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是一种屈光不正。当眼睛处于放松状态时,平行光进入眼睛并在视网膜前聚焦,这导致无法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图像,称为近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由于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近视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到20xx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xx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各相关方面的行动
(一)家庭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每天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体育冬夏令营等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避免孩子学习和娱乐活动过多使用电子产品。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课外培训,杜绝盲目参加培训。坚决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不问兴趣、跟风报班。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不让孩子在走路时、吃饭时、床上、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下看书或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注意关注孩子视力异常的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课堂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到眼科医疗机构验光或采取其他矫治措施,避免因不正确的验光配镜导致近视加重。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根据相应标准选购和使用照明产品。
(二)学校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教师要督促学生读书写字时身体坐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和教师要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园文化。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
禁止幼儿园“小学化”。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为儿童提供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三)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干预,20xx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后,及时更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规范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并发症的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加强健康教育。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四)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自觉遵守学校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培养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五)有关部门
教育部。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成立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等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高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加强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部组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20xx年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强制性标准,适用对象为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要有利于保护视力。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体育总局。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财政部。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三、加强考核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国务院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办法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总局制订,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核实各地20xx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每年开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_]7号)精神,加强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
2.坚持综合防控原则。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教学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坚持常抓不懈原则。把"防近"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学段要求,将其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防近"工作。
1.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见附1),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以此形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在校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3.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不拖堂。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限制课外作业量。不随意增加学科教学学时,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90分钟。
4.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5.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可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根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其课桌椅高度。
6.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
7.坚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认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
(二)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见附2),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每月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3.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放假前,通过品德与生活课或体育与健康课、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保护视力教育,使之与经常性"防近"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促使"防近"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4.教师应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课间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5.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时间达45分钟,应休息10-15分钟时间)、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
6.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近"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和动员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的参与,扩大宣传的效果。
(三)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
1.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预置1-3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有条件的学校应配置2种以上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备可调试课桌椅。
3.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采光玻地比应达到1:4)。
5.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黑板照明应另设2盏横向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分布均匀,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_)要求。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
附1: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附2: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
附1:
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一、学校领导
1.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学生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近"工作计划和措施。
3.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终对学生"防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4.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防近"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防近"措施。
5.定期研究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防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班级"防近"经验。
二、体育卫生或思想教育管理部门
1.负责制订学校"防近"宣传教育计划,组织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近"宣传活动。
2.管理学生"防近"工作,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生管理和班级评比监督内容。
3.组织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
4.组织开展师生眼保健操培训与评比工作。
三、教学管理部门
