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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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9 11:22:1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工作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

  统一战线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根据省委统战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皖统〔20_〕3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和政治优势,是党的一项长期方针。学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2.高校统战工作本质上是团结人的工作。学校统战成员具有层次高、社会联系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合作,把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团结起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是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对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

  二、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范围

  3.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团结协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发挥文化传承主阵地作用,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实现新跨越。

  4.学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学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三、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5.从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党委负责同志分管统战工作,党委会每年至少有一次会议,检查总结和研究部署学校统战工作。

  6.把统战理论和政策纳入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校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亲自做统战工作,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执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7.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基层党组织、院(系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重在落实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经常沟通,及时了解、分析和向党委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努力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贡献。

  8.加强统战工作机构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部长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充实专职统战干部,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构成情况,设置统一战线委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9.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财力支持。根据统战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费预算,为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创造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民主党派活动场所。

  四、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10.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每学年召开1—2次学校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研究落实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

  11.完善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召开党代会,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委工作报告可事前征求他们的意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也可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或一些具有代表性、知名度较高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组织有关大型活动或庆典时,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其他工作会议或活动,应视其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或参加。

  12.完善党委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委统战部要安排好党委成员的联系交友名单,名单应突出联系交友对象的代表性,并适时进行调整;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经常走访本单位的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谈心活动;就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和本部门的工作征求意见,听取反映。

  13.建全民主监督制度。要支持党外人士就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办学治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鼓励他们深入进行调研,积极反映情况,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支持他们发表不同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合理的要积极采纳,一时办不到的要解释说明。

  14.加大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支持力度。统战部要按照政治要求以及党委的意见,加强对学校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问题上的领导。支持民主党派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贯彻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着眼于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鼓励统一战线成员立足本职,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要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照顾同盟者利益的举措落到实处。

  15.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统战部要协同组织部抓好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和使用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注重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代表性强、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举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以及实职安排工作。统战部要积极探索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努力为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2篇: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

   1.党总支对统战工作负全责。党总支书记主管统战工作,并将其纳入党总支工作的议事日程,统战的日常工作由党总支办公室负责。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行政班子换届、重大改革方案出台等重要事宜,以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虚心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每年与民主党派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如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会;党内开展重要活动应邀请党外人士代表参加,并接受他们的监督。

     4.协助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做好换届工作,积极推荐民主党派的优秀人士担任有关民主党派的市委委员、专家咨询组成员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5.配合做好我区统战部布置的各项统战工作,支持侨联开展相关活动。

     6.充分利用网站等平台,通过举办报告会、辅导讲座、理论研讨活动等形式,宣传党的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统战意识。

     7.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党总支委员每人重点联系1—3名党外代表人士,各党支部也要视情况设一名统战工作委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支持他们开展有益的活动,并帮助他们解决必需的活动经费。努力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沟通、工作上支持,营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氛围。

     8.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制度。每年组织1-2次统战人员座谈会。由校长或党总支书记通报学校工作情况、改革举措、发展战略等;每年在召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之前,党总支要注意听取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9.信息沟通和反馈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等交流方式,及时反馈各民主党派对学校改革和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整改措施。

第3篇: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会议精神,日前,学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山东省推进〈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工作方案》,就切实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强化学校统战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统一战线关系和谐,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办法》指出,学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和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台同胞及亲属、华侨和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是党外人士,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办法》明确,学校党委和二级学院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校、院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统战工作机制。党委统战部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

     《办法》还就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继续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指导,积极发挥联谊会的作用。学校党委成员每人联系2名党外代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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