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就财务报表是否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和证明效力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和证明效力
一、基本情况
公司是我集团水泥及熟料综合型生产企业,拥有年产100万吨的熟料生产线一条,年产50万吨的水泥磨各一台。厂区占地面积200余亩,拥有从业人员近200人。
公司实收资本4146万元,其中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资本3946万元,占95.18%;双鸭山新时代水泥公司投入资本200万元,占4.82%。此次内部审计的依据是《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管理规范》(报批稿)及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并参照20_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相关法规制度等进行的。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货币资金循环
1、20_年5月17日进点并立即进行现金盘点。盘点时,现金账面余额11,306.94元,未入账收入单据318,772.16元,未入账支出单据289,490元,经调整后账面应存余额40,589.10元。盘点实有现金19,090.70元,与账面数差额21,498.4元,其中,白条抵库21,500元。盘盈现金1.6元,经询问系出纳人员换岗交接时遗留差额及平时现金收付零头所致。
2、在货币资金控制流程方面存有不相容岗位职务未分离的情况,出纳人员负责收付款、制单、记账。
3、银行印鉴与支票未分离,或分离形同虚设。审计中发现,出纳人员填制好银行支票后直接在主管会计的抽屉中提取并加盖银行印鉴。支票未
经主管会计审核程序,印鉴分离形同虚设。
4、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人为出纳人员本身,形成“自账自调”,不符合内部控制规范。
5、在现金管理方面不规范,存在白条抵库现象,如货款退票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
6、部分付现业务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借款用途不清晰。
7、现金账实不符,且原因可追溯至出纳人员岗位交接时,现金长短款未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二)销售与收款循环
1、从随机抽查的21份水泥买卖合同中发现,有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
(1)均没有填写合同编号;
(2)有17份合同没有填写数量;
(3)按集团规定水泥销售不得赊欠,但在签订的销售合同上有“货到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条款。经询问,系业务员为拓展业务先垫资,再收款。表面上将风险转嫁到业务员身上,其实不然。因合同主体仍为公司本身,且业务员与客户形成单线联系,大笔货款资金经转个人之手,很容易牵涉诉讼事项,形成潜在风险,并在财务对账环节造成混乱。
(三)采购与付款循环
由不良资产中“预付账款”审计内容可以看出,公司采购业务员与供应商单线联系,采购部门对供应商信息没有建立相应信息台账,导致业务员离职后,与供应商无法联系,已付款或发票无法取得。同时,容易形成纠纷,构成潜在诉讼风险。
(四)生产循环
公司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分步法与品种法相结合。共分碎石、生料、熟料、水泥、包装五个工段。产品主要有熟料、水泥。
经审核,辅助生产成本主要有供料和电修,其成本费用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归集,化验室费用通过“制造费用”归集。上述费用均按固定比例(熟料60%,水泥40%)分配计入熟料及水泥工段基本生产成本。电耗成本按各车间抄表数分配,供电局与抄表总数之间差异,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不再进行分配。
关于辅助生产、化验费用及电费的分配,集团各子公司所采用的分配方法不尽一致,缺乏科学且令人信服的依据,同时也造成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成本费用不是在一条起跑线上的对比,从而失去合理性。
材料核算,目前采用实际成本法。月底材料进行暂估入库核算,下月红字冲回。大宗材料基本按固定单价计算暂估金额。经抽查5种单价较高或耗用量较大的大宗材料,其暂估核算基本遵循一贯性,但暂估单价的确定依据为固定单价,未按合同价或采购价等进行调整,暂估产生的不合理价差因素由当期成本承担。
经抽查盘点20_年5月22日消耗性材料,存在仓库部门与财务部门账面金额不一致现象。差异的原因主要系暂估单价有误、材料串库或凭据传递失误等。经询问,目前仓库并行两套系统和一套手工账,仓库工作人员过少(仅三人),工作量较大,加上为集团上市准备审计用资料,所以对账环节被忽视。
从20_年度大宗材料平均采购价格看,总体呈涨价趋势,粉煤灰、矿渣、石灰石、原煤等几种材料尤为明显,其中:粉煤灰上涨80%、矿渣上涨14.2%、石灰石上涨25.68%、原煤上涨5.1%。其次,20_年度的大修费用增多,也是成本上升的一方面原因。而从20_年与20_年的水泥及熟料的销售价格对比看,整体上略有下降。
大宗原燃材料的消耗量确定,采用实地盘存制“以存挤耗”,盘点方法采用目测尺量等,盘点结果参考化验室提供的配比结果做相应调整。经抽查7月和12月的配比化验结果并测算,与相应料耗核对一致。
采用实地盘存制以存挤耗,计量准确性较低,数据可调,成本控制不严,掩盖了生产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成本分析和考核数据失真。此次“毕马威”审计质疑的重点,并且为之付出了极大的成本。
这个问题拟在今后审计工作中做进一步研究。
(五)长期投资
截至20_年12月31日,长期投资余额为2900万元。经了解,该投资系集团公司的直接划款与调整安排行为,20_年分别以投资潍坊山水公司500万元和投资青岛黄岛山水公司2400万元的名义划款2900万元,创新公司未见相关投资协议及合同,对该投资不清楚,造成创新公司长期投资“名存实无”的虚账。
在集团即将上市的大环境下,应理清各项资产权益关系,避免不必要的外部审计的质疑。
(六)固定资产
1、管理和使用该项资产的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无固定资产卡片,未对资产进行编号管理。
2、资产使用部门未明确固定资产责任人。
3、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年度盘点,无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记录,无月度固定资产抽盘记录。
4、部分固定资产分类不合理,并影响计提折旧的合理性。按照集团规定办公设备应按5年计提折旧,创新公司却有部分办公设备归属于电气设备,并按电气设备类的折旧年限10年计提折旧。公司拟在20_年进行相应调整。