1.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
2.严格控制各学科的测验和考试次数,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布置课外作业适量。
3.督促教师做到板书、多媒体课件字迹清晰端正、大小适当,容易辨认。
4.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学生每天一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列入教学计划,将上下午眼保健操时间排入课表。
四、总务后勤部门
1.及时检查、修理及更换老化的灯管,确保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国家标准,照度分布均匀。
2.定期安排教室墙壁粉刷,维护教室墙壁清洁,并监督采用低彩度、高亮度的材料进行粉刷。
3.选用耐磨无光泽材料的黑板,并定期维护,确保黑板表面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4.根据学生身高,合理配置课桌椅。保证每间教室内至少有2种以上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配备可调试课桌椅的,要配合班主任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 为卫生(保健)室或学生活动室配备视力表灯箱,并标出5米线。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为每间教室配备标准对数视力表,标出5米线。
五、班主任
1.掌握班级学生的视力变化情况,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做好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学生的分档管理工作。
2.教育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读、写姿势。做到读、写姿势和握笔方法正确,眼睛距书本三十厘米左右,写字一小时要休息片刻,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行进的车中看书,不在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
3.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4.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至少调整一次学生座位。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或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随意多留课外作业。
6.定期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视力保护工作。每学期至少利用一次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近视眼的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注意控制学生在家用电脑、看电视时间,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学生视力有变化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7.督促并指导学生每天上下午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8.组织班级干部、红十字青少年、卫生员共同做好班级的视力保护工作。
六、任课教师
1.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按时下课。
2.教学过程中,合理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3.教学过程中,做到板书字体清晰、字迹规范;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时,要调整好字体大小、颜色和光线强度,做到字体、背景简明清晰,对比度明显。
4.严格控制测验和考试次数,按照规定要求布置课外作业,控制学生作业量。
5.配合班主任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6.配合班主任督促并指导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七、校医(保健教师)
1.负责拟订学校"防近"工作的计划,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实施。
2.每学期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经常性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
3.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2次视力检查,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分析视力减退的主要原因,对视力不良的学生进行分类管理。
4.学生视力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5.经常到教室检查学生用眼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以及眼保健操实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对生活委员或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培训,指导他们在班级中开展"防近"工作。
7.培训、指导师生眼保健操工作,使之学会并掌握眼保健操的正确做法。
第三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用眼健康,有效降低近视发病率,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具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健康第一”理念,以校为本,多方联动,系统整合,构建较为完善的县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维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助力我县“三区三园”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近视防控宣传
建立近视防控科普和宣传体系,利用好已编制的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动漫、微视频以及其他宣传资料等,通过网络、自媒体、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有效接收近视防控诊治的科学知识和信息,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以学校、社区为重点,依托宣传栏(窗)、家校通、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家长会等载体,加强学生家长、学龄儿童青少年的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知识、技术普及,引导家长和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帮助儿童青少年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
(二)开展近视普查工作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牵头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科学开展近视普查,并建立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功能和近视数据信息库,力争20_年底前完成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县教育局要做好智能视力检测设备的配置工作,确保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全覆盖,制定学生近视监测制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开展视力健康检查2次以上,落实检测人员,确保每千名学生配备2名检测人员。县卫健局要负责好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教师正确使用智能视力检测设备。
(三)推进健康育人工程
高度重视学校在近视防控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改善教学环境,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问题。重视教学环境建设,推进校园环境的美化、绿化、洁化,注重绿色校园建设,加快推进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力争到20_年健康促进铜牌学校建成率80%以上。切实做好减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切实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并落实控制作业总量职责,定期抽查、征求家长意见。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培养学生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
(四)实施家庭护眼行动
充分发挥家庭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关键作用,改变“重治轻防”观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了解科学用眼知识,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科学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引导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五)加快推进示范建设
紧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县创建目标,加快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监管,加强音像制品市场、网吧等清理整顿。加强视力矫正市场整治,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强化市场准入,规范日常培训管理,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确保规范运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开化传媒集团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化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成立乡镇(办事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区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现防控工作目标。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科学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联合县卫健局,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年2次以上的视力监测制度。指导中小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指导学校严格按照国家采光和照明标准要求,规范教育教学场所。严格规范教材、教辅、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的征订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县卫健局:加强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眼视力健康宣教,因地制宜开展指导服务。加强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建立监测信息化平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要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建立0-6岁儿童视力档案,确保覆盖率达90%以上。