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合集36篇)

工作计划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3-12-26 18:02:5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

(一)措施得力,扎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二年,压滤机滤布也是关键年,要突出重点,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健全和完善依法治理保障措施和保障制度,确保“五五”规划的全面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的宣传

(三)制度健全,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并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平安创建相结合,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模范镇、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2

1月5日上午,__区法院召开20__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培训会,__法院全体入额法官、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刘光辉主持,就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结构情况、陪审案件数量、陪审案件类型等方面进行通报。20__年以来,__区法院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切实做到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陪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__年度,__法院人民陪审员增至94名,是入额法官总数的倍。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不断壮大,有效扩大了群众参与面,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民陪审员参陪案件2060件,陪审率。人民陪审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参审案件逐年上升,办案水平逐步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队伍壮大;二是结构优化;三是素质增强。实行了“三大转变”:即从“叫不来、不愿来”到“主动来、自愿来”的转变;从业余的“陪衬员”到“精通型”陪审员的转变;从“审而不议”到“既审又议”的转变。

会上,__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桂林对全体人民陪审员表达诚挚的谢意,对人民陪审员一年来的工作和辛勤的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也对今后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20是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新的一个年度,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要以微信群为纽带,形成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互动交流机制,政治处也将以微信群为平台,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不断促进本院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上向陪审员发放了__法院编写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人民陪审员通讯录和工作证。优秀人民陪审员代表王天祺、肖应平作了典型发言,环城法庭庭长胡艳鹃讲解人民陪审员工作如何参与案件审理,审管办主任罗琳讲解庭审中司法礼仪等问题,为__法院年人民陪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3

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_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乡_为主题,认真落实_七五_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大力开展_法律进乡村_活动,教育村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内容

_法律进乡村_是指村组的干部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民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三、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村_两委_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对村_两委_干部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_两委_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二)利用农闲时段,组织村民参与集中学法,观看普法电视节目。

(三)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俗称_法律明白人_)。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离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五)加强对本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全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六)要加强本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实施步骤

_法律进乡村_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xx年3月至6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_法律进乡村_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三是培训骨干,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x年6月至xx年11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_法律进乡村_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年11月至xx年12月)。

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重点工作:一是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二是做好迎接上级检查。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_法律进乡村_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_法律进乡村_作为_七五_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教材、有阵地、有措施,确保法律进乡村的效果。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制定_法律进乡村_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对表现优异的个人要予以表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按照《_四川省委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川委发〔xx〕25号)和《万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源市_法律七(加一)进_工作方案>;的通知》(万法组发〔xx〕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结合我市_三农_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xx乡_法律进乡村_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我市_六五_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大力开展_法律进乡村_活动,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法治万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_法律进乡村_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使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化解,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体系,使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依法整治,农民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强化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使农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_三农_。按照_十二五_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_法律进乡村_各项任务,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宗旨,着眼于农民群众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乡村、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_法律进乡村_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使我市农村干部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基层组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升,全面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形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村、农业、农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不断开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四、任务内容

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与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新修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掌握以下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二)学习掌握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方法措施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4

卷宗质量不高一直是我们中和法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往个别卷宗表现在装订卷宗态度不认真,材料不全,有些卷宗未能体现程序的严谨,还有错字、漏字,甚至关键数字弄错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是装卷态度不认真的具体体现。 鉴于此,我们20_年决定实行卷宗质量个案个人负责制,即谁办案,谁装卷,谁负责的卷宗管理体制,根据院里每月

对卷宗的评比打分情况由我庭的内勒对我庭的卷宗质量进行统计,落实到办案法官个人,并将统计情况及时上报给庭长,以便庭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5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20xx年,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构建和谐、平安、法治天仙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确保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一年的工作作如下计划: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6

按照上级提出的“三不变”“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我局党组班子始终把计划生育当做大事来抓。多年来,一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局计生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每年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该项工作,确保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不落后,不出现任何问题。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育龄妇女季服务工作。在一年四次季服务中,要求局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上站接受普查,并做好回访工作。由于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单位5名育龄妇女(其中1孩4人,2孩1人)已全部按要求落实了避孕节育措施,并且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100%,且本年度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

2.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对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奖励,做到按季发放,每人每月10元,并且及时按要求上报计划生育奖励各种报表,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不缺人、不虚报、瞒报。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7

二0xx五年上半年,xx人民法庭在县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布置,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重调解、精审判、强执行“的工作思路,开展各项工作,法庭已经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为了更好开展下半年的工作南对xx人民法庭上半年的工作予以总结回顾。

二xx五年上半年,xx人民法庭共收案x件,其民事x件,刑事自诉x件,执行x件(含旧存的民事x件,刑事自诉x件,执行x件);已审结民事案件xx件,刑事自诉案件x件,执结x件;因法定事由裁定中止审理民事案件x件、刑事自诉案件x件,中止执行xx件,其余案件均在审理、执行之中。

