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食材采购工作计划4篇1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_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_中央、_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_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_、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邢唯远
副组长:郭锋、李渭军
成员:党攀峰、郭伟、宋卫平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_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_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厨房食材采购工作计划4篇2
为了满足我校教职工的消费需求,向教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绿色健康的生鲜食材,结合工作实际,经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采购人”)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潜在的供应商开展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食材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权的采购工作。为了规范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是采购人对服务部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权进行采购。中标人将获得在采购人所管辖的服务部指定区域为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物美价廉、绿色健康的生鲜食材,并合理收取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向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的生鲜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其向其他采购人所供应的价格,并且要结合教职工的消费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保证食材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适时面向教职工开展经营服务优惠活动。
(二)经营方式:由中标人按照国家生鲜食材经营销售的有关规定,参照超市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模式,自行投入生鲜类食材保鲜设备(主要指冷藏展示柜)用于展示生鲜食材供教职工自由选购。中标人提供的生鲜食材必须是清洗干净、绿色健康、卫生安全、搭配合理,便于教职工按需选购、加工烹饪的生鲜食材。生鲜食材经营活动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经营范围主要为:羊肉、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等新鲜禽肉和新鲜蔬菜类等食材。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同时采取公开和邀请采购的方式进行。即本项目采购有两种方式:一是社会潜在的供应商自主响应采购;二是采购人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为了保证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如响应采购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响应采购:采购人定于20XX年3月22日上午9:30在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车队二楼会议室(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北门入口左边办公楼二楼)召开本项目采购会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和被邀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采购会议。
二、参与采购需知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_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生鲜类物资供应、配送和经营销售的资质条件。
3.供应商必须在桂林市区内至少有3家以上自营或供货合作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提供合作协议或门店经营执照核对)。
(二)供应商参与采购会议时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证照材料(以下证照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法人代表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3.自营门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供货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现场勘察。
需要现场勘查项目经营场所的供应商请于20_年3月19日至20日期间联系采购人到现场勘察。
厨房食材采购工作计划4篇3
关键词:统一思想;加强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笔者从事中小学会计工作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做过的工作从食堂出纳,食堂总账,学校出纳,到学校总账,也代过食堂保管,可以说只要是涉及财务管理的岗位都做过,也在不同的学校工作过,在做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中存在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
(1)依法理财的观念淡薄:对中小学食堂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会计工作是一项非常简单的工作,会计人员只要记好帐、管好钱就行了。但凡是个识字的人都能做好会计工作,根本不需要动脑筋。对资金的正确使用和使用后的效益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致使账外设账、挪用公款、现象时有发生。
(2)会计岗位设置不尽合理:虽然各学校规模、大小不一样,工作任务、工作量不一样,但不管规模大小,一般都只设两个会计岗位,少部分有食堂的学校另设一个伙食会计,而且各个会计大多身兼几职,就拿我来说吧,我现在就负责学校伙食会计,工会会计,食堂保管,还负责整个学校的人事工作。这势必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出现问题时容易互相推诿,为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下面我结合一下目前我们的具体做法来谈一下我对于食堂财务管理的感受:
1明确学校食堂收入的核算范围
以我们现行的食堂管理办法为例。
伙食收入(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学校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食堂残渣收入、其他零星收入等)。学校代收学生伙食费等,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据”,开具收据时,要填明项目和标准,收入应及时缴存食堂银行帐户,并建立伙食收费台账。
(1)包伙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时,实行按月预收、学期末结算找补的办法。预收伙食费时,食堂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家长公布,找还结余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领取。
(2)零伙食堂应强化窗口监督,凭票(卡)就餐,所收饭菜票及时全额上缴。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2加强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支出的核算范围
加强食堂支出管理首先要明确食堂支出的核算范围。食堂财务必须按照“量入为出、保证质量、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账只核算为伙食发生的有关收支事项,非伙食收支事项不得进入食堂账核算。食堂成本支出项目包括两个大类:伙食支出,其他支出两大类。规范伙食费列支的范围仅限于围绕食堂业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一是伙食费支出(粮油、菜金、调料、燃料、水电费等)这些是直接为学生伙食服务的,这就相当于直接成本。二是费用支出(用于食堂的维修费、食堂临时用工工资、食堂物品购置费和维修费、洗涤卫生用品、食堂日常办公用品),这跟间接成本有异曲同工之处。三是与食堂有关的其他支出,其他的与食堂管理费用无关的支出不得列入食堂的支出。
加强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学校成立采购小组,物资实行集体采购,采购小组须有多方代表参加,不能单独和固定人员采买。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要对采购的主要食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及验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定期轮换。指定专人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相符。要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团体采购集中配送。要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中小学生的营养需要。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账簿。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与“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经审批后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加强食堂物资出入库管理
严格出入库手续,加强物资管理,杜绝物资流失,减少物资浪费,购进的物资要有验收手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食堂保管员要建好库存账,每月清查存货,会计协助监督进行,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规范学校食堂帐务处理
加强学校食堂会计队伍建设
学校根据食堂财务管理要求设置总账、出纳、物资保管员等岗位,且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食堂会计人员可由学校会计人员兼任。专(兼)职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要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及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规范核算工作。
独立开设银行帐户和设置食堂帐簿
学校食堂要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并按照“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对食堂收支业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应设置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收入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等帐簿,其中收入支出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采用多栏式帐册,其他帐采用三栏式帐册。
4建立全面的监督管理机制
教育局财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财务进行专项检查。请各校认真学习中小学(含幼儿园)食堂财务帐记帐具体要求,逐条对照,先进行自查自纠,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首先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组成人员应有教干和教师组成,并能够切实履行职能,监督食堂经费收支情况,防止铺张浪费、贪污、挪用食堂经费以及乱收乱支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