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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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6 12:04:1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20_年10月至20_年6月,中央组织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态度坚决、行动务实,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地方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进行了审核,集中解决了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此次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突出对党忠诚,广大干部经受党性洗礼。中央组织部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衡量干部德特别是对党忠诚与否的重要方面,把专项审核工作作为提升干部工作公信力的有力抓手,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结合起来,将干部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范围。专项审核工作涉及面广、要求严、措施实,使广大干部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教育。大家认识到,档案真实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必须强化政治自觉和道德自觉,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如实填写个人档案材料。
  ——集中审核清理,档案内容回归本真。中央组织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9个工作步骤,确保专项审核工作质量。会同中央纪委机关、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家单位,就涉及干部出生日期、学历学位等政策问题深入研究,印发《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编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选编》,为专项审核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严、细、准”的要求,对每卷档案都进行初审和复审,对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地核实、一项一项地纠正;针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问题,组建调查组,通过调取原始户籍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物证鉴定等方式查核了64.5万人的信息;针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问题,补充完善了2549万份材料。
  ——严厉整治造假,歪风邪气得到有效遏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增加了对不如实填报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惩治档案造假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中央组织部出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严明纪律、细化措施,不断强化档案管理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作用,对安监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等5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审核中发现的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净化了干部队伍风气,使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成为干部共识。
  ——注重强基固本,制度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坚持标本兼治,把问题清理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使档案审核深度嵌入干部工作链条,切实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扎实做好专项审核后续工作,进一步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积极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根据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的“关于在我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干部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迅速行动、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本溪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

  一、充分认识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档案工作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指出“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这充分说明了档案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使命和重要意义。我局十分重视档案工作,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材料的收集和案卷的整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非常重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管局长亲自抓,加强了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下设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真实地保存好各种档案。档案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和深入的开展,努力开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三、归档与整理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后,我局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并明确了时间、要求和标准。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第五章《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与归档》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逐份清理干部档案,对所缺材料逐项进行登记、索要。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使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归入干部档案。

  在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中,我们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号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鉴别制度、整理制度、查(借)阅制度、转递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各项制度,做到完善各种登记薄和台帐。

  四、档案的利用和转递情况

  我局的干部人事档案在利用时,查阅单位要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需要有主管局长签字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局长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在干部档案的转递中,我们也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封包,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取回。

  五、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应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护及利用方面的作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了经费预算并得到落实,购置新式档案盒,更换密集架,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

  通过自查,找到原因,也增加了信心,目前,我们干部人事档案已经全部加工整理完毕,正在进行材料收集和整理目录阶段,逐步完成市委组织部文件中要求的任务。

  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干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涉及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为了更好管理干部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好务,今年,我局将就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并就此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

【篇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积极落实各项通知精神,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一、基本情况

  我委共有干部人事档案12卷,其中科级干部6卷,一般干部5卷,退休干部1卷,我委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在质量。

  二、主要做法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真实、规范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在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一是我委对所有干部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二是在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向干部本人指出了问题所在,限期补齐;三是对把握不准的,提交中心区管委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小组认定研究;四是对材料缺失的进行了补充、完善。需要组织认定的人数无;目前整改完成人数3人,有个别入党材料缺失的正在进行整改、补充材料。

  三、今后打算

  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极积致力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化进程。

【篇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根据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的“关于在我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局的干部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迅速行动、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

  一、充分认识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

  档案工作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胡*同志指出“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这充分说明了档案工作在建设*特*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使命和重要意义。我局十分重视档案工作,以党的*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材料的收集和案卷的整理,*抓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非常重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管局长亲自抓,加强了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下设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真实地保存好各种档案。档案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和深入的开展,努力开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三、归档与整理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后,我局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并明确了时间、要求和标准。

【篇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干部综合科在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开拓创新,积极适应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党群口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前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