在审判工作中,xx人民法庭始终追求有效率的公正,重调解、精审判。法庭同志经常换位思考,能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法庭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精减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实现早日结案。尽管法庭只有两个人,人力不足,但全庭上半年无一案超案限,所结案件大部分在审限的一半以内办结,除了办理xx法庭服务区内的案件,xx庭还接受县法院调剂,办结了较有影响的力源房产案、水车屋火灾损赔案等。由于能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能严格依法操作,保持公心,办案质稳步提高。与往年同期相比,案件的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调解成功率大幅上升,人民群众对法庭审判的公正和司法权威的确立普遍认同。

法庭的执行工作的开展与审判工作同步,由于法庭仅有两个人在岗,执行工作主要做的是强制执行的前期限准备工作。xx人民法庭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继续推行强制执行预告制度,力图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法庭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诉讼须知,以书面形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告知被执行人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明以法律、晓以利害,促使被执行人权衡利弊,自觉履行义务。法庭已对接到通知书而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六人向院长申报办理了拘留、罚款决定书,并在县法院法警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南君超实施了司法拘留。

继办结了桂花乡人民政府与李武斌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案后,在二xx五年上半年,应xx镇党委、政府的请求,法庭为当地集镇开发和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法律咨询,协助做了大量的拆迁动员工作。此外,xx人民法庭还应段家河镇党委、人大、政府之邀,为其镇村两级干部讲授普法课,协助培训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成员。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8

在实习期间,我跟随付风海法官学习,他的法庭调解工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付风海法官,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法院冯村法庭庭长,人到中年,知识广博,业务精深,睿智善言,期间他带领的法庭荣获市“基层先进法庭”、省“集体二等功”、“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主管的民事案件调解率常在80%以上。且无一上诉发还、改判,无一设法上访,从根本上化解了民事纠纷,不留矛盾隐患,多次得到上级和周边百姓的好评。

观察付法官的实际工作和研读他的工作报告,可以大致归结他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第一,重视调解工作,注重庭前调解和庭中调解相结合。付法官在工作上取得的突出成就,缘于他对调解工作的重视。他认为诉讼审判制度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存有一定的缺陷,而调解工作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人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不易留下隐患,这样才符合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在这种观点的驱使下,他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调解。无论是在庭审之前,还是已经进入了庭审阶段,能有调解的机会,他都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积极认真地进行调解工作,争取使诉讼双方握手言和。

第二,注重法庭调解工作与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紧密合作,化矛盾纠纷于萌芽中。付法官除了在法庭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外,还积极地下乡去发现萌芽中的矛盾,通过乡镇干部、村委干部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配合,在小矛盾演变成大矛盾、非得诉讼解决之前,化解矛盾于萌芽中。这样虽然付出了额外的辛苦,但却极大程度的减少了复杂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的发生,总体上减轻了司法工作的负担,有利于一方治安的稳定,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第三,注重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率。光调解没有成效也不行。付法官说:“调解是一门艺术。”他在调解时,及其注重调解的方法和手段。他在工作报告中曾总结自己的调解工作经验,任务应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调解。针对不同性格的人要运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对于一些思想先进的人可以进行思想沟通,说服其牺牲让步,而对于另一些人则可直陈利害;对于科学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可以进行科学的理论沟通,对于一些迷信较重或信奉宗教的人,则不宜直接进行科学方面谈话,而应委婉另行方法解决。等等。

第四,调解人员应有广博的知识,例如心理学、管理学乃至宗教的一些知识。付法官曾开玩笑说:“要做好基层法官,一要会相面,二要会算卦。”虽是玩笑的话,却道出与个人沟通时,应要用相宜的方法很多地区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迷信心理。广博的知识和经验,是调解时灵活运用各种方法的前提和基础,这也才能和不同的当事人做更好的沟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自愿为原则。这是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实现矛盾的彻底解决,也才是调解工作的宗旨所在。

付法官的法庭调解工作经验给了我很深的启迪。我们应深刻了解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很早就建立其一套包括诉前人民调解、法庭调解等在内的调解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大特色。调解制度也的确有其巨大的优越性,发挥着良好的作用:调解制度有利于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彻底化解纠纷矛盾,弥补诉讼制度的不足等等。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完善调解制度,让它在新时期继续为社会主义法治乃至社会安定做出贡献。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9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乡村、难点在乡村、希望也在乡村。为深入了解江苏乡村法治建设现状,探索乡村法治建设的有效路径,笔者近期专门赴江苏省某农业县展开了专题调研,并为推进全省乡村法治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该县乡村法治建設的基本情况

该县地处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四市结合部,下辖40个乡镇、街道(场)、480个行政村(社区),人口万,其中农村人口万,是江苏省人口最多、陆域面积最大的县,也是比较典型的农业大县。近年来,该县在法治建设进程中,以村干部管理、乡村普法宣传、基层司法服务、村居民主管理、乡村生态保护等为抓手,努力将法律制度、民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三农”工作,乡村法治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_年被评为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区)。

