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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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8 19:23: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1

今年来,阳新县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县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四方面整治工作重点发力,以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举全县之力达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动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业开办、注册登记时间大幅压缩。市监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县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3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大厅、鄂汇办APP、全程电子化三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519户,新增注册资金亿元,占期末实有注册资本金的。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注册资金总资本同比增长,迎来了市场主体发展的开门红。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今年起,在保证登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县不动产登记局将转移登记、抵押、首次、预告预抵登记等由四审简化为三审;将注销、查封登记由二审简化为一审。不动产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缩短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登记由1个工作日缩短到随办随结。目前,全县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5分钟内、2分钟内。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阳新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偏小,需收取担保金、保证金5%,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不划算;另一方面,县内各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放贷普遍收紧,出现了贷款利率提升、门槛提高等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7%-8%之间,均高于基准利率,加上贷款的其他费用,企业实际贷款利息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业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银行贷出资金。二是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较为单一,除开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能够将抵押物宽展为股权、经营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方式外,各银行则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为主。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多以自筹或民间借贷为主。同时,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业不得从其他银行贷款,进一步收窄了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抵押贷款额度偏低。一方面,银行对抵押物评估价格普遍偏低,比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土地评级在3—4类,评估价格只有每亩12万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行实际放贷额度还会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评估4800万元,实际贷款1700万元;博艺农业评估100多万元,实际贷款35万元。四是银企关系有待加强。阳新县内的银行对企业贷款限额1000万元,县担保公司参与的企业贷款限额500万元,对企业法人贷款最高300万元。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且贷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资金回笼,增加了企业还款压力;另一方面,银行抽贷压贷随意性较大,往往在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时提出抽贷要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扰和压力,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比如,20xx年,宏洋电子生产经营正常,产值从年初的200多万,逐步增长到10月的近400万,每月都实现盈利。因原材料紧俏且价格上涨,每月都需要大量现金购买原材料及周转,而银行却要求企业还贷,使企业有订单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锅”的窘境。

(三)企业与政府沟通机制不健全,企业利益诉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县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部分镇场区和县直部门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未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统筹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衔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对工作层层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未层层传导压力,未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导致对专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认领和完成。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务事项在大厅办理,有的大厅虽挂有卫生计生、财政、残联、国土、农业、林业等吊牌,但没有进驻本部门的服务事项,也没有人员在窗口值守,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赴各站所。

三、几点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2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_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3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市人力社保局领导同志带队集中督导检查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一)科室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宣传解读培训到位。本科室业务政策较多,且纷繁复杂,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职称、岗位设置、职员制改革等相关业务政策,并紧密与工作融会贯通,且及时掌握和学习最新政策,并做好宣传讲解。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文件规定要求,工作期间本科室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举止文明规范、工作精力集中效率高,不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玩忽职守等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目前没发现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业务政策学习。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强化政策学习的深度、广度,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继续加强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科室纪律,并引导科室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精神境界,以崇高的理想服务群众,加强政风行风的自查和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及时整改。

(三)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具体工作。

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4

根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迅速部署行动,聚焦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统一思想,迅速抓好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x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压实职责任务。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使命感坚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服务大厅经办服务情况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取得丰硕成果

1、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一是全面执行20_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救急救命的119个国家谈判药品于20_年1月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将门诊重大疾病特定用药由27种增加到93种;三是简化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流程,由每年只可申报一次调整为每月都可申报,缩短鉴定时限;将25种无法治愈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有三年调整为长期。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我市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20_年落实了国家对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工作,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

2、推进实施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xxx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推进医保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二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制。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10类61项民生服务事项,实施流程重塑,积极推行《医保窗口优化调整方案》,取消“职工大病”和“生育保险”两个窗口,将相关业务纳入医保综合窗口中,切实抓好业务整体融合,实行相关手续受理“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参保职工需二次提交手续的问题,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一趟办结”。三是今年5月8日起,推行安阳市区域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打破地域限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实行医保服务大厅周六周日延时服务制度,每周六、日安排专人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五是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参保单位,我们与人社局在市民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事务。

