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和玩耍时,应当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和行走,避免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公开信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交通安全公开信
XXX:
控制车速是关键,超速行驶是安全之大忌,在高速公路、山区、长下坡路段、沥青公路以及雨雪雾天气行驶时,一定要按安全速度行驶。二是注意路况要礼让。春运期间,面对复杂的路况和拥挤的车流,驾驶员行车要眼观六路、沉着冷静、礼让“三先”,礼让斑马线,切不可意气用事,开“斗气车”,开“英雄车”。尤其是遇到电瓶车、自行车以及行人时,要时刻注意他们的动向,提前减速避让。三是酒后驾驶要严谨。春节期间,受主人盛情邀请,有些驾驶员把握不住,小酌几杯,却不料这几杯酒下肚,就让你的判断能力和处置能力下降,临危处置不当,酿成灾祸。醉驾是高危险行为,社会危害极大,驾驶员应坚决杜绝“醉驾”。四是劳逸结合避祸端。
切勿因为赚钱日夜兼程,导致因体力困乏、精力分散而引发一幕幕惨剧。五是杜绝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车辆超员、超载造成车辆制动距离增大,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杜绝超员、超载和违法载人行为发生。六是雨雪雾天谨慎驾车防追尾、侧翻。雨雪冰冻天路面湿滑,大雾天道路视线不良,应降低车速,保持车速平稳,拉开安全车距,不猛踏油门,不猛踩刹车,方向盘不急打急回。转弯要提前减速,上陡坡前要提前降低车挡位,保证车辆上坡有足够的动力支撑。下长坡时要利用发动车牵阻力降速,不得空挡滑行。大雾天要开启防雾灯、近光灯、报警灯、示宽灯,适时鸣喇叭引起其他车辆注意,不得随意超车和在道路中央停车。
xxx
xx年x月x日
第二篇: 交通安全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201X年的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期间,道路上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加上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影响,道路湿滑,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期。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去年12月中旬连发三起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12月14日下午5时10分,一辆低速货车行经江山清湖镇龙飞路与井塘垄支线交叉口右转弯时,因驾驶人未按车辆转弯要求观察,碰撞到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致电动车上2人死亡。12月15时下午3时35分,一辆单排座小货车(驾驶室核载2人实载3人)行经江青线江山大桥镇路段时,因雨天路滑未控制好车速,弯道处遇紧急情况操作不当,与对向行驶的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致2死1伤。12月16日早上6时30分,一辆大型客车行经205国道江山坛石收费站路段时,因驾驶人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加上雨天路滑,与一辆横过道路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电动三轮车上2人死亡。由此使我们清醒地看到,今年我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为确保春运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我们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要求,以实现“安全、畅通、和谐”春运为目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压事故----确保群众旅途平安,保畅通----确保群众旅途畅顺,促和谐----积极开展“情满旅途、交警同行”活动,热情服务群众,确保新春佳节稳定祥和。工作中,要深入广泛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从严查处影响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平安、详和的新春佳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公安交警诚挚地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春运交通安全活动中来,树立“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切实增强春运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礼让,相互提醒,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2、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速,不酒驾,不毒驾,不超员超载,不违法载人,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强行超车,开车不接打手机,不驾驶无牌无证脱检车辆,不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乱停乱放车辆,路口不穿插加塞、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好头盔,路口要减速,斑马线前要避让行人,遇老人、小孩横过公路时要停车让行。夜间或在雨、雪、雾、冰冻道路上行驶时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通过路口要变换灯光和鸣喇叭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并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两车交会时应按规定使用近光灯,以防因远光灯照射炫目看不清路面情况造成事故。
3、驾驶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做到:靠右侧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醉酒骑车,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横过公路要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从村道驶上公路主干道时,应停在村道上,让主干道的车辆先行。左转弯时应打开左转向灯或打左转手势,确保安全再转弯,注意让对向直行车辆先行。应与大型车辆保持安全间距,尤其是途经路口时,应特别注意防范被转弯的大型车辆碰撞。注意雨雪雾天气的行驶安全,谨慎驾驶;夜间驾驶时要减速慢行,打开车灯,注意避让路边行人。应保持车辆制动器和夜间反光装置完好,无反光装置的自行车应贴上夜间反光条或涂上反光漆,以确保夜间行车安全。
4、乘车时做到:在车站或公交车停靠站等候车辆,车辆停稳后排队有序上下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乘车。乘车时不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东西。下车后横过马路时,要等车辆开走后确认安全再通过。不搭乘超员客车,不搭乘酒驾人员开的车,不搭乘非营运车辆以及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安全系数低的车辆。
5、步行时做到:沿人行道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通过信号灯路口不闯红灯,横过道路走斑马线,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特别是夜间横过公路时,须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学龄前儿童、高龄老人、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此外,在城镇道路不占道摆摊,在公路上不占道堆物,确保我市春运道路畅通无阻。
春风送暖马年好,文明交通要记牢;守护千里团圆路,与您牵手保平安。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开始,共同守护春运平安路。我们相信,通过您们及您们的家人的大力支持,通过全市广大市民的紧密配合,今年我市春运的道路交通环境将变得更加“畅通、安全、有序”。
最后,我们公安交警祝全市人民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平安幸福!
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X年一月十五日
第三篇: 交通安全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也是民族、国家、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为孩子营造和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但由于他们年纪小,自我鉴别防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各种不利于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隐患、环境和威胁大量存在。因此,孩子往往成为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成为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群体,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已成为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车祸死亡的人数达10万多人,受伤40多万人,每5分钟就有一人因车祸而死亡,全国平均每天有12名中小学生丧生在车轮之下。20xx年11月16日上午9:15,甘肃正宁校车重大交通事故让21个稚嫩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更是让社会痛切和震惊。血淋淋的教训,触目惊心的数字拷问着每一个人的良心和责任。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孩子的安全和健康,为孩子的交通安全尽一份职责。我们提醒和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的表率和教育监督。
要经常对孩子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走路要靠右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一看二慢三通过,无人行横道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直行通过;上道路骑车不听耳机,不载人,不骑飞车,不勾肩搭背、互相追逐,坚决不逆行。
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对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要确保孩子安全到校、安全回家,不能贪图便利省事,合租或让孩子乘坐无接送学生资质的非法客运车辆、超员车、报废车、“病车”、无牌无证等“黑校车”。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严禁驾驶机动车,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严禁骑车上学。对骑车上学的孩子,要经常检查车况(车闸、车铃、车锁等),确保孩子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
要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乘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小客车,要系好安全带;接送孩子时,不能为了赶时间超速违章行驶,停车时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急速转弯,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请自觉给接送学生的公交车留出停车位,服从学校保安的安排,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要及时发现了解孩子上放学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主动想办法化解消除或报告学校消除隐患,教育孩子主动远离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尤其是小学一、二年级和幼儿上放学以及孩子独立上放学途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家长均应主动陪护。
请教育孩子,在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要冷静,要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安全来源于长期的教育,意外产生于一时的疏忽”。交通安全是一件关系着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您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希望家长一定要增强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交通安全的警觉性、预见性和严密性。只要大家多尽一份责任,孩子就会少一份危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份平安和幸福。
谢谢家长的合作!祝愿每一位孩子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