以规范基层干部履职行为为切入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县委、县政府敏锐地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80%以上集中在基层村(社区)干部,规范村(社区)干部的日常行为是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20_年初,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编制了《村(社区)干部工作手册》《“三务”公开清单手册》等,细化村(社区)干部25项常规工作的具体流程,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坚决执行“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追究案发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有效推动了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通过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着力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该县依托已建成的县、镇(街)、村(居)1500个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文化村村行”等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挂图、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向广大乡村群众宣传贴近生产生活实际的村民自治、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让法律真正进入寻常百姓家。

以优化法律服务为增长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组建专职调解员、社区矫正监督员、村委会负责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员的“五个一”队伍,按照办公场所、规章制度、档案台账、考核标准、标牌标识的“五统一”标准,在各村(居)普遍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开辟了乡村法律援助和办理公证事项绿色通道。

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支撑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创建标准,以增强村民法律素质、依法建章

龙源期刊网立制、严格村务财务公开、维护社会稳定等为主要内容,将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全县已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5个。

以乡村稳定工作为关键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注重加强人民调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规范矛盾调解工作流程,建立了39个镇(街)调解委员会和480个村(居)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585人,村级调解员全部配齐,牢牢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乡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该县乡村法治建设发展趋势良好,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虽有提升,但“打官司太麻烦”“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较为普遍;乡村宗教有一定影响,全县宗教活动点900多处,占所在设区市的3/4以上;基层司法所普遍力量不足,工作力度亟待加强;乡镇干部认识和重视程度不一,乡村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乡村法治建设有待全面加强。尽管县委多次强调,法治建设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但部分镇(街)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等工作比较重视,而对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乡村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是被动应付,造成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村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等方面还存在偏差,一些干部办事不讲政策,习惯我说你听,想当然任性作为;部分村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矛盾或纠纷,不是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而是采取打架斗殴等极端方式解决,还多次出现“信访不信法”等无端上访现象。

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质态有待提升。该县司法行政政法专项编制107人,实有97人,虽然缺编、空编现象明显好转,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被借用等现象仍然存在,司法所法律人才短缺、工作人员青黄不接的现象一时难以解决。此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缺乏行政司法的创新思路和有效举措,制约了乡村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人才基础和制度激励有待强化。近年来,该县按照“五个一”“五个统一”的标准设立了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但工作人员缺乏、服务内容简单化等制约了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发挥。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专职法治宣传队伍力量不足,普法联络员、村委会负责人等兼职法治宣传队伍效能发挥不够;普法志愿者队伍等虽登记造册,但发动组织不够。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过多流于形式,在志愿者义务讲法、遵守乡规民约等方面,缺乏乡村法治建设的激励机制。

三、进一步推进全省乡村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龙源期刊网

早在20_年2月,_中央、_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三农”工作要以法治作保障,要全面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其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应当从强基固本的角度出发,着重抓好法治宣传、矛盾排查化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向村(社区)延伸覆盖,展开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五大行动”。

强化工作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应将乡村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健全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增强农工办、农委等涉农部门以及村(居)干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法治融入涉农行政管理以及村(居)党团建设和村居建设,为“一所三站点”基层组织建设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夯实乡村法治建设的组织基础;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推行“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政府责任和村(居)两委会权利,推动村(居)干部严格按照“权力清单”所规范的权限与工作流程透明操作,夯实乡村法治建设的自治基础;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细化村(居)民议事规则,更新村规民约,把村(居)成员、各种组织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界定,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公序良俗等方面的法治要求变为全体村(居)民的共同约定,夯实乡村法治建设的民主基础和社会基础。

完善工作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不足,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必须强调治理理念,在引导社会力量方面下功夫,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的全新工作格局。针对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超过80%的现实,应依托农业合作社,培育、扶持、孵化一批社会组织,引导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到“一村(社区)一顾问”,明确服务途径、服务标准,激发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过程中,加强与团委、文明办的协作,通过畅通服务渠道、规范服务记录、尊重保护权利等手段,着力解决队伍组织不紧密、激励不到位、名称不统一、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巩固工作平台。大力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统一职责职能、统一识别标志、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加快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机构的上下互联、相关单位间的左右互通,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工作网络的扁平化管理,以信息化手段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乡村法治建设的社会合力。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功能,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公民道德升华的深度融合。

提升工作能力。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司法行政从业资格考核,增强人民调解员服务乡村法治建设的能力。探索创新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激励机制,改变按形成调解卷宗数发放补贴的常规做法,在固定薪酬的基础上着重考核调解质量,看有没有依法调解、有没有“案结事了”、有没有“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没有达到要求的坚决扣减一定补贴数,切实提升其工作能力。

龙源期刊网

优化工作载体。以需求为导向,整合分析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帮教安置等数据资源,建立法治建设需求库、重点服务对象档案库的“云平台”。从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入手,周密思考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丰富推广相应法律服务产品,探索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工作流程,不断强化乡村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创业经商人员、企业务工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不同情况,分别形成完整的分类式、菜单式、融合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提升法治宣传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對已经建成的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县“三务”公开标准和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摘牌。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0

摘要:乡村振兴国家大战略和疫情双重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并取得一定的成就,同时一些现实问题也相继呈现,诸如:乡村立法制度不健全,没有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等。若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康、平稳、产业可持续发展,亟须探寻既能促发展又能破困境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径,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丽乡村之路。基于此,对乡村振兴下的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案例研究