5、规范基金监管行为

组建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医保局属于20xx年新成立单位,一是在乡镇没有医保经办人员,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在乡镇设立经办服务的具体政策,造成医保经办服务向乡镇延伸的欠缺。二是医保局存在人少事多,急需临床医学及信息化专业人员,存在的空编缺人现象严重影响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5

根据王清宪书记的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_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_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_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_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6

优化营商环境在过去的一年里被摆在首要位置,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直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新年伊始,我区将再度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继续严把政务服务关口,力争将我区的优化营商环境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优化营商环境最新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严格贯彻落实

(一)政务服务迁驻新大厅

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步进行搬迁,先将原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银海区社会服务综合业务用房——A栋业务用房(区人武部大院内)1楼办公,待该楼2、3装修完成后,再全部搬迁到位,届时工商、税务也将入驻。同时,解决了群众呼声比较高的停车难问题,新停车场可以停泊100多辆车,大大方便群众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银海区委、区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迁建了新政务服务大厅,修建了3000平方米停车场及相关道路,一举解决了原政务大厅面积小、停车难,没有无障碍通道等问题。

(二)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

(三)开展企业走访活动

1月7日至8日,银海区非公办组织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税务局、安监环保局、商旅局、招商服务中心、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走访辖区企业。区委常委、_部部长林炳康带队先后走访了平阳商会、北海宏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俊美商贸有限公司、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到一家企业,林炳康一行都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为企业送上了最新的优惠政策和法律知识,相关部门就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难题。对各部门的这种现场办公方式,企业家们非常感动,表示企业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银海区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针对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项目建设用地问题,林炳康一行先后到实地进行考察,就企业建设用地问题给出了意见建议。林炳康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强服务主动性,坚持经常走访企业,切实掌握真实情况,理清工作思路。二是要注重服务针对性,着重绕围制约企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多措并举加以解决。三是要突出服务实效性,能做的工作必须马上做,不能马上做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企业,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解决方案,逐步解决。

(四)实施政务服务人员晨会机制

为时刻绷紧高标准、严要求这根弦,对标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从上周开始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天早上8:05召集全体窗口人员召开晨会,由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结点评各窗口服务人员前天工作情况,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提醒注意事项和新要求,真心真情真力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营商案件监督工作计划7

根据《沧州市_会深化三项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财经工委组建执法检查督导组,于7月份、9月份对青县、东光和市审批局、高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7月23日、25日对青县、东光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基础上,于9月27日对市审批局、高新区相关企业再次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及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建立组织。依据“十步工作法”要求,结合财经委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三项工作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专人、专门、专业、专攻”原则,成立了由两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人大财经委委员,一名市人大聘任专家以及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组,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进行分工,明确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二)前期调研,动员培训。9月上旬,财经工委与市发改委就优化营商环境先后进行两次专项汇报交流,聚焦了开办企业、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大代表和专家,做到心中有数,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在9月26日,邀请市发改委主管人员讲解20xx年“双创双服”活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有关决定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人大聘请专家对人大代表进行专业帮扶指导,打造了学习专业法律,专攻一个领域,实行专项检查的人大监督队伍。

(三)实地检查,听取汇报。9月27日,执法检查组到市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窗口和高新区航天园、明珠隔膜、金达塑业等单位开展了实地看和对照查,分别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市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自然规划局、供电公司和高新区有关部门及企业两个交流座谈会。10月16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等三项工作汇报座谈会,与会人大代表就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提问和发表检查意见,人大聘请专家,财经专委委员相继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有关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实行审批标准化,不得擅自增设或者减少审批条件和环节,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做到同一事项同等对待。我市在开办企业审批中,没有实行工商注册、刻章、领取发票等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仍然由市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三个部门分别告知,实行串联审批。

(二)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要求,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业,应当建立优化环境服务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通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格的条件。电力部门高压用电报装时间较长,应加强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前介入自主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电力服务水平。

(三)对照省_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运输车辆等办理量大,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审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只有三个,明显偏少,不能适应不动产登记涉及环节多办事人员多的状况;自查环节办事群众人员多等待时间长,应按照减环节要求,并入财产登记审批环节,避免二次提交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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