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校午餐午休工作计划1
各学校应优化午餐午休管理,可积极吸纳学校教职员工、供餐企业辅助人员、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家长等参与学校午餐午休管理。各学校要在教职员工自愿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学校教职员工承担午餐午休管理工作;如因学校教职员工确实人手不足,可以按照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午餐午休服务的,学校须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衔接顺畅、落实到位,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深圳学校午餐午休工作计划2
(一)落实午餐午休管理人员经费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_〕8号)精神,学校午餐午休管理人员1-4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5-9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配备,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各学校于每年6月、12月对本学期午餐午休学生数、班级数进行统计(原则上每班25人)。上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学生人数、班级数,按照管理人员比例和本学期校历天数,核算管理人员经费总数,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单列核增拨付到各学校。民办学校开展午餐午休工作的,其中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部分的学生由财政参照公办学校标准给与午餐午休管理经费保障。
(二)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午休工作巡查岗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纪律管理、秩序维护、管理人员考勤、课程建设等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进行,每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区配备巡查人员。具体配备要求为:在校午餐午休学生人数人50及以下的校区配备不超过1名巡查人员,在校午餐午休学生人数50人以上200人及以下的校区配备不超过2名巡查人员,在校午餐午休学生人数200人以上500人及以下的校区配备不超过3名巡查人员,在校午餐午休学生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及以下的校区配备不超过4名巡查人员,在校午餐午休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校区配备不超过5名巡查人员。巡查人员的经费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参照管理人员。(安全保障科负责数据统计工作,计财科负责核准、拨付工作。)
(二)降低校内午餐用餐风险
鼓励采用社会配餐的学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降低食品不安全因素所带来不确定风险,进一步保障学生用餐安全。(安全保障科负责指导学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
(三)配备午餐午休设施
1.新改扩建学校:区教育局建设办负责牵头联系发改、规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区学校规划,全区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午餐午休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2.现有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对现有食堂进行改扩建,将学生食堂扩容到能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规模。学校可根据场地条件安排学生在食堂或教室用餐。鼓励场地空间不足的学校采用智能设备实行集约化供餐。(建设办负责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科室、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问题是一项惠及全区万千家庭的重大民生工程,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好各自职责任务,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二)结合实际制定午餐午休工作方案
各学校要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午餐午休工作方案,安排好午餐午休场所,配齐午餐午休管理人员,落实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培养学生午餐午休纪律规范。
(三)依法依规,统筹兼顾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午餐午休工作时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协调好家长、配餐企业、第三方机构及学校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四)优化工作流程
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问题涉及的学校和机构多,任务琐碎繁重,各科室、学校要优化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进度,确保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加强经费保障
各科室、学校要做好预算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学校午餐午休相关硬件设施改善、午餐午休管理经费以及低保家庭学校的午餐补贴等相关经费及时到位。
福田区教育局
20_年8月6日
深圳学校午餐午休工作计划3
(一)成立福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田洪明
副组长:陈振强 文渊
成 员:安全办、计财科、建设办、民管科、教育科、教科院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小组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后勤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主任、总务主任、德育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
四、具体措施
(一)午餐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