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管市容市貌受理范围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1】城管市容市貌受理范围
去年11月开始,张家港市在全市范围启动为期一年左右的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分批次对全市112条重点道路逐条开展整治,综合采取“走街入户精细化管理、视频探头智能化监管、多元共治常态化治理”,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力求以实实在在的管理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走街入户精细化管理。市城管委办公室综合运用现场办公、检查指导、座谈交流等形式,定期督办进度、检查成效;全面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制“五个一”行动,将全市112条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道路全部纳入苏州“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重点做好沿街单位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并发放《致沿街商户的一封信》。
视频探头智能化监管。依托城区500路AI智能高清监控探头(今年全市还将新建700余路),对市容秩序实现实时化管控,智能识别、自动推送城市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并派遣至责任单位及时处办(运行一个多月以来,受理视频监控案件9200余起)。
多元共治常态化治理。结合“同创共建”,组建市容环卫责任区自治队伍37支,充分发挥沿街商户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人居环境。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三、按照国家、省、市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规定,依据行政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四、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对户外广告、标志物、装饰物的规范设置和市区机动车辆洗车场点,占用道路停车场点进行审查、审批和管理。五、参与市容管理规划的制定,对市区的市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参与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核;负责市区各类临时占道(含对涉及公共环境领域的项目和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公益活动和各类宣传形式)的审批和管理。
六、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城管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扩展资料:
城管与城管警察的区别
城管部门是和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接触最多的部门,尤其是依法履行的行政处罚工作,具有个体损益性质。城管执法工作的高危性、突发性,已被实践证明。
因此,公安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为城管部门提供常态化公务协助是应当的,也是必须的,法理基础也是充分的。
城管警察还是警察,不是城管,依法行使的依然是警察权,不是城管权。
【篇2】城管市容市貌受理范围
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广大市民创建一个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市容市貌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我市品位和档次为出发点,以城市环境整治为载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口负责”的原则,大力开展城市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和建筑施工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重点问题,逐步建立健全新的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秩序的长效管理。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30日)。通过发放宣传纸、出动宣传车、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提升广大市民法律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市容整治成果,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从清除卫生死角、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重点问题、规范各项管理入手,确保整治效果。
3、整治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针对前期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细节,坚持反复抓、抓反复,使城市管理顽症真正得到治理,并维持长效。
三、整治重点
(一)、大环境卫生整治
1、环境卫生。对城区主次干道及旅游通道保证每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100%,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不低于8小时,定片、定责、定人;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整治,取缔沿街流动经营行为及店外、门外点和跨户越门摆放商品等,加强城区摊点群管理,根据摊点设置导则对保留的8处小市场规范管理,重点是旅游通道、城区主干道两侧,确保行车通畅、卫生良好;加强“门前五包”责任落实,达到无脏乱差现象,加强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及时纠正乱停乱放行为;加强城区粘带撒漏整治,建筑垃圾实行定点倾倒;规范混凝土运输车辆、海泥运输车辆管理,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晾晒海泥。(全年,责任单位:环卫处、监察大队)
2、强化环卫设施管理,规范垃圾管理。全面加强直管公厕的规范化管理,公厕内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清扫保洁、消杀,公厕内外整洁,无异味,无蝇蛆;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普查维护,对已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及时定点收运;垃圾桶点定人管理,桶外无垃圾,随时清理装运时撒漏在路面、桶外的垃圾,不定时打药消杀,保证容器表面清洁;对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全年,责任单位:环卫处)
(二)、建筑施工现场整治
加强各建筑工地的管理,临街的所有建筑施工场地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隔离护栏,工地出入口硬化,运输车辆规范管理,无粘带撒漏现象,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定时定点倾倒;已撤围挡的扫尾工程要抓紧整修完善;对影响市容观瞻的残墙断壁进行粉刷修整。(全年,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建管处)
(三)、园林绿化
1、加强卫生保洁与抚育管理力度。做到公园绿地卫生全日保洁,清除白色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杂物,清除枯枝落叶,适时浇水、打药,及时修剪,确保绿地苗木、草坪、时令花卉生长旺盛,无缺株断垄现象。充实精细化管理作业内容将搂除枯草层,梳松草地,摘除凋零残花,割除败叶列入质量检查范围,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年,责任单位:园林处)
2、城区街头绿地整改提升。结合海滨西路填海苗木搬迁,对北关路、登州路、府后东路、海市西路等街头绿地进行苗木补植、对裸露地面栽植地被植物,进一步优化绿地结构,提升城市形象。(8月底前,责任单位:园林处)
3、小皂河西路游园。北起海滨东路,南至北关路,长440米,宽40-70米,沿河绿化,结合绿化铺设步行甬道。(10月中旬,责任单位:园林处)
4、海滨沙滩景观治理。西、南至海滨东路,北到沙滩,东至小皂北街北端,紧邻东侧规划的五星级度假酒店,用地
面积约14公顷。进行沙滩公园的方案设计,对沙滩进行整治,建设临时停车场;对沿海防浪堤统一设计,结合周边建设分段实施。(8月中旬,责任单位:园林处)
5、景观提升。①县后东路(海市学校至海市路段)绿地现状缺少背景树及花灌木,拟增加部分乔灌木,面积约5000平方米。②南关路(海琴苑墙西侧-小皂河)面积约3700平方米。③海市西路路西,海梦苑东门以北,面积约1200平方米。④南出口(立交桥-206国道),局部地段增加花灌木。(7月底,责任单位:园林处)
(四)、市政养护
