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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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8 09:58: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监察部门行使的两项职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篇一】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的问题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三是个别单位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党组织的单独活动,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为所代替,而支部活动则被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个别单位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

     (六)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

     (七)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

     (八)党内监督不健全。基层党内监督机制缺乏抓手,不够健全,渠道不太畅通;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九)党建工作保障不力。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不落实。一方面,因缺少经费,造成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难、开展活动难、推进工作难;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二、做好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要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要明确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发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谋作为,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只有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要克服和纠正重经济,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经济行政业务的关系。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是要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党组织的领导带头抓党建,行政领导重视支持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配齐党务干部,尤其要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放到这个岗位上来,要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干部的行家;四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党的支部是党的基层管理组织,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最主要的就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使支部活动经常开展起来,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 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这样党要管党的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一是抓制度完善。 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二是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同时,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管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要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对党性不强或存在的某些问题的党员,各支部要做好帮教工作,找他们谈心,指出问题,提高他们的党员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对不称职的党员,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威信。三是抓党员的能力建设。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通过每一级党的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能力来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要着力提高党员的技能,开展“岗位练兵”“传、帮、带”活动,把岗位能手、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技能,带领大家学技能的氛围,以此来推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立足本职,丰富党建工作内容。要围绕全党的中心工作,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工商职能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工作方式上有所改进和突破;要结合机关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不搞形式主义,要在化解矛盾、理顺关系、调动积极性等方面来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推进党的建设。

     (六)加强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机制。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要按照党章的总体要求和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强化机关党组织的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能,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党员干部实行全方位、宽领域的监督,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置力度,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七)完善制度,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专业稳定的党务干部队伍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要改变党务干部兼职的现状,使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要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制订各基层党组织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纳入单位开支的预算之中,改变党建工作无钱开展的尴尬局面,为保证基层党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经费保障。

【篇二】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队伍专业化的问题。随着转录融合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内部职能部门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断强化。新形势下,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执纪执法一专多能。当前执纪监督队伍专业化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大量随编划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全面掌握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求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队伍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驻纪机构检监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机会相对较少,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矛盾不断突显,问题线索不断增加,随着干部转录一起从各级检察机关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较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消化积淀的问题线索,只有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力量,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办上,执纪监督队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执纪监督机制规范化的问题。一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党风政风监督与执纪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联动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当前执纪监督大多停留在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层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要深入、系统、精准地掌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只有探索拓展监督办法,真正实现执纪监督“长牙”“带电”。

  (三)执纪监督定位的问题。执纪监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不够准确,没有站在纪检监察视角剖析问题,有效破解执纪监督短板。一是过分依赖主责部门。把执纪监督等同于主责部门的行业监督,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还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计、财政等责任部门的业务监督,监督发现的问题停留在主体责任部门业务监督视点层面。二是监督没有紧扣纪检监察职责。执纪监督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主责部门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执纪监督变成了为主责部门拾遗补漏,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较低,与六大纪律和违法犯罪关系不紧密,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存在问题“表象”后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

  (四)执纪监督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执纪监督部门职责权限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更多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给党员干部敲警钟,让其“红红脸出出汗”,执纪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监督,目前尚无准确界定。二是谈话函询后续工作深入的问题。当前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处置的问题线索,以谈话函询方式为主,对于党员干部矢口否认、避重就轻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存在一定制约因素。实践中通常情况是转为初核后交执纪审查部门办理,让“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助长相关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谈话函询工作的震慑力。

  二、对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优化线索管理机制。执纪监督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严格实行室务会议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由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并可在开展重点执纪监督检查和重大审查调查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对外协作联动机制。针对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等特点,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对外协作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司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前置监督职责的履行,提高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形态间相互转化,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发挥好谈话函询的作用,以采信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的方式加强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探索“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建立谈话函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入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

  (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研究将监督范围扩展到监察全覆盖公职人员的有效途径,实现从单纯的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到善于挖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转变。采取“准初核”“准审查”“准调查”“谈话函询+”“面对面”谈话等方法,增强执纪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实效性,精准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中,重点要督促主责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并整改,执纪监督中要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为重点,把执纪监督重点放在违反六大纪律、违法行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苗头和问题线索上,让执纪监督工作“长牙”“带电”,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特点。