【篇2】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和证明效力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廉洁办大运,节约办大运”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自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对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9月30日,为举办大运会投入的资金共计139.96亿元。资金来源包括深圳市及所辖各区财政110.65亿元,大运会执行局组织的市场开发、门票销售及捐赠等收入12.17亿元,企业资金投入17.14亿元。资金安排用于大运会运行与保障支出44.90亿元,场馆建设支出75.20亿元,配套项目支出19.86亿元。
(一)运行与保障支出情况。
截至20xx年9月30日,根据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对主办城市的要求及其他国际赛事惯例,为确保赛事正常运行,已实际支付大运会运行与保障支出44.90亿元,主要用于开闭幕式、火炬传递、竞赛组织、赛事服务、赛会志愿者、赛事保障等方面。其中:开闭幕式创意、组织及实施等支出3.37亿元;场馆通用物资及竞赛器材购置、赛事组织、测试赛等支出7.08亿元;火炬传递组织、服务、宣传与实施等费用0.43亿元;大运村设备和家具等物资购置、运动员及随行官员住宿餐饮、文化交流等服务支出2.86亿元;场馆安检设备租赁、检验检疫、海关查验、消防、安全保障等赛事保障支出8.53亿元;赛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运行等支出1.45亿元;大运会主媒体中心运行、赛时电视转播、光缆租赁铺设及媒体服务等支出5.11亿元;大运会国内外宣传推广、会旗会徽会歌创作、校长论坛及大运会主题活动等支出5.41亿元;赛事交通保障、兴奋剂检测、食品安全及医疗卫生等服务支出7.71亿元;20xx年以来大运会组委会及其执行机构、各赛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2.74亿元;赛事期间免费公交服务补贴0.21亿元。
(二)场馆建设支出情况。
本次大运会共使用63个场馆,其中: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及临时搭建场馆61个,企业投资新建场馆1个,企业现有场馆1个。截至20xx年9月30日,政府投资建设的61个场馆已基本完成决(结)算审计,项目计划总投资66.11亿元,实际支出58.06亿元。深圳湾体育中心是企业投资的新建场馆,尚未完成项目决算,但为体现大运会场馆建设支出的完整性,按本次大运会实际使用场馆分摊的项目概算17.14亿元计入大运会支出总额。以上两类合计,大运会场馆建设支出75.20亿元。
(三)配套项目支出情况。
经审计,与大运会赛事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专项设备、场馆室外工程、场馆周边灯光与绿化工程等项目共26个,计划投资总额22.98亿元,实际支出19.86亿元。
(四)大运会收入情况。
经审计,截至20xx年9月30日,大运会收入合计12.17亿元,其中:市场开发收入11.29亿元,门票销售收入0.58亿元,参赛费等其他收入0.23亿元,捐助物资折价收入0.07亿元。大运会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现金等价物赞助(VIK)和实物捐赠按计划使用外,其他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五)重要事项组织及开支情况。
1.开闭幕式情况。开闭幕式是大运会重要的文化活动,充分展示了深圳大运会青春、开放、创意、绿色四大特质,体现了“从这里开始,不一样的精彩”的办会理念。为实现“节约办大运”的目标,大运会成立了开闭幕式指挥部和资金监审小组,协调和监督开闭幕式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各项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圳大运会开闭幕式共支出3.37亿元。
2.火炬传递情况。深圳大运会火炬传递活动突出“青春梦想”和“低碳环保”,把火炬实体传递和网络虚拟传递相结合,是本届大运会的创新举措。网络虚拟火炬传递活动覆盖了90%的中国各类高校,涉及一千七百多所海外高校,传递规模和社会反响俱佳。深圳大运会火炬传递支出0.43亿元。
3.志愿者情况。深圳大运会志愿者分为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三类,其中:赛会志愿者2.2万人,城市志愿者25万人,社会志愿者100万人,分别服务于68个场馆U站、750个城市U站等地,倡导服务、团结的理念,展示文明、和谐的软实力。深圳大运会用于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运行等相关支出共计1.45亿元。
4.惠民交通补贴情况。大运会期间,为体现“绿色大运”、“环保大运”,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深圳市推出了赛事观众、赛会志愿者等免费享用公共交通服务的政策。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共有866万人次免费乘坐了地铁和公交车,市、区两级财政共补偿公共交通企业0.21亿元。
5.资产处置情况。为确保大运会资产赛后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大运会总指挥部在赛事后期专门成立了赛后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对大运会赛后资产采取清点、封存、调拨等处置措施,把行政事业单位新增的资产购置需求与处置工作结合起来,优先调拨大运会剩余资产,抵扣新增的采购预算。根据市财政委提供的资料,截至20xx年9月30日,已处置大运会资产517批次,处置资产价值4.67亿元。已处置资产中,直接抵扣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经费支出及学校和医院等单位开办费支出3.10亿元,其余1.57亿元资产留给各区相关场馆使用及捐赠给民政福利机构,做到了大运会资产物尽其用,避免了资产流失和闲置浪费。
二、审计实施情况
大运会审计分专项经费、工程建设两方面进行。一是大运会运行与保障经费审计,主要审计大运会收入、赛事运行与保障支出等非建设类支出。二是场馆及配套项目建设审计,主要审计场馆建设和配套项目的建设支出。
(一)大运会运行与保障经费审计实施情况。
自20xx年起,深圳市审计局对大运会执行局开展每年一次的财务收支审计,跟踪监督大运会运行与保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20xx年3月至9月,按照《深圳市审计局关于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资金和物资的审计工作方案》,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派出62个审计组,投入审计人员106名,累计工作量5568人天,先后对市、区使用大运会资金和物资的293个部门、单位和赛事运行团队等进行了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22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6项,移送处理6个问题。
(二)场馆建设及配套项目审计实施情况。
