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非法集资工作计划1
XX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区防范和打击非
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的函》(新处非办发〔XX〕67号)精神,进一步健全XX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势头,维护XX地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在行署的统一领导下,XX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系统、本辖区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工作,金融监管、公安、司法、工商和宣传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用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宣传方式,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一)工作重点。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
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适时结合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和典型案例等,以案说法,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宣传工作。
2.巩固和扩大已有工作成果,扩大教育覆盖面。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加强创新,推出诸如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手册、招贴画、以案说法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社会宣传产品,使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家喻户晓。
3.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有效遏制不法广告。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大对非法集资类广告的审查力度,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4.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中的责任,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适时总结、推广、交流工作经验。
(二)工作安排1.不定期的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注重引导和发挥都市类媒体的引导力。2.策划制作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为内容的公益广告,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进行播放和刊登。3.通过短信形式向公众免费进行远离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4.印制《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等,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5.利用显示屏、广场大屏幕等媒体发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口号。
6.加强对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宣传行为。
7.加强对网络非法集资的监管和预警,及时封堵不良信息,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投资风险意识。
8.统一协调重点案件宣传口径,做好舆论导向引导,加强媒体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
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地区工商局、地区文化广播影视局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广电总局、_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XX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X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的函》(新处非办发〔XX〕67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指导思想及基本目标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宣传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条基本目标1.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2.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村委会非法集资工作计划2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维护校园正常金融秩序,学校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此项活动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牵头,党委宣传部、财务处积极参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期间,学校制定了《廊坊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项工作布置会对方案的落实进行了部署。本着多方联动,确保宣传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将学校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位师生,并签定了《不参与非法集资书》。党委宣传部利用校内电子显示屏、广播站等媒介针对普及融资、法律常识等内容开展了宣传活动。财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在校内悬挂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横幅,并向师生发放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页。同时,财务处向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廊坊师范学院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排查活动,使师生对非法集资的真面目及危害性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了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开展防范工作奠定了基础。
村委会非法集资工作计划3
株洲市20_年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20_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积极主动、深入投入、贴近一线、靠前指挥”的工作原则,围绕“协调、指导、教育”三条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_和省打非办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加大风险排查和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力度,为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经融稳定,努力做好做实我市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处置非法集资地方第一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各级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工作人员要维持相对稳定的原则,保持畅通的工作渠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依据实际情况安排处非专项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为处非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推动工作有效开展。20_年将向市政府建议将处非工作纳入全市政绩考核体系,以加强处非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定期通报案件信息和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各成员单位提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省处非办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企业的融资动态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发展动态,及时反馈信息。
二、重点案件,重点督办
一是高度关注福泰公司后续发展情况。及时做好协调沟通,积极引导宣传导向,严格信息发布,稳妥做好善后清偿退资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重点关注攸县胡伟红案件。全面了解案情,关注案件的结案情况。督促攸县政府积极推动案件处置工作,稳妥做好善后清偿退资工作,并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管控,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不出现因胡伟红案件而引发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好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三是密切跟踪太子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协助市公安局侦破该案件,全面掌握媒体动向,防止诱发不稳定因素,将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打非办报告。四是认真督办处理上级部门、联席会议、相关单位批转、通报或群众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五是要及时汇总全市查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情况、效果及政策建议等报市政府和省打非办。
三、加强宣传,防范风险
一是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打非办[20_]36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株洲市20_—20_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督促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二是开展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处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集中开展一次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群发防范非法集资的短信。继续以政府名义集中发送预防非法集资的短信息,争取20_年移动用户全部发送到位。四是结合各类普法教育平台,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作为“送知识下乡”的重要内容,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互动式教育。
四、风险排查,重在预警
一是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根据省打非办有关文件部署和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排查工作方案,主要针对房地产、农业、林业、矿产资源等多
发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排查,摸清底数,对非法集资线索逐条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积极管理、控制措施。二是抓好风险排查督查督办工作。市打非办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现场督查风险排查情况,并将风险排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三是完善处非预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监管部门监管“三位一体”的预测预警体系,协助_门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和案件通报制度,加强重点监控。
五、加强调研,做好反馈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组织联合调研组对各县市区非法集资活动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摸清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研究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同时,市处非办将拟定2—3个课题下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向市处非办及当地政府上报调研材料,为各级政府抓好处非工作提供参考。二是注重信息反馈。通过处非工作专报、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打非办报送辖内排查、预防和打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情况,特别是重点督办案件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处非办[20_]3号)要求,每季度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处非办报送一篇预防非法集资宣传信息资料,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表现形式、防范措施或典型案例等。三是加强监测报告。继续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湘政办函[20_]180号)要求,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打非办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对警惕性不高、监测不到位、信息不畅通、报告不及时、漏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通报批评和处理。
20_年3月28日
村委会非法集资工作计划4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性成果,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推动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年度目标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上趋势,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参与集资人数3项主要指标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继续深入推进陈案化解攻坚行动,确保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4件,力争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5起。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监测预警
1.完善线上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2.加强线下群防群治。各地要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打防并举,分类化解各类增量风险
3.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5.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对跨县市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县市区要主动履行牵头责任,制定统一化解方案,积极协调推进案件可能涉及的侦办诉讼、善后处置、牵头维稳等工作。协办地认真履行协作义务。
(三)多措并举,有序减少存量风险
6.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7.全力处置重点案件。推进慧选投资、恒利金融等重点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强化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四)创新宣传,提升处非宣传质效
8.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9.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各司其职,推进综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动全链条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处非队伍素养
13.加大处非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强化交流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三、严格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风险化解和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
(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考评及责任追究。科学制定20_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评细则,并将处非工作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对重点案件查办不力、进展不顺的县市区,要及时协调推动并通报,同时报告市政府,对工作不力、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迟迟没有进展、影响到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的责任人,必要时由市处非办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村委会非法集资工作计划5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1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_]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_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目的
以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宣传内容(一)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_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__公室负责人答_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等资料,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告诉人民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二)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_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集资处置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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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三、宣传方式
各部门要协调合作,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发放手机信息、新闻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政府大门、院内及辖区内各村、街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并在各村进行广播,确保宣传进街道、进乡村。
(二)各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内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
(三)市公安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在信发商厦门前广场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四)市城管局负责在全市各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在公园及各大商场门前等群众集散地设置宣传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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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交通局负责在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并组织出租车和公交车,在车身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六)市房管局负责协调各住宅小区,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
(七)市广电台负责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公布举报电话:3653481。
(八)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向辖区内全部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内容为:“河间市人民政府提醒您: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举报电话:3653481”,或在宣传标语中自行选择。
(九)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负责在河间政务网开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举报电话:3653481。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__、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3/11
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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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5/11
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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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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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处非办。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3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_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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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时间和范围(一)时间:20_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四、宣传内容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9/11
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五、宣传方式及要求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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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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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非法集资工作计划6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我区将继续按照市打非办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20_年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我市集中时间在辖区范围内重点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