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必备40篇)

工作计划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3-12-29 19:41: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根据新区管委会下发的《呈贡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呈贡新区(县)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呈新综办通[20XX]14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与依法行政执法监查工作深入开展了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去年,我局制订了《执法岗位责任制》等各种管理制度。今年,按照《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呈贡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呈贡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规定》,并利用每周一、三、五上午的全体人员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利用局黑板报进行本周法制宣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城市管理各项技能。加强执法督查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建立了三级督查网络机制,实行层层督查、层层督办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局长办公例会、机关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防变思想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教育、制度、监督、文化”为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格局。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办听证会,充分给予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的权利。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按照昆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文本,制定了呈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文本。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求做到证据的真实性,同时做到证据的完备性。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局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同时,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存在问题

(一)通过对我局依法行政的自查,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是由于案件结案时间不一,存在案件没有完整的统一编号。二是立案登记有的比较简单。

(二)新区建设项目快速推进,市级行政中心、九所高校及周边路网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经费支出压力随之加大。

(三)现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和人员数量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进一步大力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举办城管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每周例会业务学习,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增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

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新区城市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改进城市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过罚相当、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 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建立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中积极发挥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尊法、守法的意识,促进社会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 执法范围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五)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需要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六个领域中,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一条 需要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六个领域中,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以外领域的事项,原则上不得集中。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的第八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评估,需要调整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按第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调整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应当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清单、职责边界,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后,应当合理划分有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

有关部门应当继续行使原有的监督管理权。需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协助和配合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予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 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专业化,使执法能力与执法事项专业要求相适应。

第十八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九条 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民族分布、管理任务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第二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 执法保障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器材、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住房城乡_监制。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应当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保障,并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_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应当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行业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法定权利。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适当的行政执法手段,实施适当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优先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措施。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

(三)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四)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五)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六)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七)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收集相关证据,并保存完整。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案件有效处置。

第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得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者妥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格式文书。

第三十九条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按照《_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当地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六章 执法协作

第四十条 各地应当建立城市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第四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需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建议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行政许可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多发领域,或者发现行政管理的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第四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需要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实施认定、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提供相关资料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认定、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 城市、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依托本级人民政府划分的管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第四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辅助性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四十八条 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查封、扣押物品的;

(二)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继续行使已经交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镇、乡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市及团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_令第20号)同时废止。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4

1、加速重点功能区块建设。稳步推进装备产业基地新项目落地,抓好新建续建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建成企业投产;认真谋划建设基地工业社区,力争于20xx年开工建设;强化基地企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地办与企业凝聚力。积极推进小浃江城市片区新落户,加快海派置业建设进程;加大征地交付力度,力争年内为区域大部分土地出让地块开工建设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大服务力度,推进华生国际家居市场二期、滨江汽车城、加贝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尽快开工。

2、持续推进征地拆迁安置。牢牢把握小浃江片区城市建设项目出让地块、小浃江路、环山路、长山安置地块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节点,全力保障开工建设项目顺利施工。重点抓好小浃江片区城市建设、长山安置地块、商业综合体等扫尾项目的拆迁工作,发扬攻坚克难精神,逐户逐项做好扫尾。全面落实自20xx年制定的历年来未腾空房屋拆除计划,全力以赴做好房屋腾空拆除工作。做好坟头乐排水沟工程二期以及地块二期配套道路、坟头乐老年房配电房和线路工程、坟头乐地块老年活动中心和灵堂安置配套工程。

1、继续加大商务执法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宣传,全面报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商务执法的影响力,增强市场认识度和群众认可度,树立商务执法新形象。同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力度,开展行业普法培训班,分行业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面对目前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执法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理念,以商务法律法规依据为准绳,以规范化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手段,积极执法、强力执法、规范执法,不断净化流通消费市场,努力为人民群众构建安全的消费环境。二是加强队伍素质。行政执法工作核心在人,基础在法制,关键在制度。支队将有层次、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采取分期分批参加培训的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还要开展体能训练和应急的锻炼,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定点屠宰方面。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扎实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合格肉品来源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酒类监管方面。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工作,对全县酒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行为,规范酒类流通渠道,督促经销商完善酒类监督台帐,使城区台帐建立和随单附单使用率达到90%,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三是成品油管理方面。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关停。进一步完善加油站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4、做好“12312”举报投诉咨询工作。全面完善“12312”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工作,对商务领域的投诉举报及时取得联系,将反映的问题及时传达执法人员,争取第一时间解决所反映的问题。同时,不断加强对12312的宣传工作。

