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1
(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整治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对马路市场进行彻底清理,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居民区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点,并与摊主签订卫生责任状,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2)整治占道经营和广告牌匾。落实沿街店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对沿街不规范、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等进行整治。
(3)整治城市“牛皮癣”。对主干道、小街小巷的乱张贴、乱张挂行为进行整治。落实好清洗人员,加强对乱张贴小广告的清洗,同时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广告张贴栏,切实**乱张贴的源头。
(4)整治农贸市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摊位设置的规范整洁,周围无垃圾、积水,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5)整治大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加强大环线及入城线两侧的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匾及两侧墙体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美观整洁。
(6)整治绿化缺损和地面破损。及时修补缺损的绿化带、草坪和花坛,并进行补绿,全面修补破损路面。
(7)整治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对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卫生死角等开展彻底清理,根据需要,添加更新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垃圾清扫及时,街巷、市容市貌整洁。
2、工作目标
要通过以上整治,达到临街店面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规范有序,街道无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地带无乱张贴、乱张挂、乱堆放现象;环线和入城线景观带,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两侧无乱堆放垃圾,墙体美观整洁。
(二)全面展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村内的粪堆、肥堆。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街道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工作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屋前屋后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支干道*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入村主干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工作。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争取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由街道工办负责,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管理,对限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禁止引进和新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
(2)加大河道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河道巡查**,**工业污水、建筑泥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案件。对城中村和居民集中点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搬迁,进一步**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切实加强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强化监管,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经常化、**化,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
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2
1、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以化工、医药、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项目为重点,包括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拟建设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要求,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提高能效、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深入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继续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各地梳理辖区内畜禽养殖等其他散煤燃烧情况,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分散燃煤锅炉督促整改。对生物质锅炉违规使用燃煤问题进行排查,各地要制定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方案,开展一轮次专项整治。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建立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单台账,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和90个工业炉窑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回头看”。推进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对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在20XX年11月底前要完成一次检修,防止造成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完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实施国六阶段排放标准,加大对数据造假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机动车监控平台加大对黑烟车抓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推进I/M制度的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机制,开展重点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年度路查及抽测数量不低于当地保有量的20%。加强对大型工矿企业、重点用车单位、重点施工工地、重要物流园区、铁路(码头、机场)货场等用车大户的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排查,建立车辆台账,对未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查缺补漏,定期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结合敏感点精细化管控方案,制定重点时段交通干道的`疏导方案。积极谋划我市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建设,进一步提升“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能力。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试点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重点涉气企业排污监管。以水泥、有色冶炼、砖瓦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在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CEMS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清单进行更新,定期“回头看”,重点排查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农村“散乱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重建、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力度,督促其在年底前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弃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同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抽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组织企业在年底前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带动行业治理升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深化VOCs重点企业治理。深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行业省、市重点企业的治理成效,督促修改完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落实治理措施,继续推进重点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治理要求。依据《江西省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各地要加大对企业分级清单的审核把关,并在首轮绩效评级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梳理思路,结合“一企一策”评审,完成第二批市重点企业的绩效分级工作和辖区内第一批省市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20XX年11底前,完成第二批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以绩效分级为抓手,鼓励建立分级管控细则,实施企业差异化管控,动态化管理,督促、引导企业提高VOCs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各地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抽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工作目标:
通过增设具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和增加细颗粒物()、一氧化碳(CO)、臭氧(O3)、能见度、黑碳、浊度、气溶胶光学厚度在线监测仪器,准确、客观反映目前我市环境空气污染状况、特征、规律和趋势,建立起完整的、科学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
(二)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分析,可吸入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是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机动尾气、其它工业废气及区外污染源也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因此,重点实施以下工作任务:
1、宜兴市环境空气灰霾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2、宜兴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改扩建项目。
我市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布局已不能全面反映城市建成区总体空气质量状况,必须作适当调整。根据点位的空间分布、功能区特征、城市发展规划以及气象条件和周围环境状况,对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改扩建,逐步更新已服役到期的仪器,增加自动站监测项目(PM10、SO2、NO2、CO、O3)。
3、宜兴市环境空气移动监测平台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空气应急监测能力,及时、准确地监测全市空气质量,有效预防空气污染事故发生,20XX年启动环境空气移动监测平台建设。20XX年底前由无锡投资建成1个灰霾自动监测站。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是_二级客运资质运输企业,也是滁州市道路客运的主要骨干企业。公司拥有跨省际、跨市(地)、市内、公交等班线379条,各类营运客车1......