自20xx年起,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对大运会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大运中心、主媒体中心等53个大运会建设项目由深圳市审计局直接进行审计,其余项目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区级审计机关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进行审计。实施跟踪审计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共派出审计组160个,投入审计人员464人,累计工作量17050人天,核减金额6.47亿元;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投资控制等环节的各类问题,出具跟踪审计建议函等文书98份,提出审计建议317条,移送处理4个问题。
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全程跟踪,突出重点,对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支出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此外,大运会尚有个别合同未执行完毕,少量工程项目未完成决算,赛后资产处置仍在进行,本次公告后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审计。
三、审计评价
在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大运会的筹备和举办践行“政府主办、市场运作、全民参与、节约办会”的宗旨,大力推进场馆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向世界展示深圳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成果,提升了深圳的国际影响力;弘扬特区精神,倡导绿色出行,为深圳城市和社会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精彩办赛事,精彩办城市,深圳大运会成就了“不一样的精彩”。
(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运行与保障支出。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制定了大运会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规章制度,做到“有制度遵循,用制度管理”,为规范管理、节约使用大运会资金和物资建立了长效机制。预算执行方面,市、区各部门强化预算管理观念,遵循“节约办大运”的方针,遵守相关制度和纪律,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大运会运行与保障支出比预算下达数节约4.20亿元,支出规模得到了较好的控制。此外,对赛事所需器材与物资采取“能借不租,能租不买”方式。经统计,大运会租赁支出3.93亿元,所租器材、物资的购置价格约15亿元,仅此一项相当于节约开支11亿元,同时大大减少了赛后资产处置的难度。
(二)加强物资管理及赛后资产处置。
确定了“谁购置、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管理要求,和“物尽其用,按需分配”的处置方针。赛后资产经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专用资产由单位和场馆留用,通用资产统一调配,责任清晰、措施得力、监督到位,赛后资产的盘点、处置和交接工作规范、有序,处置工作整体情况良好。
(三)高度重视大运会场馆和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
为统筹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协调,市政府成立了场馆建设指挥部。相关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程建设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获得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2个,钢结构金奖等其他奖项10个。部分临时使用的设施设备采用“以租代购”的方式,节约了投资,减少了赛后资产处置的成本。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项目建设比总概算节约投资11.17亿元,其中大运中心项目节约5.36亿元。全部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了大运会运行要求。
(四)通过“办赛事”促进“办城市”,加大民生投入。
大运会在全市各区分别新建运动中心或体育场馆,将体育设施建造和未来城市发展相结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新建和改建13个体育运动场馆,深圳中学、第二高级中学等10所中学新建改建13个体育场馆,既满足大运会比赛的需要,也解决了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需求。通过承办大运会,改变了与深圳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体育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并在大运会结束后迅速转化为全民体育活动场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在大运会专项经费支出时控制不严,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和标准支出等现象,累计金额1274.14万元;个别项目未按预算执行,有的直到赛后才开始启动。如:“网上采购统一平台扩容”项目申请经费130万元,直到20xx年12月才启动;交通监控设施清洗刷新项目申请经费500万元,到20xx年5月才进行招投标。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责令调整账目,已追回资金71.83万元;要求有关单位向财政部门专项报告,由财政部门跟进处理。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
经审计,大运会非工程类采购项目共1450个。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涉及项目62个,金额1132.18万元,其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或者采购方式不合规的项目6个,金额361.72万元;自行采购事项未经审批或者程序不规范的项目56个,金额770.46万元。
此外,工程建设方面,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金额合计314.29万元。
对于上述违反集中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审计机关已移送财政部门处理,其中: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财政部门已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他项目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个别物资使用率较低,个别赞助资源配置不合理。
审计发现,个别物资使用率较低,如:为帆船比赛项目购置油品74.55万元,实际使用8.94万元,使用率仅12.66%;购置比赛用子弹80万元,实际使用46.28万元,使用率57.85%。
