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下达内审工作计划(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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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1 09:34: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1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v^审计法》和《^v^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v^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v^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v^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审计工作围绕街道发展目标,树立以“监督促治理”的审计理念,坚持“围绕街道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街道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围绕街道全面建设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内审工作,继续做好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在建项目审计,加强监督,促进规范。着力抓好审计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规范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审计工作内容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由街道内审工作站牵头,至少组织一次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及相关领导人的集中培训,主要就财经纪律、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2、开展财务审计,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门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不断扩大内部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

3、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审计。

根据农村财务三年一轮审的内审工作要求,结合今年街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情况,按照街道20__年内审工作计划,重点对芦花、施家岙、吴家岙等1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近3年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开展财务审计。同时,针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换届离任情况,适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建立审计结果情况通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整改,切实提高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实效。

4、加强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

20__年各项内审工作的开展,要在街道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街道纪工委的协调组织下,坚持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加大后续整改力度,不断创新新经济常态下的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和问责工作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同时,要切实抓好内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开展审计案例分析调研,落实审计项目调研课题,积极组织内审人员参加省、市各级内审业务培训,提升内审业务工作水平,为促进我街道内审工作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而继续努力。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v^)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规定、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省^v^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审议其他重要内部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总经理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按企业内部分工参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十)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省^v^相关工作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所属单位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特殊所属单位;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所属单位;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董事会授权可暂予以封存;

(六)企业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应当根据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报告(决定)。

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若对企业下达的审计决定书有异议,可以提请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省^v^申诉。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报告(决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省^v^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省^v^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省^v^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审计,应当向省^v^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省^v^、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省^v^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企业可根据本暂行办法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v^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4

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体思路:

1、今后5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并重。

2、20__年审计工作重点是:以内控制度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即在实施审计监督同时,提高审计服务职能。

二、20__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1、完善审计内控制度,促进集团内控管理健全与完善

⑴首先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审计业务类型,准备建立《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办法》、《集团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审计办法》三项内审制度。

⑵内控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促进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种内部协调、组织、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20__年内审工作应该建立在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可依赖程度如何;评价在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依赖的前提下,在运行中是否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是否有利于公司的经商活动、促进公司的发展等,以便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意见,促进下属企业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其经商活动正常运行。

⑶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管理思想观念转变。目前公司费用开支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部分单位即以预算作为费用开支的标准(而非以费用制度为预算标准),因此,费用开支丧失了计划性,部分项目突破预算范围。审计将配合财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与健全各项费用管理措施,制定相关费用开支标准,同时使之成为预算编制指引、规范性文件。

2、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必须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主要是对下属企业的每半年度经营业绩(预算执行)审计,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下属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内部审计应注意的问题是:经营业绩审计一定要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对下属企业经营者年度或任期内的经营目标、经营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真实性进行审计。集团公司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下属企业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⑴对下属企业经营业绩审计(年度审计、半年度审计)

通过对下属企业20__年度经营业绩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小组,作为对各下属企业考核的依据。

通过对20__年的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与内控管理中存在问题,敦促其纠正问题、执行集团经营政策、落实经营管理措施,围绕集团年度经营目标提高经营效益。

⑵结合经营开展经营专项审计,促进内控制度贯彻与执行

①收入合同审计

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各企业的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入账核算,禁设小金库,因此,对下属企业的各项收入项目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金额全部入账,以及收入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进行审计。

②在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进行跟踪审计

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签订经营责任书,但主营业务成本并不纳入业绩考核,并在erp中实行预算控制,因此,对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开支范围、标准、原始票据合法性进行审计,以确定下属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合法性。

③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有一些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均聘请具有资级的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公司审计,因此,主要是对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付款进行审计。

三、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1、对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的下属企业,要及时进行回访,监督审计意见的落实,使企业存在的问题逐渐减少,同样的问题不重复出现,从而达到查违纠偏、防范未然、强化管理、规避风险的目的。

2、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尤其是财务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工作沟通,将审计部掌握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避免管理、监督、考核脱节。