  (四)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通过派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将执纪监督业务素质强干部派出去培训,派出去的干部回到单位后要对单位干部进行培训,将学到的知识传达给所有执纪监督人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抽调人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等形式展开实战指导,让执纪监督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由执纪监督部门加强对对应联系的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积极探索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沟通联系、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派员专项督查相关工作、发放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篇三】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懈怠。俗话说,“人无志则不立”。如果一个人没有志向,没有目标,做什么事情都不会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兢兢业业。面对日趋复杂、任务艰巨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消极、工作懈怠,缺乏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导致行动上找不准方向、盯不准目标,干工作没思路,抓落实没招数,逐渐丧失了锐意进取的战斗力和战胜困难的信心,遇到问题不敢碰硬、不愿担责,世界观、人生观出现偏差,甚至犯下严重错误。

  2、缺乏执政为民的优良传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执政为民”是各级官员的标准。官员是代表国家来行使权力的,这个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赋予了的权力;所以作为官员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目前的实际是,某些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不是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而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有的部门和行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败坏了人民公仆的形象。

  3、政治和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成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但有的纪检干部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等现象。另外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还存在办案工作水平低、效率低,处理问题的技巧掌握不够等现象,不能沉下心来走近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存在浮躁心理和奢靡之风。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4、办案不公,不能秉公执纪。有的纪检同志在处理工作时存在人情心理,往往在处理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利益方面,看人脸、讲人情。其主要原因有下面几个:一怕得罪上司,在上司面前畏畏缩缩,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引火烧身;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四是在查处有关涉及领导的案子时更是没有主见,不能秉公执纪、维护社会公正,甚至有歪曲事实的行为,最后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改进措施

  1、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是立党强党的一个重大原则。理想是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对党忠诚,这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政治操守。纪检监察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不动摇,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最高信仰。纪检监察干部要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共同奏响新时期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组织的时代颂歌。

  2、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在新的形势下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新要求。我们要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求真务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克服浮躁心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

  3、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练就过硬的工作本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自觉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要信奉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到敬业、乐业、勤业、精业。二要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要拓宽知识面,掌握多学科知识;同时还要立足本职,努力钻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多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公正无私是恪尽职守的基本前提条件和重要思想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具有公平正义的政治情怀和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始终坚持秉公执纪,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坦荡胸怀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做到在法纪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不公报私仇、不假公济私,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在处理督察大案要案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用权为民,公正执法。

  总之,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良好形象,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能真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篇四】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大桥乡纪委在县纪委、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照《会泽县20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为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为促进我乡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现将20_年纪委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总分20分,自评20分)

  协助乡党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与各村、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份,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奖惩的依据。班子领导定人定岗负责全乡各项重点工作,工作创新有力。

  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年,乡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各村领导、乡属各中心站所部门负责人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等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由乡纪委、乡组织办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明察暗访4次。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作形式规范内容全面的党务公开栏,乡级制作6块,村级磨盘卡村、者米村各2块,全年在党务公开网更新信息99条。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9人次。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乡班子领导、各站所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认真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00余份。

  按时按质上报县纪委、纪工委要求的各类材料及表册,如月度工作汇报、重点项目督查情况报告、作风转变年活动督查报告、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等。此外,我乡纪委加强对整乡推进巩固提升阶段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保持案件查办的强硬力度(自评25分)

  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建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上级批转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制作了《大桥乡纪委信访登记薄》,结合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及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接访、下访70余次均登记在册,上级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件2件,均认真办理并回复。

  主动办案。始终把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保证办案质量。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要错误事实清楚,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规范有序。凡办理的案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档案。

  三、深入持久开展执法纠风(自评25分)

  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定期开展抗旱保春耕、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督查,形成书面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因管理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及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对重大决策部署自立项目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对支农惠农补助资金发放、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形成检查材料,规范填写档案、台账。

  积极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因监督到位、整改及时,未出现问责案件。

  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村民评议村干部工作,运用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对评议结果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

  注重在执法纠风中运用问责措施,认真办理问责案件。全年查办问责案件1件,即问责通报职工李凤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离岗。

  四、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自评20分)

  重视宣教工作。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认真研究、指导宣教工作,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理论2次。

  认真总结和宣传反腐倡廉成果和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把研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乡党委联席会议常设议题,全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及反腐败工作。我乡于20_年6月12日和20_年8月12日举办了2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思想意识。

