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土地所有者对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该土地的过程中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返还土地的经济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集体土地租赁的协议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集体土地租赁的协议书
合同编号: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租赁出租方位于 用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先决条件
出租方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租赁期终止期限前有效。
第二条租赁土地
租赁土地位于 ,使用面积 亩( 平方米)(四至范围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自20_年8月13日起至20_年3月12日止。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4.三年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4.2支付方式:每年向承租方支付一次。首次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租方按承租方公司财务要求提供相应发票后,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各期租金自前一交租期满后10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承租方有权拒付。
4.3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需具备拟租赁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确保拟租赁土地使用权是完整、有效、真实的和排他的。
2、出租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土地上没有承载任何会影响承租方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担保物权或债权债务,确保没有存在隐瞒、欺骗、故意或过失的遗漏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承租方的事项。
3、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协助承租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承租方安全稳定生产。
4、租赁期内,所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出租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周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方。提前收回土地,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赁费。
5、出租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返还已收租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当年度租金的20%.
6、租赁期内,出租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执行。
7、出租方应帮助承租方协调同水、电、通讯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承租方与水、电、通讯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出租方转让土地不得影响本合同执行。
9、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阻挠承租方合法经营,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停业及给社会造成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应当给予承租方等价的经济赔偿;造成不良社会形象的出租方应负责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l、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0.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3、承租方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承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从事违法经营,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
第六条违约责任
l、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导致另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该合同,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违反其他各条款,则承担支付另一方数额为本合同总租金5%的违约金的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租赁士地破坏或损毁的,承租方不负赔偿责任。但承租方应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降低损失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正在仲裁或诉讼引起争议的具体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九条其他规定
9.1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2转让
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3无效
本合同的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9.4修改或变更
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全体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方能生效。
9.5终止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任何一方严重违约,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不应导致一方在终止日期之前产生的权利的灭失。
9.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需双方授权代表在补充合同上签字、双方单位盖章),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第二篇: 集体土地租赁的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县医药**总公司
乙方(承租方):**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十一五”发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计划在**镇开办一座乡级直营超市,服务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医药**分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664平方米。同时
提供院内库房两栋*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维修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承担。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叁拾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间,因现在占用,于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设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佰元,后*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元。
2、前**年的租赁费**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年的租赁费***万元整。
五、几项具体事宜:
1、甲方给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继续经营所建超市,根据年折旧率5%计算**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年内,库房如需维修,由乙方承担,不能维修和继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方便,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承担。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 集体土地租赁的协议书
甲方:镇村组村民
乙方:遂川县草林镇蕃源墙体建材砖厂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有关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山场)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位于的荒山荒地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厂和取资源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荒地共计
大写亩、荒山共计大写亩。
三、租期为年,自201年月日始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本厂需继续生产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支付,即乙方从使用资源(取土)起计算,每年在荒山上使用资源(取土)年租金为15000元。如乙方暂未使用先付给500定金,定金在交年租金中扣除。如乙方在甲方荒山使用资源用完后,乙方应按实际使用月份付给租金,空地在租赁期内归乙方使用。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方从使用资源(取土)起每年度结算一次,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付清。
六、、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七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荒山荒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其它费用。
十一、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二、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时,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
十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租赁期内租金300%的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遂川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遂川县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部门:(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