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担任,在学院党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代表选举大会流程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流程
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篇二】党员代表选举大会流程
一、准备阶段
1、起草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凡任届期满的都应按期进行改选。改选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2、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的干部条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主持人(单位):支部书记。
3、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再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讨论,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4、汇报准备情况: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支部工作报告、候选人预备名单、选举办法、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等备工作。
二、选举阶段
5、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作出负责的说明和解答。
6、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选举结果应以得票多少确定。
7、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三、报批阶段
8、报上级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情况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9、公布新班子: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班子的组成和分工。
【篇三】党员代表选举大会流程
党员代表选举程序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五严”规范党代表产生程序
一严提名。严格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组织所有党员,采取至下而上、上下结合和充分酝酿协商原则,按照分配的名额和有关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当地党委沟通。根据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二严考察。严格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由各镇党委对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逐个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具备代表条件,尤其是重点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除采取一定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外,注重征求党员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纪检监察、信访、卫计、综治等部门)意见,卫计、教育系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非公企业方面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严公示。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后,严格公示,确保知晓率。各选举单位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含差额数)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报当地党委。
四严审查。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后进行严格审查,各选举单位召开支委会(多个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的,召集所有党组织支委成员),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充分讨论酝酿,按照多于应选代表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统计表》,报当地党委进行审查。
五严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当地党委审查原则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按照不少于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召开党员大会组织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各选举单位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后,当地党委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产生程序、是否具备条件和符合要求等进行全面审查,以党委的名义批复选举结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请党委审定,并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作报告,提请表决。经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查通过后,确定代表出席正式会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