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法治宣传工作计划1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_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市_印发《关于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_-2025年)》,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_政策法规科。各单位按照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普法联络员。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20_年—2025年,各单位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市_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20_年开展中期检查。
2025年,各单位要在做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评选并表彰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_法治宣传工作计划2
各市属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 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各市属监管企业要根据实际,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表扬先进、督促落后,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研究工作重点、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干部职工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普法落实情况进行独立、客观评价。
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以数字化为引领,加大企业普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开展数字化普法工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逐步实现普法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载体,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利、更加实用的普法知识。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
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_法治宣传工作计划3
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工作,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坚持普治并举,把法治建设融入企业发展整体设计和重大战略方向。市属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实施方案》,增强依法治企能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依法决策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依法规范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推进,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全面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推动企业法治水平与业务规模相匹配。严格落实法律审核制度,确保应审必审,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统筹法律与合规管理、审计、内控等工作力量,健全法律风险防范的完整链和良性机制。各市属国有企业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和需求,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企业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推进规章制度完备、管理机制科学、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以持续提升合法合规经营理念为抓手,以防范化解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投资和债务风险防控、重大法律纠纷和积案处置、党风廉政等方面深入开展依法依规专项治理,找准关键薄弱环节和改进方向,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坚决防止重大风险发生。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夯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向子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延伸,将法律审核要求延伸到重要子企业重大经营活动中,提高经营一线的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能力及意识,提升二三级企业的主动性和规范性,着眼关口前移和源头管控,筑牢一线部门法治化根基。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有效发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警示的积极作用。做好《民法典》主题、“诚信守法企业”、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等典型案例征集和依法治理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和水平。
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公司治理、市场交易、投资管理、数据信息安全、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工程建设、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刑事合规等重点领域,突出制度制定环节、经营决策环节、运营管理环节等重点环节,突出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境外人员、新入职人员等重点人员,强化境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