  全年未提拔新任股所级干部,但制定了反腐倡廉专题培训计划。对全乡党员、干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辅导课1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四风之害》、《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权》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2次,乡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各站所部门负责人及14各村的村两委干部近60余人参加了辅导课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乡纪委积极配合分管联系的第七纪工委开展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健全相关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档案资料全面,活动效果明显。

  认真做好涉及大桥乡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工作。扎实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报道工作,全年向县纪委报送信息13篇,被采用3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刊物的宣传报道和征订发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五、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自身建设(10分)

  积极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村两委换届后调整充实村级纪检委员14名、乡属各单位部门党支部调整充实纪检委员9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的标准考察增补了乡纪委纪检专干1名,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队伍得到空前加强。

  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乡纪委印发了《大桥乡纪委制度汇编》、《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管理办法》、《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考核办法》等等,以供纪检监察干部随时查阅、学习,抓住召开工作会议、下村检查督导工作的时机,对纪委委员、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进行政治和业务的培训教育,召开纪检监督及村务监督委员工作培训会1次,全乡纪检委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培训会,通过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

  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督促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秉公执纪。印制、下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检监察条例》、《大桥乡纪委制度汇编》、《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管理办法》、《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考核办法》等等,并严格执行,全年未出现纪委干部、纪检委员、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违法违纪现象。(自评3分)

  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造性地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及时、认真组织全乡纪检干部参加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直接联系群众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明显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素质。(自评2分)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委的重要职责,推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通过长期努力,我乡基本形成了抓廉政、促勤政、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呈现出风清气正、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下步工作中,发扬成绩,迎难而上,继续做好我乡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和氛围,为大桥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篇五】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篇六】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桑植县纪委监察局强化对各乡镇(场)纪委和县直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内部监督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省、市纪委有关精神,20_年5月,县编委会召开会议,同意县纪委设立监督检查室,加挂在干教室,并明确了负责对各纪检监察机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情况的监督监察等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我们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要求单设监督检查室,20_年6月县编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县纪委独立设监督检查室,设主任1名,现与干教室合署办公。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

  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中纪委的全会精神,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二是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近年来,我们每年都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聘请专家讲授业务课程,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同时采取跟班等形式培训纪检干部,县纪委监察局还出台了《桑植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规定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跟班1个月,熟悉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水平。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树立良好形象。今年7月,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县纪委监察局集中半年时间,开展为期仍半年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下一步再深入贯彻市纪委活动精神。抓落实。

  (三)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一是强化纪律。为了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严明纪律,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树立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了《桑植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切实遵照执行。对县纪委监察局自身建设,提出纪委常委“六个表率”、全体干部职工“八条规定”的要求。按照省纪委出台的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县纪委将“十不准”制成小卡片,印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随时提醒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相关规定。二是强化管理。为了加强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本委局实行100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内容分为宣传教育、党风廉政、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队伍建设、综合信息调研保密等工作。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分乡镇(场)、派驻机构和非派驻机构三块进行,规定每个单位的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项目实行奖罚分,考核依据以县纪委各业务室平时检查、登记掌握的材料和情况为主,对派驻机构还将组织述职和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20%,业务室记分占总分的80%,综合得分为派驻机构的最后得分。将39个乡镇(场)纪委分为3个片、县直机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分为3个大组、6个小组,实行分片、分组管理,由纪委副书记牵头,每年定期召开片组会议,进行工作讲评,督查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实行票决制。

