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协同发展工作计划1
11.建设现代中医药产业学院。建设3个左右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省级现代产业示范学院,争创国家级现代产业示范学院。(各医学院校负责)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积极参与政校企共建中医药产业研究院,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山东中医药大学配合)
12.建设中医药科教协同育人基地。在中医医院、中医药科研机构设立科教协同育人基地,将科研人员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纳入个人科研评价。设立大学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提升学生中医药传统技能与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各医学院校,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
医教协同发展工作计划2
(十六)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完善职称晋升办法,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完善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各类专业人才准入和评价标准。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医教协同发展工作计划3
21.加强统筹协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教育支持力度,推进省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各市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把中医药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各市教育〔教体〕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
22.健全中医药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督导考核机制。组建山东省中医药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定期发布全省中医药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加大对本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督查问效。(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各院校及教学医院要根据本方案于20_年7月底前制定任务落实计划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医学院校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