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诚信宣传工作计划方案1
为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持续强化镇(街道)和园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结合 XX 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公开承诺、守信践诺为着力点,通过建立镇(街道)、园区政务公开承诺制度,探索镇(街道)和园区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亮点,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单位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诚信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镇(街道)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将信用建设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干部进修课程,积极开展信用知识培训等,提升公职人员信用意识。
(二)健全政务信用记录。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 职尽责、守信践诺等方面,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镇(街道)、
园区公职人员政务信用记录,将履职过程中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因违法违规、失信违诺行为受司法判决、被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兑现政府惠民利企承诺等信息,分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公开镇(街道)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推动就业、物业、教育、医疗、养老、助残、住房、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等方面应公开尽公开。
(四)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依据行政管理权责,建立本镇(街道)和园区以及业务科室、村(居)信用承诺模板,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为百姓办实事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依法行政、便民服务、阳光信访、廉洁纪律等方面,主动向社会作出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等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务、财务、就业、物业、教育、医疗、养老、助残、住房、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方面诚信。
(五)大力实施失信治理。建立政务失信治理长效机制,一是持续推进党政机构和村(居)失信源头治理,强化教育引导,完善奖惩制度和问责机制,大力开展失信专项治理,积极
维护政府形象,确保法院系统无一起在审案件;二是大力整治镇(街道)、园区及基层村居以机构改革、换届或岗位职务变动、相关责任人调整为由,未兑现承诺、未履行合同契约、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连续等问题,解决在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存在的“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三是深入开展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工作,明确清欠时间和比例,制定清欠计划,确保政府职能部门欠款限时清零、国有企业清欠工作月月有进度,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定的清欠目标任务。
(六)推动信用审批服务。推动信用与政务服务充分融合,提升服务水平,配合省市推进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镇(街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在审批服务中大力推进信用承诺机制,强化承诺事项监管。
(七)开展诚信示范创建。依据《XX 区“信用户、信用村(居)”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信用户” “信用村(居)”创建工作,深入挖掘诚信典型事例,大力弘扬诚信文化。适时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圈“五进”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要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
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镇(街道)、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科学谋划基层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和人民群众参与政务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在重点领域建立完备的公开承诺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积累。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积累镇(街道)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先进经验,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果、有亮点,为 XX 区政务诚信建设和营商便利度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监测考评。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综合信用评价监测机制,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镇(街道)、园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影响区营商环境和政务诚信在省考评名次,将依规提请有关单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诚信宣传工作计划方案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自治机制为重点,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积极推行“两委领导负总责、村组干部有职责、协会会员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群众自治“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思路。
(一)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
1、探索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村为主”诚信计生模式。
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10-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中村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小组中某个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二)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基本程序
1、镇指导、村为主、组到位、户守信。诚信计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让村民委员会更好地承担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责。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建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负总责,村计生专干具体抓,诚信小组长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体制。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抓好村级人诚信小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履行好诚信小组长的职责。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骨干和主力军作用。
2、发扬民主,建章立制。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好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修改制定完善《村民自治诚信章程》、《村规民约》,建立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明确干部、村民委员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3、兑现政策,落实奖扶。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各级政府和村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带头兑现承诺,以政府的公信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4、阳光政务,村务公开。诚信计生是在“阳光计生”的基础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深入发展,诚信计生的前提是公开、公平,即: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民委员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5、民主监督、规范管理。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有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协议书》,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同时,建立“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档案,实现一组一卷。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
镇里成立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生办主任兼任任办会室主任,负责诚信计生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
(二)工作步骤
1.先行试点阶段。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结合实际,选好试点村,制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底由镇计生办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试点村委会进行评估验收。
2.巩固推广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在有条件的村(居)委会推广实施。
3.全面实施阶段。在全镇全面推行“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年底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接受市、县对镇、村的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镇成立“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指导全镇诚信计生试点工作。
(二)把握原则、维护稳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二是注意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不搞一切切。三是注意循序渐进,平稳发展,不赶进度。四是注意掌握舆论导向,主要宣传政府利益导向和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对其中操作问题如结扎等相关问题不炒作。
(三)抓好示范点,搞好宣传。“村为主”诚信计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的建设。要利用广播、墙报等宣传形式,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乡镇诚信宣传工作计划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是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文明城市品位的需要。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诚信经营,无忧消费”为主题,以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为落脚点,综合运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服务发展等职能,带动经营户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道德体系,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化和实现诚信兴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逐步实现“经营主体准入规范、经销商品货正源清,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经营环境和谐文明”的工作目标,努力把我县兆征路、店头街打造成为
政府的“文明工程”、商家的“诚信工程”、消费者的“放心工程”,推动我县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三、创建范围 兆征路、店头街全体经营户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区”活动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认知面,调动商家增强守法经营意识以及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创建推进阶段 在广泛深入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深入推进“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工作。
重点突出以下创建内容:1.建立健全诚信档案。要对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年度报告、行政许可等情况进行核查,认真摸底,建立创建区经营户诚信档案。2.清理规范经营主体。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检查经营主体资格,规范主体市场准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各种特约专卖、商标授权、品牌代理经营资格;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经营户,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3.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经营户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进
