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
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运输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形象,更好地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根据《**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工作。
二、依据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吉交联发〔〕(9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等行政执法行为,统一执法形象,统一执法尺度,实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用人机制,改善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专业知识建设,()推进业务程序化、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装备建设,提高道路运输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培养、树立、宣传行业文明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团结、昂扬向上的氛围。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培育体现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的文化体系,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2
今年,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_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礼貌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用心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超多的工作,为推动建立“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职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余份,到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透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礼貌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礼貌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个性能吃苦,个性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捣毁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到达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务必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到达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持续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状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职责制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职责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_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严格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安监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和县属企业,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99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乡镇安监站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乡镇安监站依法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监管,组织做好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接受县安监局委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县安监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乡镇安监站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执法检查系是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检查,不代替日常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监管。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和2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对其他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原则上按以下内容进行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检查国发〔〕23号文件和湘政发〔20_〕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全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县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下半年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_〕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
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县安监局各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开展应急救援等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县安监执法大队对列入县局直接检查的企业,按不低于50%的比例抽查,并对委托乡镇执法检查的企业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乡镇安监站受委托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所检查的有关情况向县安监局报告。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局党组、行政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4
为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_《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行政执法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xxxx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镇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镇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理论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根据岗位行政执法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和行政执法业务探讨。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严格执法、遵章办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5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与盟委(扩大)会议、全盟工业经济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动摇,坚守安全红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快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防管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继续保持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对各旗(区)高危行业企业抽查率不低于20%。对全盟非重点监管单位的抽查率不低于5%,其他安全生产领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的督查覆盖率达到5%,对中石油、中石化、华油天然气油(气)库和加油(气)站抽查率达到75%。
(三)、对上级交办、督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监督监察对象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企业。
(二)监督检查重点地区及企业
1、重点地区:阿左旗井工非煤矿山、大型露天采石场、巴彦浩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阿右旗井工非煤矿山,雅布赖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额济纳旗井工非煤矿山、赛汉桃来工业园区、三和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等工业企业;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工业企业;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工业企业;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井工非煤矿山;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中石油、中石化、华油天然气分公司油(气)库及加油(气)站。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后。
(三)执法工作重点内容:
1、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党委政府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2、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强化“打非治违”。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促使各企业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
4、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5、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安监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工作内容
全局在岗人员26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5人。
1、总法定工作日测算(37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数=250天/人×15人=3750天。
2、总执法工作日工作内容
总执法工作日包括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依据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确定我局执法检查工作日1620天,人均每月9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440天,人均每月8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90天,人均每月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工作内容(1620天)
(1)一季度工作安排
①针对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对重点危化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摊点就销售许可、安全距离、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烟花爆竹尾货退库制定计划进行专项检查;
②对各旗(区)“春节”放假停产、停工的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③严把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关,对各旗(区)同意复工生产施工的企业进行抽查,其中主要针对复工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对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培训教育、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等各类管理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④对全盟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安全设施管理、工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带班成员轮流带班,隐患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日常督查;
⑤对全盟生产经营企业是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二季度工作安排
①对全盟各生产经营、新建、扩建、在建企业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②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非“行动;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外施工程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③针对全盟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适时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全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评定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的重点监管单位组织由专家参与的安全会诊、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④根据对安监局监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组织参加自治区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班一期;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换证培训班一期;接触职业危害岗位人员培训班1-2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⑤组织对企业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进行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三季度工作安排