今年2月22日,《_中央

_关于做好20_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_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指出“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政府不能当“独裁者”,应该当“引导者”,应当鼓励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建设中来,主动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在参与中获利的同时为乡村发展贡献集体智慧和力量,同时引进企业投资,发展智慧农业,旅游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乡村振兴样板,最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

1乡村振兴下的美丽乡村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涵盖基础设施、景观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文化传承、乡村旅游以及产业发展等,需要加强整体规划,才能提升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本土特色和乡村发展需要的综合考量,助力各个方面协调发展,以美丽乡村为基础,以产业为特色,以现代科技为爆点,做现代智慧服务型乡村。

2乡村振兴下美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内生动力不足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由于深受农村固有传统的影响,作为乡村建设主体的村民把自己置身局外,让政府在乡村建设中唱“独角戏”。调查发现,90%的村民都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不关注,信息和政策的传递多为单一的自上而下模式,缺乏主动性,参与意识薄弱。

村庄规划缺位,乡村建设无规划可依

一方面,村庄规划缺位,大部分村庄没有编制村庄规划或编制的村庄规划未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导致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批体系中村庄规划空缺,乡村建设项目无规划可依。另一方面,部分村庄规划实用性不强。“多规合一”前,无论是原有城市规划体系还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对乡村产业、村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均缺乏布局和安排,导致各地乡村产业等项目落地存在一定困难。

3乡村振兴下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径

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

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加强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

传统乡村文化中包含丰富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动力,更是推动乡村持续性发展的灵魂。根据乡村发展需要和地方特色精准文化定位,理清美丽乡村建设思路,才能确保助力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进行有机融合,助力传统乡村文化的创新传承。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将智慧现代注入乡村,能实现乡村的长足化发展,更能使农民接受新思想、新理念的熏陶,提升其生活质量。虽然我国十分重视发展乡村,提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但由于在初期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缺乏统一规划,导致乡村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建筑均质化状态,“千村一面”问题也得以显现。

规划方面,分类引导村庄规划编制

坚持美丽乡村建设先规划后建设,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开展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应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实际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成为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力量

产业是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源泉。一是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造血工程”。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通过政府帮扶机制和企业反哺形式加以解决,但这些并不是长久之计。从长期来看,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必须构建乡村财源基础,而财源基础的根本在产业;二是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持久动力。美丽乡村建设是为了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形象,推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更好分享改革开放成果,而实现这个目标,乡村产业的作用不可替代。产业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更好地为美丽乡村建设争取民意支持,农民的支持是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持久深入的内在动力。同时,产业发展为乡村融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重要载体和比较优势。

4乡村振兴下的美丽乡村建设案例分析-以三亚市天涯区水蛟村美丽乡村为例

村庄概况及现状问题分析

水蛟村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中南部,是三亚市天涯区的一个黎族行政村距三亚市区车程20分钟。目前水蛟村现状问题如:村庄主干道沿线景观性不足,村庄道路有开裂现象;缺少雨水排水管网、服务设施简陋,使用率低,缺乏旅游服务设施,村民庭院杂乱,黄土裸露,缺少路灯、垃圾桶、标识系统;三产产业缺少互动,产业单一,资源未整合,未得到合理开发应用。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着力打造主干道沿线沿线村民庭院、围墙等进行景观提升,同时沿线进行绿化和围墙整治,基础设施排查,实现雨污分流,结合村民使用需求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打造趣味性活动场所,结合现有村民活动场所增加旅游服务设施、标识系统等,整合水蛟村现有资源如温泉、蔬菜基地、垂钓园、精品民宿等资源,实现三产联动;

规划目标

与村庄规划衔接,以美丽乡村为基础,以黎族风情、温泉度假旅游为特色,以现代科技为爆点,打造一个集温泉度假、亲子娱乐、田园休闲、乡村文化的智慧型综合服务村庄,引领三亚美丽乡村的发展,建设成为三亚一流的现代智慧服务乡村,成为三亚人民的后花园。

重点打造产业

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高旅客参与性,大力发展体验旅游、休闲度假等“文旅+乡村”的融合产业业态。村庄总体定位为一个集温泉度假、创意旅游、亲子娱乐、田园休闲、乡村文化的智慧型综合服务村庄。利用现有自然资源本底,结合“三亚智谷产业园”,打造农人主播培训基地、三亚的冬季菜篮子基地和都市农庄。多元化产业融合的现代化产业业态,形成一、二、三产业链。目前水蛟村以第一产业(芒果、水稻种植)为主。产业结构较为单一,难以带动经济快速发展。未来水蛟应以一产为基础,一二三结合,形成“1+2+3+X”的模式,以多元化的产业带动就业,提高经济活力。

结束语

要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要实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乡村振兴不在于乡村是否变成城市,关键在于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城市的差距是否缩小;也不在于村民是否变成市民,关键在城乡户籍所附带的公共福利是否平等、城乡公共服务是否均等化。要实现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目标。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韩莉,战炤磊.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J].唯实,20_(12):64-67.

