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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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6 14:56: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少数民族英语:Minority指多民族国家中除主要民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汉族外,其余55个法定民族为少数民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初三(10)班的邪天,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弘扬民族精神,响应时代的召唤。”

  曾经从电影中看到这样一个镜头: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他的居室里有一个精致的盒子,他把它擦拭得那么干净,摆放得那么端正,不允许被人去碰它一下。我们猜想,也许它里面装的是金银珠宝,也许是稀世珍品。但结果令我意外:它里面装的仅仅是一捧泥土。

  一个远渡重洋,身居异国他乡的华裔老者,为什么要珍藏家乡的一捧泥土?那是因为他难忘祖国。他属于这片土地。

  记得小时候,老师教我的第一个句子就是:“我是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是的,现在的中国已经崛起,从封建迂腐到改革开放,从“东亚病夫”到“体育强国”,从落后无名到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从1949年到20xx年,一切都在发展,一切都在进步,祖国,正在向人文社会前进,向国际化迈进!一位国外伟大的政治家说过:“中国,它就像一头熟睡的狮子,一旦叫醒,必将轰动整个世界!”不错,我相信,而且所有的中华儿女也相信,中国,一定会腾飞!

  中国,这个“不愿做奴隶”的民族,未来的发展之路还很长,亲爱的同学们,作为炎黄子孙的一份子,我们要继承并弘扬中华民族“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的团结精神,进取精神和牺牲精神,为中国再创辉煌!让炎黄子孙永远骄傲的站立于世界大舞台。无论现在,还是未来!

  我的致词完毕,谢谢。

第二篇: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

  刚刚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是在我国民族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认真总结了我国民族工作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刻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对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当前,摆在各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为此,我班召开了一次关于介绍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主题班会,班会心得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六个把握”,实现“四个突破”。团支书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六个把握主要内容:

  第一,把握一个主题,即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这个主题的提出,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是对我国民族关系时代特征的精辟概括,是对我们党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牢牢把握这个主题。把握了这个主题,就把握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本质,就把握了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核心,就把握了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把握这个主题,就要牢记我国是多民族国家这个基本国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从民族众多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把握一项方针,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充分发挥各地优势,走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要统筹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既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又努力缩小民族地区内部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要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既大力发展经济,又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统筹民族之间的协调发展,既支持发展水平较高的民族有更快的发展,又大力帮助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加快发展;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既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又要进一步加大国家和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力度,实现民族地区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把握一个目标,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重点和难点都在民族地区。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因此,必须把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都突出地强调了这个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第四,把握一项任务,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可以说,民族工作的奋斗目标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切实把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真正形成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五,把握一个机遇,即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机遇。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目标、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的主要措施等都十分明确了。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会议精神充分体现到、落实到“十一五”规划中去。关于这一点,在筹备会议过程中,中央领导同志就明确提出了要求。各地要紧紧抓住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机遇,认真研究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

  第六,把握一个要求,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民族工作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要在认真总结我们党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各级党政组织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趋势的能力、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能力、把握民族问题时代特征的能力、推动民族工作与时俱进的能力。

  接下来又讲解了四个突破的主要内容:

  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要有新的突破。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比较系统地总结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党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结晶,是我们党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结果,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认真学习和宣传这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不断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能力意义重大。要借助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掀起学习和宣传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高潮。

  第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措施要有突破。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题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在完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上有新的突破。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22个民族的人口在10万以下。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云南、黑龙江、新疆、西藏、甘肃、青海、贵州、广西、福建等10个省区中的85个县、237个乡镇、640个行政村。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这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中特别困难的群体。加大对这些民族的扶持,促进其加快发展,对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家民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项规划。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即20_年前,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四通五有三达标,特色产业促增收”的目标。即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学校、有卫生所、有人畜饮水、有安居房、有能解决温饱的农田地;人均占有粮食、人均收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每个乡村培植一项或几项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贫困农民稳定解决温饱,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

  培养选拔民族干部工作上要有新的突破。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进一步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提高层次。

  第三,民族工作法制化建设要有新的突破。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代国务院起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这个规定一旦出台,将极大的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办法,从根本上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四,民族工作社会化上要有突破。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工作,支持民族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局面。

第三篇: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20xx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实行和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各委员单位在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建设。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入进行的情况下,民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各级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领各族群众埋头苦干、不懈奋斗。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篇: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