审计发现,个别赞助资源配置不合理,如:深圳航空公司向大运会赞助机票1500万元,但由于跨部门资源调配机制不健全,部分赛事保障单位并未使用过赞助机票,而在大运会专项经费中另行列支机票支出。截至20xx年9月30日,赞助机票还有364.30万元未使用。此外,中国电信公司赞助的话费充值卡在赛后有262.44万元未使用,但大运会期间又专门安排了安保学警等大运会专项通讯费用200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大运会赛后资产(物资)处置小组已采纳审计意见,分别做出妥善处置,剩余资源(物资)已得到安排使用,未造成资产损失。
(四)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善,造成投资增加。
审计发现,大运中心主体育场钢结构工程原设计铸管工艺因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实现,调整工艺后增加投资20_万元;部分钢铰支座通过设计复核后进行强化处理,增加返工、窝工费用544万元;精装修工程实施中,设计和材料选用的经济技术比选工作不充分,使用不经济的干拌砂浆,较常规湿拌砂浆增加费用约600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认真查找原因,健全相应的工程管理制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偏差率超过5%。
审计发现,星光大道试验段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等7个单项工程送审金额4893.47万元,核减总额721.78万元,核减率14.75%;西部通道后海填海区深圳湾体育中心片区道路及周边提升工程项目Ⅰ标段工程送审金额10422.17万元,核减1009.62万元,核减率9.69%;深圳射击馆维修改造项目装修改造工程送审金额564.37万元,核减金额为43.78万元,核减率7.76%。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移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建设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审计建议
(一)认真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举办大型活动、完善城市管理与社会建设提供参考。
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通过办赛事促进办城市,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弘扬了特区精神,增强了深圳的国际影响力。要及时总结举办本届大运会的组织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针对不足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既为今后更好地举办大型活动提供参考,也为传承大运精神,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借鉴。
(二)强化资金物资管理,提高资金物资使用效益。
大运会在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上积累了宝贵经验,要积极推广资金统筹、物资调度协调和预算细致管理等方面好的做法,不断拓宽资产使用和管理的思路。在今后的预算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程序合规、手续齐全、约束到位,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三)加强和完善场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
本次大运会新建和扩建了一些体育场馆,快速提升了城市体育设施水平,为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有关部门要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认真研究场馆赛后运营机制,统筹规划场馆运营管理,全面实现场馆建设的预定目标。
【篇3】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和证明效力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_年度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_年4月2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提交的《南山区20_年度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通过了《对南山区20_年度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认为审计机关着力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在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认真研究,召开政府常务会积极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按要求逐项、逐条落实,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及督查督办事项。王强区长也针对审议意见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区监察局、区审计局介入,区委(政府)督察室督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委(政府)督察室按照政府常务会要求及王强区长批示精神,根据分工对有关单位和事项进行了约谈和督办。
20_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19个问题。其中,绩效审计发现问题39项,已经完成整改31项,正在推进整改8项;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48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68项,正在推进整改12项。从整改总体情况来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完成了整改;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
二、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_〕48号),各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着力查找制度性、根源性问题症结,完善制度和理顺机制,全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审计机关切实履行审计整改检查职责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负责检查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根据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区审计局切实将审计整改检查贯穿于审计全过程,通过边审计、边指出问题、边督促整改,坚持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促进立查立改、立改立行;切实将所有审计项目纳入检查范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具体整改情况