  (四)加强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协调能力。“纪委组织协调”是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我县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经常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形成合力,近几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次解决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实际困难。二是执纪办案能力。加大纪检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办案水平,经常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锻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开展办案室的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在具体办案中,互教互学,轮流主办案件,各室之间定期开展业务知识讨论,积极撰写案件剖析材料和调研文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独立办案能力。实行“一案一点评”制度。案件调查终结后,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听取主办人员的汇报和体会。加强“两规”人员库建设,人员增至150人。三是改革创新能力。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途径、新路子。先后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政体检”工作。特邀审理工作、“老区清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推介。四是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加强纪检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按“零违纪”、“零容忍”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违反纪律的,能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剖析。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为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是对办案、信访、调研等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对纪检监察工作抓的不力单位进行了谈话,如瑞塔铺镇纪委由于工作乏力,信访案件不断上升,上访人员不断上访,通过纪委领导督查谈话,加强工作力度,信访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针对我县办案数量下降的趋势,由案件检查室抽出专人,在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等单位进行案件线索排查。通过对以上单位案件处分人员身份的确定,再由相关单位进行党纪立案。对个别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办案不力,由纪委监察局领导对其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4人次,对于有案不办,瞒案不办的纪检监察人员,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严厉的组织措施,确保每年办案任务的完成。加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严肃干部纪律。县纪委监察局按照“零违纪”、“零容忍”的要求,严肃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行为。近3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查处了龙潭坪镇纪委副书记龙国清工作失职案件、打鼓泉乡纪委副书记向宏亮侵犯他人选举权利案件、陈家河镇纪委书记彭小波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案件,对违纪人员给予党纪处分,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加强内部监督是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纪律检查机关是协助党委抓党风、维护和执行党纪、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机关;监察机关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的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机构,如果监督不力或失去监督,权力也同样会被滥用,同样会滋生腐败,并且对党的形象、党的事业危害更大。近几年来,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更好的履行职责,首要地是应正确地把握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先做被监督的对象。只有自身清正廉明、作风过硬,才能有权力、有本事去监督别人;才能让被监督的人服气和接受;才能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纪检监察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二)加强内部监督是维护自身形象的迫切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执纪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被腐蚀、被诱惑的机会增多,一些意志薄弱者受利益驱动,为当事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或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或查而不纠、纠而不严,或不讲程序、超越权限,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查处腐败分子的过程中却把自己栽了进去。因此要想保证纪检干部在办案中能够排除各种干扰,正确地行使职权,维护形象,仅仅依靠干部自身的修养、觉悟和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配以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步骤都能得到有效的监督,这样才能保证案件质量,使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加强内部监督是一项需要紧而又紧、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由于经不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渐渐成为了权力、金钱、物欲的奴隶,滑入了泥坑,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事时有发生,且比率呈扩大趋势,逐年上升;错误性质呈多元趋势,名目较多;犯错误者职务呈上移趋势,不乏厅局级领导干部,不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搞纪检监察的干部犯错误,影响更坏,对我们党的伤害太大。必须痛下决心,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常抓不懈,堵住内部管理上的各种漏洞,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篇七】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监督难度。从权力配置上看,党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运行上看,制度约束刚性不强,有的制度不够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影响了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对履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二)基层纪检干部“专职不专干”“主业不主抓”现象普遍。从实际情况来看,基层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不仅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还分管经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事务等其它工作,一些专职纪检干事兼任组织、宣传干事,有的还承担妇联、团委等工作,导致在纪检工作方面精力投入严重不足,“种了别人的责任田,荒了自己的自留地”。(三)重查轻究,监督的执行力不够。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开展监督工作只停留在查阅资料、看台帐、听汇报上。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掩饰追责,以功代过,能捂则捂,能盖则盖,或者是避重就轻,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充当着“和事老”角色。对一般性问题免于追责,对严重性问题想办法“回避”处分,没有形成强大震慑,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篇八】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_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九】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体制不断完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找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工作和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的环节,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可以根据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出相应对策。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发展形势是良好的,但基层纪检监察面临的要求更加严格、领域不断地扩展、任务更加繁重、标准要求更高的变化,使我们必须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缺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局限性,主要突出表现在乡镇纪委书记抱有自己的工作被“边缘化”的心态。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集中于自己的专职,不去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事情,片面地认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和党委政府中心的工作不牵连的,所以情绪上出现失落,认为自己被“边缘化。”因此,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绩效,个别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待工作产生松懈麻痹的想法,且习惯用老方法、旧观念、老套路来解决各样的问题,对反腐败在各个阶段呈现的各个问题认识不够充分,不擅长研究新的问题、缺少创新精神、对自身的工作认识在思想上存在缺陷,加上在对于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上单面认为只要增加人数就够了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不能够把反腐败现象放在社会经济环境下,放在党建设大局工作中,以为严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尽管中央纪委书记多次明确授权给地方监督检察,但是对于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上还是难以实施。其次是对派驻机构管理的体制没有明确的区分,派驻机构说是双重的领导制,但是因人事管理在部门,且各样的事情都要依赖于人事部门,因而在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当部门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发生冲突时,就会发生倾向于重部门工作而轻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尤其在办案过程中容易受到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最后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导致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党委的办事机构和各个组织存在复杂的关系,工作关系不明确,难以集中精力解决各种问题。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科学工作方法尚未形成,且缺乏有效的实施,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片面的认为自己所做的工作只是“管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习惯用旧方法、旧观念,没有认真地研究工作方法,不注重工作策略,没有真正地以人为本。对于干部存在问题,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且没有真诚和他们交流,帮助他们发现存在的问题,只是简单地处理所犯的错误。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观念创新是创新工作的前提条件,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首先就要从创新思维方面入手,把正确的思想观念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努力做好“三个转变”,敢于创新,突破墨守成规的思想,针对反腐败现象勇于研究创新,提高工作质量。首先是从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转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越是繁重繁忙,越要防止抓住具体的事物状况,要考虑各样事项,从长远和全面来考虑问题,为了提高纪检监察水平就要加强全局性的观念。二是由封闭式管理转向开放式管理,要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思想统一、工作的协调性、保证内部整体性,从而延伸到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既要保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也要充分发动群众参加各样的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参透性,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来抓好党风廉建设。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既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的管理方式,又要讲究效率,以现代新科技手段来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篇十】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应是一个具有自身运行规律的系统,尽管这个系统内容广泛,结构和功能比较复杂,但它同任何一个管理系统一样可由决策、执行、监控三个子系统构成。其中监控这个子系统承担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对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的重任,也就是说检查、督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督查工作正成为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任务、地位、作用的变化和工作方法的进一步变革。纵观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案件催办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