  同志们: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市委将今年确定为“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部署了十二项重点突破任务,我们也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档案馆改造及数字档案馆建设两项重点突破目标,可以说20_年既是攻坚突破的一年,也是自我加压、自我挑战的一年。今天,我以“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助推现代化美好XX建设贡献力量”给大家上一堂党课,主要讲三个方面:

  第一,什么是斗争精神

  斗争精神是我们共产党人与生俱来的优良基因和历史传承,更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急迫需要,这也正是xxxx一直强调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大境界。新时代的斗争精神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革命品格的坚持和发展,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论思维层面面对矛盾、破解矛盾时必须葆有的时代精神。新时代的斗争精神是对中华民族突破自我、不断革新品质的葆有强化,它从来都不曾从中华大地上消逝,也永远不会消失。新时代的斗争精神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大公无私、永远革命的共产主义理念信念的发扬光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要善于在斗争中改造客观世界,更要善于在斗争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共产党人的斗争不是为了个人的名利,而是源于初心,来自使命,为了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一个共产党人可以无我,摒弃小我,不求名利,对同志,如春风化雨,对群众,虚心真心热心诚心。但同样为了人民,一个共产党人也可以挺身而出,为了党的事业,为了人民的利益,不畏强权霸权,不惧黑恶势力,勇于斗争,善于斗争,斗争精神正是这种不为名利争斗与为民尽责而斗争集中统一表现。通俗的讲,新时代的斗争精神,就要求我们在面对困难时,要敢于挑战、敢于担当,面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敢于拒绝,面对自身存在的人性弱点敢于直视、自省自纠,勇于自我革命。

  第二,为何发扬斗争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全党要充分认识这场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xxxx在20_年秋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指出,“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春节祥和的节日氛围,广大共产党员主动投身这场防“疫”战,保民生、稳经济、促发展,为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保障,这正是斗争精神的集中体现。下步,脱贫攻坚、经济复苏等重点工作都需要各级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直面“四大考验”“四种风险”,稳扎稳打、奋勇拼搏。就我们档案馆来说,承担着全市方方面面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事项多、事务杂,更需要我们发扬斗争精神,对照制定的突破目标,刀刃向内找问题,进行自我革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事项进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如何发扬斗争精神

  发扬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可或缺。要想提高斗争本领,则离不开思维与实践的催化。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本领上过硬,首先要理论上过硬,去年我们集中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家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还是理论修养方面都取得突破,今年更要坚持把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xx线,善于运用党的先进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新来的同志,更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政策通”。实践出真知,任何本领都要放在实践中才能得到验证、得到进步,否则就是空中楼阁。只有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才能在反复实践中弥补不足、练就更高超的斗争本领,近两年,随着上级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委为我们配备了新力量,年轻同志富有朝气,要主动向老同志学习,既要学业务知识,更要学习为人处事、接人待物的方法,加快自身政治建设、能力建设;老同志要发挥自身长处,扎实用好“导师带徒”,常态化与年轻干部交流,为他们明方向、指路子,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形成全馆上下一心、凝聚合力的良好局面。发扬斗争精神,就要敢于斗争,提升攻坚克难的勇气,要立足自己的本职工作,掌握斗争艺术和方法,讲究斗争的策略方法,方能决胜于“千里之外”。发扬斗争精神,就善于斗争,夯实改革发展的底气,要把火热实践作为提升斗争本领的“磨刀石”,多到“吃劲”岗位下苦功夫,多蹚“深水区”啃“硬骨头”,多钻“矛盾窝”接“烫山芋”,从而炼就斗争胆魄,磨砺斗争意志,增长斗争才干。发扬斗争精神,就坚决斗争,保持持之以恒的锐气,要做好长期斗争、坚决斗争的决心,在干事创业中要持之以恒,把职业化作事业,将全部的热血与青春献给党与人民。

  同志们,新时代需要斗争精神,伟大梦想呼唤着斗争精神。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XX周围,坚持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斗争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大力推进档案事业发展,为助推现代化美好XX建设贡献力量!

