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式活动和规定党内事务而制定的基本法律法规。它是党赖以建立和开展活动的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它具有最高党法和基本法的效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
开展好巡视工作,首先要深刻理解巡视的初心使命来自哪里、初心使命是什么、怎么践行初心使命。一是从巡视监督的地位看,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作出规定。中央巡视组是党中央派出的,肩负的是党中央的权威和信用,践行的是党的初心使命。二是从巡视职能任务看,党中央确立了巡视工作方针,巡视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落脚点就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因此,巡视工作的基本职能任务就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为实现党的初心使命提供有力监督保障。三是从巡视责任使命看,巡视在“两个维护”上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本质是政治监督,而不是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政治监督的内容是具体的,随着管党治党的深化而不断发展。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巡视工作,从一开始聚焦“一个中心、四个着力”,突出解决腐败问题,到紧扣“六项纪律”,突出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再到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内政治生活,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提出政治巡视概念。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政治巡视作出新部署,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明确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总体要求。第二轮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时,把“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落到了政治责任上,形成了“四个落实”的监督重点。中央第三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自觉把党的初心使命、巡视工作初心使命、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贯通起来理解、落实,从紧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到紧盯党组(党委)肩负的职责使命,围绕“四个落实”,强化政治监督,这个发展过程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巡视内容更全面、重点更聚焦、成效更明显,政治巡视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聚焦党组(党委)职责使命开展监督检查,既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的必然要求。首先,履行好职责使命是党组(党委)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所在。“两个维护”不是口号,最根本的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对每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都有明确的职能职责要求,***总书记明确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做到“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讲,就必须做到对自身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在认识上要更深刻,在态度上要更坚决,在能力上要更高强,在效果上要更好,只有这样才能说是走在前、作表率、当模范。其次,履行好职责使命是党组(党委)最根本、最全面的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责任这个问题上,一开始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我们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而又提出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现在又深化到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责任,这就从更加全面、更高层次上把握住了党组(党委)的政治责任,这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党的全面领导要求是高度一致的。如果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党组织没有履行好职责使命,实际上就是没有把准目标和方向,目标和方向偏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也就不会起到应有的效果,党的建设就会做成“两张皮”,政治责任就会虚化弱化、甚至缺失。再次,履行职责使命出现偏差是根本性的政治偏差。因为这个偏差出现以后,整个部门和单位的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包括从严治党、内部管理、选人用人等,都会相应出现偏差,甚至产生严重问题。所以,本轮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要紧盯职责使命,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出发来作决策、抓工作、促改革,紧密结合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准确理解把握政治监督重点
围绕“四个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中枢位置,既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参与制定者,也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关。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巡视,必须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党组(党委)职责使命,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单位“三定”规定,围绕“四个落实”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发挥巡视政治监督作用。
加强对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这个落实是党组(党委)履行职责使命、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要求。巡视中,一要看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是否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看领导责任是否到位、工作责任是否落地、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成效是否扎实,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学习贯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要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要善于发现和推动纠正中央和国家机关在讲政治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督促党组(党委)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强化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三要看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情况。重点看党组(党委)是否知责、履责、尽责,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盯住政策供给这个关键职能,看党组(党委)是否积极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看政策执行过程中,是否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是否结合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完善;看是否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四要看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情况。一方面,要看党组(党委)是否按照党中央要求,推进本单位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做到优化协同高效。另一方面,要看党组(党委)是否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担起本系统、本领域的改革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五要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战略安全等方面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要重点看党组(党委)是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对发现的风险是否果断处置。通过巡视,推动党组(党委)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检查。这个落实是党组(党委)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保障,如果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肩负的职责使命就会落空。巡视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趋势和阶段性特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要看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盯住一把手,看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既管好自己,也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要盯住班子成员,看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看是否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层级;是否加强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管理;是否认真开展内部巡视。二要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一方面,要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同级监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情况,看是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另一方面,要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内设机关纪委履职情况,推动其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三要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要紧盯政策制定、行政审批、执法司法、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紧盯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的关键岗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案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四要看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被巡视单位制定的实施措施,看是否有效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否存在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等问题。重点要盯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特点,既发现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问题,也发现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一线、“衙门作风”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党组(党委)从思想根源上反思,从政治高度认真加以解决。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三个结合”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赵乐际同志有关工作要求,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积极探索把巡视纳入融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与抓好日常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促进践行初心使命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中央巡视组既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三不”一体推进要求落实到巡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也要把“三不”一体推进要求传导给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督促党组(党委)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层层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检查。这个落实关系到党组(党委)履行职责使命的组织保障。