四、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内审环境,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20__年审计队伍人员出现流动,审计岗位配备不足,导致年度工作目标未能全部落实,20__年,需要领导支持与相关部门配合,按岗位设置配备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力量。

2、协助与配合相关部门健全与完善内控制度,使管理有制度,审计有依据,处罚有规定,进一步发挥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参与经营管理作用。

3、利用公司刊宣传内审,报道一些通过内审使被审计单位增加效益的事例,或定期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企业老总、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让所有员工了解内审在企业中的作用,特别是让下属企业领导从 了解、重视到全力支持内审工作,为内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更好的基础。

4、通过审计回访,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同时也使审计部门了解下属企业诉求、解决问题存在困难,深层次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更好服务企业。

5、要对现有的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国际内审师资格考试等,不断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5

一、实习时间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二、实习地点

校内:案例讨论室、管理学院机房

三、实习内容

在一周的实习里,我们首先了解审计的整个基本流程,主要完成实质性测试中的货币资金审计、应收账款审计、存货审计、固定资产的审计、应付账款审计、管理费用审计、主营业务收入审计、主营业务成本审计、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所得税审计这几个内容。这些审计的程序中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取得或者编制相应的项目明细表或明细帐,而最后一件事都是确定该项目是否已在报表中做出合理的披露。但是不同的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也有所不同。

货币资金的审计过程除了以上所说的那两个程序之外主要有

1、对库存现金还有盘点库存现金、抽查大额现金收支、检查外币现金的折算是否正确;

2、对银行存款余额的函证,对银行存款余额的调节、检查一年以上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存款、抽查大额银行存款的收支、检查外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是否正确;

3、其他货币资金过程银行存款的过程相同。

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审计过程类似,应收账款获取明细账后,需要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然后函证应收账款、检查未函证的应收账款、检查坏账的确认和处理、检查外币应收账款的的折算、分析应收账款明细账余额。而应付账款除了函证之外,还要对应付账款的借方余额进行重分类调整,并根据预付账款的明细账的余额进行分析归类,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存货的审计过程,由于存货的内容比较多,有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因此在审计的时候,除了先核对明细账之外,还要对不同的类别的存货进行进行检查。然后根据原材料明细账复核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检查存货的跌价准备,对存货的盘盈、盘亏、报废情况进行检查,最后完成存货的审定表。固定资产的审计则跟存货的审计过程相类似,先对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检查,然后检查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情况,根据之前的两个步骤以及相关的明细账填列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审定表,最后完成固定资产审计程序表。管理费用的审定过程比较简单,但是管理费用所涉及的内容比较繁杂,因此审计的过程也比较麻烦,容易出现很多小问题。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先根据管理费用的明细账和凭证完成管理费用检查情况表,然后完成审定表。

主营业务收入的审定要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的明细账填列主营业务收入检查情况表,并检查相应的原始凭证以及是否过入总账,还有收入的确认时间是否正确。最后完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审定表,调整金额并列出调整分录,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审计程序表。

主营业务成本的审计过程基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审计程序相同,需要检查的原始凭证也都几乎一致。要根据销售合同等确认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时间,对错误的处理进行调整,并完成相应的审定表,再根据实际检查的情况完成主营业务成本审计程序表。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计与所得税的审计,主要根据之前所做的营业收入等科目的审定结果进行调整,需要联系之前所做的审计过程,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对虚增的销售业务的调整,对退货有关的税金的调整,对于补提折旧造成所得税差异的调整等。最后根据实际检查审定的情况完成所得税审定表。