[2]李日生.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美丽乡村建设之我见[J].绿色环保建材,20_(12):195-196.

[3]朱明霞.乡村振兴视域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策略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_.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1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

号】宁波市第十五届_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宁波市第十五届_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_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_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_年5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_常务委员会

20_年4月8日

浙江省_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

(20_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_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_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_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五届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_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

(20_年12月29日宁波市十五届_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_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_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法治乡村建设的促进、保障以及监督工作。

本条例所称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的法规制度健全、治理方式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公众法治意识提升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法治乡村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负责、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和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面依法治理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法治乡村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解决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

际组织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治乡村建设的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

市和区县(市)民政、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公安、综合行政执法、财政、文广旅游、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法治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开展村务决策、村务公开、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

村民按照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有序参与法治乡村建设。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平安建设等活动,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涉及乡村事项的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网络政务服务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中的基础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处置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效果。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依法开展涉及乡村的规章制定工作,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章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和完善涉及村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公XXX解读工作。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涉及乡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第十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规范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实行清单化管理,不得随意增加。

已经纳入清单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的工作事项,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

本市建立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乡村建设履职清单制度。履职清单应当明确具体职责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和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依据、决策结果等信息,为公众查询、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提供便利,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签订合同等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发布文件、作出决定、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

法治乡村建设应当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适用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规范,促进村民自治的法治化建设。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规范村民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引导民风民俗等,可以对尊老爱幼、婚丧礼俗、餐饮消费、垃圾分类、村容村貌管理等内容规定守规奖励和抵制约束的措施,并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村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当在表决通过后十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工作给予指导。

第十五条

村应当依法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行使村级权力、村务管理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监督工作中,可以听取本村乡贤、热心村民的意见建议,也可以聘请审计等单位、人员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方案应当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村民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查询要求,村民委员会应当为村民查询提供便利并作出解释;村民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畅通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鼓励通过村民说事等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引导村民运用法治方式协商解决自治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村民委员会应当明确村民说事制度的主体、内容、范围、渠道,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建立说事、议事、办事、评事的流程。

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实施村民说事制度,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开展村民说事:

(一)提供便于开展说事的场地,受理群众诉求;

(二)编制说事清单,并向村民公布;

(三)通过村民信箱、说事热线、手机客户端等途径畅通村民说事渠道;

(四)建立村民诉求分流承办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并听取参与说事

的村民对办结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反馈;

(五)建立村民说事台账,记录村民说事的主要内容、商议过程、办理情况和评议结果。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在区县(市)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以及运行流程,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公布。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当包括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应当依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以及运行流程办理相关村级事务。

第二十条

区县(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村民纠纷。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基层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的建设,指导其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人民法院应当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作用,推进乡村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建设,利用移动微法庭推行网上立案和案件远程审判,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涉农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依托村警务室等开展乡村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促进群防群治工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2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无财产案件按照法发(20xx)15号文件要求,在9月30日前全部执结。

8月15日前,中院将两级法院未结案数量报省院,县、区法院具体报中院时间,由中院执行局电话通知。

8月30日、9月15日、9月30日,每半月中院向省院报结案情况一次,县、区法院依次提前报中院。

(二)本市尚有一件最高法院督办案件,按要求结案。

(三)进一步做好执行信访工作,巩固上半年成果。

(四)按省院统一部署,搞好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工作。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3

时间:20_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措施

摘要:我国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农村法治建设的支持作用,需要在保证农村法治建设取得理想效果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阻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因素、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相关措施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对农村法治建设面临的困难及影响因素有所掌握的条件下,提出完善农村法律法规等解决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法律意识;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党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手段。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要从扩大基层民主、提高村民自治程度等方面出发,保证农民群众自觉行使自己权利,并将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当作新农村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实现新农村法治化,是新农村建设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将农村建设与农业发展结合起来,可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下,为农村建设提供广阔空间。

1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农村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法律制度是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同样是促使农村法治化的依据。但是目前我国农村运行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立法不完善的缺陷,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农村建设各个领域,使得农村基层干部在开展工作时无法可依。并且有的法律制度内容操作性较差,没有做到与农村法治建设实际情况相结合,尤其是法律责任还没有明确界定,会降低法律制度的规范功能和强制功能。除此之外,编号:

时间:20_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农村有的法律规章还没有及时修正和完善,不能满足农村法治建设需求,无法发挥法律制度在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是指农民有关法律的知识理论、心理、思想及观念的总和,能体现出他们的法律认知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但是还存在农民主体意识薄弱、对权力盲目崇拜等问题。农民法律意识对其法律行为有直接影响,是提升法治舆论导向作用的重要来源。目前广大农民群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极少借助法律手段来保障其自身权益,在农民法律意识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会对农村法治建设带来较大阻碍。