第五篇: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工匠精神形成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的工匠精神有着特殊的时代“印记”。我国现在所提倡的工匠精神的核心在于提高产品的品质,侧重于追求产品的“精益求精”,即完成产品从“有”到“优”的过程。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工业基础薄弱,工匠的任务侧重于首先打造出产品,工匠精神主要在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展现出来。那么,这个时期的工匠精神,处于生产方式的剧烈变革之中,主要完成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保家卫国的任务。探索该时期的工匠精神,对于我们补充完整工匠精神的历史发展图谱以及为我们在新时代更好地继承、创新和发展工匠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四重转变”: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的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是一个崭新的工业建设时期,在这个阶段我国进行了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改造工业和手工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加速推进工业化、追赶世界新工业革命的“脚步”等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工匠群体自身发生了显著变化,这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工匠精神形成的必要条件。

  (一)工人阶级执政提升了工匠的社会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从被压迫、被剥削者变成了国家的主人,相应地,作为工人阶级主体力量的工匠也完成了从旧社会被迫劳动到积极建设新社会姿态的转变。整个封建社会时期,封建专制的政治、经济制度造成工匠社会地位低下,“工”排在“农”之后,他们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古代科学技术主要是通过手工业获得发展,手工业分为官营手工业和民间手工业,现在广为赞扬的古代工匠精神主要彰显于官营手工业创造的成果。官营手工业的生产者一般是被官府控制的匠人,身份地位低于平民;民间手工业者不仅要为生计劳作,还要缴纳赋税,政治地位低下,这种情况决定了古代的工匠不能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进行自由的生产劳动。在近现代,机器大工业极大程度上代替了传统手工业,工匠则成为工厂流水线上的一个“环节”,被具有不可抗拒力量的轮子碾压着①,成为为资产阶级创造剩余价值的“工具”,毫无经济和政治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深受剥削和压迫的工人阶级一跃成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政治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不再作为独立的生产者存在,而是兼具生产者和建设者两种身份。相应地,工匠群体也充满了精神力量,各行各业的工匠们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建设国家而奋斗。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生产资料变成公有制,工匠的劳动成果不再被私有制下的个人剥削,而是由联合的劳动者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劳动是为造福国家和人民,这就大大激发了工匠们无私奉献的热情。工匠的政治经济地位和社会心态的转变让该时期的工匠精神“脱胎换骨”,逐渐形成一种新的风貌。

  (二)传统手工业转为现代工业改变了工匠的身份

  从整个世界工业进程看,传统手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变是与世界各国发展方向基本一致的过程,这种转变在国家间的区别只在于速度的快慢,以及有无出现曲折和倒退。由于现代工匠群体强烈依附于工业的生产方式,因此,这种转变使工匠的身份发生了巨大变化。旧中国并没有大规模的机器工业,而“手工业生产门类极多,长期以来,一直作为社会商品生产的主要形式,构成了传统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②,“迄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手工业仍然是中国社会商品生产的主干”③。这就造就了数量庞大的传统手工业工匠群体,他们的劳动方式以手工生产为主。二三十年代之后,尤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逐渐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现代化的机器生产方式大大压缩了手工业生产的比例,机械化生产者代替了手工生产者,传统手工工匠也逐渐变成能使用和操作现代化机器的工人。工匠身份的转变也改变了传统工匠精神的一些内涵。传统手工业主要使用人力或畜力,直接从自然界获取资源,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工匠生产十分依赖自然且分工比较简单,加之许多手工行业都是世代传承,工匠们一生只需要把精力放在一件事情上,这有利于制造出精致、优异的产品,也有利于赋予手工产品以更多的人文意蕴。而现代化的机器生产,具有规模性和效率性,分工十分复杂,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由生产方式刺激而产生的大规模的社会需求。现代工匠们往往只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很少有人能完全掌握整个生产流程,这就容易使他们形成单一的生产意识。另外,现代机器生产所消耗的资料并不都是直接从自然获取的,很多都是其他行业制造出来的产品,这有利于“单一生产意识”集合。因此,不同生产方式下产生不同的工匠,工匠精神的具体内涵也有所不同。