  自此项工作开始后,我们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今年4月初,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宣读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对我县机构改革前调查摸底所需填报的各种表格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明确了报送的程序和时间。随后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党群口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的内容是:各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划分情况及每个人的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工作类别、学历、职称等详细信息。通过调查摸底,我县党群口和乡镇要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共有25个(党群口12个单位、乡镇13个单位),共计272人。其中,党群口90人,乡镇182人。目前,我县的调查摸底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待市人事局对我县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后,分步开展各项工作。

  二、20_年考录到我县的6名乡镇公务员和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配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经过去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录用、初任培训等程序,我县共考录了6名乡镇公务员和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今年年初按照运组通字(20_)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分配原则、分配办法和拟分配名单,通过与各相关乡镇负责人沟通联系,经部务会研究决定后,我们及时将这9名同志分别介绍到了相关乡镇。同时,我们和县人事局、财政局协调联系,工资福利一律从20_年12月份执行。在对他们的管理上,我们采取与各相关乡镇负责人联系、不定期调查走访的方式,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他们都能够严格按照百分比考核细则和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八法”要求自己,成效明显。

  三、党群口20_年6月30日前进入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安局副科级以上人员公务员的登记工作接近尾声

  公务员登记工作是一项战线较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人人关注的工作。由于今年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日常工作比较繁重,任务多,此项工作一直处于搁置的状态,直到今年6月初,接市委组织部通知,此项工作才被再次正式启动。我们在去年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的基础上,又再一次把所有材料复查了一遍,经过我们连续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同相关审查人对所报送的资料进行反复审查,最终确定了73人(党群口36人,公安局37人)。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到收尾阶段,预计到7月底全部完成。

  四、党群口第一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过渡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在去年我县党群口第一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及审批工作完成后,今年6月,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组织党群口符合参照条件的10个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前的过渡考试。我们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组织实施,对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进行填表、统计、审查、汇总,最后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我县符合参加过渡考试条件的人员共有70人,其中28人免试,42人参加过渡考试。目前,这42名同志已全部参加过渡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待下一步接市委组织部通知后进行参照登记。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估计登记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

  五、党群口第二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第二批参照的范围是党群所属事业单位,在今年年初我们与县编办联系,对党群口符合此次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过审核,共上报了10个单位。在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摸底统计阶段,我们又与市委组织部多次联系,“打探消息”。目前,第二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申报资料已全部报送到省委组织部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组织过渡考试,并对其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登记。

  六、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的基本信息,今年以来,首先,我们结合我县近两年来干部大面积调整的实际,与县人事局、教育局联系,对我县近两年来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的档案进行了移交,共移交档案120余本。同时对所移交的档案进行了整理、编号、入档,并对短缺资料进行了补充;其次,还对离退休干部的档案进行了分类整理;根据聘干和职工档案的基本信息未建立的实际,我们对这些人员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将信息全部录入了微机,建立了职工和聘干档案信息库。

【篇六】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一、出生日期

  (一)认定依据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

  1、比对信息

  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涉嫌造假

  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

  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指涉嫌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党章》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

  (2)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比对印证,如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任免表等材料中填写的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出生日期是否合理。

  3、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相关认定材料,需对下列情况进行判断: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①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②20_年10月以后,档案第5类中须有组织认定和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结果是否使用

  出生日期认定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是否使用了认定结果。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又没有其他认定材料的,以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出生日期进行认定,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如出据相关的认定材料),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必须使用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若有符合规定的认定,则用认定的出生日期。

  (五)对出生日期审核应特别强调以下三点:

  1、组织认定时间若与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不一致,必须要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没有依据的组织认定无效。

  2、组织上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或户籍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而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

  3、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期间认定出生日期的,如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且依据充分的,该认定有效;否则,应重新予以认定。

  二、参加工作时间

  (一)认定依据

  参加工作时间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且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的工作时间也一致,该档案中的工作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材料的,该档案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

  2、比对信息

  判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一致。

  须详细审核以下材料中记载的信息:

  (1)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3、涉嫌造假

  主要指是否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有虚假的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4、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认定材料时审核: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要注意有无组织批复。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不予承认。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的干部因为有“上山下乡”、“文革”延迟分配等经历,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须经组织批准。认定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申请、组织调查、有关证明、组织批复等。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的,应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时间。

  三、入党时间

  (一)认定依据

  入党时间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

  (二)审核要点

  主要审核《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

  入党时间前后不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一致,且与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记载一致,该档案中的入党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查看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985年《党员登记表》、1990年《党员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注: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党员登记表》,预备党员不填写。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党员登记表》,若单位未组织1990年党员登记的,须有相关证明。

  2、比对信息

  须详细审核档案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并判断下列两个时间是否一致。

  (1)《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①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②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③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

  3、涉嫌造假

  主要指入党材料造假。要注意查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入党材料是否真实,与档案中其他材料记载是否一致,注意分析各时间信息的逻辑关系。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须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入党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须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需使用《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若缺少《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填写的个人情况截止至重新填写之日,同时须有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情况

  加入民主党派的,需有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加入民主党派时间以材料为准。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其中,民革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入党(会、盟、社)时间为地市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台盟入盟时间为省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档案中须有相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

  (一)认定依据

  学历学位以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为依据,均归在干部档案第四类。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高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该学历学位国家是否认可,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学历学位信息的确认:

  1、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是国家认可的。

  (1)材料齐全且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致,该档案中学历学位记载无问题。

  (2)材料不齐全时存在问题,须补齐学历学位材料。

  2、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国家不认可,则以档案中可认定的下一级学历为最高学历。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1)常见学历学位材料须齐全

  ①中专:中专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②专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本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④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专业硕士应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学位的材料,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具体来说,除必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外,1996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1998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⑤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博士学位的材料。

  (2)特殊情况

  ①大学普通班: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制件、学习成绩单,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习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③党校学历:大专、大学:学员成绩表、毕业学员(登记)鉴定表或学历证明。党校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考核登记表、在职研究生班毕业学员登记表。中央党校研究生一般有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政治思想情况评鉴表和学员党性锻炼小结。

  2、其它情况

  根据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记载,按全日制和在职分别审核,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党校学习取得学历学位。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指除国民教育学历外由党校按照有关规定,经考试录取后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采取写实的办法,如在职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函授本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或“XX省(区、市)委党校函授本科”、“XX省(区、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等,填入“在职教育”栏。

  (2)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3)干部专修科学历。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于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教育学历。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4)大学普通班学历。指1970年至1976年经推荐选拔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学生,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学历一般填为“大学普通班”。注:博士后不是学历学位。

  3、涉嫌造假主要指学历学位材料造假、上学经历造假等情况。

  (1)档案材料鉴别

  通过审核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等材料,结合干部简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信息判断学历学位是否真实准确。

  (2)进一步查实如存疑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鉴别:

  ①查学校名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询手册》,分历史阶段分别列举了国内所有高校的名录,可查核发证学校是否属实。

  ②查证书式样。普通高等教育自1994年到20_年,成人高等教育自1993年到20_年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可照此查对。

  ③网上查询。20_年起,全国实行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可直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

  ④到毕业院校进行查证。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对境外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四)问题处理建议

  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学历学位材料中记载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审核认定相关信息后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经认定的学历学位信息。

  五、工作经历

  (一)认定依据

  工作经历以反映工作经历的材料为依据,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

  (二)审核要点

  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简历作为现使用的信息逐一进行倒查,反查各类材料一一印证干部的每段经历。重点审核每一次职务变动是否均有《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任的是否有考察材料,任免职时间是否正确,经历时间是否衔接。特别注意:

  1、1997年以来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要有;

  2、提任职务的要有考察材料。

  (三)审核程序

  1、根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核干部任职经历,查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是否齐全。判断其职务晋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属于破格提拔。

  2、涉嫌造假。根据履历、自传、学历学位、工资、任免等材料综合判断干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有无造假嫌疑。

