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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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7 21:02:4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1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的程序:

(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在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

(3)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介绍,并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上级党组织要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5)接收_员时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6)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_员时,要召开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7)申请入党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进行入党宣誓。

2、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_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

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_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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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6)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4、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的手续: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经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

(7)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结果;

(8)支部书记要同_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新要求;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她们。

5、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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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人)负责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介绍人)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5)支部大会决议要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能够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6、私营企业主入党工作要把握以下几点:

(1)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她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还应把握以下具体要求: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品行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2)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党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企业支部大会讨论,经过后报党委批准。

(3)在私营企业主入党后,要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解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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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入党问题,使她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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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制度

1、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要求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村、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它基层单位,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上(从业人数为 50 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

2、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情况

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 100 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下设若干总支部或党支部;有党员 50 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可下设若干支部;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又不足 50 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可集中建立综合支部。

3、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组建、审批程序

基层党组织设置组建、审批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党组织设置的申报、审批阶段;第二阶段为党的委员会选举及选举结果审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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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1)抓好学习培训。

(2)加强实践锻炼。

(3)严格组织生活。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时间要求

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 12 天,其它党员累计不少于 6 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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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她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她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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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4、《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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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1、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_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__党员证明信或中国_流动党员活动证。

2、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使用范围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_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 6个月及 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_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_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 3 个月及 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

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下列党组织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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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党委组织部及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_政治部组织部及_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党的关系隶属市委领导的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分党委),以及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能够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还能够直接接收中组部规定的可在全国范围内相互接转关系的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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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交纳的基数。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 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 5000元)者,交纳 1%;5000元以上至 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 2%。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 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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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元。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经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能够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能够委托其亲属或者其它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个月。

8、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_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能够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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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使用制度

1、党费的使用范围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2

党风廉政建设七项制度是: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度 4、领导廉政谈话制度 5、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6、诫勉谈话制度 7、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3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4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有以下: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1、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2、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4、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的组织生活。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5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一、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并必须做好记录。

二、党日制度。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被占用,事后必须补上。

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形式、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健全党日活动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放任自流和走过场。

三、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

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党员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对党员提出的正确的批评和建议要积极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对党员存在的1/2页缺点和错误要及时指出,并给予热情帮助。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

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要求。结合评议,做好表彰先进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6

1.党员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2.基本理论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_同志建设有的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扩大民主,组织生活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主渠道。因而扩大党内民主,让党员在党的组织中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便成为组织生活的必要内容。

4.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扫除政治灰尘,保持党的肌体纯洁健康的有力武器,历来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

5.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组织生活的又一重要方面。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培养考察的具体措施,都可以在组织生活内讨论、分工、落实和检查。

6.党员处理,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和组织处理,是保持党组织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必不可少的方面。这种处理;一般都要经过支部大会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

7.有益活动,在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面前,党组织有责任组织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有关的技术、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文化业务素质。党的组织生活也应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活泼和充满活力。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7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为: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课。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

党的组织生活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指“三会一课”。

中国**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 党的组织生活 百度百科。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8

目录 党建工作系列制度汇编 ................................................................................................................... 1 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 2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 7 “三会一课制度 ................................................................................................................................. 9 党员管理制度 ................................................................................................................................. 10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 13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15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 17 党内监督制度 ................................................................................................................................. 19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 22 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 24

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_章程》和《中国_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坚持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_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中国_宣传工作条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所承担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学文化,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

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_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要职责 1.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讨论决定。

3.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正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5.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也可具体分管某个方面的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书记缺位时,履行书记全部职责。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和关心。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_的章程和违_的纪律事件。

5.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_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办好支部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机关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

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工作仍无起色的,建议对支部进行提前改选。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由机关党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追责。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支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根据《中国_章程》和《中国_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支委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一名支委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等。

4.讨论决定党员干部奖惩。

5.需要会议决定的其他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章、

党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支委签发。

七、党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复杂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各党支部每个季度应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对吸收_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决定。

公* * 文 ~% 思^ ^ 享@ @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检查“两学一做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支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党小组会制度。各党小组每月应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各党支部每个季度应组织上一次党课。广泛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理想信念、宗旨、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 6 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 2—6 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 1 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支委会成员要通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公文 @#%&^ 思享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

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

党委七项制度工作计划方案9

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民主生活制度。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党的组织生活是制度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党内的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

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联系、管理的一个重要渠道,它是依托党小组、党支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的活动。

参考资料:党的组织生活-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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