  (三)体力劳动转向技术劳动改变了工匠的劳动方式

  在人们的印象中,传统型工匠的劳动方式几乎都是体力劳动或者是艺术劳动,各行工匠之间的不同之处只存在于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和技艺的高低。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种劳动方式的性质有所变化,体力劳动型工匠开始向技术型工匠转变,经验开始为科学技术所代替。然而,这种转变并不是彻底完成了的,而是一种趋势,这恰恰符合了那个时代的背景。新的工业革命突破了以往的工业生产方式,向高精尖方向发展,产生了一批技术人员和高科技研究人员,他们不再需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业生产劳动,转而从事脑力劳动。例如,从社会主义建设开始,在航空、原子能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我国一大批优秀的大国工匠“群星闪耀”,为我国打造了众多世界“第一”,相对于一线劳动工人,他们为国家贡献的更重要的是脑力和心血。加之,现代社会生产和管理日益结合在一起,即使还在工业生产一线的工匠,他们中的一些人也会负责管理一些生产环节,例如,担任生产小组组长,这就需要他们在生产中既要从事体力生产劳动也要从事管理型生产劳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开展了以机械化半机械化、自动化和半自动化为核心的技术革新运动,主攻方向是使手工操作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以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既做到了紧密结合当前生产,又做到积极地向高级、精密、尖端技术进军①。这项运动使大批的工匠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改变了许多部门的生产面貌。工匠劳动方式的转变使工匠精神的内涵得以拓展和深化。

  (四)工业化体系逐渐开放拓宽了工匠与外界的交流途径

  在五六十年代,我国的对外交往主要集中在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国与国之间的政治、经济交流也影响到了工匠与外界的交流。起初,我国也不是独悬于世界之外发展工业的,而是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当的技术引进。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曾4次集中引进国外技术,技术引进被当做填补中国现代产业空白、建立完整工业体系的一条捷径②。整个50年代,我国先后与东欧国家签订了一系列引进项目合同。项目与技术的引进同时也包含专家人才的引进,苏联援助中国的时期,大约派遣5400名工业企业部门专家③,同时,我国也成批派出人员到苏联和东欧各人民民主国家学习。例如,中苏双方签订156项援建项目,苏联给我们提供贷款和工业援助,项目中多数重要岗位的生产技术人员,如总工程师、车间主任、关键工段长都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就成批被派往苏联对口工厂进行培训④。这种国际间的工人流动创造和改变了工匠与外界的交流途径,也使我国工匠精神和国外工匠精神有了对比和借鉴。在原来纯粹的手工业生产时期,工匠无法也不需要与外界进行交流,有些出于行业竞争的需要还隔绝交流,即使是在需要手工生产合作的行业里,交流也仅限于行业内部,工匠们就只能专心扑在自己的工作上,专注认真,但也缺乏国际视野;机器工业生产时期,工匠们都是生产环节上的一环,进行最多的是生产过程中的交流,或者是与国内不同地区同行人员的交流。但当与外界接触之后,我国的一些工匠看到了国外工匠的劳动方式,从而体验到他们的工匠精神以取长补短;看到了自己所在行业在国家乃至世界工业体系中的位置,从而磨炼出一种国际视野、国家情怀;看到了我国在工业上的落后,从而激发了发奋图强的决心。

  二、技艺与境界相统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的内涵

  精神是有传承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工匠精神继承了传统工匠精神的核心内容,并在特殊的时代条件下增添了新的内涵,包括爱国、担当、合作、精制、创新精神,其中,爱国、担当、合作是工匠的精神境界,精制、创新是工匠的价值追求,这些精神互为条件,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一)爱国敬业、服务人民的工匠爱国精神

  爱国敬业、服务人民的工匠爱国精神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的主题,这一精神贯穿在工匠担当、合作、精制、创新精神之中。工匠的爱国精神并不是一种对工匠技艺的要求,而是工匠的一种精神境界。因为,其一,每个工匠都是属于某个国家的,作为一个国家的成员,爱国是工匠的自发情感;其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家要动员全体劳动者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必然要求工匠们爱国家、爱社会主义,而工匠们也只有具有爱国精神,才能全心投入生产,立足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努力地壮大国家力量。另外,爱国敬业和服务人民又是统一的。一般工匠们从事一份劳动,往往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社会报酬,满足自己的生存和生活需要;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一些工匠看似取得了耀眼的成果,但是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物质回报,在精神境界上很难谈得上是为了服务人民。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杰出工匠则有所不同,但凡取得杰出成就的工匠,都有大情怀、大格局和大担当,都怀着一颗报国心,立志为祖国争光,努力让自己的劳动成果发挥最大的社会作用,为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无论是我们所熟知的“xx精神”“螺丝钉精神”“铁人精神”,还是“红县渠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红色精神,都浸润着我国优秀工匠们爱国家、爱人民的政治本色和忠于职守、坚守岗位的职业操守,彰显着我国优秀工匠们的崇高的精神境界。