2阻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因素

社会主义农村法治建设比较落后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基层政治体系运行问题。我国在基层_管理方面,通常采取党政两套班子共同管理的方式,在农村法治建设中运行这一政治体制,还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情况。相关制度规定中指出同级党委领导只单纯体现在关键决策制定上,不应由党委直接办理行政类工作。但实践过程中,无法做到各部门职能明确,这种情况下不会影响管理工作开展,但会造成农民诉讼无门,对农村法治建设有不利影响。二是经济发展落后会阻碍农村法治建设。长期以来,受到城乡二元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导致农村经济滞后于城市,农民收益增长缓慢,农业效益差。并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全,在交通和水电建设等方面有所不足,是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良好开展的经济因素。

3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相关措施

健全农村法律法规。为了推动农村法治建设进程,需要从健全农村法律

编号:

时间:20_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法规这一角度出发,为农村建设奠定基础。需要将有关农村的法律制度作为法律体系重点内容,注重这些法律条例的完善和实施[1]。例如,我国加大了对《农业法》制定及实施的重视,围绕农业发展建立了结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及相互影响的法律体系。另外,为了有效落实农村法律法规,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及立法原则,以促进和保障农业发展作为法律法治制定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做到法律法规的制定符合农村法治建设需求。另外,还应尽快制定有关农村经济建设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明确农村市场主体、保障农村市场正常运行、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条例,为农村发展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要想保证农村法治建设朝着正确方向开展,则应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法治理念,这是新农村建设良好开展的关键。实际进行农村法治建设时,要根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将涉农法律问题的解决放在突出位置,最大程度发挥法治力量在农村建设上的推动作用[2]。并且在法治理念有效树立基础上,能促使农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法治化程度,将相关法律制度落实到农村建设中。首先,要做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尽快构建以工促农的经济增长机制,在城市发展带动下,充分挖掘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经济基础,是实现农村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机制。其次,应遵循民主管理要求,适当加大农民基层干部的行_力,为农村法治建设有序进行加以保障。具体来说,确定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能动性,能有效加快农村的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农民群众法律行为对农村法治建设效果有一定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以便确保农民行为规范。并且农民群众是农村建设的主体,提高对其的法治素质是建设法治化农村

编号:

时间:20_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的关键,只有在农民具备较高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才可为农村建设提供较大推动力。相关部门要针对农民群众组织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以法律知识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并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加强农民法治思想建设。要将有关农民利益的法律教育及宣传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从建设和谐农村、维护农民利益等要求出发,加大对农民法律素质的培养,以便加强其自治能力。同时,还应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激发基层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并实行考核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掌握情况、法律素质等进行评价,以便为其提供专门的法律知识指导,发挥他们在农村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法律服务。除了上述措施外,还应通过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来确保农村法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主要是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是需要高质量完成的工作内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使得他们能做好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3]。

4结束语

为了促进我国农村的良好发展,需要从农村法治建设角度出发,采取一系列建设措施,为农村发展奠定基础。当前新农村法治建设还面临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和法治建设物质基础落后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因此,要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从基础制度建设、法治意识培养等多个角度出发,为农村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晓艳.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困境及对策[J].山西农经,20_(4):1-2.

[2]王晓洁.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体会[J].中国科技投资,20_(5):263.

编号:

时间:20_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3]潘诗意.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现状及提升方法[J].管理观察,20_(20):78-80.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4

在新的一年,我们中和法庭努力做好庭审工作,主要是规范庭审过程,让我们的法官善于倾听,多多思考,并且尽量少说话。

首先,要善于倾听。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要善于倾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我们的法官在听讼时不能老是低着头看案卷,要抬起头来观察各方当事人的言行举止及反应,捕捉一些细微的信息形成我们法官的内心确信,从而判断真伪,查明事实。

其次,要深思熟虑。法官是判官,思考是判断的前提。法官的魅力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在于他那充满智慧的思考。整个庭审过程就是法官在听讼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并作出判断的过程。在庭审时不光要思考事实,还要思考法律。要进行理性的思考,要让我们法官的每一个判断都有充分的理由,都要有令人信服的推理过程,要理性思考,理性判断! 再次,多嘴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法官的魅力不在于他的口才而在于他的思考和判断。很难想象一个在法庭上喋喋不休的法官能给当事人带来多少可信度。而且话多了以后会无意中暴露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和观点,而使当事人对法官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所以说多嘴对法官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5

1、六字庭训 贯彻落实

2、司法联动 诉调对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_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遵循新时期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一年以来,西塘法庭继续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全调解”。一是树立“全程调解”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二是树立“全心调解”理念,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耐心、细心、专心调解,不厌其烦、锲而不舍。三是树立“全力调解”理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切手段,动员一切力量绝不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有可能,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

另外,我庭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审判员的指导下,积极调动了书记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考虑到书记员的送达、记录、宣判等程序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尤其在书记员送达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当事人释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作用。在送达诉状副本的过程中,书记员积极了解被告方的意见、询问是否有调解意向,判断双方的调解可能性,并通过电话联系原告,如双方达成合意,即以笔录形式加以固定,再另行安排调解时间,及时解决纠纷。对于年老、残疾、文化素质低的当事人必须宣读判决书,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降低上诉率。通过书记员的参与,由书记员庭前调解达成协议或初步意向的多达300余件,大大的提高了调解率,缩短了审限。全庭上下齐努力,全年案件调撤率达到71%。