一步做好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对“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一律下架退市并依法查处。对抽检中质量合格率高、商誉好的经营户要给予通报表扬和宣传鼓励,对商品质量合格率低、质量管理松懈的经营户要给予曝光,责令落实整改措施并特别加强监督检查。4.严格监管经营行为。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无照经营、违法广告查处、产品质量安全、物价等专项整治,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净化“诚信经营示范街区”经营环境;调动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诚信机制的形成;实行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督促市场主体经营户亮照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组织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健全消费投诉维权机制和渠道,指导经营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5.建立经营户自律机制。依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律宣传和案例解读,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建立备案机制,对重大的营销活动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规范营销促销行为。
(三)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公示活动 采取基层市场监管所推荐的方式,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区”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参评范围为兆征路、店头街全体经营户。
1.评选要求:
(1)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坚持以诚待客、童叟无欺;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基本承诺,禁止强买强卖;所售商品,按“三包”承诺做好售后服务,承担售后服务相关费用。(10分)
(2)证照齐全,亮照亮证经营,无不良记录和举报。(10分)
(3)保证商品质量,销售的商品质量、标识、计量、包装、价格、广告宣传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分)
(4)经营者必须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得体(不得赤膊、穿短裤和拖鞋),举止文明,用语礼貌。(10 分)
(5)店面干净整洁,无占道出摊、乱扔垃圾现象,秩序良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爱护公益设施,积极参与卫生整治活动。(10 分)
(6)公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交易,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分)
(7)安全措施到位,全年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10 分)
(8)热心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10 分)
(9)无被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处罚的记录。无偷逃税、骗税及其他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的行为。(10 分)
2.评选办法 (1)采取推选和综评的办法,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由辖区市场监管所依据评选条件对我县兆征路、店头街全体经营户进行考核,考核分数设基本分(合格分)70 分,选送并择优向县局推荐文明诚信经营户。文明诚信经营户名额分配:兆征路 30 户,店头街 15 户。(3 月 15 日前完成)
(2)县局人教股负责将辖区市场监管所推荐的文明诚信经营户征求县局业务股室及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并予以公示。(3 月 22 日前完成)
(3)凡被认定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由县市场_颁发牌匾,挂牌经营,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3 月底前完成)
(4)文明诚信经营户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生重大问题,如治安事故、消防事故、欺诈行为、短斤少两、发生无原则纠纷、在商户和外界中影响较差的,直接取消其荣誉。
(5)以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为抓手,推进“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通过评比活动,公示评比结果,示范带动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
(四)总结提升阶段
巩固前阶段的创建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创建经验、做法、成效,探索和制定具体的长效措施和办法,并在全县主要街区逐步推广。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局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人教股,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乡镇诚信宣传工作计划方案4
政务失信记录
向社会公众公开
《意见》要求,要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不得以政府
换届等理由毁约
《意见》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人民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
政府重大决策
必经程序亮相
在重大决策制定的过程中,一些权力部门存在乱决策、瞎指挥的行为,缺乏深入调研评估,不征求民众意见;有的朝令夕改,一拍脑袋就变了主意。
对此,《意见》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明确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五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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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个人诚信建设文件出台
据_电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30 日出台,提出将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导意见》由_办公厅发布,旨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
环境。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
此外,还将选择一批重点职业人群,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涉及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专家指出,这些领域属于一旦发生诚信问题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领域,而重点人群属于教育程度较高、岗位特殊,并且有一定示范效应的人群。以这些领域和人群为突破口能更好地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还将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将考试舞弊、学术造假等信息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
_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_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人
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依规取消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要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乡镇诚信宣传工作计划方案5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诚信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社区社会诚信建设水平,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加强整治,完善制度,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环境”原则,围绕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存在的问题,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信用秩序,一手抓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着力在基层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上下功夫,初步构建我社区诚信建设配套制度,使我社区诚信环境有所改善,群众对诚信建设满意度得到提高,为构建完整的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政务诚信建设 1、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对我社区现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办证大厅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结果,完善便民服务制度。
2、对我社区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
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范围、形式等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重要信息公开和披露机制。在居民微信群将本年度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政府预算、重大突发事件等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逐步有序公开,全方位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4、加大反腐力度,强化服务承诺落实。严厉查处收受礼金行为,对社区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的,予以免职,并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决查处和防范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实施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其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贿赂行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干部队伍作风整治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不作为、慢作为等慵懒散行为。
(二)社会诚信建设 1、强化对社区存在问题的治理。进一步扩大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用;完善社区“三资”管理制度,固化合同签订、招投标、资产申请和报废等程序,发挥好银行监管账户、社区代理记账功能作用,做到大额支出应有社区居民代表或党员代表签字,对社区“一把手”不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的社区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严厉打击社区干部以权谋私、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强化对社区房屋(包括集体厂房和社区居民用房)出租和集体土地租赁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负责制,坚决打
击只租不管等只顾私自利益,不负责任、不顾大局的行为。
2、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引导在我社区注册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建立健全财务和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诚信档案;
3、开展个人诚信示范点建设。建立社区干部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人员管理等领域中作为重要参考内容;建立社区干部特别是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诚信档案,作为社区干部领导班子配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诚信干部坚决清出社区干部队伍,维护基层党组织形象;探索建立个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惩戒重点人群不廉洁、不诚信行为,增强个人信用意识,为社会成员树立诚实守信的表率形象。
三、实施步骤 20_ 年我社区诚信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1~3 月)。制订完善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启动诚信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10 月)。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进度情况进行会议讨论。
(三)考核总结阶段(11~12 月)。对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对未落实和未得到整治的问题,督促限期落实,同时巩固和
维护工作成果,使诚信建设工作融入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金水社区居民委员会 20_ 年 1 月 19 日
乡镇诚信宣传工作计划方案6
为贯彻落实《XX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深入推进我市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以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重要手段,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升政府诚信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履职及管理运行工作体系
1.提升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牢固树立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履职尽责。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在作出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以及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决策前,应举行听证会。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2.加快推进政务公开
3.加强公正监管
(1)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_等行政执法部门)
(2)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公正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4.提升服务能力
(1)推动在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环节开展信用承诺,强化企业信用意识。依法依规推进重点领域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进一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