20_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包括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两方面的内容,其中,绩效审计方面共开展的4个审计项目,重点关注了区属物业管理、民生微实事、国企对外投资、治水提质四方面的内容;政府投资方面共开展287个项目,重点关注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本次绩效审计整改工作以着力促进完善政府公共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问责力度,切实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区属物业管理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物业产权管理存在缺陷的问题。区物业办牵头制定了《南山区政府资产产权管理细则》,进一步完善政府物业产权管理机制;聘请第三方团队对全区物业资产进行了初步清查,进一步完善健全物业资产登记账目,在初步清查的基础上对政府物业产权进行进一步梳理、确权和评估。
2.关于部分物业购置风险控制不严的问题。区物业办牵头制定了《南山区政府购置社会物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购置政府物业的有关程序,安排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风险防范,降低了物业购置风险。
3.关于物业出租违约执行力度待提高的问题。区物业办加大物业出租违约责任执行力度,截至目前所有欠费已经收缴完毕,以后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采用解约、诉讼等方式,委托专人对欠租租户进行催收。
4.关于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待完善的问题。区物业办对清查结果与系统数据进行了核准,在此基础上,将物业地理信息、安全管理月报、物业档案管理等模块纳入系统,实现物业档案管理信息化。
(二)民生微实事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区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整改,一是着手修订《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二是举办南山区第一届“智惠民生”微实事创新大赛,拓宽民生服务项目来源;三是以招商街道为试点,通过结合“智慧南山”项目,搭建民生微实事应用管理平台,为居民提供更精准服务;四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_年和20_年已完成的449个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机制体制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2.关于项目遴选和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均采取了措施规范民生微实事的项目遴选和审批工作。如沙河街道办制定了《关于做好民生微实事项目公示的通知》,对项目遴选的公示内容和宣传渠道进行了明确;蛇口街道办制定了《蛇口街道20_年度推进民生微实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申报、公示、实施流程;南头街道办制订了相应的制度规定,加强项目申报的遴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于民生等等。区政府将加大对上述事项的关注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项目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区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按流程规范开展工作。
3.关于部分工程类项目管理缺失的问题。区政府已经要求各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加大关注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类项目的管理流程和加强居民意见的收集等方面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已经追回超付款项,并通过出台制度规定、完善移交管养手续等多种方式加强工程类项目管理。其中,桃源街道办追回多付工程款项2.29万元;粤海街道办出台了《粤海街道办民生服务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沙河街道办出台了《音乐广场管理规定》,对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南头街道办加强对完工项目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监控管理,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后续管理职责等。
4.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已经追回多付款项,并通过完善登记管理工作等方式加大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力度。其中,粤海街道办追回“诚信书屋”多付款项4.4万元;沙河街道办追回多付“社区居民瑜伽培训”和“快乐瑜伽,优雅生活”项目多付款项2.99万元;招商街道办完善了相关项目的领用归还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实物类项目的管理。区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动态监督,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三)区属国企对外投资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投资项目现状不佳的问题。深汇通公司为完成“僵尸企业”清理工作任务,成立了企业清算小组,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东帝进出口、东帝码头公司、源海工贸三家公司的清算工作,20_年度已安排开展延新电子等七家公司的清算工作;科汇通已经逐一梳理相关下属企业,分类制定了处理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两家停业企业的公告清算工作。