四、实习心得

经过一周的实习实训,让我真正体会到审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作,可以说,审计是对一个人的耐力与细心的高度考验,从报表中审出问题,在对问题进行调整分析,最后写写出审计报告,每一个过程都是那么的复杂与繁琐,让我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谨慎性。从大一到现在做了很多的上机实习课,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体会,不仅因为实习的课程不同了,也因为随着年岁的增长,看到的东西也有所不同了,通过这次审计的上机实习课我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首先,我了解到自学能力和自我的领悟能力很重要。审计的理论课更侧重于讲授整体的理论体系,对于实践方面会碰到的问题基本不提及,因此我们在做审计的上机实习课的时候几乎是先看答案,再自己摸索着寻找答案应该从哪里去得出,以及各账审定表处理的先后顺序。在学校里,老师可以教会我们很多的理论知识,但是一旦出了学校,拥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就必不可少。自学能力是指一个人独立学习的能力,也是一个人获取知识的能力。它是一个人多种智力因素的结合和多种心理机制参与的综合性能力。自学能力也是衡量一个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要素。在大学期间我们不仅要学会很多的专业和课外知识,更要学会怎样去学习,这也是一个人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先决条件。然而要有良好的自学能力,就要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感知能力和领悟能力

其次,要加强实践能力,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由于之前一直学习的是会计的知识,在很多方面,我们会过分的强调会计分录的重要性,然而在不同的环境下,所注重的重点必将有所不同。从这次上机实习课中,我看到了自己定式思维模式的严重性,不懂得变通,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希望在以后的实践中自己的思维方式能更加的活跃、变通。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很多时候我们是被自己的思维方式所禁锢的,而不是环境禁锢了我们的行动。

第三,做事之前要先了解“游戏规则”,磨刀不误砍柴工。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有要求我们先看看企业的会计制度和审计约定书的内容,但是我们太急功近利了,直接就开始做练习。然而在做到后面的折旧的计提、坏账准备的提取时,对于一些数字的出现就不懂得是怎么来的,但是这一些在企业的会计制度中都有涉及到。其实每一件事情都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则,只有我们了解了它的运行规则才会事半功倍,处理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

五、实习建议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6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现公布《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_年8月30日起施行。

^v^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v^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v^)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v^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企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子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按企业内部分工组织或参与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十)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十一)对本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v^相关工作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子企业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特殊子企业;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子企业;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本企业及其子企业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有关权力机构授权可暂予以封存;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权或者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且无法协调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对于报请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的审计报告,应当根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本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意见,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v^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重要子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v^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v^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其子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向^v^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v^、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v^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中央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_年8月30日起施行。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7

20xx年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审计机关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项目建设、规范财经秩序、推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总的思路及计划是:

一、围绕一个中心。

即: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强化审计监督服务。作为县政府综合经济监督的审计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研究审计环境,部署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重点,真正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抓住两个关键。

审计质量和队伍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树立审计形象和的关键。审计工作要想得到社会认可,这两项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一是审计质量。一方面是审计项目业务质量。要以提高规范化水平为基础,以提高先进审计方法运用水平和审计成果利用水平为突破口,以促进审计宏观作用发挥为目标,严格落实^v^5、6号令,从规范审计作业行为入手,继续深入开展审计项目精品创建活动。此外,严格落实审计组主审负责制、审计质量一票否决制、审计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审计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定性恰当合法、结果客观公正。

另一方面是审计结果利用质量。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高站位,从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从宏观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增强服务的超前性和时效性。二是队伍建设。队伍建设的根本是人的素质的提升。首先,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增强大局意识,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其次,继续完善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审计工作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廉政建设的好坏事关审计队伍形象,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为审清廉,力求把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树立好、维护好。

三、强化三项工作。

一是以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全面提高财政审计宏观效果。围绕推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财政资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审点和审面相结合,既要审计财政、地税等财政收入组织部门和预算安排部门,又要延伸审计重点到财政支出比重大、预算外收入多、具有一定资金分配权的部门以及各类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通过审计,实现全面掌握资金运行规律和资金管理松紧程度,促进增收节支,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是以重大建设项目审计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围绕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认真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查纠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严肃查处高估冒算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以及建设单位不进行可行性研究、不搞开工前预算审计、不进行规范性招投标而导致财政资金浪费问题,促进建设项目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推动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领域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是以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及社会热点问题,将社会保障资金、农业、救济救灾等专项资金作为重点,从立项、拨付管理和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检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行为,促进有关部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通过审计,规范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分配、管理和使用,全面提高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8