①针对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落实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新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监控力度,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检查工作,建立非煤矿山监管人员对重点地区、矿山、选矿场、尾矿库联络点制度;对较大规模露天非煤矿山及尾矿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其中主要针对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机构、采场及排渣场边坡、台阶、爆破方式(含二次爆破)等方面和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排渗设施、尾排水设施、观测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四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检测系统。
②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告知情况,职业病危害申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③对坑探地勘工程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第35号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④对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安全防护设施、人员培训教育、消防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6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_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7、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大队硬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城管执法队员着装。对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按春秋装、夏装、冬装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服饰、统一标志、统一编号。正式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人员服装应当有明显区别,全系统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统一。
二是规范城管执法标志车辆。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7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文体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场所安全运营,市场平稳有序。为寻求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的创新,继续推进星级评定、安全生产状况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标准,促进我区文体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2、苦练内功、夯实业务能力;外优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文化执法工作。以确保辖区出版物安全、播出安全和场所生产安全为前提,始终把“执法办案是执法队伍第一要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办理文化市场大案要案方面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专项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通过多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召开行业警示会等一系列普法措施,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形成文体市场经营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积极发挥“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办的职能,加强与_门的合作,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措施,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我区“扫黄打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区出版物市场的安全、有序。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8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_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XX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XX年度桃江县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为原则,坚持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用材林相结合,建设生态桃江为前提,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桃江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_森林法》、《_行政强制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工作,同时兼顾行政决策、政务公开等内部管理,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强调关注民生。在制度建设层面务求完善全面,突出可操作性,在制度创新层面务求突出新意,形成品牌效应,在制度执行层面务求规范到位。
三、主要任务
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
①全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都需参加国家林业局与省、
市、县组织的“六五”普法学习与执法人员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新颁布的《_行政强制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重点加强培训与学习。
③组织林政、资源、政务中心的执法人员、办证人员重点对运输证、采伐证、竹木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理及程序进行学习,考核优秀率须达100%。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①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③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①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③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①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执法依据,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②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执法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力,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④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大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和对无证滥伐林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打击力度。
⑤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局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行政许可案件案卷、行政强制案件案卷应当立卷归档。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把执法责任分解到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积极探索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国家赔偿案件责任追究制。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执法活动必须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正当和说明理由。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避免执法扰民。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便民措施,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对上级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参加答辩或出庭应诉,按照法定期限提供全部证据,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积极投入到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中来,努力推动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 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 执法范围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_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第三章 执法主体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 执法保障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装备配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按规定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0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根据《_安全生产法》、《湖南生活上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_和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实现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记录”,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指标控制为核心,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各类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二级以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力争本辖区无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1.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法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实施安全生产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有安全生产履职督查,组织开展各类联合检查或对监管单位进行定期、随机抽查。
三、编制依据及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祥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文件。
红旗路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进行编制,着重强化执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将执法计划与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
四、执法检查对象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区域性、规模性原则,延续性原则,以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确定重点单位13家、一般单位74家、其他检查单位不少于100家,督查社区5家。全年预计检查单位不少于300家。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重点检查以下17个方面的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道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
8.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
11. 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
12.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
13.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其它有关生产安全检查的事项。
(二)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1.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3.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及时以函告或挂号信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执法检查安排
1.总体原则
(1)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2)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
(3)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应侧重以下检查重点:
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
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
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建筑物安全。
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
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