(一)工作目标:
建设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12月31日,实现宜兴市区所有建设工地(土地整治工程工地、建筑工地、市政道桥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拆迁工地、公路(航道)工地、环境绿化工地、道路桥梁大中修工地、各类管道线路施工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古镇街区工地、背街小巷工地、水利(河道)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六个不开工”和实现“六个100%”。“六个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市政府于20XX年8月20日前成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建中心、市城发集团和省直属管理单位(供电、移动、联通和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下发“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和公布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投诉电话;各镇、园区、街道于20XX年8月20日前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相应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成员单位)必须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根据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此次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排查本辖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有关问题,明确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工地,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形成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部门应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本部门的建设工地扬尘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等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总包单位要认真履行总包责任,加大对各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将现场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工程主管部门。各部门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必须要覆盖所有建设工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应在20XX年9月30日前,推出1-2个扬尘防治示范工地,并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扬尘防治示范工地的现场观摩会”。
各部门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前期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抽查重点为前期各级各部门检查不合格工地,提出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对于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应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的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抓好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前期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并对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工地全面抓好扬尘防治工作的长效管理。
各部门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巩固提高阶段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总结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于20XX年1月份组织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的.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
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3
今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按照《休宁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休大气办〔20xx〕2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_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陈霞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认真部署全乡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陈霞乡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并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防治工作重点,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围绕工作目标,迅速展开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提高公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我乡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广播、发宣传单、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进一步发挥流动服务队的功用,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开展一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公众对新《环保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秸秆禁烧等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极大地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中去、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
(三)严格工作落实,强化监督管理
由乡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秸秆禁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油烟污染防治、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避免环境污染。
一是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尤其是在夏、秋两个农忙节点)召开乡、村干部大会对我乡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陈霞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禁烧巡查组。全乡全年紧紧围绕“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这一工作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巡查制度及保障措施;划分了陈霞乡秸秆禁烧责任区,乡与村,村与组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保障了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序开展。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截至目前,我乡未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随着月潭水库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将陆续“落户”我乡,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乡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三是加强对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加强巡查,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五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继续开展以秸秆禁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油烟污染防治、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年度考核、强化目标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以长效管理机制和环境执法为保障,持之以恒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大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的力度、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力度、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大力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2、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实行网络化管理,全面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凡未达到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
3、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认真执行《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强油烟净化装置日常管理,做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对新建的商住建设项目必须规范建设油烟收集及排放通道,未建设的项目不得同意验收,交付使用;严禁擅自改变商住建设项目的房屋使用功能,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功能用于餐饮服务业的不得予以行政许可。
4、加强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_《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台我乡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的规定,切实加强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5、加强全乡生态建设。加强全乡森林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森林绿化覆盖率,严打乱砍滥伐行为。
6、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全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交通模式。加强停车场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管理。不断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三)保障机制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推进环保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村组、进企业。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2、严格环境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彻查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姿态。
3、加强工作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逐项对照督查落实情况。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体系,严格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4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
二是主动为招商引资做好服务工作;
三是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在建设工作满两年之期,按要求向镇建设安全社区工作组提交工作报告,提出申请评定安全社区。迎接建设安全社区工作组初验,做好省级验收组终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部分驾驶员无证驾车,三轮摩托车违章搭客,交通违法屡有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实际,镇党委、政府以“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努力促使经济发展的同时,构建一个安全、稳定、平安、畅通的xxxx镇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充分发挥镇农村交管办职能。镇政府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召集人,充分发挥农村交管办联席会议各村委会、镇直部门、中小学负责人作用,强化各村交通安全信息员责任。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各村委会、镇直部门要根据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点时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社会、进学校、进部门、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
三、 落实交通安全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责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各村委会、各部门、学校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驾好自己的车”。对客运车辆(包括客运、三轮摩托车)、客运驾驶员和有违章驾驶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进行重点盯防。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台帐管理。各村委会、镇直部门要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对违章驾车人员进行登记教育,对事故路段进行立账,并将所登记造册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台帐。
五、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各村委会、中小学校,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俩、交通违规情况、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信息上报镇人民政府。当路段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为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好平时和春运等重大客运季节的交通安全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自己的职责。
①乡政府:
牵头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落实专职春运值班巡逻人员,协助交警部门认真调处民事纠纷,维护交通安全设施,整治交通安全隐患,设立大型交通安全宣传广告,落实交通安全经费,实行领导分片、分线,驻村干部分点、分段,把交通安全纳入综合治理考核。
②行政村:
要指定专职负责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员、信息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公布交通安全信息,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登记机动车辆,维护交通安全现场,协助调处交通安全事故。
