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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顿督导工作方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全县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县委办、县*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黄办发〔20_〕7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全县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和范围
1、督查目的。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纪律整顿各项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庸政懒政怠政等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督促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督查范围。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二、督查机构及方式
为确保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顺利开展,县纪委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鹏任组长,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宝乾,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任副组长的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担任。由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同时成立以6个派出纪工委书记分别任组长的6个检查组,对所辖单位纪律作风整顿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站所纪律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配合好县委督查室做好全县纪律作风整顿督查工作。县纪委各常委、副局长也要结合联系镇(办)、派出纪工委的分工实际,做好督导督查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自分管部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各派出纪工委、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按阶段将各自督查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至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所联系常委汇报。
三、督查重点
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督查从20_年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督查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主要检查各单位活动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情况,看是否有组织、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自查工作到位不到位、实不实、细不细,问题找的准不准。
第二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主要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看整改措施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措施是否具体、责任是否落实,有没有整改方案,有没有建立台账,是否落实了整改领导责任。采取挂号督办,销号落实的办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不折不扣。
第三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主要检查验收、总结评比情况。县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将全面验收、综合评估,并将验收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
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排名。由各派出纪工委对所辖县直党委(党总支)、党政单位、群众团体及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及时报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所辖单位和站所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及时报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县直党委(党总支)对所辖事业单位进行排名后,将排名情况一式两份报所属纪工委,再由纪工委转报县纪委纪律作风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几点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打铁首先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纪,带头严于律己,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在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中,要严明工作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2、强化督查问责。要坚持把督查问责作为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纪律作风有关规定的,必须坚决、果断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禁不止、情节恶劣的人和事,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向全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3、加强总结推广。纪律作风整顿作为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抓手,各检查组每个阶段都要及时向县纪委作风纪律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督查情况。要认真总结整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抓住影响全县干部纪律作风的关键问题,建立一批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把纪律作风整顿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长效化。
作风整顿督导工作方案篇2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组通[20_]x号)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现就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系统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宏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排查整改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负责快速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并形成单行汇报材料。
局综合办负责机关组织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
局属各单位、各所负责本部门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分步骤实施,狠抓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全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执行的问题;是否存在个人利益至上,政绩观错位,大局观念不强,缺乏全局“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的问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市场秩序整治、铁腕治霾、脱贫攻坚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作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不能一抓到底,工作漂浮;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本职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业务不精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干部岗位职责不清晰、班子运行不畅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在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5、查监管机制方面问题。重点排查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特种设备监管、商标广告监管、消保维权、执法办案等方面问题。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是否执行,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是否公开;查企业放心消费创建是否落实,创建档案资料是否建立;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和中介服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查打假治劣专项整治是否组织实施,违法处置是否得当。
6、查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全面排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举措是否真正落实;查是否有效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微信办照”事项是否落实到位;查注册登记是否规范;服务质量与效率是否提高;查权利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一站式”审批是否运行顺畅;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二)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
一是从思想作风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作风飘浮、华而不实、落实不力的问题。整顿工作中不切实际,习惯遥控指挥,凭经验、想当然干事;整顿不能、不愿、不敢解决具体问题,不愿下基层,不能深入一线,不敢面对面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问题;整顿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该办不办、急事慢办;整顿无视群众正当诉求,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二是从责任担当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推进中躲避矛盾、怕担风险、缺乏处理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等问题。整顿监督管理中怕担风险、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监管不力;整顿行政执法中徇私舞弊、执法不严;整顿缺乏改革创新精神,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推进不推进、该落实不落实等问题。
三是从工作纪律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制度观念不强、工作纪律松散的问题。整顿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按规定请销假、值班期间脱岗漏岗、通讯不畅等;整顿上班时间网络购物、观看视频、闲谈聊天等;整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从工作标准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无标准、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整顿把握政策不准,执行制度不严,工作运行不畅,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整顿工作有方案无落实、有目标无考核、有措施无效果、有布置无检查等问题。
五是从履职尽责方面整顿。着力整顿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整顿对“放管服”改革缺乏认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承接委托下放行政事项未执行等;整顿质量管理方式简单、部门协同监管不力、质量共治机制未建立等;整顿行政执法力度不强、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整顿技术机构开拓精神不强、服务意识较差、诚信建设薄弱、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
六是从工作效能方面整顿。着力整顿工作流程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整顿时间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等;整顿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基层业务工作指导不力等;整顿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发文照搬照抄,开会照本宣科,讲空话套话,不解决实际问题等现象。
(三)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8月22日-8月23日)
(1)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8月22日制定《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8月23日,组织召开全系统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自查整改(8月24日-8月28日)