加强路灯、道牙石、人行道方砖、破损下沉路面、下水道铁箅子、井盖等进行全面检查和修整,道路(含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积水、排水管(沟)畅通,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现象;各种雨篦、检查井盖完好无损,打造以海港路、北关路等为市政养护示范路;对城区掉漆严重的路灯杆、变电箱等进行油漆刷新,确保城区照明灯亮灯率在99%以上,景观灯亮灯率达100%;加强灾后河道、护栏和城市排水管网的恢复和维修。建立健全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规范,落实路政科岗位责任制、应急抢修等责任制度,依据《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优质服务。(全年,责任单位:市政养管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是我局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城市品位、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把整治工作摆上首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任务目标。各成员单位要对整治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到每个工作人员,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各单位之间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类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加强检查督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市容督查人员的作用,要不等不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对各街道岗位目标实施考核的职能作用,做好日常针对城区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待建工地等部位的督查、督办工作。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形成通报,提出整治的期限、要求等,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推进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篇3】城管市容市貌受理范围
为全面提升县城环境质量,规范县城交通秩序,下大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县城,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以规范交通秩序为重点的“县城容貌综合整治月”活动,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集中整顿、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从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县城形象的问题着手,通过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依法行政,严管重罚,疏堵相济,努力做到管理与服务结合、整治与规范并举,实现城市环境秩序的根本性好转,构筑良好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形象和竞争力。
二、任务分工
(一)交通秩序整治
1、协调保运集团及县公交公司,强制所有公交客车、长途客车进站停车。对公交客车线路和站牌重新划定,并强化日常监管,严禁公交客车违规停车。
牵头部门:交通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住建局
2、专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在重点路段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场所和停车位,规范机动车有序停放。用隔离栏杆将重点路段划分为人行道、机动车道,限制机动车辆路边乱停乱放。公安局在现有警力的基础上再抽调两个中队,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对于拒不进站、乱停乱放的公交客车及各类车辆进行严厉处罚。
3、禁止大型运输车辆从####路通行。如属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特许。
牵头部门:公安局
责任部门:交通局、住建局
(二)占道经营整治
全面清理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及周边,违法占用道路进行店外经营、烧烤、摆摊等行为,加强对早市、夜市的规范管理,使其按规定时间、地点经营。对####路、兴华南街要进行重点治理,严格禁止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对移动商贩一律强制进入集贸市场或指定场所经营,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依法给予严惩。对一般街道也要积极治理,对严重影响市容和道路交通的市场坚决予以取缔,对暂时保留的占路市场要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交警、交通、环卫、城管要加大执勤密度,确保县城秩序井然。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场中心、工商局、公安局
(三)私搭乱建行为整治
严格城市规划执法,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拆除县城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擅自搭建及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改善县城容貌和群众居住环境。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规划局、国土局、公安局、####镇
(四)环境卫生整治
针对部分路段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结合《####县开展城市容貌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20_‟##政办字75号)要求,全面清除县城道路两侧、单位庭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小广告和各类杂物,增加沿街垃圾箱等设施,及时清理城区各垃圾堆放点,保证日产日清,净化县城环境,基本杜绝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现象。对主要街道和繁华路段要进行重点治理,加强环卫力量,实现全天保洁,确保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镇、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五)广告牌匾整治
规范县城户外广告、大型宣传标语、标志及门市牌匾的管理,达到广告标志用语准确、内容健康、书写规范,门市牌匾统
一、协调、美观。重点对####路、兴华南街等路段不符合县城容貌标准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改。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规划局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_年4月1日—20_年4月5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进一步落实分解目标责任,并着手进行宣传、发动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_年4月6日—20_年4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开展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确保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要落实长效机制,严防反弹,巩固各项工作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年4月26日—20_年4月30日)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实地查看、随机暗访、电视台跟踪报道等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报活动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落实长
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综合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县城容貌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镇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周密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通力合作,强力推进,迅速掀起县城容貌综合整治工作的高潮,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全力配合,大张旗鼓地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标准及相关处罚措施,深入一线跟踪报道工作进度及先进典型,对反面典型要集中曝光,督促整改。广泛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县城环境卫生秩序,激发全社会共创美好家园的愿望和热情,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县政府办督查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将工作进度每天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于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的部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