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广泛使用的信息性文件。用于发布法律法规,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非直属机关的公文,批准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处理某些事务。通知一般由四部分组成:标题、主要发送单位收件人、文本和签名。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有关做好通知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xx〕7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6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诚实守信经营、稳定就业岗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放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稳岗补贴的对象与条件
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足额,是指企业上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裁员率,是指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企业在该年度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企业1至12月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二、稳岗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三、资金使用及安排
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基金中列支,纳入本市基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该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审核拨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市社保机构门户网站:申报系统,进行稳岗补贴申报。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xx年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市社保机构自申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台信息比对,完成对申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核。
因企业信息不准确导致系统无法自动比对审核的,企业需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注册地的社保机构修改信息,并再次进行申报。
(二)市社保机构在其门户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社保机构提出,市社保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对异议属实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并调整。
(三)公示结束后,市社保机构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
(四)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市社保机构在收到市财政部门的拨付资金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20xx年符合条件企业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稳岗补贴是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二)加强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补贴,并按规定要求使用。
(三)强化基金管理。市社保机构负责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基金使用计划。
市人力资源保障、财政部门负责稳岗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基金的有效使用和支付的可持续性。
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切实履行社保稽核、劳动监察职责,发现企业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稳岗补贴,或未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用途使用的,应当依法追回或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并报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企业应承诺按规定用途使用稳岗补贴资金,并接受市人力资源保障、财政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跟踪监测。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执行效果,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
六、其他
(一)享受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深府办〔20xx〕38号)规定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第二篇: 有关做好通知
集团内各中心:
学院办公室关于今年第14号强台风的紧急通知,现转发如后,请各中心启动紧急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集团要求各有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有情况即时上报。
后勤集团
20xx年9月23日
附件:关于做好强台风“黑格比”防御工作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4号强台风“黑格比”将于明日凌晨至傍晚在珠江口以西我省沿海地区登陆,强台风中心风力强,移动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我省中部和南部地区将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地区可能有特大暴雨。据悉,“黑格比”为近年来正面袭击我省最强台风。
预计“黑格比”未来将以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将于24日在台山到徐闻之间沿海地区登陆。受其影响,今日夜间到25日,我市风力明显增强,降雨逐渐增多,将有一次暴雨过程。由于该台风影响范围大、强度强、移速快、路径稳定,按上级要求,现将有关防风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抗台风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在此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特此通知。
第三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和国家、省、市属驻xx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工)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国有企业党委,民盟xx支部,各统战团体:
为深入落实省委统战部《20_年统战宣传工作要点》和市委统战部《关于扎实做好近期有关统战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学条例·实践”栏目。刊发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具体实践和工作成效,杂志用稿篇幅控制在1100字左右。6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有关稿件不少于1篇。
2.“对党说句心里话”栏目。组织广大统战成员和统战干部,特别是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人士代表,围绕“不忘初心跟党走”抒发爱党爱国情怀,表达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作品体裁不限,形式不限,鼓励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多种形式呈现。图文形式的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视频、音频等其他形式的需搭配简短文案,篇幅一般不超过400字。6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有关稿件不少于1篇,以微信预览形式报县委统战部。
3.“我把祝福献给党” 栏目。深入报道统一战线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的座谈研讨、文艺演出、快闪等活动,播发广大统战成员、统战干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制作的各类视频、音频、漫画等特色作品。稿件以微信预览形式报送,图文形式的稿件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视频、音频等其他形式的稿件需搭配简短文案,篇幅一般不超过400字。6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有关稿件不少于1篇。