2.关于投资收益整体偏低的问题。深汇通公司已经通知下属全资企业自20_年度起按30%的比例上缴利润,同时推动参资企业及时分红,提高投资收益。科汇通公司承诺将通过加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体系,提升物业租赁收益,并进一步加强参资企业股权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关于对外投资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科汇通公司为完善企业制度,加强监管,拟定了《参资企业产权代表管理办法》;加大参资企业及时上报财务报表的督促力度,提高对有关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掌控力度,减少管理风险。深汇通公司借力城市更新,加大对原无证物业进行确权力度,推动有关物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在西丽中心区、蛇口海滨综合楼的旧改过程中对有关物业逐步开展确权工作;在核算物业出租租金时,已经开始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四)区20_年度治水提质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实际项目支出与投资计划安排存在较大偏差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时开展工程结(决)算及工程余款支付等相关工作。
2.关于各类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多次进场施工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对20_年排水改造及优质饮用水改造工程,将统一安排进场实施。
3.关于部分项目设计出现功能性漏项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将加强对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在设计合同中强调设计成果文件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追究,提高设计单位责任意识。
4.关于部分街道住宅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管材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南山街道办已经对该部分不合格管材退场重订;在以后的相关项目中,区环保水务局将要求由总包单位统一采购南山区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各子项目施工原材料,委托第三方对管材进行飞行抽检,并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5.关于部分小区采用截流井恐影响雨污分流成效的建议。区环保水务局在移交时将督促物业对排水排污设施进行及时清疏。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标底编制质量不高的问题。区工务局在标底编制后增加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环节,对标底编制误差率超5%的,扣减相应项目咨询费,并计入项目履约评价;区卫生和计生局要求各下属单位加强对施工图的把关,避免出现设计缺漏项;区住房建设局将对今后的工程项目把好标底编制质量关,降低审计核减率。
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送审结(决)算造价不实的问题。区工务局制定了《工程结(决)算管理办法》,所有工程结算都需经过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对核减超过5%的,扣减相应项目咨询费,并计入项目履约评价;区卫生和计生局修订了《南山区卫生和计生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下属单位内审机构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审查,并计划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工务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合同,并及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进行合同条款的调整;区城市更新局将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层层把关,杜绝合同签订出现关键性条款缺失,及时做好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区卫生和计生局将加强合同法律保障,要求合约律师必须全程参与,对合同文本必须出具律师审核意见,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4.关于部分工程项目超付工程款或工程服务费的问题。区工务局制订了《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所有变更签证都需要经过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进入审批环节,挤出水分,并在所有合同中加入了保留合同价15%的条款。对于已超付项目迟迟未退还的单位,已联系法律顾问将采取司法途径予以追回。
政府投资审计整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较好,但是仍然有部分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截至目前,我区尚有12个政府投资项目超付款未追回,未追回总额220万元,其中:区工务局6个项目,招商街道办2个项目,区卫生和计生局、区科创中心、蛇口街道办、西丽街道办各1个项目。建设单位均正组织追回超付款项。
四、加强审计工作整改的意见
(一)强化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履行审计整改职责,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建章立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持续的跟踪检查,将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和屡审屡犯的单位,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对被审计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审计机关应向其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监察、人事等单位进行通报,切实把审计监督与干部管理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监督整改合力。
(四)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工作通报、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规定及时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曝光拒不整改和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责任主体,形成强有力的审计整改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