5、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商务综合执法队与*、畜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密切配合,建立与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商务执法工作规范开展。

6、积极拓展商务执法领域。巩固定点屠宰、酒类、成品油三大执法领域的执法工作。首先,是对商务执法新领域开展全面的执法调研工作,理清行业基本情况,确保商务执法有序开展。其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法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县路政执法大队20_年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保障我县所辖路段完好畅通,本着“依法治路,依法行政”的方针,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职能”为重点,以切实保护路产路权为己任,特制定20_年工作计划。

一、路政管理工作。

1、为提高工作效益,各中队人员采取不定期轮岗方式,根据工作情况随时调整。

2、各中队根据相应人员,制定24小时巡查值班表,严格巡查制度,上报路政大队,大队将不定期进行查岗,对值班表值班人员予以核实,发现值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按空岗处理。对发生的路政案件,第一时间报工区备案,按规定完善立案审批程序。

3、各中队对所辖路段内开设平交道口、穿跨越公路管线、设立非交通标志等许可项目,必须按程序完善许可手续,对于未经行政许可私自设立的行为,严格按法律程序予以取缔和处罚,坚决杜绝私开乱建行为,对己完善许可手续且收费年限已到期的,按相关规定收取补偿费。严格管理建筑控制区,对建筑控制区内原有建筑,不得扩建。

4、各中队所发生的案件建立健全档案,规范执法程序,防止复议诉讼案件发生。

5、加大路况有效信息的汇报次数,使此项工作落后面貌得到明显改变。

二、治超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越规定》加大治超力度,保护公路安全畅通。

2、治超人员坚持24小时巡查,杜绝利用吃饭时间对超限车辆予以放行,以及断岗空岗现象。

3、坚决杜绝以收取月份方式对超限车辆予以保护放行。以及执法人员与车托勾结现象。

4、加大卸载罚款力度,推动我工区治超工作进一步发展,改变我工区治超落后面貌。

5、执法时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因为不使用记录仪造成工作被动者,中队长待岗处理。

三、路政内业管理

1、完善各种内业资料,文书档案、台账齐全,对上级来文及时落实归档。

2、对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表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3、各类法律文书做到程序规范,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制作过程严谨。

4、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组织纪律。

1、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路政执法六条禁令、路政执法十必须、十不准等岗位职责。

2、坚决杜绝工作时间饮酒以及酒后上岗影响执法形象事件发生。

3、各中队必须做到着装整齐,统一着装,携带证件齐全上岗。

4、执法车辆由专门司机维修保养,不得乱停乱放以及用作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5、工区及大队将随时抽调人员,对各中队进行督导检查,出现问题中队第一责任人做待岗处理。

五、岗位职责。

经决定任命xxx为路政大队副大队长,主要负责治超工作及路政大队内业工作。

(二)路政管理中队:

各养护中心中队长负责路政管理及公路养护全面工作,指导员为各中队路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路段路政管理及治超工作。

(三)内业管理。

1、负责内业各项台账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相关材料上报下达工作。

2、负责超限车辆信息录入、案件处理、文书制作归档以及治超的相关材料汇总汇报等工作。

随着新一年的开始,我路政大队要在工区的领导下团结协作、众志成城,严格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0一二年一月

20xx年以来,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提升服务,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交通基础建设投资亿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等各项交通建设有序推进。