3、假日法庭 西塘特色

为了促进西塘古镇旅游业和谐、有序、快速发展,着力提高西塘景区快速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11月11日,我院党组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为大局服务的高度,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在法庭辖区西塘古镇景区内设立了景区假日法庭,作为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项具体措施加以实施。

景区假日法庭成立之后,主要受理游客之间、游客与景区之间以及景区内居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由我们法庭派1名法官、1名书记员利用休息时间,逢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假日法庭办公,对景区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采取当场立案、当场调解的方式。与此同时,景区假日法庭还将与先前成立的西塘镇旅游管委会、西塘派出所旅游警队、景区城管大队、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西街、西园、塘东街、朝南埭4个社区居委会共同协作联动,及时调处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为游客营造一个舒心的旅游购物环境。

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不仅是大力开展巡回办案的需要,而且也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发展的需要。做好假日法庭的审判工作,对于维护景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法院及法官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已经成为古镇西塘的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截止今日,景区假日法庭已经接受群众来访百余人次、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数十人次,当场调处矛盾纠纷4起。

4、法庭博客 真诚为民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6

中政委、最高法院法发(20xx)15号文件《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通知》和中政委、最高法院《关于继续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通知》,是结案的要求和标准。

(一)加大执行力度。按“工作方案”文件“四、活动要求”中的“(三)分类制定措施”的要求,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为七种情况,分别处理。尽最大可能,对于查找到有财产案,优先清理。

(二)依照法发(20xx)15号文件第三条1-4的要求结案。这种结案是永久性结案,不要扩大解释。

(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按法发(20xx)15号文件第三条8的要求,列举七种情况结案;第三条9两点要求,即:裁定书要写明具体内容,要告知申请执行人。

(四)重新立案执行。按法发(20xx)15号文件第三条10的要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如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可以恢复执行,但要重新立案,列入当年案号。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7

1、查清积案底子。(时间段为5月16日至5月23日)各审判业务庭要迅速开展工作,对所有至20xx年4月30日超法定审限未结的刑事、民事、行政、重审、再审诉讼案件,按照超过三年以上未结、十八个月以上未结、六个月以上未结三种类型逐一登记造册,注明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庭和承办人等审判信息,并按延期或超期时间长短排序,全面澄清诉讼积案底数。

2、找准未决原因。(时间段为5月23日至5月27日)各审判业务庭要及时阅卷、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每一宗案件未结的原因,找准症结,按照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公告等符合法定情形延期未结和不符合法定情形超期未结进行分类,一个案件对应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同时要注重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

3、强化工作措施。(时间段为5月16日至9月15日)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审判力量,加大清理力度,院、庭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办案,加强指导协调。要求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在清理积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保证长期未结积案结得了、办得好,确保诉讼积案按期结案和办案质量。要求三年以上无法定事由未结诉讼案件到6月底必须审结,其他无法定事由超审限未结诉讼案件到9月15日审结,如未按期审结,承办人须制作清积期间所作工作以及不能审结原因的书面报告,报经庭长、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交审管办汇总上报中院。

4、落实审限管理。(时间段为5月16日至10月15日)要针对诉讼积案清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反思,寻求对策,查漏补缺,整章建制。要通过此项专项活动认真整理提炼办理案件质效高的法官的办案经验,大力进行表扬推介;对办案责任心不强、效率低下以及不恰当中止案件的典型事例进行通报追责,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抓好根本,打好基础,防止边“清”边“积”。要建立健全审限警示、督办、催办制度,要明确界定扣除审限、延长审限的情形,实行严格的延期审批制度,要建立健全审限分析通报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正确研判审判工作形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8

【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和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尊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本队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职工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对职工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整治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违法现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

极倡导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职工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以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

三、基本途径

(一)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

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19

一、健全网络,制定计划,实现业务指导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全年民事审判工作要点

二是全年业务培训计划

二、贴紧审判,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

一是大力开展“课堂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三是定期召开理论研讨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岗位竞赛活动

三、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法庭搞好审判管理

一是指导法庭实施民事速裁

二是指导法庭规范诉讼调解

三是推行庭前预备制度

一是进行证据交换二是归纳、总结、确认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

四、遵循审判规律,到位不越位,正确开展个案指导

五、强化民一庭自身建设,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20

要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层次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将各种普法形式推向生活,贴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密切与法律的关系,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在发挥好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阵地等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媒介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必须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周)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按时上报开展活动的情况。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21

“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

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

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

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

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

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22

法庭工作总结

一、多措并举打造“便民法庭”

今年年初,法庭从立案、审理、送达等各个办案环节采取多种便民措施,打造“便民法庭”。主要做法是:一、完善硬件设施,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法庭在一楼大厅设置了司法便民台;二、发放“便民联系卡”,畅通便民渠道,印制了“便民联系卡”向当事人发放;三、坚持“六快”原则,大力提高审判效率,坚持“快立案、快送达、快保全、快调解、快开庭、快结案”的原则,切实保证办案的有序高效;四、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五、设立假日法庭,坚持巡回办案制度,让便民诉讼“零距离”。以上便民措施推出不到半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一致赞誉。