  (二)自力更生、发奋图强的工匠担当精神

  自力更生、发奋图强的工匠担当精神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的动力源泉,成为激励我国工匠不断进取的精神动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本来是“南泥湾精神”的核心和本质,后来这种优良传统得以继承,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在工匠身上,自力更生、发奋图强集中体现的是一种担当精神,它能促使工匠们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位置,认识到自己的劳动不仅是满足自己生存需要的手段,而且还是和国家、民族利益密切相关的,从而产生为国家、民族付出的冲动,形成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干劲。自力更生是奋斗的逻辑起点,因为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我国工业比较落后,尤其是在苏联撤走所有专家之后,剩下的“摊子”需要我国独立撑起。这种情况下,我国工匠勇担大任,取得了一些举世瞩目的成就,例如,我国建成了南京长江大桥,完成了“两弹一星”的研制等等。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创造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重大成果,填补了诸多“中国空白”“世界空白”,而大桥开始建设之前,苏联撤走专家,在最困难的日子里,筑桥工匠们白手起家靠肩扛手挑,完成了这座“争气桥”①。“两弹一星”是我国工匠精神的重要表现,面对帝国主义的核威胁和核讹诈,为保家卫国,广大科研工匠培育和发扬崇高的担当精神,“两弹一星”的研制成功,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强大的生命力,极大地鼓舞了中华儿女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信心。

  (三)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工匠合作精神

  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工匠合作精神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的内在要求。从传统手工工匠的劳动过程来看,互相学习和帮助的行为似乎集中存在于学徒和师傅身上,我们很难看到同行业之间工匠们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反而相互封锁、以邻为壑。但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就改变了传统的工匠的交往方式,他们开始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虽然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旨在通过竞赛的形式提高工人们劳动的积极性,但是它强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②。在一个部门中,总是存在着技艺比较先进的工匠,他们的劳动生产率较高,但是他们秉持共同提高的原则,帮助后进,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工匠学会他们的技术,原来属于个人的先进生产力就快速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这就能极大促进整个社会的生产水平。例如,我国工匠的典范———马恒昌工作小组,从1950年至1978年,29年累计完成了43年零10个月的工作量,靠的就是互相帮助的精神③。这个小组打破了中国几千年来妨碍提高生产的行会观念,全组成员在生产上互相帮助,亲密团结,把高度的劳动热情和钻研技术相结合,改进生产工具和劳动组织,提高了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成为全国先进生产小组的县帜①。这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工匠合作精神,充分发挥了工匠们的劳动主动性,最大地发挥了他们的专业技能,激励了他们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贡献出丰功伟绩。直至现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性环境中,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匠的这种在竞争中合作的精神,仍具有深刻的启迪作用。

  (四)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制精神

  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制精神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从工匠精神的图谱来看,不管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工匠精神还是西方社会的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始终都是工匠精神的最根本的特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匠精神也具有这项基本属性。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内含着敬业乐业、专注专一的品质,主要是指工匠在制造产品时的一种追求完美的态度和责任心,通过不断打磨细节,使之更加完美②。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匠身份和劳动方式的转变,这种精致精神又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它不仅通过工匠造物的方式表现出来,更通过技术型工匠的技术生产表现出来;它不仅要求打造出精美物品,更要求技术臻于完美。例如,王启民从王进喜手里接过xx油田的“接力棒”后,“这辈子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研究怎么开发好xx油田”③。为了使油田持续稳产高产,他力求完善油田开发方法和配套的工艺技术,为了画一张高含水期地下油水饱和度图,他收集了近一万个数据,花了10年时间实验。后来,他不断更新自己的技术,为xx油田实现持续高产高效开发做出重要贡献。又如纺织女工郝建秀,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摸索出“细纱工作法”,经全国推广后大大提高了我国纺织工人的工作效率;建筑工匠小组张百发钢筋工青年突击队始终坚持用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取得超额完成建筑生产任务的成绩,13年间,平均工作效率达到国家定额的163.85%,优质品率达到97.8%,并为国家节约钢材60多吨④;等等。精致精神以一种激励工匠不断超越自身的激励因素,促使工匠不断取得进步,并为工匠创新精神的形成提供了前提条件。