4.“百年华诞话同心”栏目。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开展“百年华诞话同心”主题征文,鼓励全省广大统战成员和统战干部通过亲历回眸、所见所闻、感想感悟等形式,抒发个人切身感受,记述身边感人故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彰显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征文文体、形式不限,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要突出故事性,善于以小见大,力求文情兼具、图文并茂。6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推荐稿件不少于2篇。
5.“学党史·跟党走” 栏目。深入报道统战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刊载统战干部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心得体会。稿件以微信预览形式报送,要求生动活泼、图文并茂,鼓励采用视频、音频、漫画、H5等新媒体形式呈现。心得体会稿件篇幅控制在1100字左右。10月底前,各单位报送有关稿件不少于1篇。
5.“统战史话”栏目。深入挖掘统一战线历史资源,讲述统一战线史上的经典故事和知名统战人士的光辉事迹,展现党的统一战线百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引导广大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从中汲取精神力量,弘扬优良传统,继续携手同行。稿件要注重突出山东特色、统战特色,至少搭配3幅图片,篇幅不超过5000字。7月底前,各单位报送有关稿件不少于1篇。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和国家、省、市属驻X各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国有企业,民盟X县支部和各统战团体要高度重视,在前期安排部署的基础上,抓紧启动有关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稿任务。征集稿件要严格把关、精雕细琢,成熟一篇报送一篇,不要在截稿日期前集中报送。各单位组稿上报情况、稿件采用情况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考核。
联系人:XX 电 话:XXXXXXX
县委统战部
20_年6月2日
第四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和国家、省、市属驻X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工)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国有企业党委,各巡回指导组:
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近期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结合进展情况,现就当前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学习宣讲,夯实思想基础
1.深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 月份,各级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史力行”主题开展专题研 讨。6月底前,要对中央指定的 4 本学习材料通读一遍。7月上旬,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根据省《党委(党组)理论学 习中心组学习选题参考》,结合实际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2.激励广大党员自主学习。加大指定学习材料使用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扩大覆盖、用好学好。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积极探索党史经典朗读、研 讨式学习、问题式学习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3.加强换届后村(社区)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用心学党史”“贴心讲党情”“红心颂党恩”“暖心办实事”活动, 实施“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讲好一次主题党课、用好一批宣讲阵 地、组织一次主题党日、举办一系列群众性活动、开展一次走访排查、解决一批民生难题、推动一次乡村振兴实际行动”的“八个一”行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基层落地生根。
4.举办“节日里的党史教育”系列活动。围绕端午节、“七一”等时间节点制定方案,组织好主题晚会、大型群众合唱艺术节、红歌接力赛、网上拉歌赛、党史知识竞赛、红色故事演讲大赛、“红心向党·庆七一公益电影教育宣传月”等活动。
5.推动专题宣讲向基层延伸。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6 月底前,到所在支部、单位或基层 联系点讲一次专题党课;“七一”前,到所在支部、单位或基层 联系点开展一次党史专题宣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宣讲和互动交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基层宣讲服务队扎实开展常态化、菜单式宣讲,开展好“中国梦·新时代·跟党走”百姓宣讲活动。发挥老党员、老英雄、老模范和改革先锋、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作用,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云平台、有线智 慧平台、现场实体化平台”,用好用活“掌上”课堂、有线电视、“村村响大喇叭”、城市书房等阵地,构建立体化宣教矩阵。
6.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丰富红色教育内容和形式,按照就近就便、有序安排、科学合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到“本色—老党员红色群落展览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活动。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各类现场学习活动时,党员同志需佩戴党徽。
7.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门问计”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征集党史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建议,探索对流动党员、退休党员、农村党员等薄弱环节和人群的有效学习方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等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学习质效。 二、聚焦“急难愁盼”,办好为民实事
8.进一步细化实化民生清单。全面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抓好落实。各巡回指导组跟踪督导,推动为群众办实事扎实开展。
9.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风在线”活动。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邀请涉民生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及时收集掌握群众需求,并研究解决。
10.深化“大走访大排查”调研活动。“七一”前后,每位县级党员领导同志带头至少深入 20 户基层群众中进行走访排 查。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大排查”,用好实地调研、集体座谈、民意调查、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切实找准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11.攻坚一批民生实事。注重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力量,对各级梳理的民生实事项目,聚焦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农村危房、饮水安全、厕所改造、冬季取暖、抗旱防涝等群众“急难 愁盼”,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难事、实事、好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问题。
12.建立群众评判标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公示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布民生项目清单,及时跟进进展成效。广泛开展“群 众评、群众议”活动,挖掘推广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
13.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着眼“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在民生需求、机构保障、政策举措等方面,巩固完善政策体系,成熟一项向社会推出一项,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巡回指导,提高工作实效。
14.进一步强化任务督导。定期下发《近期党史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提示单》,明晰巡回指导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阶段重点任务,督促各巡回指导组制定工作配档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每项措施落实落地。