(1)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①根据县局工作方案,对照四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②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座谈会、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发放一份调查问卷、填写一份征求意见表、设立一个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一个征求意见箱,全方位立体式排查本系统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要见人见事。谈心谈话分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干部两个层面进行,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包联村干部群众中分别开展;③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扎实开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开展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强化执纪问责。建立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于8月26日前报监察室,上报内容包括:①自查整改报告;②排查整改问题清单;③整改工作台账;④典型问题或案例单行材料;⑤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典型案例通报处理情况。
3.监督检查(8月22日—9月12日)
为确保全系统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局成立由纪委牵头,监察室、人事股、综合办组成督查组,对局属各单位、各所干部作风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谈心谈话记录,调查问卷及征求意见原始表格,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查看征求意见箱;⑤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⑥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⑦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动本次全系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局属各单位、各所要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站所负责人担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部门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局属各单位、各股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全系统干部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局属各单位、各股所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工作期间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馈赠礼品和土特产,不搞超标准接待。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各股所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针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完善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全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作风整顿督导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_年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以“三整顿、三提升”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目的,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为民服务、执法办案、警用装备管理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念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大局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1、为切实搞好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市司法局决定成立“三整顿、三提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三整顿、三提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放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实效。各部门,要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整顿内容
(一)整顿思想。一是整顿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警理想信念动摇、信仰缺失、“四个意识”淡薄的问题;二是整顿公平执法思想不端正,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警法纪意识、公平正义观念淡薄的问题;三是整顿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固,重点解决少数司法干警特权思想严重,目无群众、态度蛮横、简单粗暴、甚至欺压老有姓的问题。
(二)整顿纪律。一是整顿司法执法纪律,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警违反程序办案,越权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枉法的行为;二是整顿廉政纪律,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警借调解之名,行谋私利之实,接受当事人、人、请托人礼品、礼金、有值支付凭证、或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经商办企业或为黄赌毒、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插手经济纠纷,收取保护费的行为;三是整顿行业纪律,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警用装备的问题。
(三)整顿作风。一是整顿办案作风,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警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利的案件抢着办、无利的案件相互推的问题;二是整顿工作作风,重点解决少数司法干警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彻底、工作效率低、自由散漫、警容警风不整、脱岗离岗、出勤不出力,警用装备配发、使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落实,分管负责的工作、承办的案子出现问题多、群众不满意,导致群众上访不拦断等问题;三是整顿生活作风,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警享乐思想严重、吃喝玩乐、聚众赌博、吸食、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工务活动时间饮酒,在公务活动场所酗酒滋事,个人生活混乱等问题。
(四)提升素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司法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办好“学法用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以案说法、案件评查等活动,引导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当好各级领导的法律助手参谋,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引导司法行政队伍深入摸准吃透实情、选准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站位点和着力点,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提升效率。大力推行倡导的“马上就办”的一贯主张和工作作风,坚决反对松垮拖拉、敷衍了事、推矮扯皮,重点治理少数司法行政干警存在的“冷横硬拖推”的问题,
强调狠抓落实、雷厉风行、“今日事今日毕”,不断激发干警工作动力,强化“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少跑腿,为老百姓多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六)提升形象。要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着力解决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强,作风纪律松懈、执行力不严,群众亲和力不够的问题,坚决纠正个别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的问题,保持司法行政队伍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执法、司法工作中,着力向全社会展示司法行政干警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整顿方式
采取个人对照自查与单位内部相互检查相结合、督查与暗访相结合、走访座谈与案件评查回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思想作风纪律督查。市局将组成三个督查组在整个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期间督查、暗访不少于3次,覆盖全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及基层所、股、室、处、办、中心、并将每次督查、暗访的情况在全局系统通报。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整顿活动的效果。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2月7日—2月28日)。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三整顿、三提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司法行政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将整顿活动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位干警、职工、辅警和司辅人员,进一步明确整顿活动的目的、要求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活动不流动于形式,收到预期效果。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贯彻落实关于政法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警纪警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强化警示教育,以近3年来司法行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以案说法、举案讲纪,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深入查摆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围绕“三整顿”重点内容,认真查摆领导班子成员、司法行政干警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各部门、每位司法干警要认真组织自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评议,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帐。对照检查材料由直接领导审查把关签字认可,统一由政工部门汇总。同时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掌握司法行政干警思想工作、身心健康和家庭情况。
(三)全面整改建章阶段(4月1日一4月25日)
对在集中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危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帐。单位的整改方案要逐项责任到人,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承诺要做到简练、精当、切实、可行。需要修订完善制度的,要及时组织修订。涉及到违纪违法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违纪违法干警该调整的要调整,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清退的要坚决清退,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活动中顶风违纪的,要从重从快处理,决不手软。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26日一5月6日)
市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撰写总结报告,于5月6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对各部门单位开展这次专题整顿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在全局系统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这次思想作风纪律集中整顿,首先从领导班子入手,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排查、带头整改,发挥表率作用。通过整顿,真正把司法行政班子建成战斗力强、凝聚力强、表率作用好的领导集体。同时通过整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念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工作创一流的司法行政铁军队伍。
(二)组织严密。此次“三整顿、三提升”整顿活动的开展,各部门单位要把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吸取新化县“12.22”枪击案件的教训,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行动上一定要积极参与,确保整顿活动不走过场。
(三)查摆要准。每名司法干警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认真回顾自己的工作,大胆剖析自己。要从自我完善、互相帮助、从共同提高的愿望出发,既不轻描淡写,也不无限上纲,坦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通过整顿,进一步凝聚人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全面开创全市政法工作新局面。
(四)接受监督。要实行开门接访,出门走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在单位设立意见箱、内部网站设立征求意见栏,畅通民意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办案、执行等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边查边改,确保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通过整顿活动,全体队员思想上明显提高,作风上明显好转,纪律上明显加强,整体素质明显改善,司法行政工作明显提升。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凡发现对“三整顿、三提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市委政法委“三整顿、三提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领导小组,确保这次整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