会同县教育局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专家指导委员会,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等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县财政局: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县文广旅体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比赛,积极引导支持相关体育社团组织(协会)、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加强网吧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加快探索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时间的措施。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配备与职称评审工作。切实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保障力度。县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及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配合县教育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团县委: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开展近视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意识。县妇联:围绕近视防控组织开展家庭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妇联在家庭健康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开化传媒集团: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教育督导。从20_年起,县政府每年对全县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工作开展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年度防控措施得力、工作优秀的学校和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对防控措施不力、未实现年度防控工作目标的学校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县教育局要将学校近视防控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压力传递和工作任务。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各乡镇要主动督促属地学校做好近视眼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协调,主动加强与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的协同配合,积极落实责任清单。对年度任务目标完成优秀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未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把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幼儿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幼儿近视眼新发病率。
(二)坚持综合预防原则
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控制幼儿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游戏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只是,培养幼儿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幼儿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积极参与活动。
(三)坚持常抓不懈原则
把“防近”工作作为幼儿园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要求,将其贯穿到保育教育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坚持全园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佳佳幼儿园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园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对各班级开展“防近”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组 长:康俊琴
副组长:王爱东 张凤
成 员:任丽婷 许琳琳 塔娜 乌雅恒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吉镇佳佳幼儿园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教师开展工作;
3、督导、考核、评估“防近”工作实施情况;
(三)切实做好幼儿“防近”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防近”工作
1.将幼儿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先的依据,以此形成园领导、教师、幼儿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幼儿在园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周计划,安排每周活动和作息时间。依据学习和生活规律,按照动静交替、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游戏与活动。保证幼儿每天睡眠12小时。
3.教师可根据本班情况具体安排每天的眼保健操时间,组织幼儿学习做眼保健操,并做好记录。
4.每学期对幼儿视力做一次检测,由校医帮助完成。
(二)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在园内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利用校讯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保健知识,培养幼儿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读书和用眼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坐姿,少看或不看动画片,控制幼儿与电视的距离等良好习惯。
3.教师应将培养幼儿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并贯穿于整个常规教育中,随时健全幼儿“防近”坚持制度,每天督促幼儿到户外活动或远眺。
4.通过家长会、校信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督促家长为幼儿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幼儿近距离用眼时间(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轨医院就医。
5.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近”宣传活动。
四、考核与评估
建立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检测方法和制度,保证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的完成,科学评价防治效果。
第五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为全面实现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及身心健康发展,有效降低近视率,阻止不良视力在儿童青少年中的发展趋势,提高广大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意识,形成良好的自我保健习惯,增强青少年眼睛保护能力,我园特制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爱眼日”活动,普及科学用眼知识,降低青少年近视率,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倡导预防近视从今天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真正体会到明亮眼睛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设各种教育活动,介绍近视的危害,近视的预防,教育广大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达到保护视力,减少眼疾,普及康复知识,增强青少年真假性近视的科学防治方法,提高爱眼护眼意识。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以提高全民素质的目的。
三、具体措施:
(一)学校近视防控工作重中之重。
做好防近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初为防近宣传月,将其列入幼儿园工作计划;保证每天1次眼保健操。
(二)做好宣传、管理工作
1、利用广播,进行有关保护视力以及预防近视的保健知识讲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从而使儿童懂得护眼常识,用眼卫生,自觉预防近视,提高视力水平。
2、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以达到其预期的效果。
3、让学生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保证体育课的质量,切实保证每位儿童都能得到真正的体育锻炼。
(三)做好普查工作
9月份幼儿园对儿童进行视力普查工作,要求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并将普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及家长,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测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分析与管理,通过爱眼活动,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幼儿园、家长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四)将儿童"防近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严格规范"防近"工作。
1.将儿童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落实各有关人员的职责,以此形成幼儿园领导、教师、儿童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视"工作机制。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防近视”工作作为提高我国人口素质,推动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防近”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定科学合理的儿童在园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的课程和作息时间。
3.教师应将培养儿童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并把“防近”工作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儿童不良姿势,帮助儿童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
4、可以通过家长会公众号宣传单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建议家长为儿童提供有利保护视力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例如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等,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
幼儿园要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介绍眼疾的危害,近视的防治,眼外伤的预防,教育广大儿童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达到保护视力,减少眼疾的效果。
第六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活动目标:
1、了解眼睛进入异物后的简单处理方法。
2、知道红眼病会传染,教育幼儿不用别人的手帕或用脏水揉、擦眼睛。
3、在活动中幼儿倾听音乐,大胆的游戏表演。
4、能遵守规则玩游戏。
活动准备:
情境表演:"排除眼中的异物"。
活动过程:
1、以情境表演引入。
2、引导幼儿讨论。
(1)明明的眼睛怎么啦?(进了灰尘或是沙子)
(2)眼睛进了灰尘或沙子应该怎么办?