省道318黑石渡至道士冲段公路改造一期工程(土地岭隧道及漫涧冲大桥段),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实施老鹰嘴处地质灾害点卸载治理工程。省道318黑石渡至道士冲段公路改造二期工程,目前已完成完成总工程量的80%,黑石渡至鹿吐石铺段已完成路基、路面主基层等工程,确保8月底完工通车。省道331诸佛庵至沿河公路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加快部分附属设施和路面扫尾工程,即将完工。大河厂至高桥湾至黑石渡公路工程,分四个工区正在进行路基、桥涵等工程施工,其中,路基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桥涵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截止目前,共完成总投资约亿元,其中征地拆迁亿元,建安费亿元。客运中心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组织组织验收,即将具备搬迁条件。今年以来,还实施了宋家河至青枫岭段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和旅游通道、g529和g346等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s244xx杨泗岭至诸佛庵公路已完成项目立项报批;s333xx真龙地至磨子潭公路已完成项目立项、工可报批及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正在开展初步设计修正及施工图设计工作;s332xx东风桥至托儿岭段、s332xx佛子岭至漫水河公路、s333太阳至太平段公路已完成项目立项、工可、初步设计等报批工作,正在进行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g529陡沙河至包家段、大化坪至青枫岭公路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正在开展设计工作。

(二)“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全面实施

今年我们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一是我县计划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公里,其中贫困村硬化9条公里,撤并村硬化54条公里,老村道加宽46条公里。截止目前,已完工公里。二是开工建设了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公里,目前已完工了公里。三是计划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新增通客车建制村2个,目前已完成1个,预计9月底完成汪良村通车任务。四是开工建设了公里的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预计11月份完工。五是完成了两座危桥维修加固任务。六是积极推行路长制工作,目前正在制定路长制工作方案,尽快提交县政府研究实施。

(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全面加强

源头治超扎实有效。扎实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启动了g346霍英公路砂石运输车辆交通管制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现象。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上半年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共进行专项检查督查9次,排除出安全隐患22处,其中立即整改18处,限期整改4处。进一步强化公路运输、工程建设、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同时运用经济处罚、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重点工程管理,确保交通领域安全。

行业管理规范有序。切实加强了道路班线客运、出租客运、维修驾培等行业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春运等重点时段的运输保障,加强公交、出租车管理,全力谋划城乡公交一体化及客运中心搬迁工作。进一步深化公路管养机制,加强路政巡查,全力维护和保障路产路权,健全公路应急抢险机制,开展应急抢险演练,确保及时应对和处置公路灾害突发事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以赴,加快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围绕“保质量、抢进度,抓安全、建精品”的思路,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苦干,全力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成g346一期二期、s331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s332xx东风桥至托儿岭段、s333xx真龙地至磨子潭段、s332xx佛子岭至漫水河段、s333太阳至太平段、g529陡沙河至包家段、大化坪至青枫岭段、s244诸佛庵至杨泗岭段等公路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做好g346天堂寨至陡沙河公路协调保障工作,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稳妥实施客运中心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河厂至高桥湾至黑石渡公路建设,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二是积极作为,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做好中秋、“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运输保障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提高农村公路安全运输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创造交通良好发展环境。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路、海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政府、市局及县委政府关于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的工作衔接和平稳过渡,积极推进公路、海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确保行业和谐稳定。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面: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安排,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确保农资监管水*提升,依据局执法领导小组的安排。起草转发了《西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

(二)参加农业综合

执法工作参加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限时的工作,必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参加市支队组织下开展全市执法骨干以交叉执法检查和联查工作参加春、夏两季农资打假行动每年6月起至8月参加集中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9月至3月参加集中开展的秋冬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参加节假日期间的专项行动。

是在农业综合执法中,我注重讲究方法方式,从农资供应,行为规范,依法查处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工作中注意轻重缓急,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对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乡镇村、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市县区域交界乡镇村,农资游商游贩活跃的集市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工作中,我善于避重就轻,为了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针对蔬菜用药市场整治活动,确保我县农产品安全。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及周边农资店加大违法添加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坚决查处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未经登记或假冒登记,以及超过质量保证期或质量低劣的农药;检查农药的标签、标识及擅更改标签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行为,防止因农药标签误导农民。

每年都参加执法检查55次以上,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68家(次)以上。三年了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农药案起,涉案农资价值达2万多元,罚没1WAN千多元。