15.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落实“周报、月报”制度,发挥各巡回指导组作用,掌握各级各部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培训宣讲、宣传指导等工作情况,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反馈的建议及时梳理归纳,统一研究制定答复意见。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6.建立选题策划机制。主动设置议题,精心策划选题,精选特色素材,形成线索征集、分析梳理、重点策划、内容生产、稿件落地全流程工作链条。对各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17.推进一体化传播。县级新闻媒体开设“学党史 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及时报道我县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成效。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供宣传素材和报道线索,做好服务保障,协调上级媒体刊播反映我县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 报道。
18.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具有XX特色和可推广借 鉴的鲜活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宣传素材和优秀案例,在全县面上推广的同时,点对点精准对上报送。对重大先进典型,适时组织开展集中采访。
19.创新加强融媒宣传。坚持深入浅出、平实务实,结合党史重大事件中的细节故事,聚焦青少年群体,增强宣传报道的生动性。统筹全县新媒体资源平台,打造宣传品牌。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党史学习教育新媒体产品,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 与。
20.强化社会宣传。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充分利用户外大屏、移动电视、建筑围挡、出租车、公交车等各类 载体,张贴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画,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浓厚社会氛围。
21.提高简报编发质量。充分发挥简报“指挥棒”作用,围绕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以及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等,区分不同领域、不同系统,采用单篇单发、小综合、大综合等方式,科学策划、积极引导、总结提炼,全面展示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典 型做法和特色亮点。近期拟刊发“节日里的党史教育”、基层特色化宣讲、流动党员学党史、青年党史学习教育、重点部门作表率等特色做法。
五、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2.做好统筹结合。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以丰富多彩的庆祝纪念活动为载体,增强党史学习教育思想性、理论性和针对性、实效性。
23.畅通上下联络机制。加强对上对接沟通,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最新要求,特别是关于巡回指导工作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部署要求,调整优化我县党史学习教育具体安排。健全完善督导指导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建立“随时交流、每周调度、每月总结”工作制度,交流工作进展,强化任务落实。根据重大任务需要,打破组别部门限制,组建攻坚团队,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部门、分厂、成员企业:
全国各地逐渐进入炎热季节,夏季是室外火灾高发季节。最近,许多地方发生了许多典型的火灾爆炸事故:20xx20_年4月8日23时16分,九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厂废料棚发生火灾,棚内堆放的废纸原料燃烧,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5月31日,天津新港新南纸业(天宇)有限公司货场发生火灾,火灾持续10多小时,过火面积约7400平方米。
鉴于夏季消防形势严峻,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消防安全。为了进一步调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加强夏季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公司决定启动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现制定的计划如下:
一是广泛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1.近年来,公司新员工较多,对公司规章制度了解不足,危险识别和安全防范能力有待提高。各单位必须对新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教育,课时不少于2小时,使每位员工都能满足三懂四会的要求
2、结合消防和消防,开展重点场所的消防演习。各单位义务消防队指挥员和成员必须掌握工厂常见火灾隐患的风险、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掌握常见的液化气体、油漆、泡沫和木材火灾类型,熟悉室外货场、仓库等材料储存场所的消防技能,后续公司结合生产组织上半年的消防演习。
二、严格控制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
1、动火作业的高温和明火,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必须严格管控,按照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事前审批,事中监护,事后清理。
2.动火作业必须清理周围6米以内的可燃物,距油库、油漆等30米以上,高空作业地面清理范围不少于10米,上下层同时监测。
3.危险库、成品库、油库、阀门房、锅炉房
液化气管网、R32/R290冷媒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动火,特殊情况必须经企业安全部部门领导审批。
三、加强露天货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夏季高温,露天货场、堆场、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完好、有效。
仓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开关、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各类叉车严禁停放在仓库、泡沫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内。
加强仓库的通风和温度控制,保证通风、降温设备的完好性,防止热量积聚,排除发生自燃、爆炸的危险性。室外仓库每天定时做好降温措施。
夏季属于用电高峰期和生产旺季期,应开展以下方面检查
1、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各类的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过载、过热、老化等异常情况。
(2)检查各类电气开关控制柜是否存在异常声响、异常发热等,周围1米之内禁止摆放其他杂物,以及张贴明确的电柜责任人。
(3)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源线缆槽,不得从物料堆中穿越,不得在上面堆放杂物,不得沾染油类产品,所有接头必须包扎得当,不得裸露。
(4)检查各类热源设备的安全状况,对设备的供水、供电、供气系统进行检修,清理设备附近至少1米的可燃物。
(5)检查和定期清理烘干线内的纤维、粉尘,排烟排气管道油污。
(6)仓库内照明必须配置防火罩,各类普通照明灯正下方不得堆放任何可燃物料,防爆灯具周围0.5米之内不得堆放任何可燃物料。
(7)检查电风扇、排气扇、负压风机运行情况,周围一米及下方禁止摆放可燃物,物料区和仓库安装必须使用防爆风扇,电源线套镀锌钢管保护。
(8)检查抽湿机、净化器、空调运行情况,周围一米及下方禁止摆放可燃物,必须做到人离断电。
2、易燃易爆危险品及露天容器防暴晒
(1)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和二次储存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专人管理,定点定量定人,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和现场危险标识。
(2)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储存量,作业点摆放危险品必须控制为当班量,危险品柜不超过3天量,禁止使用饮料瓶分装危险品。
(3)各类储存容器要注意远离热源、火源,防止阳光曝晒,如液化气瓶、乙炔瓶、冷媒罐、打火机、手喷漆及其他工业气瓶。
(4)危险品仓库露天罐体、油罐,以及泡沫库,在夏季高温时每天每2小时进行一次晒水降温,并记录。
(5)外来施工作业使用的油漆、化学品做到当天使用、当天清退,使用时存放在阴凉、远离火源的`位置,杜绝违章作业。
3、物料配送和物资仓储单位
(1)运输车辆应确保安全可靠性,定期开展安全点检、维护保养措施。
(2)运输车辆在未佩戴保护装置时,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泡沫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作业。
(3)厂内机动车辆、狗仔车、AGV小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停放在仓库或物料区,充电区设置在通风安全场所并及时备案审批。
4、禁止吸烟和违章点蚊香
(1)公司范围内未设置吸烟点,围墙以内均禁止吸烟,各单位务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强楼顶、洗手间、仓库等隐蔽场所排查,尤其晚班。