二、提高审判诉讼效率和案件质量

在审判工作中,环城人民法庭始终追求有效率的公正,重调解、精审判。法庭同志经常换位思考,能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法庭规范审判流程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精减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实现早日结案。最明显的变化,法庭的结案率和调撤诉率大幅提高,上半年已基本上消灭了超审限的案件。

今年年初,法庭审理案件改变了以前的作法,即所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必须全部着装到庭审理案件,调解不成的案件,由全体合议庭成员进行合议,并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流于形式,真正将合议落到实处,提高了案件的质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案件的上诉率、发改率明显下降,调撤率大幅上升。另外,为了更进一步地提高案件质量,法庭实行了由正、副庭长对法律文书和案卷的.校对和复核,确保了案件最后不会出现常识性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案 件的质量。

三、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化解执行难案

在提高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的同时,法庭还特别注重对执行难案的处理。今年年初,法庭对每个干警贯彻能动司法的理念,积极化解执行难案。对执行难,法庭干警积极主动的研究对策,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如法庭主动请求市中院的支持,在云梦法院的配合下,对一起市委、市政法委高度关注的强制迁出案件予以圆满的执行。另外,法庭还主动做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和解工作,对近十件多年未得到执行的案件均以执行和解结案。同时,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大多数当事人出于对法律的威慑,均积极地予以履行。由于积极主动的化解了执行难案,有效地阻止了当事人上访,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乡村法庭的工作计划和目标23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乡村经济建设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及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为此国家相关产业部门在党的十九大会议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和目标,以期在优化乡村治理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从目前来看,在优化治理过程中,村民自治落实难度大、公共服务需求大以及农村产业资源浪费、环境资源受到破坏等问题屡屡发生,从而影响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鉴于此,本文主要阐述了优化乡村治理的重要性,并针对当前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境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治理措施,从而为保障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重要性;困扰因素;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_)02—0032—03

在党的十九大会议报告中,国家相关产业领导机构明确地将乡村振兴战略提上了会议日程,以期为未来城乡经济的正向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经过相关实践发现,通过优化乡村治理的手段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地整合配置农村资源、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它还是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顺利性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新产业时代下,乡村经济作为城乡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农村产业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及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故此进一步优化乡村治理、提升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推进得知乡村建设、健全全乡风气文明是科学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

一、优化乡村治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产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社会各界及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高度中式。为此,党的十九大会议报告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首次将“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提上乡村建设的工作日程,同时也重点强调了“三农”问题对国计民生的影响,以期从根本上提高人们对它的重视程度,为城乡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简单来说,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是党在新时代下为处理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等问题而提出的具有一定统领性、全局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战略方案。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升农村产业经济发展水平、建设良好的生态生存环境、创造文明科学的乡村发展风气以及改善农民的经济生活状态等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优化乡村治理不仅是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其他方面要求的助推器,在有效整合农村资源配置、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通过推进农村田地的公平合理、优化乡村村落的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农村的自然资源以及完善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风良好的乡村治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对农村产业资源进行合理化的分配和整合,为农村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以及民生等领域的进一步发展。由此,加强乡村优化治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科学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基础保障。

二、现阶段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党的十九大会议保障中明确地将“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案纳入了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体系中,从而为其方案的顺利实施和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理论。但是从目前来看,由于“三农”问题的遗留性和根深蒂固性,在进行乡村治理的优化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优化乡村治理过程中村民自治的落实难度较大

简单来说,所谓的村民自治其实就是在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过程中,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种重要参与方式和处理相关实践问题的重要手段,同时它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来看,在优化乡村治理过程中,由于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导致村民在自治的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挑战,即一方面是因为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农村中的优质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造成许多优质新兴人才流失的同時也使得相关产业机构无法在人口基数较少的村落选出合适的领导者,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村官变村霸”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使得基层农民自身权益有时无法得到应用保护,进而导致农民不敢积极建言的同时也无法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人口流失情况严重,公共服务的需求却在不断变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区域发展的地域性特征显著,即城市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远远高于农村地区、沿海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远远高于内陆地区,从另一角度来说当前我国经济在人口密集区域、资源集中区域和沿海区域的发展速度最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量的农村户口人群以“求学”“就业”、“工作”方式和理由纷纷流入城市,进而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其与农村经济的之间的差距愈发显著,进而对社会的稳定性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新兴群体的定居、求学等趋势的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优质人口的流失不仅给农村优化乡村治理增加了工作难度,同时也间接导致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数量的显著增加,而由于这些群体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弱,无法承担起高强

推荐阅读:

国企接待办工作计划书(精选12篇)

门诊护士长进修工作计划(精选7篇)

团小组进社区工作计划(合集41篇)

校园平安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推荐4篇)

平安保险一周工作计划(10篇)

日间化疗方案工作计划表(优选8篇)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