没收过期农药兽药225瓶,针剂23盒,40袋(其中兽药25袋);对2家销售拆分小麦种子、4家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的经营店进行警告和没收,共没收小麦种子116公斤,蔬菜种子151小袋。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对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叶面肥料为重点进行检查。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进行标签抽查工作,每年抽查农药标签70个以上,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利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作为常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我来说,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我来说,既不懂法律又不懂执法,急需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局领导十分重视,给我学习的机会,通过日常学习、集中培训和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和业务水*,提高执法能力水*年来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业执法骨干培训1次,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参农业执法培训次,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执法责任,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根据我县农资经营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对全县农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讲解了法律法规和配套管理办法以及农资经营管理知识,并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会后,农资经营人员农牧局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销售合格农资,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为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执法为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纠纷。

随着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加强,各种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增多。作为农业执法人员,我时刻保持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共接待投诉、来访起。通过走访调查,积极居中协调,都得到圆满解决农药许可证办理颁发方面,为了实现局领导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诚信型、责任性”行政服务新形象。在农业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中,规范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办理水*和办理效率。三来了,

共受理经营户23家,初审通过90家,现场审核93家,其中限制农药25家。发许可证93家,整改的39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共接待各种咨询近1000人次,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为了方便服务对象,增加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理清思路理顺工作流程,公布申请条件,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初审人员进行初审,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和法定形式的,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有领导小组再审,然后颁发许可证。初审材料不合格,通过书面告知不合格的理由,让其进行修改,直至合格后再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许可颁证工作。开展农药经销员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230人,186人通过农药经营资格考试和技能鉴定,获得农药经营资格证;扎实推进初审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要求》对经营户进行初审,举办了青海省首张农药许可证颁发仪式。政务事项服务方面,首先是接受政务事项清单,然后是审核,最好上报,我局权责清单共186项,数量大,任务重、编制上报工作时间紧,我们经过分类整合,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实施清单编制、审核、上报、公布170项。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工作规则和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梳理并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并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3条,其中自然人许可32条、法人许可121条,自然人处罚8条。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梳理、审核并上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7项。20xx年,我主要承担法治工作,认真审核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案卷的审核,全年共审核执法案卷8件,对执法处罚事实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执法人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5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0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编制执法计划时要明确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具备法人资格)、执法人员、日期、频次、有关专家和执法车辆安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专家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对距离较远的企业,省、市州安全_可将负直接检查责任内企业的部分日常监管事项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_,具体由省、市州安全_负有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科)室、执法总(支)队确定并书面通知。省安全_应加强对未列入直接执法检查范围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市州、县市区安全_要将所检查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有关情况向省安全_报告。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按规定着装。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有明确举报人的,应当在受理举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举报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第二十二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下列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1、加强中队人员培训,学习关于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正建设,不断提高中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采取事前介入、提前告知、宣传政策、后果预警的办法,对因房屋征收、拟拆迁区域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事前分析,提前告知或提示群众;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增加巡查密度,强化执法责任,及时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成本,减少群众损失。

3、把严肃执法与协商解决以及把行政命令与友情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将具有强制力的告知方式转换成“为民提示”;将教育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用耐心说服教育来感化当事人,变被动履行为自觉遵守。

4、督促、指导南白、龙坑两镇对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将管理重心下移,深入社区、村(居),分析违法建设形成的原因,及时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难题;认真办理规划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及时解答难题,处理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无监察盲点。中队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县城的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信息,把拟征地范围列入

重点监控区域,加大巡查密度,严防死守,以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对规划区内边远辖区的巡查力度。

6、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杜绝违法超建情况。中队将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实行跟踪检查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拟出具体的方案报大队审批后开始实施。

7、加强违法建设巡查队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队员素质,对违法建设“打早、打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遏止违法建设滋生、蔓延。

8、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年一月九日

1-2月我队将联合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单位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境内的农资市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各农资、种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手续不全者责令其尽快补齐所需手续。使我县的农资市场在进入生产季节前有序运行。同时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安全使用规则》。

3-4月我队计划于4月中旬一是对各种业公司开展三圃良繁工作进行检查,并安排专人对县域内所有种子企业所生产和经营的种子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对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检查、抽检。于3月10日左右,举办“农资合法经营”培训班。三是在3月份做好“花生引进试验示范”、“小米引进试验示范”的播前准备工作;4月10-20日进行试验播种工作。