  过去纪检监察的督查工作只是办理一些群众来信、来访,举报违纪案件的查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党面临新的考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越来越突出,纪检监察工作面对新的形势,督查工作逐步由单纯的事后案件催办向事前的预防型转化,督查的任务由单一的催办案件发展到对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等全方位的大督查、大督办,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教育的各方面,这时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过去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广泛意义上的督促检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室人员的“低层次”向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

  督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来以后,只靠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任务变成党委的职责,由过去的电话催办变成督查人员、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政工部门齐抓共管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检查,应成为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从大政工的格局出发,针对全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执纪、管教工作,“五防”工作和习艺安全工作的全方位出发,组织纪检监察、政工、管教、习艺安全部门的领导,组成常年的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督促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由过去每年发生十多起到20_年仅发生一起,20_年至今没有发生。各方面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三是在督查工作的本质特征上,从偏重于“务虚”向“务实”型方向发展。

  工作过程和工作形式,是事物发展的非本质的外在联系,对落实某一事项,过于注重形式和过程,督查工作就不能抓落实。纪检监察督查工作过去侧重于对布置的工作的'表面检查多,如党纪、政纪、法规学没学、学了几次、警示片看没看、查记录、有就行。现在在注重形式的同时更注重内容和实际。纪检监察部门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和环节采取事前参与、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我所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在执法过程中对劳教人员的请假、奖惩、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工作,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从办理的初始阶段就派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同时在各大队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大队重大问题的决策,把监督检查工作

  放在各项工作用的全过程,减少工作的失误,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也是新时期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督查方法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方向发展。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新形势下必须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查办结果及时公布或向新闻媒体通报,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便于舆论监督,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督查效应,而且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

  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来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保质保量的完成督查任务,对查办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正成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针对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对策,始终保持督查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向步,为此,笔者建议:

  1、加强纪检监察督查制度建设

  过去的督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办案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通过查阅案卷,看它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纪律条规是否正确等方面去进行督查。往往满足于文字案卷。从督查的内容上看,纪检监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督查实践中无章可循。为了维护督查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督查的实效性。笔者建议应首先加强督查的制度建设,对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纪检监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配备强有力的督查人员

  督查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监督,要达到这一目的,靠的是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质量,而不是督查的数量。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相对紧缺,没有专门的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有时往往应付了事。为了达到督查工作的目的,建议在精减机关工作人员的同时,增加督查工作人员编制,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担任专职督查人员,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督查质量。

  3、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也应该及时围绕党委想经济、议经济、抓经济这个中心上来。监督检查,要为经济这个中心出主意想办法,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懂经济,当好党委的参谋。督查干部工作如何,主要是看他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因此,要使督查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加强督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适应工作要求。

【篇十一】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_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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