  (五)刻苦钻研、技术革新的工匠创新精神

  刻苦钻研、技术革新的工匠创新精神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的核心之一。创新是工匠精神核心内容的一部分,杰出工匠制造出的产品之所以价值较高,一个重要因素是工匠的创新能力使它具有差异性、独特性和独创性。当个人或群体的生产技术达到社会的平均生产技术水平时,质量层面无法创造出差异空间,那么创新品质就成为必然要求;当现有工具的使用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时,生产需求却仍得不到满足,那么创新工具就成为必然要求,等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创新精神就在我国工匠身上得到充分体现。当时,我国发展工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我国的生产资源有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提高生产率;二是,从国外引进的技术和经验,需要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因此,我国就在各个行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运动和先进生产者运动,一大批优秀的工匠涌现,他们爱国敬业、刻苦钻研,积极从事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例如,王崇伦研制出“万能工具胎”,将车床加工功效提升6至7倍;倪志福创造了“倪志福钻头”,大大提高了钻头的使用性能和切削寿命,在国内外切削界引起重大反响;马学礼研制出高速“套料刀”,效率比原来的苏式工具提高6倍;苏广铭、孙茂松、盛利、傅海泉发明出新刀具,提高了我国金属切削能力;黄荣昌、王全禄创造的木工机械的推广,推动了我国木工机械化的进程等等⑤。这些优秀的工匠不满足于现状,刻苦钻研,以创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让我国在工业领域的某些方面取得了“跨越式”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贡献了力量。

  三、精神与物质的“互动”:工匠精神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作用

  先进的社会精神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工匠精神代表了工匠文化的精华,有助于推动社会的进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不管是在促进物质生产上还是在发挥精神引领作用上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为保卫新中国的和平与安全创造了物质基础

  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在保家卫国上,物质力量始终是最基本的“硬实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的工匠精神为保卫新中国的安全创造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迫切需要稳定的发展环境,然而,仍有国民党残余势力与新生的人民政权对抗,从事破坏活动;国际上有妄图称霸世界的美国,它坚持与中国为敌,对新中国政治上进行孤立、军事上进行战略包围,甚至直接参与对新中国的军事行动。中苏关系破裂后,我国还受到苏联的军事威胁,期间还要应对与周边国家的冲突。这些都对我们的人民民主政权和国家安全造成了威胁,也严重危害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国际环境,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政治孤立和核威胁。核武器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成果,拥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和军事威慑力,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曾多次受到美苏的核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和平发展进程。在这种情形下,我国工匠勇担大任,不仅研制成功了导弹、坦克等常规武器,更研制成功了原子弹、氢弹等战略武器,将我国的军事影响力提高到了世界级水平。军事工业的进步也带动了煤炭、石油、交通等重工业部门的发展。除此之外,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工匠怀抱爱国担当和创新精神,实现了众多产品和技术创新,使一些行业的生产效率超过国外的先进水平,他们为我国打造了众多个“第一”,显著提高了我国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军事实力和政治影响力的提升,为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营造了一个相对和平和稳定的环境。

  (二)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

  纵观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历程,从1953年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起步至改革开放前期,我国完成了四个五年计划。虽然中间有国内政治、国际形势等因素干扰,我国的工业发展经历波折,但工业产值总体是呈上升趋势的,尤其是我们完成了成果丰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推动取得这些成就的精神力量主要可归结为政治领导力量和精神动员力量,而工匠精神就是一股庞大的精神力量。在一定条件下,精神可以转化为物质力量,工匠精神转化为社会主义建设力量的中介就是工匠的实践活动。首先,工匠的爱国和担当精神撑起了我国社会主义初期工业化建设的精神“脊梁”。他们肩负着国家、民族的重任和时代使命,立足于自己的工作岗位,以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国家打造出优秀产品,为国家摆脱一贫如洗的状况不懈努力。其次,工匠的合作精神让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具有协调性和融合性。合作本来是内含着包容性,也高于竞争。当我国在接受苏联援助时,在引进外国设备、技术时,我国工匠都能以一种包容的心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又能在生产中互帮互助,这就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生产技术的作用。最后,工匠的精制和创新精神让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跳跃向前。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工匠身上的“不服输”、不甘落后的精神,激励着他们不断创新,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缩小了我国与国外的技术水平差距,甚至还让我们在某些领域超越了它们,这使我国的工业建设跨步向前。