第一步:了解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组织审计人员有计划对公司及关联企业了解基本情况。了解的内容主要有:

1、企业发展史、关联企业产业性质、主营业务、投资规模、相关税种等。

2、公司及关联企业相互之间股权控制情况,股权结构。

3、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科学有效。

4、会计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符合企业核算要求;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有因会计处理错误导致管理失职现象;测量税务风险;存货管理是否安全、进出货品的流程是否科学无漏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料用品的管理是否规范;债权债务等往来科目的使用是否谨慎并及时处理;成本及费用核算是否合理等。

5、经营目标的制定是否切合实际;核定依据是什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便于考核总现;实际执行情况。

6、费用预算的报审依据是否合理,执行情况。

7、大项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预算的审核情况;工程实施过程的了解;合同的签订是否严谨;审批权限了解;工程决算是否严格把关等。

8、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核算是否清晰;了解核算办法是否合理;

第二步:计划从以下4方面体现和实施审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1、在了解公司经营、财务核算、内部控制管理、目标考核情况后,将采取以下措施:

对已审计各关联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区分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9

一、财政收支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我县今年安排12个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包括: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7个,即对县财政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院、检察院、经贸局、^v^进行预算执行审计。

3、乡镇财政决算审计4个,即对镇、乡、镇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经与县委组织部商定,今年将结合其他专业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共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即对县交通局、科技局、^v^、招商局、畜牧局、文体局、财办、扶贫开发办、工会、第二实验小学、职教中心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安排随时进行。

三、财务收支审计

全年共安排7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1、市局项目2个,对县物价局、水利局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3、县局项目5个,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销合作联社、民营办、实验中学、中心卫生医院的某某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四、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全年安排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2个,即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来水公司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五、投资审计

市局全年安排投资审计项目6个,即对三中搬迁跟踪审计、经济适用房决算审计、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性收费基金缴纳情况审计、镇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收支审计和审计调查、已建成污水处理项目效益审计调查。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10

[摘 要]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增强风险管理意识。通过对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评价,为企业的管理者提供客观真实的情况和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关键词]内部审计;企业管理;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_)44-0060-02中国恒天集团公司(简称恒天集团)是^v^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几年来,集团公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积极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改革。

1 加快内部审计工作职能转变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在企业内部建立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三个体系,形成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恒天集团作为^v^董事会试点企业之一,在20_年底建立了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五个委员会,董事会和各委员会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事务中发挥控制和把关作用。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3名,内部董事2名,委员会的主任由外部董事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评估、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建立,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转变。集团内部审计部门不单单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也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要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要向总经理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内部审计的双重职能,一方面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它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当好总经理的“监视器”;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对公司的内审控制进行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内部审计也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促进了集团审计职能的重要转变,使内部审计更加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对集团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实施集团化管理

为了进一步理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体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体系化、制度化建设,恒天集团根据^v^对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制定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和《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从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一是对内部审计力量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和调动集团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力量,在内部审计工作业务领域进行垂直化管理,建设和完善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体 系。

二是推动内部审计集团化管理工作方式的开展,形成内部审计工作合力,集团内部审计计划由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共同制订并完成,改变以前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仅为总部审计机构部门工作计划的模式,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要围绕集团公司的工作重点制订,项目计划须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批复下达以后统一实施。

三是细化了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从制订审计计划、下达审计通知、进行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征求审计意见以及到最终出具审计报告,所有工作程序都在技术层面进行了规范。

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定期报送的内部审计统计报表规定了报送时间、报送方式以及报送内 容。

五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具体审计监督工作,不断推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3 以风险控制为重点 开展全面审计工作