  (四)问题处理建议

  1、1997年以后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必须要有《干部任免审批表》,如因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的可用任免通知或党组会议纪要代替。

  2、任免材料中的“德才表现”可视为考察材料。

  3、简历的时间前后要衔接,如1999、01-20_、02,20_、02-20_、05,不得空段。

  4、工作经历信息有出入的须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经历。

  六、干部身份

  (一)认定依据

  干部身份以进入干部队伍的相应材料为依据,包含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聘用制干部的材料。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审批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聘用干部审批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续、转聘。

  (三)审核程序

  进入干部队伍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材料。

  1、直接就业:报到(派遣)证、转正定级审批表。

  2、工人转干:转干审批表、以工代干审批表。

  3、军转干部:战士提干审批表、军校学员转正定级审批表、转业审批表。

  4、公务员:《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5、外部调任:须有相应的调动审批材料,20_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四)问题处理建议

  若无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材料,需由单位作出说明并加盖组织印章;若材料存在疑问,应查找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其他依据材料核对。

  七、家庭情况

  (一)认定依据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家庭情况的材料比较多,主要包括第一类中的履历材料,第二类的自传,第五类中的政审材料,第六类中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登记表》,第九类中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初次出国审批表》,第十类中的相关材料等。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材料。审核家庭信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家庭情况记载是否存在问题的界定:

  1、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符合实际情况,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不存在问题;

  2、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干部最新的家庭信息在档案中没有反映,则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存在问题,须进行整改。

  (三)问题处理建议

  重点核实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反映的家庭情况是否符合当时实际。当干部重新组建家庭时,最新的家庭情况应在档案中反映。

  八、干部履历表

  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须有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8年版和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有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按以下方法处理:

  1、没有相应的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要尽量查找收集;

  2、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可以不再补充填写;

  3、缺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的,必须及时填写(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也必须补充填写)。补填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以干部填写时的情况逐项填写。《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必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九、年度考核登记表

  档案中要有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若没有必须补齐,如因年代久远无法查找的,由组织作出考核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要有本人签字、组织印章。

【篇七】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于9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审核情况

  在本次专项审核工作中,集团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认真排查风险点,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重点审核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并注意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审核完成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将专项审核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进行入档,并同时收集整理了20xx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工资材料、干部任免材料等。在本次专项审核中,共收集材料3035份,退回材料55份,整理入档2980份。材料整理入档后,打印了新的档案目录并进行了装订。按照市委组织部和档案管理中心要求,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中心集中保管。

  集团共审核271名在职干部档案,其中档案真实性存疑0人,查实档案涂改的17人。

  1、涂改内容17人。其中,涂改出生日期5人,查实属于笔误的6人,确属造假的0人。

  2、虚填信息37人。

  (1)虚填年龄(填大或填小)12人。填大年龄的:其中,为入团填大年龄的0人,为入党填大年龄的0人,为入伍填大年龄的8人,为入学填大年龄的0人,为招工填大年龄的3人,为转干录干填大年龄的0人。其中,填大3个月以内的0人,填大3至12个月的1人,填大1至2年的9人,填大2年以上的1人,填大最多的为3年1月。填小年龄的:其中,为入伍改小年龄的1人,为招工改小年龄的0人。其中,填小3个月以内的0人,填小3至12个月的0人,填小1至2年的1人,填小2年以上的0人,填小最多的为1年4月。

  (2)虚填学历学位25人。其中,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虚填学历学位报考并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的23人。

  3、伪造材料0人。

  二、主要做法

  集团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认定,确保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审核任务。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搞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集团党委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了研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次听取专项审核工作情况汇报。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集团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集团组织人事科、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对专项审核情况进行研究。集团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集团从下属单位抽调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的12名同志参加专项审核工作,认真组织审核人员参加市档案管理中心的培训,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专项审核工作责任制,审核人员全部签订《保密责任书》,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