5-6月对各种业公司三圃田、小区试验、生产示范和区域试验的参试品种进行调查,比较各参试品种在苗期及现蕾期的性状差异,形成书面报告。在5月中旬计划进行一次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农业法》、《种子法》的大型宣传活动。

7-8月依据新《种子法》要求,我队将组织专人对各种子企业的良繁田进行田间检验,对不合格的良繁田将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对试验的花生、小米进行灌溉和追肥等后期田间管理和性状对比,并形成书面报告。

9-10月我队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境内,各种子企业的'种子收购和储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各参试品种的生育性状、品质进行比较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11-12月计划组织队干部、职工参加由自治区和自治州举办的种子执法人员、检验人员、技术人员及县上举办的科技之冬培训班,以提高队内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同时组织队内干部职工深入各乡镇场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广大农牧民更好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6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v^突破口^v^,与相关部门协作重点打击^v^三非^v^(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查处^v^三违^v^(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止^v^三超^v^(超能力、超范围、超定员生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

(一)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及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员工上岗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 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以页岩砖厂、采石场、排土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以治理工程非法违法承包(转包)、职业病危险因素防护不力、以探代采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行关闭无证开采地下矿、非法经营、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作业等。

(三) 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和设施未依法进行^v^三同时^v^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 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v^三超二改^v^(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和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违禁使用^v^氯酸钾^v^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房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危险生产工序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 重点建设施工项目: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加强对高大模板、边坡、深基坑、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执法和作业场所中的不安全因素(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的防范和治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达到安全条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建设施工。

(六) 职业健康:要求企业建立好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作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要求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后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及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v^三同时^v^以及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重点对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7

(五)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台作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领域多、责任重,不仅需要文化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与配合,还需要*、工商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去年市及部分市(区)已经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门,为实现长效监管、合力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个别尚未成立的地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努力争取当地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要充分发挥文管办这个*台的作用,充分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机制作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文件处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定期组织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共同协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8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将继续以区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于“加速实现铁西老工业区全面振兴”为目标,创一流环境为工作要求,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1、继续提升市容工作长效管理水平

——坚持早晚加班制度,实现市容环境长效化管理

一是,继续坚持早6时开始上岗执法。在“迎奥运”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为了预防出现自发早市,我们制定并执行了早晚加班制度,有效地制止了自发早市的形成和夜间露天烧烤的蔓延,明年我们将继续把早晚加班制度执行下去。

二是,坚持节假日期间,每天都有勤务区值班队伍的“节假日值班制度”。针对今年节假日发生变更,“小假期”增多的情况,我局在年初已制定了节假日值班制度,执法队员与街道办事处联动,对在节日期间易出现的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等市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保证了全年365天执法不间断。

——保证家具城地区等重点地区市容环境常态化管理

明年,我局将继续坚持对家具城地区、铁百周边地区、十三路狮城花园地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市容环境整治不放松,实现全年市容环境常态化管理。下一步我们还将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市容管理方面的一些难点和遗留问题,将市容管理工作做实、做细。

——继续做好市容重点点位的值守工作。

值守工作是保持市容环境长效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是在奥运期间对兴华街小六路、原铁西电影院、启明新村等露天烧烤和占道摆桌的重点、难点部位的值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明年我局将继续发挥值守工作的重要作用,保证每晚将值守工作坚持到晚23时。

——继续发挥夜间烧烤整治组的突击整治作用

一方面,由我局与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和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整治组”,明年将继续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的案件,全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面,继续充分发挥由我局骨干力量组建的夜间烧烤、市容整治组,对夜间露天烧烤、占道摆桌、流动商贩“打硬仗”,“啃硬骨头”的突击整治作用。保证我区夜间市容环境水平继续稳步提升。

2、严管与服务并举,加强施工现场制度化管理

——加强对开发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

在去年《致开发、建设企业一封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法律服务送上门的服务。特别是对新开工的项目,我们还将邀请开发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在施工现场召开现场会。宣传涉及规划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今后项目进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警,约定开发单位在几个重要阶段如何做、怎样做。