(4)根据街道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2.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重点单位33家、一般单位234家、其他检查单位180家。
(2)检查重点:见本计划第五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3.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
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
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4)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xx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
检查重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燃气管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及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1
一、指导思想
综合科的成立是一个崭新的开端,是执法局的一个重要业务科室,20xx年,要以全新的思路谋划综合科工作,积极学习贯彻“三定”方案,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业务提升,把城市管理综合科室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
二、总体目标
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理顺并平稳运行综合科室职能,坚持突出重点、整管并举、注重长效,确保综合科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配合大队及中队顺利开展各项执法工作。
三、工作任务
落实《固政办【20xx】138号》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全县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综合整治工作。拟定、实施全县市容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并实施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监督并管理城区道路、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容貌秩序,规划管理户外广告的设置,指导全县乡镇的容貌秩序管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
1、为坚持规范性执法,做到指导、监督、查处有序的开展工作,综合科将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纳入今年工作重点,参考借鉴兄弟县市和经验好的地区的成功模式并结合我县实际,量身打造出适应我县,规范合法,简化方便、行之有效的审批流程和办法。
2、根据《固政办【20xx】138号》文件的职能划分,统一规范清理我县户外广告,制定出广告设置收费标准与效果标准。探索符合我县县情的统一广告形象标准并付诸实施。最大可能的改善我县广告市场参差不齐所造成的有碍市容观瞻的门店形象。
五、具体实施计划
3月,拟出各项行政审批的表格与办法启动综合科室职能。
4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清理户外广告市场,正式介入广告市场的规划管理。
5月,拟定全县市容管理工作规划。
6月,考核评比全县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综合整治工作。
9月,对上半年的综合科室的运行工作组织“回头看”,修改实际工作中因方案方法造成的瑕疵与弊端,改进工作方法。
12月,总结全年工作,制定下年度工作规划及目标任务。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2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_〕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_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_〕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
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
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
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3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近日,埇桥区西二铺社区认真制定20xx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区安委办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本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在排查治理工作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对查出容易整改的隐患,责令当场整改;对当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限时整改;对重大隐患,一患一案,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在制定整治方案、监控预案、落实责任的基础上,挂牌监督整改,做到彻底整治,不留后患,并及时做好各类隐患的销案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五一”期间,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大检查 “四不两直”的方式制度化、常态化,实行挂牌督办、“月建月销”等方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开展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整治 “回头看”活动。为巩固餐饮场所液化气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整治成果,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同时通过对整治工作的查缺补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难点难题,消除监管盲区,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彻底。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作业现场的 “三违”现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二季度由于气候逐渐变暖、大地复苏、汛期来临等原因,导致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多发。加强对异常天气等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监控,及早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地开展应急防范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
安全社区创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认识,明确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对已达标的企业要继续巩固提高,力争“晋级”;未达标的企业要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持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建立 “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4
一、继续做好市容管理工作。组织“回头看”再执法行动,对整治过的街路和小区重新进行梳理,坚决压制住冒头的商户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为实现长效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实现精细化管理做好服务。
二、开展小区内新发违建及侵绿毁绿行为查处工作。重点强化防违控违工作,实施“动态拆除”,将违法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好侵绿毁绿查处工作,严厉查处居民“小开荒”的行为,从源头着手,提前介入,制止侵绿毁绿行为发生。
三、做好供暖执法工作。对供暖企业、换热站、锅炉房进行检查,认真处理解决好居民关于供暖方面的投诉做好节假日期间市容保障工作。
四、开展春季施工现场的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围挡的安全稳固性、施工企业容易出现的违规施工行为进行检查,做好建筑垃圾、灰尘扬沙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五、开展重点地区环境专项专项整治。对鞋城、中街、五爱三个商业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整治力度,集中专项整治,使之成为市容环境的亮点,营造良好商业硬环境。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5
执法范围
6个领域含交通管理食药监等
《办法》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处罚权等6个方面。
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罗亚蒙表示,执法范围内的6个方面是对近来城管执法实践的部分总结,但这部分并没有创新内容,“过去各地城管执法不统一,但之前这6项内容均存在”。而且,从全国各地的执法实践来看,这6项包括的内容并不是十分全面,且滞后于部分地区的实践。
队伍建设
协管数量不得超在编执法人员
《办法》中第三章为队伍建设。其中第十八条指出,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区级执法。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此外,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办法》还指出,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办法》中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但是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
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执法措施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执法保障
全国统一执法制服标志标识
《办法》中第四章“执法保障”,第二十四条指出,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住房城乡_监制。
第二十七条指出,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_市管理服务热线。
罗亚蒙表示,从城管建设的法制建设来看,征求意见稿和之前相比有进步,“过去没有全国范围内城管执法的规范,从无到有就是进步”。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住房城乡_监制”。“这一项目是最有纪念意义的进步,这是杂牌军向正规军过渡的标志”。罗亚蒙说,过去城管执法标志和服装五花八门,全国统一之后有利于树立和改善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有利于城管执法队伍增强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焦点追问
关于贴条,专家建议明确范围
执法范围中交通管理方面,《办法》提出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有行政处罚权。
“也就是可以直接贴条”。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解释,就是交管部门的一部分权限划归过来,相当于综合权限。
她认为,《办法》中体现出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体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在立法方面也可行。
但她提出,不同领域的.划分可能会引发新的权限交叉,建议执法范围应更明确,注意权限切割,划分权限应进一步研究其科学性。
那么之前,城管对于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北京市一名城管队员告诉记者,目前,城管执法中,没有针对机动车的执法权。
主管部门承担协管人员执法后果
下面是办法全文
执法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6
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宜居民富区强的幸福瓯海”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落实、巩固、提高、创新”为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城管与执法队伍,为促进全区城管与执法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与保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1、进一步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督查。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清廉瓯海”专项行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党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某某大精神上来,始终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队伍形象。局纪检_门要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拥护党的集中统一。
2、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围绕“四边三化”、“两无三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专项任务,加强对“双十”工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着力打造“廉洁工程”,确保中心工作开展顺利。
二、强化作风建设,改善和优化城管与执法工作软环境。
3、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有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省委28条实施细则要求以及市委实施意见,大力发扬“牛山精神”,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联系群众制度。巩固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成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排出计划、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做成一批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实事。
4、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行为,有效消除“中梗阻”、“小鬼难缠”现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精简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