  (三)塑造了劳动者的精神世界,增强了民族凝聚力

  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初的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就指出,劳动模范是“全中华民族的模范人物,是推动各方面人民事业胜利前进的骨干,是人民政府的可靠支柱和人民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①。由此可见,党和政府对先进模范的评价非常高,将他们放在代表先进生产力、连接党和人民的重要位置。当时的劳动模范群体的范围非常广,包含很多行业,产业工人群体也在其中,自然而然,工匠群体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优秀代表,工匠精神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优秀组成部分。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时局复杂,有战争,有改革,有自然灾害等。在这种复杂的情势下,要稳定全国劳动人民的心态,并使其凝聚起来共同进行建设,需要强大的精神凝聚力,工匠精神就发挥了这样的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一个优秀工匠往往能够产生强大的影响力,一个优秀工匠能够激励一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劳动者奋斗。例如,建国初期的孟泰和赵占魁等工匠,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工匠担当精神,就促使愈来愈多的工人抛弃旧的劳动习惯,鼓舞了广大群众以当家作主的姿态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在国民经济遭遇困难时期,王进喜发挥“铁人精神”,展现了中国石油工人的硬骨头,不怕困难、钻研创新,结束了我国石油靠进口的历史,增强了人们的信心①;即使是在“文革”时期,“四人帮”在思想上造成混乱的情况下,依然出现了像王启民、高金颖等优秀工匠②,他们身上展现的工匠精神为那个时期的劳动群众树立了一面坚定的精神县帜,稳定了人们的心态,指引着劳动群众坚定走正确道路。

  四、结语工匠精神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有不同的内涵和表现形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工匠精神是该时期工人劳动的一种精神境界和精神状态,它与古代的工匠精神相比具有更丰富的时代内涵,它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工匠精神相比具有更先进的特性。工匠精神兼具有职业素养和社会政治意识两种属性,从后者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工匠精神的生长土壤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决定了我国工匠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生产产品的分配方式与私有制下的不同,因而,由此产生的工匠意识也是不同的。所以,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分析,把工匠精神放在社会意识形态的视野中考察是应有之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是我国一种新的工匠精神形态的形成时期,考察该时期的工匠精神形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对于科学准确地剖析该时期工匠精神的内涵及其产生的作用提供了客观依据。研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工匠精神对新时代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并发挥其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始到新时代,工人的政治地位没有变,工匠的身份、劳动方式和与外界的交流方式也没有发生质的变化,那么,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工匠精神产生的种种影响和作用在新时代依然有其价值。在新时代,我们要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发挥其引领形成劳动光荣的风尚和精益求精的风气的作用,为打造“制造强国”贡献精神力量。

第六篇: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

  刚刚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是在我国民族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认真总结了我国民族工作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刻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对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当前,摆在各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六个把握”,实现“四个突破”。六个把握是:

  第一,把握一个主题,即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这个主题的提出,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是对我国民族关系时代特征的精辟概括,是对我们党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牢牢把握这个主题。把握了这个主题,就把握了当代中华民族问题的本质,就把握了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核心,就把握了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把握这个主题,就要牢记我国是多民族国家这个基本国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从民族众多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把握一项方针,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充分发挥各地优势,走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要统筹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既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又努力缩小民族地区内部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要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既大力发展经济,又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统筹民族之间的协调发展,既支持发展水平较高的民族有更快的发展,又大力帮助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加快发展;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既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又要进一步加大国家和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力度,实现民族地区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把握一个目标,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重点和难点都在民族地区。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因此,必须把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都突出地强调了这个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第四,把握一项任务,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可以说,民族工作的奋斗目标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切实把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真正形成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五,把握一个机遇,即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机遇。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目标、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的主要措施等都十分明确了。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会议精神充分体现到、落实到“十一五”规划中去。关于这一点,在筹备会议过程中,中央领导同志就明确提出了要求。各地要紧紧抓住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机遇,认真研究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

  第六,把握一个要求,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民族工作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要在认真总结我们党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各级党政组织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趋势的能力、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能力、把握民族问题时代特征的能力、推动民族工作与时俱进的能力。

  四个突破是:

  第一,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要有新的突破。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比较系统地总结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党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结晶,是我们党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结果,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认真学习和宣传这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不断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能力意义重大。要借助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掀起学习和宣传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高潮。首先在思路上要有新突破。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不仅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要学,从事其他工作的干部也要学习;不仅干部要学习,一般群众也要学习。要增强学习和宣传的针对性。对小学生,要加强民族常识宣传教育,使其从小就知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伟大祖国灿烂的文化。对中学生,要加强民族政策常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其民族政策意识。对大学生,要加强民族基本理论的学习和宣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民族观。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进一步突出学习和宣传的重点。大力宣传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史,宣传各民族对祖国历史发展作出的贡献。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人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尽职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民族地区美丽的自然风光,宣传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适合不同人群了解民族知识所需要的基础性读物。推出一批反映各民族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影视作品。推出一批反映各民族现代生活风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为群众所喜爱的文艺作品,使群众能够通过一首歌、一张画、一台节目了解一个民族的生活。总之,要努力展示各民族大团结、大联合、大发展的生动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第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措施要有突破。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题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在完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上有新的突破。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22个民族的人口在10万以下。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云南、黑龙江、xq、xz、甘肃、青海、贵州、广西、福建等10个省区中的85个县、237个乡镇、640个行政村。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这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中特别困难的群体。加大对这些民族的扶持,促进其加快发展,对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家民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项规划。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即XX年前,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四通五有三达标,特色产业促增收”的目标。即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学校、有卫生所、有人畜饮水、有安居房、有能解决温饱的农田地;人均占有粮食、人均收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每个乡村培植一项或几项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贫困农民稳定解决温饱,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

  兴边富民行动要有新的突破。由国家民委发起的兴边富民行动,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制定并实施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加大资金投入,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帮助边境地区集中解决吃饭、饮水、上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快沿边(境)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实施边境一线茅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逐步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对缺乏生存条件、但为守边固土又不能移民搬迁的边民,要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作为全国扶贫的重点,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将特困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村全部纳入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规划,重点改善水、电、路、通讯及住房等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实行生态移民和易地搬迁扶贫,确保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因病因残、生态移民等特困群众,要逐步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贫困农牧民技能培训,拓宽农牧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进城务工等渠道,增加收入。

  扶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有新的突破。要支持民族地区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免书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要大力兴办寄宿制学校,力争使确需寄宿的边远山区、牧区、高原和边境地区学生能够进入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学习。进一步做好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其他地区的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中小学任教和支教。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各类民族班(学校)。积极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好民族院校。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要有新的突破。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把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广播电视网(站)、图书馆(阅览室)、文化馆(站)、影剧院、体育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好并完善起来,解决各族群众看书难、看电影难、看电视难等问题。扶持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等传媒的节目制作和播映,扶持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翻译、出版。支持民族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培育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加强民族文化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

  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工作要有新的突破。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医务人员到民族地区基层工作,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逐步解决医务人才匮乏问题。加强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保护、扶持和发展民族传统医药。做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

  培养选拔民族干部工作上要有新的突破。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进一步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提高层次。

  第三,民族工作法制化建设要有新的突破。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代国务院起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这个规定一旦出台,将极大的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办法,从根本上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四,民族工作社会化上要有突破。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工作,支持民族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局面。

第七篇: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传承民族精神,树立远大理想》。

  近几年来,我国遭受了不少自然灾害的挑战,西南干旱、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然而面对这些残酷的挑战,我们中华儿女并未退缩,而是表现出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精神,向世界诠释了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真谛!

  我们的民族精神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从革命时期的长征精神、井岗山精神到现代化建设时期的雷锋精神,再到改革开放时期的抗震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我们的民族精神逐渐丰富,与时俱进,同时也涌现很多典型人物,如雷锋,焦裕禄,邓稼先等。其中令我最为感动的是几个勇敢的大学生。他们纵身一跃,划出了人生壮丽的弧线,他们奋力一举,绽放出生命尚的光芒。他们用青春传承了见义勇为,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

  他们将民族精神诠释的淋漓尽致,而民族精神确实应该在我们这一代继续传承并发扬光大。有的同学会认为,只有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才是具有民族精神的表现。其实不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乐于助人、遇到困难不退缩,热爱集体……这些都是民族精神的表现。

  同时有了民族精神这块坚强的后盾,我们还应该树立远大理想,这样我们的人生价值才能得到实现。我现在是一名初三的学生,即将面临我人生中一次重要的阶段——中考。我目前的理想就是考上理想中的高中,而我也正在为之努力。我相信,只要真的用心做了,就一定有回报,哪怕是输了也无怨无悔。所以,初三的同学们,为着你的理想奋斗吧,别让将来的自己后悔!初一初二的学弟学妹们,未来会因你们的理想而光明,更会因你们的努力而精彩!

  无论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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