——深入施工现场实际指导

坚持每天深入每一个施工现场,指导开发单位遵规守法。特别是在土地施工阶段,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实现施工现场内道路硬覆盖,并依据我们的经验指导施工单位将硬覆盖、围挡等发挥最大的作用。

——加强工地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明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出入车辆夹砂带泥、工地占道堆放、残土建筑材料和工地围档不规范等因施工破坏周边环境问题的治理。对工地出入车辆夹砂带泥和占道堆放残土、建筑材料问题,继续加大巡察、处罚力度,继续保持全局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工地周边能有一个良好卫生环境。

3、完成拆迁工作收尾任务

明年,我局将认真做好拆迁工作规划,调配好专门人员,加紧工作步伐,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洪湖一街等几处尚未完成的拆迁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做好拆迁人员的培训工作,时刻准备迎接新任务到来。

4、做好数字化城管系统工作任务调度

数字化城管系统是目前最为先进的城市管理手段,它量化了工作指标,使任务更加明确,对我们来说数字化城管工作有一个学习管理、适应管理和指挥管理的过程,在运行阶段,我们将积极协调解决在模拟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制定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职责、上岗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认真学习、研究和借鉴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保证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合理性、实用性。

5、实现夜间亮化工作制度化管理

借鉴夜间亮化工作的成功经验,明年,我局将进一步制度化对夜间亮化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将夜间亮化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整治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量化指标,将夜间亮化时间、整改时限等具体工作形成制度,确保明年的城市亮化水平和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9

(一)以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坚持党委领导、*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警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四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流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五是加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提升高淳“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水*。

(三)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中心,提高法律服务水*。一是推进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争创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示范所。二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和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职业保障机制。三是招录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建立高淳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四是加强与法院、*、^v^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深化刑事速裁工作。五是继续围绕区委、区*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征收、拆迁、开发区园区建设、游子山、慢城等管委会的建设、土地竟价等各类公证提供法律服务。

各股室、执法中队、考评中心、环卫处: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现就xxxx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0

1、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和税源维护。按照我区“六基地”发展布局,突出我街道“装备产业园”建设,有的放矢招商引资,加快项目迅速聚集,形成特色鲜明的发展高地。围绕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线电缆、文具体育四大主导产业,坚持“引龙头、带配套”和“抓配套、引龙头”,发挥的产业比较优势,打造产业招商链条。充分利用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呼应宁波城市东扩战略,接轨宁波东部新城,打造“滨江综合服务枢纽区、滨水宜居生活区”契机,做好滨江汽车城、华生国际家居广场等商业*台的建设和宣传工作,再筛选包装一批重点投资合作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实行重点引进。按照“更新完善、筛选推介、跟踪服务”的要求,增强对客商的吸引力。不断创新服务招商手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善报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促使合作双方按期履约,早见成效。

2、继续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按照“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 ”总要求,对118家规上企业进一步排摸,注重企业战略谋划,以海天、东方、球冠等骨干企业为标杆,鼓励辖区内企业做大做强,拉长产业链,拓展深加工,实现增量提质,加快现有企向创新型、总部型、龙头型发展。完善企业退出与转移机制,通过对现有工业企业的产能效益评价,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协调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多渠道扩展用地空间。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对“低产田”进行进一步改造,同时鼓励闲置土地厂房流转,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配合相关部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转型升级的新高地。继续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新上或改进先进工艺设备,提高工艺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创建区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注重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科技水*,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引导企业开展精益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加速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提高工业信息化发展水*,全面提速我街道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程。

3、继续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完善蔬果基地基础建设,强化资源整合、优化内部管理,巩固和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新棉都市农业精品园建设、潜龙水生植物园、杜鹃研发中心及景天四季瓜果园建设;通过惠农政策,优化农业产业,不断推进设施化水*,促进农业生产出特色,大力扶持发展葡萄、草莓等特色农业,发展精品农业,发展家庭农场;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土地流转,引导农户规模化种植,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1

严格按上级要求,认真完善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现案件和再生育审批案件的调查和送达程序。具体做法是:

(一)违法生育案件处理和再生育审批案件调查内容全面。包括当事人的出生时间、结婚和婚姻变化、生育、收养情况(即生育几个孩子、孩子名字、生育时间、地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家庭生产、财产情况,处理案件时所需的情况均应在调查笔录中有记录。

(二)调查、送达程序合法。调查、送达必须是两名以上具有计生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送达时,当事人和送达人都应签字并注明时间;适用留置送达的,送达人、在场证明人(不少于2人)应在送达回证上当场注明不能直接送达的原因,并签名和注明时间。再生育审批决定书的送达应法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

(三)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和批准。因家庭经济困难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需本人书面申请,镇、村、社证明并签字盖章报经县局,在本人填写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申请》后报县局领导审批,县局在10日内制作《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意见书》并用送达回证送达当事人。凡要求上户的第一次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不低于应征金额的60%。

(四)完善征收社会抚养工作记录。已生效的违法生育处理决定书虽经多次征收,但至今未征收到社会抚养费的,我办将每次上门做工作征收的情况进行记录,在本人的处理档案(即执行卷)中要有《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记录》。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2

(一)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

1、对两家地下矿全年检查12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对非煤矿山每月检查1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3、对危化储存经营企业及_户全年分别每家检查6、5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4、职业健康监管全年检查14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3

为贯彻落实委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精神,切实做好我局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根据《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的意义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种具有标志性作用的民族文化产品,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是民族文化先进性的体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树立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制意识,是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全局上下要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评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受检范围

局直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三大部分。即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窗口服务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店招广告、新闻用字、部门和单位的公文、印章、牌匾的用字规范程度及相关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局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进行贯彻、指导和检查。

(二)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方案

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检查。

(三)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动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迎检方案及实施细则,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培训。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对照指标进行自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建立相关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模拟检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迎检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阶段:迎接语委评估,接受语委的检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务必按照语委的要求,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办公室定期督查,督促各部门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检查评估。

(二)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要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不得随意变动。

(三)局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4

(一)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抓业务规范。要紧密结合*各项规范化文件,细化管理执法操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抓形象规范。要在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装备和统一执法文书;三是抓行为规范。加强管理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进文化市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今年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的学习训练,全面提升执法技能。9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10月份组队参加全省比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的活动情况和获奖情况将纳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年终考核范围。各地要针对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和岗位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自学、互帮互学、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和考核,要加强对新颁布实施和新涉及领域的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地督促和引导执法人员由“应知应会”向“行家骨干”转变。各地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继续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省、市做好全省文化市场视频监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执法系统以及12318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5

各股室、执法中队、考评中心、环卫处: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现就____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

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保证,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不断创新方法,拓展渠道,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局务会学习、专题_、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撰写反腐倡廉学习体会、上廉政党课及支部活动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成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格局,使学习教育活动既严肃认真,又寓教于日常城管监察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

(二)开展“廉政准则从我做起”主题学习教育。组织再学习《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升我局领导班子推进城管执法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加强对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执行党政“一把手”上党课制度,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落实。通过讲党课、学习辅导、述职述廉等形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加强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五)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防范预警。切实抓好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尤其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员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和宣教方案的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要统筹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促进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提高相结合;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机关作风、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有机相结合起来,使各方面工作相互促进。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6

(八)加强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加强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和动态研究,开展艺术品市场调研活动,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

(九)加强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的管理。积极开展游戏游艺机电子标签化管理工作,强化场所基础性管理工作,科学监管准入机型机种,增强经营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加大管理执法力度,促进全市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的明显好转。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规划执法大队个人工作计划17

——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计划 (菁选2篇)

执法大队党支部20_年党建工作计划

执法大队党支部20_年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支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制度建设,为全区的卫生执法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信仰

深入学习宣传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采取“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理论研讨等方式,推动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_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支部工作

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

推荐阅读:

教师个人体卫艺工作计划(必备19篇)

人力资源个人月度工作计划(汇总13篇)

小学语文个人教育工作计划(6篇)

物价监测个人工作计划(通用22篇)

招聘岗位个人工作计划(优选78篇)

民警个人季度工作计划范文(精选17篇)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