③学校:
要明确负责交通安全的副校长,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把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做好学生周末往、返乘车秩序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管理,协助交警和政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
④企业:1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要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好各种机动车辆的登记,协助交警等部门调处交通安全事故。
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5
为积极应对雾霾天气,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确保达到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xx〕198号)以及《关于印发<市区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通知》(雨政办发〔20xx〕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精神,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治理扬尘、燃烧污染、机动车尾气、油烟等问题为重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建设洁净城区,美丽。
组织领导
调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邹犇淼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刘文舫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勇同志、区环保局局长彭跃辉同志、区环卫局局长李文同志任副组长。经开区、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防联控办),由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正科级督办员聂荣华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刘佩良同志、区环卫局副局长赖庆龙同志、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季正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其中从环保、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抽调的同志长期驻点办公,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联防联控办设在区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楼内。
目标任务
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
1.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逐步将暂未验收的市政道路纳入环卫日常作业;继续实行石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推广空心砖块砌筑围墙,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米;通道围护、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应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杜绝带泥上路现象;进一步强化对拆迁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压尘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要纳入到监管范围,并明确监管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3.加强对未硬化社会路口和裸露土堆的整治。对未硬化的社会路口进行动态摸底并及时硬化;对裸露的土堆进行覆盖、种植草皮、撒播草籽。
4.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要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继续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禁止外来渣土车辆进出该路段;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重点整治监测子站周边公里范围内餐饮门店、单位食堂的油烟和燃煤污染;规范管理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取缔违法违规的餐饮经营门店。
(三)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
加强工业喷涂废气的治理,重点实施三环以内和香樟路以北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土灶清洁能源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和奖惩机制,成立联防联控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确保机动车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协助淘汰黄标车3004辆;实施道路交通疏导和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加强香樟路与韶山南路相交路口、南二环桔园立交桥、劳动东路树木岭段、劳动东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香樟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等路口拥堵的疏导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分工
1.区联防联控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渣土扬尘、餐饮油烟、燃煤(柴)炉灶、机动车尾气、垃圾污染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整治项目;巡查、督查、考核、讲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编报督查巡查通报和空气质量月报等。
2.经开区:严把项目引进关,不引进废气难以治理、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影响的项目,督促园区内新建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现有涉气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淘汰废气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
3.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围挡作业和场内扬尘控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采取覆盖、种草等措施控制场内裸露渣土的扬尘污染,查处高空抛洒建筑垃圾行为,禁止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协调做好省管、市管工程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特别是监测子站周边公里范围内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
6.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7.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子站及全区各降尘点的检测、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区管企事业单位的工业废气、粉尘及燃煤(柴)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整治工作,做好黎托片区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负责检查建筑工地环保“三同时”执行和环评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尾气治理和标志发放;牵头开展监测子站核心区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的治理。
8.区城管局: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社区环境整治、城郊垃圾污染整治及爱国卫生运动,控制扬尘、垃圾乱倾乱倒及社区整治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9.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尾气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按要求淘汰管辖行业内的黄标车。
10.区工务局:负责重点工程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工地的围档、道路硬化、降尘、洗车及渣土处置措施,对因施工造成的裸土进行全覆盖。
11.区环卫局:负责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开展渣土日常联合执法行动,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严格控制渣土运输、渣土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强化道路的日常保洁,特别对监测子站及降尘监测点周边的芙蓉路、劳动东路、万家丽路、香樟路、韶山路、南二环路、井塘路的冲洗降尘,要视情况加密作业次数,确保降尘效果;管理好渣土禁运区,切实控制核心区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2.区园林局:对负责的园林工程项目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增加吸废降尘树(苗)木品种,强化对日常作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管辖区域的干净整洁,不得将作业产生的渣土、垃圾丢弃到道路或水体内;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3.区市政局:负责对破损道路特别是渗黄泥道路进行及时修补;市政工地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4.区公安分局:协助万家丽路检测站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害行政执法的行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5.区工商分局:负责配合开展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大气污染整治行动。
16.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的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协助查处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加强监测子站周边5个交通拥堵点的交通疏导,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17.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行为;对全区范围内餐饮业的油烟、燃煤炉(灶)进行日常整治,重点开展三环线内餐饮行业的清洁能源改烧和规范整治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加大对焚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的查处力度,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18.区城管警察大队:负责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工作中的安全与秩序,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
19.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涉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负责辖区内卸土场的管理,制止辖区内非法填土行为,减少渣土车辆进出和倾倒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负责辖区内未硬化道路及裸露社会路口的硬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裸土进行覆盖或种草;督促社区(社区筹委会)加强对村民安置房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物流园做好场内硬化和日常洒水降尘;协助完成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的禁烧工作,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三)及时跟踪,加强调度
当空气质量连续超标两天时,区联防联控办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商,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持续超标。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落实责任,竭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四)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对各部门、街道的绩效考核。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宣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推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6
(一)维修业户点多、面广
县内维修业户点多面广,环保宣传推动乏力,运管部门人员单一,而运管部门又无环保方面条款作支撑,现今取消对维修业户的经营许可,部分维修业户持工商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建议加强各个部门间联合执法,从占道经营到场地周边卫生,从经营范围到规范危废管理,全面整治机动车维修市场。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不规范
自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大会召开以来,我乡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认真开展了辖区12个行政村、6个拆迁待建空地、15个在建工地、9个在建市政工程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7
(一)攻坚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二)基本思路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以燃煤整治、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机动车尾气治理、企业排污监管、扬尘污染源管控、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为主要举措,加强应对污染天气,强化与臭氧协同管控,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主要目标
在“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上,力争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20XX年度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加强对O3、CO、NO2和SO2指标的管控,减少气态污染物浓度高值出现频次,统筹推进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VOCs和NOx减排考核任务目标。
公路大气污染工作计划8
对所辖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签订安全与管理承诺书。活动开展以来,共下达通知书23份,签订安全与管理承诺书18份,清理杂牌广告7次,取缔违法加水点4处,强力推进路域环境好转。
为确保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成效,该段将继续严格**巡查、路政养护联合巡查**,进行全方位**,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干线公路管养水*。
为积极策应全市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力度,着力构建“畅、洁、绿、美、安”的**交通环境。现结合我乡农村道路建设、管养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