3、讨论:眼睛除了进了异物后不舒服外,还有什么时候不舒服?,(得了红眼病的时候)
(1)得了红眼病有什么感觉(很难受。眼睛会流泪、怕光,还有轻微的疼痛,眼睛冲血、肿胀、结眼屎等)
(2)得了红眼病该怎么办?(因为红眼病会传染。得了红眼病就不能同小朋友在一起,更不能用别人的手帕、毛巾,或用脏手去碰眼睛,也不能牵别人的手,不能使用别人的东西等。)
(3)红眼病的预防。(得了红眼病要及时治疗。)
4、师小结:告诉幼儿要爱清洁、讲卫生,严格保护自己眼睛。在红眼病流行的时候,不到公共场所去玩。
教学反思:
教学过程中,幼儿积极配合,认真尝试,在自主练习里获取了经验,又在集体练习里感受到了快乐和喜悦,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教学目标也得到了圆满的完成。
第七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_〕7号)精神,加强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
2.坚持综合防控原则。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教学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坚持常抓不懈原则。把"防近"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学段要求,将其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防近"工作。
1.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见附1),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以此形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在校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3.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不拖堂。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限制课外作业量。不随意增加学科教学学时,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90分钟。
4.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5.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可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根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其课桌椅高度。
6.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
7.坚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认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
(二)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见附2),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每月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3.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放假前,通过品德与生活课或体育与健康课、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保护视力教育,使之与经常性"防近"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促使"防近"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4.教师应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课间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5.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时间达45分钟,应休息10-15分钟时间)、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
6.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近"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和动员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的参与,扩大宣传的效果。
(三)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
1.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预置1-3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有条件的学校应配置2种以上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备可调试课桌椅。
3.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采光玻地比应达到1:4)。
5.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黑板照明应另设2盏横向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分布均匀,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_)要求。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
第八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把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幼儿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幼儿近视眼新发病率。
(二)坚持综合预防原则
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控制幼儿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游戏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只是,培养幼儿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幼儿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积极参与活动。
(三)坚持常抓不懈原则
把“防近”工作作为幼儿园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要求,将其贯穿到保育教育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坚持全园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佳佳幼儿园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园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对各班级开展“防近”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组 长:康俊琴
副组长:王爱东 张凤
成 员:任丽婷 许琳琳 塔娜 乌雅恒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吉镇佳佳幼儿园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教师开展工作;
3、督导、考核、评估“防近”工作实施情况;
(三)切实做好幼儿“防近”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防近”工作
1.将幼儿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先的依据,以此形成园领导、教师、幼儿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幼儿在园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周计划,安排每周活动和作息时间。依据学习和生活规律,按照动静交替、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游戏与活动。保证幼儿每天睡眠12小时。
3.教师可根据本班情况具体安排每天的眼保健操时间,组织幼儿学习做眼保健操,并做好记录。
4.每学期对幼儿视力做一次检测,由校医帮助完成。
(二)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在园内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利用校讯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保健知识,培养幼儿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读书和用眼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坐姿,少看或不看动画片,控制幼儿与电视的距离等良好习惯。
3.教师应将培养幼儿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并贯穿于整个常规教育中,随时健全幼儿“防近”坚持制度,每天督促幼儿到户外活动或远眺。
4.通过家长会、校信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督促家长为幼儿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幼儿近距离用眼时间(看书、写字、看电视、用计算机)、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轨医院就医。
5.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近”宣传活动。
四、考核与评估
建立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检测方法和制度,保证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的完成,科学评价防治效果。
第九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呈上升和低龄化趋势,近视已经成为影响我省儿童青少年健康素质的重要问题。为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率,遏制近视低龄化现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体育局《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近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围绕每年“全国爱眼日”活动主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安排专业医务人员深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指导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加强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健康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的预防保健意识,倡导儿童和青少年科学用眼,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各地教育部门要发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在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落实每学期至少1次视力健康教育活动的要求,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和家长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请学校告知家长在校外时间履行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各地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制订培训计划,对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长、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进行眼健康知识和近视防控工作要求的培训,增强教育机构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的重视程度。通过广泛宣传培训,使科学用眼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普及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健康用眼知识,争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98%、教师及家长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95%。
