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招生宣传,力争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围。发挥招生宣传的良好效应,以对20_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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