(2)蚊香和烟头的表面温度为300℃,中心温度为700℃,足以将常见的纸张、木材点燃,因此公司厂区范围内禁止燃点蚊香。
(3)物流仓储场所作为重点防火场所,各业务对口单位和人员必须向每一位来访人员说明公司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储区域。
5、行政办公、技术研发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照明灯具及开关,及时报修故障,下班人走断电。
(2)电脑、打印机、电热水壶、饮水机、微波炉和各类仪器仪表周围一米禁止摆放可燃物,微波炉必须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张贴操作流程。
(3)除公司研发、展示等工作需要,公司内严禁私设厨房,严禁做饭、煲汤、炒菜等个人行为。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和综合组负责检查和监管。
(5)检查各类危险实验,如风机封堵、干烧实验、长期运转试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人。
(6)检查实验室内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视频录像监控和应急报警、应急通讯装置,确保其完好性和有效性。
6、员工食堂、餐饮商铺和员工宿舍
(1)宿舍内严禁乱接拉电线、开关、插座,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汤煲)。员工集体宿舍禁止做饭。
(3)员工食堂和餐饮商铺必须定期清理抽烟烟机和排烟管道,重点防止管道油污火灾事故的发生。
(4)员工食堂和餐饮商铺使用的液化气储罐必须严格控制存量,禁止超量库存,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胶管阀门,禁止靠近火源作业。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检查计划、检查人、检查方案及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近期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部位消防隐患排查,审查各单位夏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落实不力或反复出现隐患或重大隐患的单位予以进行严肃处理。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天气情况持续开展,定期通报。
要求各单位在7月1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案例教训,充分认识到夏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一把手总负责,层层落实,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发动员工积极参与消除隐患活动,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防火安全。
各生产单位务必书面反馈至企业安全部资料员处,逾期未落实或未反馈,追究责任单位领
导责任,其他办公类行政职能研发单位以自查自纠为主,无需书面反馈。各单位检查发现重大防火隐患,无法独立完成整改的,可同期上报公司统筹整改关闭。
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珠海总部方案针对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在每月底同步汇总至珠海总部。
特此通知!(请张贴)
企业安全部
第六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工作统一部署、《襄阳市开展教育信息化区域试点实施方案》及《区教体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当前教育信息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大全区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现就近期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校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专班。全区各高中、初中、完小以上学校组建教育技术中心,选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心主任,给予学校中层干部待遇。同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导主任、各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学校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教师培训、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教育信息化条件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等。
二、加快网络宽带接入升级改造
区教体局已与中国移动xx分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已有区四中、区实小、张湾街道办中心学校签订了扩容协议。全区各镇(办)初中、中心小学及普通高中、区四中、区实小共计35所,近期务必与网络运营商签订扩容协议,完成升级改造,确保XX年1月1日开通使用,为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供保障。
三、购置“优课”摄制设备
积极配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除完成录播教室建设任务外,区电教站及全区12个中心学校、区四中、区实小和4所普通高中各自购一套摄像设备,成立优课摄制专班,用于流动录课。基本配置为:摄像机2台,切换机1台,录制用笔记本电脑1台,高清视频采集盒1台及辅助线材若干。要求画质至少达到720p,全套价格3万元以内。区教体局将对购置摄像设备实行以奖代补。
四、建立网络教研室
区电教站、区教研室积极向上级争取,尽快构建认定区级网络教研室,各镇(办)中心学校、各中小学也应建立网络教研室,确保网络教研正常开展。
五、加强组织培训
区继教中心继续组织区级信息技术培训,并积极支持骨干教师、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参加区级以上信息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六、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
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关于下达XX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XX〕17号)文件精神,各校应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维修、保养和损坏更新,确保教育信息化设备正常使用。
第七篇: 有关做好通知
20xx年春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开学前后全市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学前后是校园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和规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职责指南》要求,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名工作人员,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到位,确保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二、认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对校园消防、校舍、设施设备、校车、食品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校园三防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注重检查过程、注重隐患整改、注重整改实效。落实台账登记注销制度,限定时限逐一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在开学前整改完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认真对照校园安保“三化”建设标准,加强保安人员培训,严格校园门卫管理,落实保安执勤六佩戴制度,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换消防、应急等设施、器械。
三、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防范能力。各学校要将开学第一天作为安全教育日,结合开学第一课,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实效性强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要通过黑板报、班会、展板、校园广播、网络等形式,落实防火、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主要安全教育内容,要着力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有针对性的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学后,各学校要通过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防止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四、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校车安全。各学校要切实采取措施,教育引导师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骑自行车不并排行驶、不追逐打闹。加强对教职工私家车和师生自行车管理,做到定点停放,校内限速行驶。严格出入校机动车管理登记,放学时段禁止机动车校内行驶和出入校门,做到人车分流。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疏导,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开学前,集中组织校车车主、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车主对校车进行定期维护审验,确保校车车况良好。及时与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校车运行规定,认真落实校车运行六定两点制度,充分发挥监管平台作用,配合交警部门进行适时监管,及时发现查究各类违章行为,确保全市校车安全运行。