近年来,恒天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始终把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放在首位,重点加强对重要子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和境外企业的审计。一是加强对重要子企业的审计监督。纺织企业以及重要子企业是集团公司的支柱和骨干企业,每年集团审计将重要子企业纳入实时重点审计监控范围,通过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及时了解企业的资产、经营状况,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增强重要子企业的风险防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对高风险投资业务审计监督。随着集团公司的发展,集团公司业务单元呈现多元化,房地产、证券投资成为集团公司的策略性业务,为了控制风险,集团公司每年把房地产、证券投资等业务作为重点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完善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高风险业务的监测预警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加强对境外子企业的审计监督。由于境外企业或单位受所在地域、会计制度、税收政策、外汇管理等因素的限制,长期以来,境外企业的财务监控一直是薄弱环节,境外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单独核算、经营效益存放海外、财务出纳一人兼任、境内投资主体对境外企业难以监控或监控不力等问题。针对境外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集团所属企业积极探索境外企业审计的有效方法,认真研究境内外会计制度、税收政策及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建立境外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4 重视审计结果 加大整改力度

审计结果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效果,关系到审计作用的发挥。近年来集团公司把审计结果的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审必严,责必究,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使审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及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下达审计处理决定,改进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二要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制度,积极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对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或所属子企业认真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未按规定限期整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建立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法违规、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推进建立审计公告制度,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任期审计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干部任免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五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和处罚力度,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盲目决策、违规违纪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和事件,^v^门与审计部门密切合作,严肃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11

摘要:内控审计作为保障企业有效完成组织目标,落实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防线,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内控审计体系的建设成为我国企业当前的重要课题。为此,结合实际,对企业如何改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符合企业发展现状和需求的内控审计体系提出些许构想和建议。

关键词:风险导向;内控审计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

文I标识码:A

doi:

1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各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面临的系统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合理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风险管理也应运而生。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保障企业有效完成组织目标,落实内部控制体系的企业内在机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审计成为必然。内部审计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全新内审领域,其基于企业的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确定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将风险分析渗透到审计的整个流程中。将风险概念融入审计中,加速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风险导向的内控审计体系建设已经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重视和广发的发展与运用,相比较而言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建设依然处于探索阶段。我国企业虽然已经开始意识到管控风险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大多数企业仍然只停留在事后审计,并没有针对性的存在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审计体系,同时,学术界对于内控审计的研究也没有可观的成果。因此,基于前沿的理论基础,并结合相关的具体实际工作经验,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以风险导向的内控审计体系是我国企业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这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价值,同时也能够推动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

2内控审计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作为近几年新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模式,已经引起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重视,并在现实实践当中得到广泛应用。与之相对应的审计理论体系和审计方法也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引起国内外学者对风险导向审计展开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与研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IIA公布的“基于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的新定义”以及“内部审计职业准则新框架”中着重突出了内部审计是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以达到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进而达到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最终目标。随后,其又多次对《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具体内容做出修订和完善,而多次修改中仍然强调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奠定以风险为导向的内审基础,使得其成为了审计发展的总体趋势。

^v^下达内审工作计划12

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服务大局,依法审计、确保质量”的原则,根据20_年度园林集团整体工作安排,内部审计计划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类(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20_年度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人事变动情况,对园林集团下属四家子公司四位原董事长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重大经济决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以及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等情况。

二、PPP项目专项审计类(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股份公司投资的某市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PPP项目专项审计,重点关注PPP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股权投资资金来源情况;债权资金安排情况;融资增信规范情况;合资合作引入情况;退出机制完善情况;SPV公司绩效考核情况等。

三、管理类专项审计(3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集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进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股份公司、风旅公司和苏园资产经济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过程管理、资信管理、资金管理、印鉴管理等的执行情况及相关风险。

四、内控体系评价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集团本部及所有成员企业内控体系建立健全的完善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根据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集团公司要求、公司行业特性以及公司经营业务新变化、新趋势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五、内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审计(5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往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于以下审计项目的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项目包括:

1. 某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2. 某福泽顺有限责任公司PPP项目专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3. 某香山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4. 某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5. 某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六、配合类检查和审计

(一)配合集团工联会经审委开展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基层工会20_年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审计

(二)配合纪检监察开展清风行动专项检查

(三)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原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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