  2、明确要求,把握重点。在专项审核工作中,以专项审核《操作手册》、《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等为依据,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审档人员以极强的责任感,本着对组织、对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以及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集团专项审核领导小组严格把握归档材料报送关和审核关,要求报送材料做到真实、有效,严格杜绝不规范、不完整和虚假材料入档。

  3、认真研究,从严把握。一是研究处理意见。集中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团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和市档案管理中心,进行了集体研究,严格按照处理办法,提出了处理意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从严认定信息。集团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2次,共认定54人档案问题。根据认定结果,规范填写,形成了每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审核专用)》,存在涂改问题的,形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与干部本人见面,进行签字确认。对于干部信息认定有变动的,耐心向他们讲清政策规定、利害关系和纪律要求,力争消除误解、打消顾虑。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集团将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让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1、严格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把档案管理关键环节,对新纳入管理范围的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对拟存档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确保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干部档案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查阅干部档案时,由集团统一开具审批表,档案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2、加强档案信息的利用。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要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干部监督的有力手段,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新进任用干部的档案,均进行严格审核。任前审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二是做好相关信息的利用。在此次专项审核中,审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每名干部的基本信息予以审核确认,规范填写了《干部任免审批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及时更新人员数据信息,为组织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篇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根据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的“关于在我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干部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迅速行动、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本溪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

  一、充分认识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档案工作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指出“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这充分说明了档案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使命和重要意义。我局十分重视档案工作,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材料的收集和案卷的整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非常重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管局长亲自抓,加强了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下设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真实地保存好各种档案。档案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和深入的开展,努力开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三、归档与整理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后,我局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并明确了时间、要求和标准。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第五章《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与归档》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逐份清理干部档案,对所缺材料逐项进行登记、索要。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使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归入干部档案。

  在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中,我们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号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鉴别制度、整理制度、查(借)阅制度、转递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各项制度,做到完善各种登记薄和台帐。

  四、档案的利用和转递情况

  我局的干部人事档案在利用时,查阅单位要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需要有主管局长签字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局长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在干部档案的转递中,我们也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封包,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取回。

  五、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应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护及利用方面的作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了经费预算并得到落实,购置新式档案盒,更换密集架,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

  通过自查,找到原因,也增加了信心,目前,我们干部人事档案已经全部加工整理完毕,正在进行材料收集和整理目录阶段,逐步完成市委组织部文件中要求的任务。

  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干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涉及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为了更好管理干部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好务,今年,我局将就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并就此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

【篇九】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自201X年10月以来,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全面核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本次核查的人事档案主要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档案。共核查干部人事档案23人,包括:公务员14人(正科级干部9人,副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3人);参公人员3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2人);事业单位科级干部6人。

  二、做法和特点

  1、认识到位,增强责任意识。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个工作阶段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核对每一本档案,自始至终做到精益求精、慎之又慎。

  2、高度重视,强化工作保障。因我局没有从事人事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为做好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局党组经研究,从局属3个支部抽调4名党员配合局办公室开展核查工作,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管理软件的操作和信息的上报。

  3、突出重点,严格核实清查。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我们专人前往市人社局档案室,对纳入本次核查范围的每个干部的档案信息进行逐一、认真细致的核查;对所有存在的疑点、问题、缺失进行一一记录;对所有收集上来的归档材料都严格审查、核对,经过审查凡有疑点的全部退回。截至目前为止,审核干部人事档案23人,已经认定完毕的干部人数23人,形成认定表23份;无问题的13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的干部人数10人。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尽管我们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档案资料还存在不齐全问题。尽管我们在干部档案资料收集方面花费了大量心血,付出了努力,但是由于时间久远,或是人事调动,个别干部一些原始的学籍档案下落不明,部分干部一些工资、晋升材料不全,致使部分干部档案仍不完整。二是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仍不够重视,个别干部档案长期没有移交至市人社局档案室,个别干部的继续教育、嘉奖情况没有及时归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规范、高效、有序的原则,着手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日常收集及定期归档制度,完善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规范的基础上,有更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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