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每个人多少都会想在这繁华都市谋取一席之地,这时候每个人都似乎为了这样或那样的事去竞争,为的是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但我们却需要遵守一大推的规则,如公司规章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等。也许是太多条条框框的限制,让人们的心思变得不再单纯。正如之前俏江南董事长江兰改变国籍这一事件来说,她曾在某综艺节目上声称自己是中国人且不会去改变国籍,可谁知最后还不是改变国籍了。也不难知道,改变国籍的她,在经济上获得了更大的利益。又如前段时间频繁爆出的某某官员贪污多少百万,“房叔”“表叔”名下多少房产,多少名表,皆让人感到心惊。放眼一看,中国房价节节攀升,又有多少人买不到房子,但高官却坐拥多处豪宅……这些事件的不断涌现,越来越反映出明文规定后面存在的各种漏洞。由此反观为民学校该两对选手不按规定完成比赛,使得双方皆成功的结果,并非真的值得赞扬。
他们采取另类的方法去比赛,这是一种创新,他们没有按规则来比赛,是违规的。当然,这是涉及情与法的问题,从“情”的角度看,他们没有进行激烈的争夺,没有人失败,反而能在最后给彼此拥抱,这种和谐的社会氛围在现时这个社会尤为重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从“法”的角度看,他们是违规的,一旦由于“情”的关系使他们顺利过关,这会引起其他失败队伍的不满,是钻了规则的缝隙。但我认为,情与法本是两难,而法中有情也未必不可,因他们都是在谋取双方最为和谐的比赛结果,于此规则若能多些人情味更好,而不是仅仅认可最后的比赛结果。
就是换一种角度去谈规则,只要你是从积极的方面考虑,尽管结果可能差强人意,也无需太过在意,或许有时“法律不外乎人情”也存在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