巡视中,一要看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的政治忠诚、政治能力、工作实绩、精神状态等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既要关注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搞“一言堂”和家长制的问题,也要关注班子集中不够,无人负责、各自为政、软弱涣散等问题。二要看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看党组(党委)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强化政治把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特点,着力发现用人不讲规矩、个人说了算,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关注人才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等情况。三要看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情况。要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看党组(党委)是否担起党建工作责任,坚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加强对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的领导和指导;是否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一手硬一手软、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四要看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重点了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主动为党分忧、为党担责,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敢于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挑战;是否存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得过且过,患得患失、爱惜羽毛,推诿扯皮、懒政怠政等问题。
加强对党组(党委)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的检查。这个落实是巡视监督的一个特点,既要发现新问题,也要盯住老问题的整改不放,持续推动党组(党委)纠正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的偏差。巡视中,一要看党组(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对照被巡视单位自身制定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看党组(党委)特别是一把手是否从思想上重视,真改实改;是否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把整改工作简单推给纪检监察机构,以基层整改代替自身整改,把问责当负责等问题。二要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重点看派驻纪检监察组抓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意识强不强、措施硬不硬;是否认真研究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是否存在压案不查、避重就轻等问题。三要看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重点看整改是否取得实效,干部群众是否认可;是否存在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是否把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篇二】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
坚持履行国家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中科院机关恪守政治机关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我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总书记对我院提出的“三个面向”和“四个率先”要求,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院党组和全院各级党组织自觉对标***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相关要求,主动做好未来一段时期党建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前瞻谋划,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政治机关意识,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对党忠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为承担国家使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科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抓好重大专题学习教育、坚持“思想建党”、深化党建工作体制改革、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尚未很好解决。例如,党建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两张皮”、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有待提升等。结合创建工作,坚持以创促改,对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科技发展新要求,联系改革发展新部署,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的新实践新做法,不断解决党建工作中一些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深化国家科研机构党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全院党建工作的质量。
坚持把提高治理能力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新时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必须把提高治理能力贯穿到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治理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推动建设新时代科技强国提供组织保障。我们坚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干部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导向、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任务。同时,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职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在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中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四突出、十推进”具体举措
突出政治引领,建设信念坚定、党性坚强的战斗集体。推进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学习教育,带动全体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推进对标对表常态化,把“两个维护”融入日常、体现实效。
突出能力建设,打造本领高强、担当作为的机关干部队伍。推进实施“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工程,努力打造过硬队伍。推进深入开展“双联双促”联学共建,促进部门协同、联系服务基层。
突出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党组织。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支部组织力。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四同”,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突出讲纪律、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推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转作风、提效能,展现机关良好形象。推进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关心关爱职工。
压实责任,打造践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使命的模范机关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建设模范机关具体到中科院的工作职责,就是践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为实现这一目标,院党组紧紧牵住模范机关创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压实全院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直属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专责机构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全院各级党组织承担创建模范机关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政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坚持“两个带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示范的良好局面。一是坚持以机关带动系统。院部机关率先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并印发全院,树标杆、作表率,带动全院各级机关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各级机关带动全系统各个部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二是坚持以领导干部带动党员,党员带动群众,推动全体职工见贤思齐、加强学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形成人人积极主动作为的良好局面。
探索实施项目化推进方式,以跟踪问效促进目标实现。要求院属各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计划,细化举措,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创建工作可操作可检查。坚持抓细抓长抓常,实行指导单制度,把加强日常督促指导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全面见效”的创建目标,建立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典型激励、考核问责、动态管理等长效机制,加强对创建效果的跟踪和评估,求真务实、持续用力,力戒形式主义。
【篇三】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
通知指出,《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对照《条例》规定,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中央有关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提高党的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党的工作机关。
党委直属事业单位、设在党的工作机关或者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产生和运行,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党的工作机关开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三)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和机关工作活力;
(四)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协同推进;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依照党章党规履行职责;
(六)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同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设 立
第五条 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党的工作机关可以与职责相近的国家机关等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仍由党委主管。
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的事项,可以交由现有工作机关牵头协调或者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解决的,不另设常设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党中央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程序报党中央审批决定。
地方党委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规定程序由本级党委讨论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七条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常务副职,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
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
第八条 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必要的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九条 党的工作机关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配备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