二、坚持预防为主,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一是改善学生学习环境。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改善教学卫生条件,教室采光、电光源照明、课桌椅高度等教学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做到所有教室全部张贴视力表和眼保健操图,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加教学学时,保证课间休息时间,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上课,统筹控制好学生的家庭作业量。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学校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
二是培养学生良好用眼习惯。全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2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程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教育和督促学生保持正确的读写姿势,减少近距离长时间用眼,减少使用电子视频产品,保证充足睡眠和均衡营养,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习惯。鼓励和倡导学生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积极参加有益于眼肌锻炼的体育活动,有意识的增加望远时间和次数,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三是强化视力筛查和近视预防。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定期普查制度,组织医疗保健人员深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视力普查,及早发现视力异常儿童青少年,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通过早期干预,遏制儿童青少年视力下降势头。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对儿童青少年进行屈光筛查,早期筛查出屈光不正等异常或可疑眼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努力减少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发生。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儿童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妇社〔20_〕13号)要求,做好儿童(重点是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与指导。3岁以内儿童主要进行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3岁以上儿童主要进行儿童视力、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儿童在3岁以前筛查1次,3岁至7岁以内每年筛查1次。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3岁以内者在6个月内进行复筛,年龄在3岁以上者在3个月内进行复筛。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筛查机构进行复筛。对复筛仍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告知监护人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二级以上设眼科的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进行确诊和治疗,并作记录。对视力有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治措施。
三、规范防治服务,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水平
一是健全近视防控服务体系。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和江苏省防盲治盲规划(20_~20_年)要求,将眼保健服务纳入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眼科专科医院、医疗机构眼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任务和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应普遍提供近视门诊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近视康复矫治工作,构建适合我市市情、方便可及的近视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使我市儿童青少年的近视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视低龄化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消除因低视力与屈光不正导致的可避免盲。
二是规范近视矫治服务。各地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纳入眼科医务人员专业培训内容,根据需要开展眼科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安排基层眼科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儿童青少年近视康复适宜技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眼保健、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水平,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服务能力。推动屈光不正的规范化筛查、诊断与科学矫正,提高验光矫正服务的整体水平,减少因为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加快视光师培养,提高眼视光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医学验光配镜流程,避免因不规范的验配导致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发生和近视程度的加深。
三是强化综合防控效果。积极开展针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规范化筛查、预警、防治等研究,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和方法,逐步建立科学、系统的防治模式和有效的干预途径及办法,不断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质量,有效改善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状况。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的特色和优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组织。各地卫生计生与教育部门要把近视防控工作作为推进儿童青少年素质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纳入卫生和教育相关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卫生计生、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成立徐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市级成立由眼科、眼视光、眼保健、中医、营养等专家组成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附件2),负责全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和咨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干预、控制和保护研究。各地要逐级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和专家组,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各地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学校素质教育综合考核体系,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以及近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或学生近视率增加比例高于平均水平的,在一定范围通报,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综合防控试点。各地要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融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长效防控机制和市、县、镇联动的分级防治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正”,强化综合防控效果。各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学校要积极探索把健康融入所有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全面促进学生体质健康。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第十篇: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连云港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被确定为全国84个“20_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教体艺厅函〔20_〕13号)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海州”规划纲要,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以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为基础,以提升近视防治服务能力为支撑,以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为保障,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努力提高我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使儿童青少年近视眼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我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_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新发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5%,优秀率达25%以上。
三、建立健全防控责任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2.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区教育局:成立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合格学校(园)”创建为抓手,推动教育行政部门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家校协同防控近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近视诊疗工作,组织眼科医院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眼保健及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组织医务人员走进中小学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近视防控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档案,加强全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对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