第八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本科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实习教学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学校采用了“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并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和外国语学院进行试运行。“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基于互联网构建了学校、地方、行业、企业等协同实践育人新机制,形成平台、学校、企业、导师、学生五位一体的职责清晰、互动有序、运行有效的实习实践运行体系,着力解决目前学生实习实践分布广、资源散,效率低,过程管理难等问题,具有实习过程资料提交、考勤管理、周日志在线批阅、实习报告在线评审、实习成绩鉴定、实习评价等功能,有助于学院和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强化对学生分散实习的管理。目前有浙江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138所高校使用了“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
学校将在去年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和外国语学院两个试点学院基础上新增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作为试点单位,继续试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系统。各试点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通过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加强本科实习过程监管,认真做好实习重要环节的检查,以确保实习质量和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福州大学教务处
第九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
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我省有些地方发生了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溺水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此需要大力加强协作、加大工作力度,避免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举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督查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教育。在今年放暑假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xx]316号)将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师生,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切实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发送和回执回收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位家长、确保收回并妥善保管好每一份回执,督促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三、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要迅速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并协调组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所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凡需要由乡镇、村庄整治的安全隐患,要提请当地县(市、区)或乡(镇)政府下达整治任务,并督促整改。对非法采沙取土形成的水坑和在建工地形成危险水域的,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因整治不力,形成安全隐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县水利、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立即通知各水库、河道管理单位,按照防汛检查的要求,实行值班、巡查和关键时段、地段的重点检查。有关单位管辖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游泳、嬉水。县教育、公安、水利等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与所在乡(镇)、村庄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对学生经常游泳、嬉水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省有关媒体将在暑期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协调当地有关媒体加大防溺水宣传工作。中小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微信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要在下社区进农村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各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既要密切合作,又要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分工,把工作抓细、抓实。
七、加强督导检查。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加强对县级落实本通知工作情况的督促与指导,要对所辖县(市、区)和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第十篇: 有关做好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希望各学院、部门布置安排,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各学院、部门须在本学院、部门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校保卫处备案。
二、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公、私现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学生离校时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相机等带走或妥善存放,以确贵重物品的安全。
三、各学院、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生活园区、图书馆、化学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行政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
四、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五、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门若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须提前3天至保卫处报备登记。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天气炎热,食品容易腐烂、变质,各食堂要严格食品生产程序,注意食品卫生,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校内工程施工方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进校施工必须至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
八、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第十一篇: 有关做好通知
有关部门:
7月10日15时55分,市气象部门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受暖高压影响,预计11-13日我市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14日最高气温可达36℃,气温高,湿度大,天气闷热。为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积极开展防暑降温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督促建筑施工等领域落实高温防御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