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有机产品认证工作计划1
创建期限为20_年至20_年。
20_年,成立创建国家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有机产品生产标准、创建农业企业和生产基地,调试运行投入品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和微植保平台,指导培训技术人才,按程序申报获得“国家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称号。
20_年,有机产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巩固提升有机产品生产水平,着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按程序组织企业申报取得安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逐步扩大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企业数量、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种类、安徽有机产品认证面积,不断拓展有机产品营销渠道,实现有机产品健康可持续发展。
县有机产品认证工作计划2
县创建国家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积极推进、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依法对安徽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有机产品发展。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规定所有销售/购买有机产品的环节需要有销售证(TCs)。TCs是由产品供应商的认证机构基于购货发票、供货合同/协议及运输单据等出具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明文件。
4.认证程序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有机产品认证工作计划3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农牧业局、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文体_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原县创建国家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资金筹措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农牧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示范县创建各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农牧业局负责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申报、迎检、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以及有机产品生产基地耕地、土壤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政府补贴资金筹措,以及创建资金的监督使用;
发改局负责有机产品发展项目论证储备、衔接争取和监管实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有机产品生产标准的制定、有机产品加工、销售质量监督工作;
环保局负责对有机产品发展区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提供参考数据,并做好有机产品发展区及其拓展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林业局负责培育有机干果基地等涉及林业方面的工作;
水务局负责有机产品发展区域的综合水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
文体_负责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的宣传引导工作;
各乡镇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围绕创建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全面推进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
县有机产品认证工作计划4
1.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技术辅导,制定安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技术方案,建立有机农业管理体系、生产操作规程,搭建有机农业监管平台,对生产、认证、销售全过程进行咨询辅导。
2.加大大气、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优化有机农业生产环境,积极引导有机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体系,按照安徽有机产品认证操作规程,构建“统一技术、统一农资、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标准化生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