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及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的管理,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娱乐性公共场所,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
区财政局: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经费保障,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着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控知识,正面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四、强化学校综合干预
3.健全学校保健机构。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配备有相应资质卫生(保健)室,可以采取聘用、购买服务、返聘退休医务人员或者以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方式聘任卫生技术人员等,确保每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以保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4.改善视觉环境。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从20_年新学年起,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实施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达9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20_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增加校园绿色覆盖率。
5.拓展科普宣教。将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各中小学要以《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中的“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坚持做眼保健操”、“选择良好的用眼视觉环境”、“保证睡眠、均衡营养、加强锻炼”、“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六个项目内容,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和“6月6日爱眼日宣传周”活动,有重点、逐项深入地把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传授给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家校互动形成合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开展视力健康知识竞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6.科学保教保育。积极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区域整体实施课程游戏化,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7.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竞赛交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落实每一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可以终身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全面实施周末及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在周末及寒暑假要面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
8.减轻学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9.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10.培养良好用眼习惯。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并正确掌握执笔姿势,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每堂课结束前,随堂老师组织学生进行一分钟“米”字眼运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向家长及时反馈。
11.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学校要本着必要和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12.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严格落实一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加强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和新发率的统计分析,对视力低于5.0的学生,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开展个体防控指导,加强视力下降预警机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早干预、早发现、早矫正、早治疗,不错过最佳视力保护时间。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五、发挥家庭重要作用
13.家长要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合法权益,与学校紧密配合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引导帮助孩子参加课余体育锻炼,形成家庭运动氛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周末及寒暑假体育作业,从小养成终身锻炼健身习惯,监督、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以及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的不良习惯。控制孩子非学习目的的使用电子产品,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不使用电子产品,更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作为玩具替代品给0-6岁的儿童使用。
14.优化家庭卫生环境。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孩子创设符合要求的家庭学习照明、读写桌椅条件,掌握孩子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当视力出现异常迹象时,应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近视程度加重。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膳食,多食用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食品。
15.密切家校协同沟通。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眼健康和个性化建议等情况。健全家委会参与学校健康管理工作的机制办法,督促家长履行保护子女视力健康的义务。家长要结合学校教育指导,帮助学生增强健康意识,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异常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及早到专业眼科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随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读写坐姿、握笔姿势、用眼习惯以及体育锻炼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助教育。家长应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挖掘孩子的潜力,开展适合的教育,配合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六、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等六部门组成。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近视防控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将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17.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科学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专项工作调度、通报和约谈等推进机制。每年对各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工作不力、近视率居高不下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或约谈相关学校(幼儿园)负责人。
18.完善工作奖惩。每年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下降目标以及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三年高于当地同类学校或地区平均水平的申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或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9.积极开展防控试点工作,探索中小学生近视眼科学防控措施与方法。在试点学校通过推广体育运动、推广近防眼球操、配置近防矫控设备和视力检测设备,推行“学生视力保健日常行为监督管理”等手段,充分调动学生自主性,自觉保护眼睛视力。
七、加强各类保障措施
20.建立视力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从20_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及时反馈学校,进行提醒教育。学校每学期结束前要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医疗机构检查,并采取有效防控、治疗措施。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实行动态管理。
21.规范诊断治疗。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22.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将近视防控宣教的节点前移至孕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综合干预过程,使婴幼儿父母能掌握近
视防治知识,尤其是了解电子产品对儿童视力的伤害,并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防控。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2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使用等达标情况和近视防控措施应用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并纳入有关评估指标体系。现有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釆光照明达标情况要在20_年前整改到位。
24.严格监管近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严禁没有眼科医疗资质的机构或个人以借宣传近防知识或进行视力筛查为名进校园推销近防产品或配镜。
25.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定期对中小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卫生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